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封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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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封神-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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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通过姨妈张秀宜认识张英才之前,张皓轩就已经制定了一些计划并开始实施,而之后也一直没有放弃,现在那条路走不通,自然就转到这条上面了。

    他不打算再和张英才联系,之前说了,彼此连亲戚都算不上,麻烦得太多,这点关系很容易消磨感觉,而张英才以后还有用处,如果他真的要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的话。

    至于汪卓英,要教训他很容易,不用急于一时,以后有的是机会,现在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而且百代在香港也不怎么样,如果记忆没错的话,两三年后两大台柱陈佰强和罗文,就先后去了别家唱片公司,*十年代香港歌坛的黄金时期,也没有他们的一席之位。

    “是的,姨妈,不过不用担心我,我还会继续努力的,谢谢你帮我介绍力叔。”到了傍晚,姨妈又打来电话询问情况,张皓轩还是那番说辞。

    “好吧好吧,我知道,你和你妈一样要强,但是要强归要强,却不要太倔了。”电话那头传来中年妇女特有的唠叨声。

    “我知道,姨妈,有需要的话,我肯定会来麻烦你的。”知道她的意思的张皓轩当即回答道,语气里没有半点不耐,虽然和他现在这个一边接听着电话,一边翻看着面前的书的模样完全配不起来。

    “那好,那我就……对了,阿轩,那天拍广告的时候……”姨妈本来想结束通话了,但不知道又想到什么的问出声来,可说到中途却又停住了。

    “怎么了?”觉察到这点的张皓轩当即问道。

    “没什么,没什么,”姨妈在那边笑了两声,似乎发现了什么小秘密似的,“你应该看到了广告牌了吧?拍得很不错哦。”

    “是啊,还不错。”张皓轩附和了两句,随即挂了上电话。

    从港岛回来的时候,他就已经看到广告牌了,俊男美女吸引很眼球,他和关家慧的确很般配。再加上依依服饰主打青少年市场,特意针对性的设计了一番,虽然在张皓轩眼中还有些土气,却也算摸到了时尚的一角。

    同样,因为广告牌的投放,他也多多少少感受到了那么一丝信仰之力。不过很微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甚至连小珍提供的那点信仰之力都不如。

    这不奇怪,人们只是看到他的模样,却不知道他的姓名,能有这么一点收入已经不错了。不过这也证明了一件事,做公众人物的确能收集到更多的信仰之力,所以他必须要加快自己的计划了,就选择今晚吧。

    等时间更晚一点之后,差不多也是上周周五出门参加百代派对的那个时候,张皓轩离开了老旧的公寓楼,顺着街道往加连威老道的方向走去。

    “你今天迟到了,阿轩。”当他来到一家叫做异度的酒吧的后巷,等在哪里的一个20岁的青年,当即举手笑着招呼道。

    “只是1分钟而已。”张皓轩耸了耸肩,然后和对方对击了一掌。

    “那也是迟到,”青年哈哈笑了起来,表示关心的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怎么样,百代唱片看上你了吗?”

    “怎么可能,”张皓轩叹了口气,仿佛真的在叹息,“那家伙根本是在敷衍了事,去了什么都没做就告诉我,他们没兴趣。”

    “有没有搞错,他还是你叔叔的朋友呢。”青年当即叫道。

    “那又怎么样?”张皓轩摊开手,“我说了,那只是一个本家的叔叔,能把我介绍过去已经很不错。”

    “那现在要怎么办?”青年皱着眉头。

    “当然是继续我们的计划啊,你以为我昨天和前天继续到酒吧来帮忙是为了什么?”张皓轩笑了起来。

    “心态这么好?”青年看了他片刻后点了点头,“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法相信呢,阿轩,磕了一下就跟以前成两个人了。”

    他说着就伸手去摸张皓轩的后脑勺,但被对方一把打开:“你摸上瘾了啊,你自己又不是没有后脑勺。”

    “但我后脑勺没有疤嘛。”青年嬉皮笑脸的说道。

    “我现在也没有了。”张皓轩做出瞪人的模样。

    他的后脑勺原本有一个伤疤,就是那个地方造成了这具身体的原主人的死亡,从十几阶的台阶上摔下,最后重重磕在台阶的边缘上。

    不过,在用仅存的本源之力淬炼过身体之后,那个疤痕已经消失了,

    “说实话,我真的有想过从楼梯滚下来试试了。”对方打趣的说道,然后觉得自己似乎有些过头,又不好意思的解释了起来:“我看了许多报道,你这样的例子还真不少,在濒死之后幸存下来,突然就会了以前没有的能力。”

    他说着叹了口气:“要是我也能像你一样,变得学任何东西都很快的话,我就像家明那样去考大学,去上金融系,然后挤进那些大公司,总要让那些家伙知道,我陈志刚也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放心,阿刚,只要还有这份心气在,我们都会出人头地的。”张皓轩在他身上捶了一拳,然后又露出认真的表情:“你该不会真的想要尝试从楼上滚下来吧。”

    “别傻了,你这份能力是九死一生换来的,我是没那个命啦。”陈志刚摇了摇头,“进去了,进去了,再拖下去,那几个烂人又要唧唧歪歪。”

    张皓轩点点头,跟着他一起从后门进了酒吧。

    任何人都有朋友,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不例外,哪怕生活中非常谨小慎微。

    这倒是和张皓轩的第一世有些相似,所以他也曾以抱着钻研的心态想过,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自己才会在穿越过来后第一时间占据了这个身体,哪怕千年岁月让他已经和第一世完全不同。

    这个叫陈志刚的年轻人,就是这具身体的前主人最好的朋友之一,而且也是混血儿。

    不过不同的是,他家最早住在澳门,他只有四分之一的葡萄牙血统,脸部线条因此更为柔和,不仔细看的话是看不出来的。

    即使如此,陈志刚在学校里依然被很多人排斥和欺负,于是就和同命相怜的某个人成了好朋友。

    虽然香港现在还是英国的殖民地,许多政府高层都还是英国人,华人资本也才刚开始主动出击,很多人都还跪舔洋人,但对于混血儿却非常的歧视和排挤,尤其是没钱的混血儿。

    这也是张皓轩前路上的障碍之一,他的混血程度比陈志刚要明显得多,想要在现在得香港娱乐圈出头,非常的不容易。

    不过话又说回来,也只是不容易罢了,并非完全不可能,就拿音乐圈来说,外形充其量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非充分必要条件。而且有弊也必然有利,如果张皓轩的计划顺利,到了后面,这副混血模样反而会成为助力。

    当然,现在说这些都太早了,尽管他考虑了很多,走一步想三步,但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进入那个圈子。百代是指望不了,还是将精力都放到眼前的计划中来吧。<;/p>;

第6章 赵闰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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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张皓轩随着陈志刚来到酒吧舞台的后面,两个穿着简单的,同样看上20出头的年轻人正拿着乐器做着准备,其中一个看到张皓轩后,立即上来热情的打招呼:“轩仔,你来啦,快过来准备,我们马上要上场。”

    “不好意思啊,南哥,我迟到了几分钟。”张皓轩脸上带着得体的笑容,和陈志刚告别并给他个不用担心的眼神后,随即又和另一个青年招呼道:“立哥。”

    “没关系,几分钟而已嘛。”南哥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而那个立哥则一声不吭,相当的冷淡,一直在摆弄他的架子鼓。

    张皓轩并没有在意,从他托陈志刚那小小的关系进入这个三流都算不上的乐队后,那家伙还有另一个家伙就没给他好脸色。

    不过,他们本来就只是他物色好的踏脚石,又何必计较这些?

    “豪哥呢?”他继续问道,丝毫看不出别的心思。

    “他去洗手间了,”南哥答道,然后皱起眉头,“不过现在还没回来,搞乜嘢啊,他这个主唱再不过来做准备,今晚就麻烦了。”

    话音刚来,一个留着长发的20岁青年,捂着肚子,脸色发白的,有些踉跄的走了进来。

    “糟糕,我好像吃坏肚子了。”他呻吟的说道。

    南哥和立哥顿时愣住了,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张皓轩则隐蔽的挑了挑眉。

    这倒是有趣,他本来已经准备好了,消耗一点信仰之力给那家伙施加个初级厄运诅咒,要让他登不了台,现在看来,可以将剩余的那点不怎么精纯的信仰之力节省下来了。

    “那现在要怎么办?”南哥有些慌。

    “我……我不知道……”那个应该是张皓轩口中叫豪哥的青年,靠在墙壁上,捂着肚子弓着背,额头上全是冷汗。

    “你吃了什么啊,怎么会突然吃坏肚子!”那个立哥则一脸的焦急和恨铁不成钢。

    “叼你老母,我点知啊!”豪哥当即爆了句粗口,然后脸色一变,不等他们说话,捂着肚子匆匆跑了出去。

    “叼你老母!”立哥抓着头发咬牙切齿。

    “我去问问忠叔,看他那里有没有止泻的药。”张皓轩开口说了一句,跟着走到了门口,还没打开,敲门声就响了起来。

    “你们还呆在这里干什么?”一个服务生进来问道,“马上就到你们了!”

    南哥和立哥,你看我我看你,脸都有些发白,这个时候就能找到药也来不及了。

    然后,南哥想到什么的,将目光投在了张皓轩身上。

    ……

    “看开点啦,你也知道,那家伙叫贱人坤嘛,我们公司里面,哪个不在背后将他恨得牙痒痒的。”异度酒吧的角落里,一个中年人对一个年轻人安慰的说道。

    “话不能这么说,俊哥,我好歹在这行有些成绩,当初刘老板满口答应,只要是我推荐的他都认。可我推荐了好几个,那个仆街却总是说这里不行那样不好,摆明了是在耍我,我怎么可能看得开?”后者很不满的挥了挥手,拿起面前的杯子,将啤酒一饮而尽。

    他大约二十出头,带着一副眼镜,斯斯文文的,和普通白领没什么两样,不过此刻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非常不开心。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老板心思不在这边,又信他,你说什么都没用,”俊哥同情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了,我们现在出来是为了消遣,别管那些了。”

    正说着,酒吧的舞台上响起一阵熟悉的音乐,两人也就将脑袋扭了过去。

    “我吔呢班打工仔,通街走籴直头系坏肠胃……”站在中间的主唱一开口,原本还有些心不在焉的年轻人,不由眼睛一亮。

    这首歌是许氏兄弟在76年制作的一部,名叫《半斤八两》的喜剧电影的同名主题曲,由许贯杰演唱,很是风靡了一阵,直到现在依然有人喜欢。

    这首歌写的是打工仔的人生,带着一种戏谑的自嘲,很能引起普通人的共鸣,大部分人不都是打工仔么?

    不过年轻人的注意力却不在这上面,许贯杰的演唱他是反复听过的,作为在粤语歌曲的流行和发扬中起了很重要作用的歌手,他的唱腔很有特点,唱功也不错,就像《半斤八两》这首歌,那种小人物的自嘲味道被他唱得很突出。

    但是现在舞台上那个看上去比他更小的主唱,却展现了另外一种风格,声音很纯净,一般来说并不适合唱这种戏谑带自嘲的歌曲,但对方不仅唱出了味道,还展现出了另外一种风格,在自嘲的同时又显得更加的诙谐和乐观,让人很是意外。

    “揾嗰些少到月底点够洗(奀过鬼),确系认真湿滞,最弊波士郁的发威(癫过鸡),一咪系处系唔系就乱黎吠,哎亲加薪块面拿起恶睇(扭下计)……”舞台上的主唱继续唱着,带着笑容,跟着节奏摇晃着身体,唱到一些突出情绪的地方,还能配合做出无奈或者叹息的表情,酒吧里一些原本没在意的人,也不由渐渐被吸引住了。

    台风不错,而且音域很广。坐在下面年轻人随即又在心里说道。对于后者,他不能肯定,他不是专业人士,但前者一眼就能看出来。

    “半斤八两,做到双积咁嘅样,半斤八两,湿水炮仗点会响,半斤八两,够姜呀揸枪走去抢……”舞台上的主唱已经唱到了副歌的*部分,他开始带上了笑容,和那种充满乐观的唱腔配合得很好。

    再加上很不错的,富有节奏感的台风,还有明显的混血,却有颇为帅气的脸庞,被吸引的人越来越多。

    “不错嘛。”年轻人摸着下巴喃喃的说了句。

    “怎么,阿勤中意他?”俊哥在旁打趣的问道。

    阿勤没有直接回答,对经过身边的服务生招了招手,掏出两张纸币:“再来两瓶啤酒,不用找了——你是阿刚,是吗?”

    “是的,赵先生。”服务生接过钞票放进口袋里微笑的回答道。

    阿勤点了点头,然后指向舞台上那个年轻的主唱:“这个歌手是什么时候来的?”

    “他?”阿刚往那边瞟了一眼,“他是那个驻唱乐队的节奏吉他,今天主唱临时有事没法上台,所以就由他来顶班。”

    “难怪……”阿勤挥挥手,表示自己知道了。

    “你还真觉得他不错?”等服务生走了后,俊哥才又有些意外的问道。

    “你觉得呢?”阿勤反问,“你是调音师,你比我更专业。”

    “很不错。”俊哥想了想这么回答道。

    “再看吧。”阿勤不置可否的回了句,但明显有些意动。

    此时,年轻人已经唱完了这首《半斤八两》,随着音乐的停住,掌声响了起来。

    这可不常见,这首歌已经不知道在大街小巷放了多少次,都已经听习惯了,即使如此还有人鼓掌,那么显然不是给歌曲本身的。

    “干得不错,阿南,你们今晚的表现很非常好。”等高峰时期过去后,酒吧老板特意到后面来,拉着阿南夸奖了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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