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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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徒-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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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也软了,腿也酥了,全身的感觉全部集中到了那两处,每一次的插入抽出再插入,都能带来火热的快感,让人禁不住害怕,又忍不住期待更多。呻吟越发人卢放浪,身子也不由自土地随着长华的动作而放浪摇摆。肠道得了趣,很快就自己分泌出了湿漉漉的肠液来,随着原始的抽插而不断发出嗳昧的水声。前面更是湿得一塌糊涂,可用“泥泞不堪”来形容,两瓣蜜花被操弄的发红,朝两边分开来,露出里面被包裹着的小小阴带。被长华胯间的耻毛磨蹭着,酥麻的快乐传遍四肢百骸,简直像登了极乐一般,酣畅淋漓。

望着他情动迷离的表情,长华也被逼得受不住,微微皱眉,喘息变得粗重,道:“就这么舒服?”

沈世仰起头,放荡地笑着:“舒服。舒服……别停。”—边说一边耐不住自己用臀部摩擦,腿间水声潺潺。和着他惑人的呻吟,眼角含春,简直比一些特殊行业的女子还要放荡。这般情态,看得长华真是又恨又爱,爱他诚实忠于自己的欲望,恨他这般诱人,若是有一天被他人瞧了去……

想到这,长华有些失控,动作的更加凶猛粗暴,一手悄悄拿起旁边的开关,摁下。

刹那,沈世就像被电击了一般,尖叫了一声。插在前穴里的假阳具,也不知怎回事,竟然猛地动了起来,在里面发出嗡嗡的细小马达声。茎身上的颗粒滚动起来,快速摩擦着内壁,整根阳具都在里面震动着,旋转按摩,简直让人发了疯。

“你……你做了什么……快停下……唔……”沈世急急挣扎着,想要摆脱这让人崩溃的快感,腰部却被扣得死死的,动弹不得,只能生生受着。长华在他耳边说:“舒服吗?”

“不,,,,,,”沈世摇着头,想要拒绝,偏生说出口后却又变成了,“舒服,舒服……好相公,快……快停下……啊……不要……不要停下……”

长华也朝里面抽插着,顶着他后庭的G点,再问:“是相公这根弄的你舒服,还是这假的舒服?”

“都……都舒服。”沈世伸手环住他的颈背,凑过去索吻,声音甜腻腻的,连自己听了都觉不好意思,“亲一下。”

长华便低头,亲了一下,又亲一下。两人耳鬓厮磨着,身体交合,快感中夹杂着一股细细的温情。

上下三张小嘴都被堵着,快感逼人攀至巅峰。

长华定力再好,也敌不住这般诱惑,很快就被逼的缴械投降,射出的精液尽数喷在沈世体内,烫的沈世一个激灵,也出了精。

两人相拥了片刻,休息好了,又觉尚未完全餍足,于是换了姿势再战。直到天明,这才筋疲力竭,拥着睡去。

沉沉浮浮间,沈世听见有人在耳边说。

“我爱你。”

睡梦中的他,忍不住弯起了嘴角。

番外二 回家

蒹葭巷有一个大傻个儿,生的眉清目秀,可惜是个傻子,生下就被爹娘抛弃,靠在酒楼里做些杂活儿换点剩饭过活。长到二十多岁,连个名字都没有。因为个子大,大家都叫他傻大个。

傻大个真的很傻,酒楼里的伙计们闲来无事,总是欺负他,让他干很重的活,有时还克扣那微薄的几个铜板。有一次,甚至给他吃虫子,说是好吃的东西。傻大个会呆呆吃掉,并且竖起大拇指,赞同的说:“果然很好吃!”

伙计们打他骂他,他也只会呵呵呵的笑,从来不会生气。

除了一件事。

傻大个一直说自己有个爹。他说他的爹是全天下最美的人,眉心有一颗红痣。

他一直耐心等着他爹来接他回家。

这一日,俩伙计斗蛐蛐输了银子,满肚子的火气。他们从酒楼后门溜达着进来,正好碰见刚帮忙卸完菜的傻大个抹着汗往外走。高伙计眼珠滴溜溜一转,叫住了他:“喂,大傻,把你的银子给我。”

傻大个老老实实把刚得的铜板递了过去。

高伙计拉下脸:“就这么几个?我听说你不是一直在存钱么?去找来给我!”

矮伙计拨拉一下高伙计手里的七八个铜板,也皱起了眉头。

傻大个摇摇头:“不行,那个将来是要给我爹开店的。”

高伙计毛躁:“你有个鬼啊,你还能有个爹?该不是替窑子里的姐儿赎身的钱吧?”

傻大个却突然来了劲,冷下脸:“你说我可以,不能说我爹。”

也该是这俩人欠揍,矮伙计嚣张:“就说你了怎么着,就你这副德行,你爹也是个蠢蛋!”

顿时,傻大个的脸阴得像一块黑炭,虎着验扑了过去,与两个伙计撕打成一团。傻子个头高,从小做杂活练出一身好气力,三两下将两个人揍得鼻青脸肿找不着北。人们从来未见过傻大个发毛,一时觉得新鲜,围观的人聚拢成一圈,就是没人上前拉架。

这时,一个俊俏的男人走入人群,叫了他一声“长华,住手。”

神奇的是,原本疯了一样的傻大个一看到他,竟乖乖垂下手,抿着嘴站在了男人身旁。

二人一同离开了。

人们惊奇发现,那俊俏男人的额心,恰恰正有那么一颗红痣。

俊俏男人便是沈世。

他遇到傻大个这一年,是他转生的第二十年。因为广结善缘,这一世的他投了个好胎,成了宋朝一家商行的大公子。生活富足,容貌堂堂,因饱读诗书品行高尚,深受长辈和家族的喜爱。

因沈世带着前世的记忆,他生来比常人聪慧睿智,这一世的父亲去世后,他便接管了商行,几年的功夫,生意越做越大,一片兴隆之势,竟发展到了江南。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

江南绿柳盈盈,风光格外好。

沈世带着几个仆人到了苏杭,打算在城中开几家分铺。他们沿着河堤一路向南,途经断桥,桥那边的酒楼突然传来哄闹声。他怱然驻足,问身边随行友人:“出了何事?”

那友人便派了小厮前去打探。

小厮很快回来禀报:“是傻大个,好像被人调笑了几句,跟人打起来了。”

沈世点点头。神情像是有点失望。

友人突然笑道:“那傻大个非常出名。连我都有所耳闻,一直替酒楼打杂工,说是要等一个眉心有红痣的人,说那人是他爹。不过话说回来,沈公子的眉心倒是有颗红志……哎哎,沈公子要去哪儿?”

沈世心中又惊又喜。

他跌跌撞撞朝人群奔了过去,拨开围观之人,便见到一个极为熟悉的背影正骑着两个男人狂揍,每揍一拳就吼一句:“敢侮辱我爹,我打死你!”

沈世从未想过,还能见到那个人。纵然这一世外表有了些许变化,但他还是能够一眼认出来——那是他的长华,这世上不会再有第二个。

他将傻大个接回了府。

傻大个果真是傻,傻得出奇,常常看着沈世发呆,要么就是看着他傻笑,连一到十都数不清楚。可傻大个也不傻,每逢沈世夜里晚归,傻大个总拿着个灯笼站在门口踮着脚尖探望,等着盼着他回来。那一烛摇曳灯火,像是沈世心头的一抹挥之不去的记忆。

对于傻大个所有不着调的行为,沈世并不在意,一心一意照料着他。傻子早些年吃了不少苦头,刚接回来时,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那么大个人,还穿着十几岁时候的衣服,裤脚吊的老高,不能蔽体。沈世叫人给他裁剪了好几套衣裳,带他去洗澡时,脱掉他的衣服,这才发现他身上大大小小一堆伤口。沈世摸着那些伤口,问他:“疼吗?”傻子摇头,傻兮兮说:“不疼。”

沈世道:“以后就跟爹爹住,爹爹照顾你,不会让你挨饿受冻被人打,你说好不好?”

傻子忙点头,说好。

傻子这一世没爹娘,也没人给他起名儿,沈世便对他说:“你以后跟着爹爹姓。爹爹姓沈,名世。你也姓沈,名长华。”

傻子喃喃念着这俩字儿。沈世怕他不明含义,给他解释:“长命百岁,风姿韶华。”

风姿韶华是没有了,长命百岁沈世希望能实现。

长华自此住在沈宅。

苏杭这边的宅子,沈世只是临时居住,他的意思是,等到这边的铺子弄完了,就带他回沈家,让他入了沈家的族谱。长华倒是无所谓,傻子心智单纯,爹爹在哪儿他就去哪儿。偶尔沈世也问他:“我听人说,你之前一直在桥头那边等我。你没见过我,怎知我眉心有红痣?”

长华歪着头想了想,说:“我小时候做梦,老梦见你。你在梦里跟我说你是我爹。眉心有红痣。我就记得了。”

“就这样?你就生生等了二十多年?”

长华点点头,很自然的样子:“对啊。”

沈世摸摸他的头,没吭声。

酒楼里的活儿不用去干了,如今傻子找到了爹,身份一跃而上,成了一枚富家公子,往昔欺负他的人见到他都要低着头走路。虽然偶尔也那么几个不怕死的趁着他落单时欺负他,不过第二天那群人脸上都会多出许多莫名伤口。

有一次傻子在外面被欺负后,沈世派了下人狠狠将那群人狠狠教训了一顿。事后下人问他:“少爷,小的有句话当讲不当讲?”

“说。”

“少爷你怎么突然认了个儿子,他真是你的亲生子?”无论年纪还是出身都无半点可能,少爷自小在京城长大,这傻瓜却是在江南,两地隔了数千里不止,天南地北,他家少爷可是真正第一次来苏杭,怎就凭空多了个儿子。

沈世听完,面上无甚表情,淡淡道:“有些事你不会明白。下人就该有下人的规矩,做好自己的本分事。”

少爷既然这样讲,下人也不好再追问。临去前,沈世又添了一句“你记得,对他要如同对我一般尊重,被我发现有什么鬼,沈家可就容不得你。”

“知道了。”

沈世疼傻子,所有人一眼就能瞧得出,无论是他身上穿的衣服花色款式,还是他今天吃的饭食。每一样都是沈世亲手操办过问,傻子沐浴更衣,沈世从来不让侍女插手,都是自己亲自过去给他洗的,晚上也带着他睡觉。下人虽然心中感到奇怪,却也不敢议论纷纷,不为别的,就因为这一世,沈世也是个狠角色。

傻子没读过书,沈世便从他的名字开始教,一笔一划,就那么简单的几个字,可傻子就是学不会。仿佛上一世死去的时候,连同那份风华也一起带走了,只留下这个傻兮兮的空壳。沈世耐性好,也不生气,依然一笔一划地教。有一天,沈世正教着,长华突然问:“爹爹的名字怎么写?”

沈世—愣:“怎么问这个?”

长华道:“我想学。”

沈世摸摸他的头,在宣纸上一笔一划慢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最后,傻子最先学会的字不是自己的,却是沈世的名字。

傻子很喜欢盯着沈世的脸瞧,晚上睡觉的时候,总爱摸他的脸,还时不时贴过去,小心翼翼地问:“爹爹,我可以亲亲你吗?”

沈世心跳加速,面上却沉稳,没甚表情,道:“可以。”

于是傻子便凑过去,在他眉心的朱砂痣上,亲亲印一下一吻。

傻子问他:“爹爹,为何你眉心有痣?我却没有?”

沈世看着他:“你不记得了吗?”

傻子摇摇头。

沈世道:“这是你上辈子留给我的。我是你的朱砂痣,你的心头血。”

长华听了,眼里露出微微的迷茫之色。

沈世想,这辈子他不聪明,心智单纯,痴痴傻傻,但到底还是让自己找到了他,可见老天对他不薄,不能乞求更多了。不能奢望他会记起自己来,更不能妄想他会恢复从前风华万丈的样子。

人一贪心,失去的总会特别多。

沈世觉得,自己不能够再承受失去长华的痛。所以他安安静静扮演着父亲的角色,对儿子好。虽然日子久了,心里总会感到寂寞。

近来,铺子里生意上了路,沈世决定再过几天,等一切都交代清楚了,就带儿子回京城入祖籍。可没想到了临走的日子,一向脾气好的傻子却突然闹起了别扭,动辄发火摔东西不说,连晚上睡觉都不肯跟沈世同榻了,非要自己搬出去住。沈世问他原因他也不肯说,别扭的低着头攥着手指。沈世若碰他,他就跟见了鬼似地,一溜烟逃了,搞到最后,沈世都不敢碰他,生怕他哪天跑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如此持续了好几天,沈世终于暴躁了。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一世,从没有人这样对待过他,更别提上辈子把他捧在手心里当宝贝的长华了。如今被这样躲避,他心里十分不好受,一夜一夜地睡不着。长华已经被安排到了新房间跟他分着睡。沈世晚上就一整夜一整夜地担心,担心他睡觉不安分踢被子受了凉,又怕他一个人睡在那偌大的房里,感到孤独。

最后,沈世终于受不住了,跑去找他,决定跟他谈谈。

沈世对他说:“你最近到底怎么了?跟我闹脾气?是不是爹爹哪里做得不好,惹你生气了?”

傻子低着头,不吭声。

沈世疲惫地揉揉太阳穴,颇感头疼:“我哪里做得不好,你就说出来,爹爹一定改。好不好?只要你不要跟爹爹生气。不然爹爹会伤心的。”

傻子终于有了动静,抬起头来望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声说:“不是爹爹的错,是傻子的错。”

“你不叫傻子,你有名字,你叫沈长华。”沈世耐心的纠正他。

傻子摇摇头:“傻子不配做爹爹的长华!傻子不配!”眼圈一红,眼看着就要哭了。沈世一愣,“为何这样说自己?”

傻子泫然欲泣道:“我也不想的,可是傻子也不知道怎么了,一跟爹爹睡下面就涨得好痛,好想伤害爹爹。傻子好怕,好怕哪天忍不住就弄伤了爹爹,我不要,不要。”

哐当一声,沈世似乎听见大脑里传来一声巨响。

有好半天他都没太回过神来。

他……他似乎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这,这,他的宝……这其实不是讨厌他,而是对他有那个念头?

刹那,沈世就笑了出来,心里既开心又觉羞恼,憋了半天,只能说:“是爹爹不对,爹爹竟忘了,我们家长华已经是个男子汉了。”

傻子羞愧得不敢抬头看他。

沈世捧起他的脸,望着他的眼睛,温柔地给他解释说:“男人长大了,都会这样的。爹爹也会,所以你不必觉得害怕。”

“真的?爹爹你也会鸡鸡痛吗?”

“嗯,真的。爹爹也会很痛。”多少个夜晚,他的身体都思念着长华的爱抚。他想念那种被侵犯的感觉,身心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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