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收鬼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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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收鬼男友- 第2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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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愿意”

    房间里的窗户开着,夏风吹起窗帘,在那边轻轻荡漾。

    我想起来前两天晚上,白冥安似乎是有些着凉,额头烫烫的,我怀疑是空调吹多了,于是关了空调把窗户打开通风。这一开,就是好几天。

    “宁欢。”周式薇再度开口。

    “什么?”我神经很紧张,立即搭话。

    “我问你,你是要像爱一个男人那样爱他,或者只是把他当做一个孩子那样宠着。”

    这个问题难住了我。

    一时间,我居然无法回答。

    张着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手指的动作越发纠结。

    为什么不说话,宁欢你说话啊。

    这不是很简单的问题吗?

    正常人都知道要怎么选。

    半晌,我开口了:“如果,我是说如果我选了第二个呢。”我扭过头,目光微闪地看着她。

    周式薇神色冷淡,说了一句:“随你。我不做任何评判。”

    她没有认同,也没有否定。

    只是离开前看了一眼房间的门,说道:“我最后说一句,做决定之前想一想你的选择,真的是他想要的么。”

    身心一震,直到周式薇离开,客厅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也久久不能平复。

    不知道坐了多久,直到房间里的小气鬼脾气消了自己走出来。把空水果盘扔在我膝盖上。

    “嗯?你都吃完了?”我好笑又诧异地看着他。

    白冥安哼哼两声,在沙发上坐下笔直躺好,长腿架在扶手上,脑袋自然而然枕在我腿上,舒服地闭上眼睛。

    这几天他这样睡都成了习惯。

    我愣愣看着腿上的男人,心里浮现出周式薇的话。

    我不愿意么。

    不是的。我只是

    不舍得。

    嘴上说着爱粘人的白冥安好烦人,心底却有一种恐慌,我怕他一旦恢复意识就会变成从前的白冥安。而从前的白冥安啊,绝对不会粘我。

    冷静自持,鲜少显露感情。

    从前的白冥安不会像现在这样枕在我腿上,表情惬意,充满了信任和安全感。

    我伸手搂住他的肩膀,静静地把脸颊贴在他额头,闭上眼睛。

    我真的,不舍得。

    就让我自私一点,让他保持这样的时刻多一点,久一点吧。

    第二天,宋理打完招呼就和周式薇出去了,这两个人把周围的鬼怪收拾得差不多了,从一开始呼吸看不顺眼但现在合力收鬼,交流着两人的功力都有所增强。

    我在酒店里陪着白冥安玩耍,尽管极力忽视,昨晚周式薇的那一句“是不是他想要的选择”一直在脑海中潜藏,一旦松懈下来,就跟紧箍咒一样不断弹出。

    “呼,不玩了,好累。”我倒在沙发上,看着白冥安把我的桃木剑当飞镖玩,一次一次投射到墙上去。

    光滑的墙面早就千疮百孔,我瞅了瞅,心想这得赔多少油漆费啊,要不然临走前拿一副画挂上去,挡住就好了

    嗯,我微微眯起眼睛,这个计划可行。

    正懒散着躺着,手机响了起来,一看是明珠。

    我拿着手机愣了一秒钟,自从上次祝长乐的意外事件过去后,我和明珠都有意识地回避这个话题,算起来也有些日子没联系了。

    今天打来不知道是有什么事情。

    我接通电话:“喂。”

    那头的明珠声音一如既往,只是语气比平时更为平静:“小欢,出事了。”

    我眉心一跳:“出了什么事?”

    明珠说完后,我拿着手机的手指渐渐紧了紧,微抿着嘴,道:“知道了,你发个地址给我,我这就过去。”

    挂了电话,我拔出墙壁上的桃木剑缩小成坠子挂到手腕上,拉起白冥安的手:“走,带你出去逛逛。”

    大约一小时左右,我来到了市区的一个龙头企业。

    明珠的父亲叶老板家大业大,家族的企业遍布全国,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分部。

    “小欢,你来了。”明珠依旧明艳难挡,走过来朝我露出笑容,眼神掠过一边的白冥安时微微诧异:“白大师好像很开心?”(。)

第369章 叶明朗人渣() 
白冥安就像是个三岁小孩一样,拉着我的手不断晃荡,这个公司整洁明亮让他十分兴奋。

    我扯了一下嘴角:“这个,说来话长,我迟点跟你解释吧。你说出事是怎么回事?”

    “哦,是你那个发小的事情。”

    该来的还是来了。

    我神似一紧,问道:“祝长乐她怎么了,还缠着叶明朗?”

    自从上次“迷药”时间后,祝长乐就赖在叶明朗身边不走了,她常年混迹江湖练就了一副好口才,叶明朗带着她去谈生意或者进行古董收购,每次都是事半功倍。

    也许是这个因素,叶明朗默认她的存在,没有像狗血豪门剧里那样用一笔钱打发走。

    这两个本质上来说都是重利的商人,祝长乐爱钱,叶明朗何尝不爱钱?只不过大少爷爱得更加有品位罢了,各种复古艺术品往家里搬。

    我认为他们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相安无事便好。难道这其中还有其他隐情?

    “那倒不是,只不过我觉得情况跟我们之前猜测的有些出入。”明珠转过头,波浪长发轻轻甩了一下,明眸看着我:“我觉得祝长乐除了钱,还想要得到别的东西。”

    别的东西?

    我眼眸闪动了一下,问:“什么?她还想要什么?”

    “我弟弟,叶明朗。”

    窗明几净的办公室,装修呈现处一种复古的奢华感。

    这是本市区总裁的办公室,明珠告诉我叶明朗正在内屋休息。

    听了明珠的话,我坐立难安,打定主意要亲自来问个清楚。来到办公室里,站在光可鉴人的地板上我反而有些怯步。

    我搞不清楚我到底应该问哪个?

    是利用祝长乐谈判口才和商人眼光的叶明朗,还是瞄准叶明朗的家世和社会地位的祝长乐。

    一整面墙壁都是透明的玻璃,大片大片的阳光洒进来,一地的金黄。

    夏日明媚,我却无比苦恼。

    哎,这要怎么开口啊

    “小泥巴?”身后踏踏的高跟鞋声音响起,伴随着一个女声。

    我转过头,不由眼前一亮。

    面前的祝长乐一身黑白套装,剪裁利落,布料高档,重要的是全身上下没有一丝错误的搭配,长发垂下来发尾微微卷了卷,添了一丝妩媚,把服饰的干练硬朗稍稍中和了一下。

    记忆中的祝长乐一贯是衣着随意的,甚至于我从没见过她好好打扮的模样,乍一见有一种认不出的恍惚感。

    “宁欢?”

    就这么恍惚的片刻,祝长乐已经把昵称换成了名字,一下子显得生疏很多。

    “哦。”我莫名就局促起来,脑袋转了转,四下寻找:“我是来找叶明朗的,他在哪间房呢?”

    说是总裁办公室,面积却比一般办公室大很多,足足近一百平米,一眼看去好几个房间,我实在判断不出叶明朗会睡在那个房间。

    祝长乐笑了起来:“叶总现在还睡着,嗯。”她抬起手腕,上面有一只样式复古的手表,看款式分明是男款的。

    我眉头动了动。

    她看了时间,说道:“大概还有八分钟,我就要叫他起来了。不如你先坐下喝杯茶吧。”

    “哦,这样啊。”我心里想,你到底是把他的作息了解得很清楚。

    在高级皮质沙发上坐下,看祝长乐姿势娴熟地泡茶,一边跟我说话:“叶总不喜欢喝咖啡,所以办公室里只有茶叶。”

    “是么,我记得他挺喜欢喝的,尤其是手工现磨的黑咖啡。”我说道。

    一年前我当做叶明朗的助理,秘书,跟班,狗腿子对他的习性略有了解,叶明朗这个人的确很讲究,不过他除了挚爱的怀表,其他事情上他都只有三分钟热度。

    今天喜欢喝咖啡,明天就厌恶得不行。

    改天喜欢喝茶了,也同样能考究到极致。

    祝长乐倒水的手势顿了顿,面色不动地收了茶壶,把茶杯递给我:“宁欢好像很了解叶总,也是,毕竟你们认识得早。嗯,我想想,应该有一两年了吧?”

    她对我微笑,笑意却不达眼底,仔细看去可以看见深处的戒备和令人心寒的嫉妒。

    心头忽然升起一股酸涩。明珠说的是真的,祝长乐真的对叶明朗这个人动了心思。

    我接过茶,放在桌子上,祝长乐看了一下时间嘀咕一句:“叶总醒来喜欢喝一杯浓茶醒神。”说着她弯腰又动作轻柔地泡茶。

    我看着她的侧颜,模样算不上多美但胜在青春活力,而且自小在市井里混迹,身上带着一股狡黠和机灵劲儿。

    她穿着套装,俨然一副职业新女性。

    我看着她脑子里却在想,这真的是她吗,祝长乐,这真的是你想要的吗。

    “长乐,你为什么非要待在叶明朗身边。他并不喜欢你,你知道么。”我还是开了口。

    祝长乐的反应比我想象中要平静,她没有恼羞成怒,也没有觉得受了侮辱,她只是直起身对我很温柔地微笑。

    我从来没有见她这样笑过,像是获得了全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贝。

    视线往下,她的一只手拿着茶杯,一只手轻轻触在小腹上。

    我的瞳孔难以抑制地放大:“长乐你难道——”

    不会吧

    咯噔,轻轻一声响,离得最近的一间房门打开。

    里面走出来一个衣着光鲜,雪白衬衫袖子微微挽着,黑发梳成光亮的俊俏公子哥。

    叶明朗。我嘴角微微抿着。

    祝长乐笑着招呼:“叶总,你醒了。”

    她走过去递过那杯带着温度的茶,笑得跟小女人似得:“叶总,你的茶。”

    叶明朗眼睛看都没看那杯茶,瞥了我一眼,嫌弃道:“这个女人怎么会在这里”

    我手心攥紧,握成拳头,隐忍的怒火酝酿过后勃发而出,踏踏踏快步向前,甩手就是一个耳光。

    啪。

    空气凝滞,所有的声音都停止。

    房间里只听到我怒气凌然的质问:“叶明朗,你这个人渣败类!”

    祝长乐错愕地叫起来:“宁欢你干什么?”

    叶明朗一时间被我打蒙了,过了一会儿,贵气的脸庞浮现出浓重的怒气,跨步向前:“你这个女人居然——”

    啪,啪,接连甩了个耳光。

    “人渣不要跟我说话!”(。)

第390章 是否是错误() 
祝长乐白了脸,拼命和我使眼色。

    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急智,看着她得体的妆容,干练的打扮,想要说的话硬生生憋了回去。

    梗着脖颈跟叶明朗道:“你个臭小子,你姐刚刚都跟我说了,我不在的时候你说了我多少坏话。是不是?你说啊,是不是背着我打我小人啊。”

    叶明朗贵气俊秀的脸两边都红了,清晰的指印在上面很是刺眼。

    他咬着牙瞪着我,似乎像要吃了我:“宁——欢,你这个老妖婆!”

    “哈!”我一下子跳起来,仿佛抓住一个天大的把柄一般,开始造势:“叶明朗你懂不懂尊重?我是你姐的朋友,年纪也比你大,尊老你懂不懂哇。天天老妖婆老妖婆地喊,你这混蛋是要造反吗?”

    “你——”

    “我什么我!”

    “我要把你——”

    “你什么你,你想怎么样?有本事咬我啊,我告诉你,这一次看在你姐的面子上我就不跟你计较了。姐姐我大人有大量,不跟浑小子一般见识,不过——”

    我的手指对准他的鼻尖,酷酷地道:“没有下一次。”

    说完当即转身,在两人都没有回过神来时候飞快逃离现场。

    背后冷寂了几秒钟,传来惊天动地的怒吼:“宁欢你这个女人,你这个女人我要掐死你——”

    中午,精致餐厅。

    我和明珠、白冥安三人坐在吃午饭,点得菜很符合白冥安的胃口,他难得吃得很开心,不停对我笑。

    “你是说,祝长乐怀孕了。”明珠戳了一块宫保鸡丁,塞进嘴里。

    “嗯。”我一边给白冥安夹菜,一边观察她的神色。

    明珠的表情很平常,只是略微挑了一下眉头,道:“大概是那一次中奖了。诶,这臭小子命里缺娃啊。”

    那一次?

    我挑眉:“你这么肯定?”

    明珠吃了一口牛肉,道:“当然,他们两个人的行踪都在我的掌握之中,出差或者办公,两人都没有单独在一个房间里过过夜,不过就算过了也没关系。”

    “为什么?”

    “哦,前段时间日本先研究出一款最新型的针孔摄像头,外观可以跟随购买者的意愿随意定制,我觉得很有意思就买了几个玩玩。”

    我:“”

    居然监视自己的弟弟,明珠你可以啊。

    “你准备怎么处理?”

    明珠反过来看着我:“干嘛要处理?年轻人的事情让他们两人自己解决去。”

    我皱眉:“你真心的?祝长乐不是坏人,但我得承认她某种程度上很爱钱,她对叶明朗是有几分喜欢,不过”

    “不过你不知道她喜欢我弟是因为钱,还是因为人,是吧。”明珠一语戳破,拿着银质的勺子比划了两下:“这有啥,叶明朗这臭小子是男人,他能吃亏到哪里去?”

    我有些失笑,这倒是真理,说起来我更担心祝长乐会陷进去。

    怀了孕的女人心态一定会发生变化,会变得更好还是更坏,这就难以预测了。

    “他们两个都还年轻,若是没有感情,有些弯路还是不要走。”我诚恳地道。

    明珠不在意地笑了笑:“小欢,你还是太嫩,这男女之间的事情只要是你情我愿,旁人管他们去死。”

    我:“”

    喂,那可是你弟弟,即使只有一半血缘关系也是亲弟弟好吗。

    咚,勺子落地声音。

    我低头,明珠随手找来服务生换了勺子,再抬头看见白冥安嘴角都是酱汁,不由好笑,拿了餐巾给他擦嘴:“吃得跟花猫似得。”

    明珠的眼珠子滴溜溜在我们两人只见转,道:“白大师真的变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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