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完美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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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完美女神- 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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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白坤气不过她这副态度,哼了一声,只愈发地怪罪孟猊。他觉得白灵会如此不听话,全是被孟猊给带坏了。

    “哼,三年后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

第127章 半人半怪() 
“如果你答应放过我朋友,不再找他麻烦,那我就答应你。不然的话,我死也不从。”白灵走回到自己房间门口,丢下最后一句话,然后就进入了房间。

    白坤虚眯着眼睛,盯着白灵直至她进入房间关上了门,俗话说知女莫若父。白灵是他女儿,他多少也了解她的个性,说起来,在脾气这方面其实白灵跟他很像,同样是有三分倔强。

    他知道,倘若不答应白灵的这个要求,恐怕她真的会反抗到底,到最后说不定还会做出傻事。

    想到这里,他只能很不情愿地哼了一声,算是默许了她的要求。

    白灵进入房间,本想打电话给孟猊,询问平安与否。但转念想到她爸爸对待孟猊的态度,她又止住了拨打电话的想法。

    之前她爸爸在客厅接的那个电话,她虽然没听完全,但至少是知道了孟猊当着四海盟上百人的面溜走了。

    既然他没事,那最好是少联系他,甚至不联系他。

    白灵知道自己若是跟孟猊继续联系下去,绝对是害了他。

    所以,为了孟猊的安全,她只能狠心从此将孟猊视作陌路。

    “也只有这样才能保你安全了!”

    坐在窗前,白灵幽幽地望着无尽黑夜,发出黯然一叹。

    次日的冷江市,下起了蒙蒙细雨,春秋季节,天气反常是很寻常的事。

    今天是星期天,孟猊没什么约会安排,大清早的起床,上qq也没见到半个聊天对象。

    于是,他干脆离开了学校找师傅去了。学校他是不打算住了,昨天晚上他仍旧是没睡好,因为总得防着被人偷袭,这种感觉太丧失了。

    与此同时,冷江市西城区里,一个孤单的背影摇曳在细雨之中的长长街道上。

    那人披头散发,身上穿的衣服破烂不堪,走起路来一摇一摆,十分古怪。

    一些路人偶尔与之擦身而过,当一看到此人容貌,几乎都会吓得惊叫一声,然后慌忙跑开。

    此人,从西城区之外的荒地而来,一路走到这里,他见到不止十个被他吓跑的人。

    当来到一辆路边停靠着车边,此人怀着疑惑弯下身对着那车子的玻璃当镜子照了起来。

    看了几眼,他陡然浑身颤抖,似乎也是被自己吓了一跳。

    旋即,嘴里止不住地呜咽起来,猛烈地摇头。

    “不不不”

    他一边嘶吼着,一边伸出双手,使劲地抓向自己的脸。

    他的手很宽大,也不知道是茧子太厚还是怎么的,整双手的颜色呈现乌青色。而且指甲也是乌青色的,很锋利,就像是野兽的爪子。

    他两只手在脸上抓了几把,硬生生地撕下了两块皮来,鲜血淋漓。

    他紧紧地将之握在手心里,然后垂头仔细审视,发现那被撕下的皮肤上面,竟生长着一种奇怪的鳞片。

    像鱼鳞,又像是蛇鳞。

    旋即,他又惊恐地发现,自己脸上的抓伤竟在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迅速愈合着。

    当伤口一愈合,他嘴角边上,再一次长出了若干鳞片出来。

    此人呆呆地望着玻璃窗上所映着的自己,须臾后,忽然他仰天长啸,声若惊雷,传响了方圆数里。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经过了二次改造之后从西城区外的百汇街73号实验室里走出来的赵鑫。

    为了追求可以战胜孟猊的力量,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钱老赐给他的那瓶奇异药水。

    钱老说,那种药水,如今全世界都只剩下七瓶了,其珍贵度显而易见。一旦注射进人体内,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后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能让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脱胎换骨成为一个凌驾千万人之上的王者。

    赵鑫相信钱老,因为他父亲离开前给他的纸条上明明白白地写着让他去找钱老的。

    他现在除了钱老,也不知道谁还能帮助他,钱老是他报仇的唯一助力,所以,他只能选择相信。

    当他伤愈后,立马就接受了二次改造手术,经过了二十四小时的融合,他现在用钱老的话来说已经是脱胎换骨的状态了。

    “这就是所谓的脱胎换骨?”

    赵鑫一声惨笑,笑声当中充满无奈和苦涩,为了报仇,他竟让自己变成了这样。这哪里还像个人,分明就像个非人非怪的妖魔。

    “这不是我。”

    赵鑫厉吼一声,忽地扬起一拳就砸向路边车的车窗玻璃。

    “砰!”

    一拳下去,车窗玻璃完全爆碎,与此同时一圈橙色的力量余波冲击开来,车子的其他车窗也接二连三地尽数碎裂。

    赵鑫一惊,讶然地看着自己的手,仅是普通的一拳,竟能有如此威力?

    今天一早上,当钱老告诉他改造手术完美融合的时候,他还不相信。因为,他自己没怎么感觉到什么特别的变化。

    刚才那一拳,随意为之,竟显示出如此非凡的破坏力,这让他惊奇的同时也有些情不自禁的兴奋起来。

    “破!”

    他大吼一声,又是击出一拳,这一拳对着车子的车门击去。

    一拳落下,那车直接被他从原地震出十数米远,原本光洁坚硬的车门,此刻彻底变形,狰狞成了一团。

    赵鑫不禁心跳加快:“这股毁灭性的力量,好强!”

    “钱老果然没有骗我,那瓶小小的药水,竟能给我如此力量,真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关于钱老,赵鑫对他一无所知,仅知道他姓钱,而且如果没意外,他还应当是传说中钱氏家族的族人,准确来说,应该是被钱氏家族赶出族门的族人。

    除此之外,他再也不知道有关钱老的任何信息。

    此时此刻,赵鑫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无论钱老怎么样,只要能助他复仇,在他眼里都算好人。

    双手紧紧地捏成拳头,一时间,赵鑫的双手上鳞片疯涨,随即一道道银紫色的电芒喷薄而出,如毒蛇一样缠绕在他的双手之上。

    “有了这个力量,如今天下,还有谁能挡我?”

    “林一天,孟猊,你们两个给我等着,我这就来找你们!”

第128章 伏击() 
雨一直下到九点来钟,始才停下。

    赵鑫黑巾蒙面,悄悄地潜入了西南贵族学校。

    此次出来,钱老又一次地警告了他,要他不得乱在人前卖弄这股力量,更不能对别人说他的力量是钱老给的。

    所以,赵鑫没有以真面目示人,也尽量地避开了无关的人。

    当他来到男生宿舍,身影一闪,便是穿梭而入,一口气上到七楼。

    来到703宿舍门口,赵鑫发现门是锁的,走到窗户前对着里面一望,里面竟是空空如也,半个人影也没有。

    “不在?”

    赵鑫满腹仇怨而来,竟扑了个空,不由是气急败坏,当即一爪拍在窗沿上,抓下了五道深深的沟痕。

    “既然不在,那我就只好先找林一天了。”

    于是,他离开了学校,径自地找林一天而去。

    以前赵家跟林家走得很近,赵鑫也经常会去林一天家中做客,所以对林一天还是有些了解的。

    眼下这个时间点,林一天应该很快就要去公司了。

    林氏集团总部设在东城的新城区,从西南贵族学校赶过去,也不算远。

    赵鑫在街上强行抢了一辆车,然后直接开到林一天每天的必经之路上等候着他。

    以他对林一天的了解,林一天每天十点钟会去公司一趟,无论周末与否。

    等到中午十二点,他又会准时回家跟家人吃饭。

    林一天的这种行为早已形成习惯,已经坚持了很多年了。

    赵鑫曾多次在他家做客,故而知道他的这个习惯。

    九点四十六分,赵鑫开着车子,先一步来到了东城的崇明路。

    这一条路不算主干道,但可直通皇朝居,所以是林一天每天上班的必经之路,而且这条路上寻常时候,车辆也并不多。

    看着车上的时间表,赵鑫面无表情地下了车,步伐生硬地来到路边,然后双手抱住一棵樟树,就想将它连根拔起。

    昔年,水浒传中曾写有鲁智深醉酒拔杨柳,吓得一帮泼皮目瞪口呆,心中拜服。

    今下,他赵鑫怒拔人头粗细的“沉水樟”,只听一声爆喝,他那两只长满鳞片的大手青筋暴涨,旋即那棵沉水樟整个树身都摇晃了起来。

    “嘣!”

    人头粗细,五米见高的沉水樟蓦然连根而起,从土中绷断。

    树一拔出来,赵鑫就扶着它,站在路边,静静地等候林一天的到来。

    渐渐等到十点钟,期间,这马路上有七辆车子经过。

    赵鑫对他们视而不见,目光一直注视着正西方向,等待着正主的出现。

    当时间到达十点二十三分的时候,马路上终于开来了一辆黑色的宝马x6,以及两辆银色的雷克萨斯es350。

    “终于来了”

    赵鑫认得林一天的车,就是那辆黑色的宝马x6。

    至于另外两辆银色的雷克萨斯es350,那是他的保镖座驾。

    林一天让偌大一个林氏集团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一跃成为整个冷江市数一数二的大企业,这无限的风光背后,藏了不少的肮脏。

    所以,他的身边,从来都没离开过保镖。

    以赵鑫所知,他身边的保镖,共有九个人,平常陪在他身边的,最少会有四个。这些保镖,身份都不一般,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退役老兵,身手十分了得。

    一见到这三辆车由远而近地驰来,赵鑫狞笑了几声,心中报仇的想法饥渴难耐。一挥手,便是将那棵人头粗细的沉水樟扔了出去,横在马路上,将道路挡住。

    待到黑色的宝马x6以及两辆银色的雷克萨斯es350开来的时候,不得不因为这个障碍,而停了下来。

    林一天的保镖还是很敬业的,遇到这种事情,他们立刻停车,然后走了下来,准备移开障碍。

    这么一棵大树,突然出现在马路中间,这显然是很奇怪。

    所以,他们搬树的同时,也谨慎着观察这四周。

    就在这时,一身破烂,且黑巾蒙面的赵鑫一步步地走了出来,当着四个保镖的面,一脚踩在樟树上,冷冷地道:“滚,谁也不准动这棵树。”

    他的声音跟以前有点不一样,有点沙哑、雄浑,若他不露出真面目,即便是跟他最亲近的人,只怕也猜不出他是谁。

    “他妈德!这树是你放这的?”

    一名脾气火爆的保镖听到赵鑫的警告后,大是不爽地冲着赵鑫就走了过去,

    赵鑫没有理会他,而是目光直勾勾地看着黑色的宝马x6。

    他的目标只是林一天,其他人他没兴趣,并且钱老也交代过他,不相关的人,能不杀则少杀。

    他谨记着这句话,所以,面前这四位保镖,他决定饶他们一条狗命。

    “给你们一分钟的时间滚蛋,不然,后果自负。”赵鑫仍旧是没拿正眼看他们,冷冰冰地说道。

    那位离他最近的保镖不爽了,在他眼里,浑身上下破烂不堪的赵鑫俨然就是一名乞丐,而且还是一个不识好歹、口出狂言的乞丐。

    对于这样的人,他通常只有一种回应――“一拳轰出!”

    “啪!”

    一击重拳打向赵鑫脑袋的瞬间,虚空当中一只大手探出,五指箕张如铁钳一般,将拳头挡住。

    旋即,大手五指一合,堪堪将保镖的拳头给捏住。

    “我给了你机会,可惜你不珍惜!”

    说罢,赵鑫劲力暗发,五指一扣,捏得那保镖的拳头瞬间骨节爆碎,白森森的骨头刺破皮肤,都露了出来。

    鲜红色的血水,眨眼间就染透了保镖整只拳头。

    “就这样的拳头也想打人?”

    赵鑫首次望向这位保镖,旋即左手突进,也是一拳袭出。

    只听“砰!”地一声,那保镖腹部被击穿,鲜血如喷泉洒了一地。

    “这才叫杀人之拳。”

    赵鑫抽出血淋淋的拳头,旋即那位保镖仰天倒地,亡命归西。

    他出手,仅是一招,就解决了一名训练有素的退役老兵。见到这一幕,其他三人心中皆是一寒。

    赵鑫野兽般的瞳孔,瞪向那三人,再一次喝道:“识相的快滚,老子并不想要你们的性命。”

    那剩下的三位保镖,虽然骨子里也有傲气,但此刻谁都不敢逞强。三人对视了一眼,很默契地识趣退开。

    赵鑫见他们如此,登时将目光回到那辆黑色的宝马x6车上。

    此时的宝马x6车中,有两个人。

    一人是开车的司机,也是一名保镖。另一人,则是林一天,他坐在后座,此刻的目光也是紧紧盯在那位衣衫破烂的神秘人身上。

    “老板,那人好像是冲着你来的!”

    司机眼神微微凝缩,看着神秘人那只带血的手,心脏忍不住地狠跳了两下。

    他是林一天身边最强的一位保镖,当年服役的时候,曾参加过数次境外作战。死在他手中的人,已不止个位数。

    当然,他也曾很多次死里逃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经历,所以他的第六感比普通人要强很多,对于危险的“嗅觉”强过普通人数倍。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见到那位浑身破烂的神秘怪人,就奇怪地觉察到有一种极度危险的感觉。

    这种感觉像极了当年他在边境作战死里逃生的那个时候。

    “老五死了,竟被他一拳击穿了腹部?”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司机万万也不敢相信。

    视线中,浑身褴褛的怪人,此刻已经冲着黑色的宝马x6一步步走来,眼神冰冷,有如十二月寒冬里的冰霜。

    “老板,怎么处理这个人?”司机沉着脸,忽然询问了一句,询问的同时,他伸手去摸身上的一把枪。

    林一天坐在后座,脸上的肌肉抽动了几下,忽然冷冷喝道:“给我撞死他!”

    闻言,司机眉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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