几个小弟这才泪中含笑地各自散去了。
娄通让下人把萧春夏带到了一处叫“竹枝院”的僻静小院儿,交给了个叫海姑的女人。这个海姑五十岁左右,倒是比那个夫人更像个女主人,冷着一张脸,一丝儿笑模样都没有,眼睛圆得有点儿像只猫。
不知怎地,萧春夏第一次看见她,脑子里腾地蹦出了一个电影里的人物:哈利波特里的麦格教授。
那不苟言笑的劲儿,那头发梳得一根儿杂毛儿都没有的劲儿,那小腰杆儿挺直得快折了的劲儿……要不是早知道她八成可能大概差不离姓海,她早上去问问她是不是姓麦了,说不定也是穿过来的呢?(好吧,在萧春夏的概念里,她叫麦格,她就姓麦)
麦格教授附体的海姑打从接到她,一个正眼儿也没看她,一句话也没有,一直在当前走着。萧春夏被溜的小狗儿一样乖乖跟在后头。
“你真是走了狗屎运,一个乞丐能来了娄府,给大少爷当侍笔丫鬟,不知道哪辈子修来的福!以后要尽心尽力侍奉主子,记住了?”这是海姑把她带到书房里说的第一句话,是冷眼看着她说的。
作为狗屎,萧春夏点了点头,作心悦诚服状。
她心里其实正龇着牙呢,心说,乞丐怎么了?乞丐还真是份且费脑筋的行业呢!就你这一张大冷脸,让你去要饭,搁138集的电视剧里你活不到两集就得饿死!小姑奶奶我,嘿嘿,能把所有人都耗死,整整要上138集的饭!
海姑又交代了些吃住的事宜,就转身离开了。
萧春夏这才得以好好打量一下自己今后的工作场所。
这是一处清幽的书斋。里外两间屋子,纸窗明镜,竹席细密,竹帘儿稀疏,收拾得寡净舒适。里边儿的书房全无俗物,几扇纸屏风、几轴水墨画、一枚瓦香炉,书桌上是砚台、毛笔、一本翻开的书,和一幅展开的纸。处处透着股仙气儿。人一到了这儿,尘念都少了不少。
萧春夏素来不是个雅致的人儿,不过到了这么个地方,还是觉得心旷神怡。
想到自己日后就住在这个屋子里,而且没别人儿,自己一个屋儿,心里甭提多开心了——她倒不是住不惯女生集体宿舍,就是小说里宫斗宅斗的剧情严重误导了她,认为女的住一起,总要斗一斗才健康。她这短根筋的脑袋,还是不太适合和人斗的。
今儿是萧春夏穿越以来最好最好的一个好天儿。晚上虽然还冷,但月不黑——微弯,上弦;风不高——和煦。
萧春夏躺在书房外屋给下人住的榻上,看着月光从竹帘的缝隙里洒落下来,清清冷冷,飘飘摇摇,做梦一般。多久了?转眼竟然来这儿几个月了。这是她来到大唐以后第一次有床、有窗帘、有被褥,没有远处野兽的嚎叫声,也没有半夜里突然的冻醒……
萧春夏腾楞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糟了糟了,刚刚,就在刚刚,她想起了最最重要的两件事!
一件是坏的,另一件……是更坏的!
这第一件就是,她!他们!竟然忘了谈工钱了!
第二件事更要命,是她刚才无意中瞥了眼里屋的书房才想起来的。她!她萧春夏!被娄通认为有大才的萧春夏!根本不认识繁体字!不会研磨!不会写字!怎么侍笔!怎么侍?!被人家弑了还差不多!
哎,乞讨苦三日,入府毁一生啊!她怎么就没想到呢?怎么就没想到呢?怎么就没想到呢?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有一位少女,坐在月光里,揪着她黑黄相接的头发,使劲儿使劲儿地,一遍一遍地揪着。远瞅,还真有些耍蛭馍倥┳沤喟椎闹幸拢返偷酶究床坏搅场�
第二十二章 一大波学霸,向她袭来()
打从有了“作为一个侍笔丫鬟,自己跟一头猪相差不大”的准确认知之后,萧春夏就开始坐立难安了。
她的主人就是传说中的大少爷娄师德。为什么说传说中呢?除了这位大少爷在娄府中的地位不是别人能比的之外,还因为,目前,这位主人公出差不在家。据说是新换了上司,去省会城市交接汇报工作了。
她来了几日,就各院丫鬟们提到这位大少爷时那花痴的眼神们来看,这位大少爷应该长得还不赖。
从海姑整天说的那些“你的命真好,我们大少爷是天底下顶顶好的主子”、“大少爷跟后边儿那两个可不相同,嫡出长子却一点儿都不骄纵”、“大少爷的诗学才情,谁能比得了”……来看,这位大少爷应该算得上是个知书达理、善解人意的好主子。
不过,他越是知书达理,萧春夏就越怕好吗?毕竟,她啥也不会呀!他要是和她一样是个秤砣,她倒不害怕了。他不会,她也不会,两个人正好可以合作学习、互相帮助,一起装逼一起飞呀!很可能讲几个故事就把他搞定了呀!
可他会,他偏偏什么都会!还是个进士!进士到底是个什么虽然她到现在也没弄太懂,但不用太懂她也知道,这就是又一个学霸呀!
苍天啊!她萧春夏这一辈子注定要活在学霸的阴影里、淹死在学霸堆儿里直到老死吗?为什么有一波又一波的学霸向她袭来?!
有一天,她趁着四下无人看了看大少爷的那些书籍——其实四下里总是无人的,这书房里就她自己。她负责书房的打扫和大少爷平时用书房时从旁伺候,除了她的直属上司海姑,一般的人平时不太会来——结果,如她所料,她和书上的那些繁体字相看两相厌,它们不认识她,她更不认识它们。
她的那几个小兄弟她是指望不上了,他们从小就没受过教育,还没她强呢。在这个泱泱的大唐,除了那几个文盲小兄弟,她认识的人,嗯,只有李高阳了!
***
李高阳正在集市上帮卖唱的程老爷子、老太太收钱(自从那次青*楼事件发生之后,她就尽量避免跟程施婉去青*楼了),就看见人群外一个人影兔子一样上蹿下跳。跳到最高处时,嘴里还喊着“李高阳!”“李高阳!”
人群听到她口中的名字纷纷色变,李高阳怕再不出去,这个愣头青儿给自己惹出什么事儿来,硬着头皮分开人群走了出去。
她一把拽过萧春夏往外走,一边儿走一边儿说:“你小声点儿,我改名字了,叫李暖。”
“好端端的,改什么名字?”萧春夏一边手忙脚乱,一边儿问。今天的风有点儿大,萧春夏临出门的时候随手拿了条布带子当围巾,走着走着,那条“围巾”不断地掉下来,她就不停地把它重新绕回到脖子上去,反反复复,绕得很恼怒。
“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我的名字犯了忌讳。”李高阳不愿多说,站在旁边看着她,又顺着她的动作看向她的围巾,待看清那条围巾之后,她如获至宝地说:“呀,这是谁临的《兰亭序》,笔触平和健美,写的真是好!”
萧春夏很少看见李高阳有什么思维的波动,她这一激动,萧春夏还有点儿反应不过来。
看见她苍老师一样假正经的脸上,不可多得的笑意,夏春夏差点儿就想说:“啥好玩意儿啊,自己家产的,明儿我给你拿几条来围,我那儿好几条呢。”
不过,后知后觉的她总算还是反应了过来,这颜色灰不灰白不白的布条子,虽然是从自己住的地方拿来的,但归根结底不是自己的,而是那个只闻其人不见其人的主人的。
她赶紧把那东西从脖子上取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拿在手上,仔细看了又看,哦,原来上面还真是有毛笔字儿,也不知道自己脖子蹭黑了没有。她小心翼翼地问李高阳:“这……是个啥?”
直觉告诉她,古今中外的学霸必然都是相通的。既然这个学霸喜欢,那兴许她屋子里那个学霸也一样会把这东西当个宝贝。她又再一次意识到,或许架子上挂着的那几条不是没啥用的布条子,而是人家精心晾在那儿的。
“这?绢布啊。在这上面写字是很需要工夫的,需要用分签蘸墨,写的很慢。你拿的这一幅字怎么着也得写一个月吧……”李高阳打量字迹的眼光中带着激赏。
“行,咱们俩长话短说吧,你得帮帮我。”萧春夏一听她这么说,赶紧打断了她的话头儿——不打断不行啊,书房里还有几幅这样的、耗时长达一个月左右的字在地上扔着呢。她出来的时候急,拽掉了两个还没来得及捡呢。
“药肯定没有!”李高阳说得斩钉截铁。她那表情刚正不阿地就像面对敌人刺刀的刘胡兰、小兵张嘎、阿基米德。
“不是药不是药,放心!我也没那么多机会接触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什么的。”萧春夏翻着白眼儿。
“那你有什么事儿?”李高阳直截了当地问。
萧春夏看着李高阳那一身洗的发白的青衣服——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她上次见她,上上次见她,这家伙穿的都是这件。再看看自己质地良好的一身蓝色短褂小衫,她觉得过去的这么多年里,她从来没有一刻有过如此大的成就感。这是一种超越的快*感,说不大清楚却感受得到。
是的,萧春夏不得不承认,在李高阳这个美女学霸面前,她是有点儿自卑的。她们同学了多少年,她就自卑了多少年。她以往表现出的任何一种形式的对学霸的不屑和挑*逗,都只不过是自卑形式的一种而已。
“看姐这身行头没?姐发了!”她像个炫耀的大公鸡一样对着李高阳抖了抖她的“羽毛”。
李高阳从上到下打量了一下她的穿着,说:“谁家这么不开眼,收了你做丫鬟?”
“咦,你怎么知道的?”萧春夏一瘪嘴,本来还想吹吹呢,被人识破了。
“太明显,我不想解释。”李高阳总是能这么拽。她一挑眉:“而且,你确定你能做好那些事?”别人不了解萧春夏,她还是了解的,从小到大,她连晚上的小组扫除都会想方设法的逃掉,她会去做丫鬟?
得,优越感已乘黄鹤去,萧春夏一下子成了打蔫的“绝望的公鸡”。学霸就是学霸,总能一下子点中要害。这个丫鬟,她的确不会做。
萧春夏呼天抢地的诉说了困难之后,李高阳低头敛眉深思了许久。
“你倒是赶紧教教我呀,怎么还不说话了呢?”萧春夏着急了。
李高阳抬头面无表情地说:“看来事情比我预期的还要糟糕。体力劳动方面的,怎么着你也能对付着弄。书房里的事儿,你一时半会儿怕是学不会。”
萧春夏酸酸的说:“这还用你说?不难我怎么会来求你?!”
“我?我能怎么帮你呀?你什么都不会我也不能给你回炉一个脑子。”李高阳没好气儿地说。
她看不惯这家伙很久了。上课的时候从来不听课,不是趴在桌子上睡觉就是在桌子下面偷偷摆上一本漫画树看。偏偏却长着一张好嘴,老师们都不太反感她。下课的时候哪儿哪儿都能看见她,全班属她说的最欢。说的天花乱坠,张冠李戴,偏偏同学们都很买她那一套,爱听,又都跟她关系很好。
有时候她真想走过去告诉他们,这家伙说的有一半是错的。这样的想法一周至少有那么一两次,可她从来没去过。因为她知道,那些人也未必不知道萧春夏说错了,他们只不过很愿意跟萧春夏呆在一起而已,随便她说点儿什么,他们都喜欢。
萧春夏被讽刺着,也不恼火,只是焦急地说:“姐呀,你就别考虑我能不能行的问题了。现在就是死马当成活马医了。你知道什么,赶紧给我办个速成班,教给我点儿什么吧。反正不管你讲什么,我都没听过。”
时间紧迫,萧春夏出来的时间很有限。李高阳就站在集市的大树底下,就自己能想起来的东西给她说了说。
她给萧春夏讲了不同性质的磨不能混用砚台、不同类型的毛笔怎么清洗保养、写什么字用什么纸、画什么画用什么纸……
萧春夏跟李高阳谈完离开的时候,一路上觉得自己好像什么都懂了,又像更迷糊了。
算了,实践出真知,试试就知道了!
第二十三章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萧春夏回府时,已是午饭时间。所有府里的丫鬟婆子们都是在一处吃午饭的。萧春夏又是个天生的自来熟,虽然来了没几天,也结交上了几个各院里的小丫鬟——后来她才知道,也不单单是因为自来熟,更重要的原因是她的主人是大少爷。
大少爷院子里的下人本来就少,他贴身的据说又都是小厮,所以整座竹枝院的女人除了海姑也只剩下她了。谁要是想知道个内部消息什么的,在海姑和她之间选择,就是用脚巴丫选也得选她不是。
“哎?春夏,你家主子是不是快回来了?”这不,梨香院儿的小春红就端着碗坐到了她身边。
“唔……不知道啊……听海姑说好像是……”萧春夏嘴里塞着饭,口齿不清地说。
“大少爷哪天回来?”
“大少爷……”
得,一听两人的话题,又糊上来四五个人。
萧春夏的心啊,更愁了!不行啊,得赶紧了,再不练习一下就要毫无杀伤力地上岗了!
说干就干。
胡乱扒拉两口饭之后,她赶紧回到了竹枝院,开始了她鬼鬼祟祟的行动。
都有什么来着?
萧春夏的脑子生下来就没怎么用在纸笔上过。一时之间,让它对着笔墨纸砚运转,它还真有点儿适应不了那么快的学习节奏。这不,它开始罢工了。
临从李高阳那儿回来时,她还觉得自己听得还算懂了,至少她说的全都记下了。可就一顿饭的工夫,它只记得刚才那碗百合白米粥有点儿甜的过头了。李高阳教的东西,早忘得七七八八了。
萧春夏搜肠刮肚想了很久,终于决定,边行动边想吧。
都有什么来着?研磨!对了!研磨!就从它开始吧。
诶呀呀,行!谁说她啥也不会?这不磨的挺不错嘛!虽然水有点儿倒多了,墨晃出了墨池,溅的桌子上星星点点;虽然磨出来的墨里还有点儿颗粒状的小渣滓;虽然墨淡了点儿……但,至少,能看出是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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