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看向画舫,红衣客踏着一截木板,拉着叶长欢,好似轻舟般滑过水面,往桥边而来。阳光下冷光一闪,一画舫上方,一个黑衣人手搭弓箭已对准了红衣客和叶长欢,竟是双箭齐发。
箭离弦射出,此时的红衣客满打满算也只能挡下一箭,而他必然会选择挡住射向叶长欢的箭,拼着自己受伤或者没命。箭近,红衣客挥剑斩断射向长欢的一箭,以身子迎向另一只箭,以为那一箭要射中自己了。
白光一闪而至,那箭化为粉末,白光未停,径直飞向射箭的人,岂一字快字了得。清楚地看到那白光射向黑衣人的胸口,鲜血从口中喷出,白光一顿,停了下来,迎风而落,竟是楚歌的扇子,折扇展开了扇面,盈盈水墨莲花没入水中。
“神仙哥哥好厉害!”苏旖霞一脸崇拜,已经从惊惑中清醒了,紧拉着楚歌的衣袖。红衣客和叶长欢刚到桥上,看着楚歌也是一脸的惊叹。
刚才船上的拂穴制人,翩鸿的轻功,还有那震碎长箭攻击刺客的力量非一般人能及。闻言楚歌只是一笑,并没有言语。
不再徘徊,几人回了叶长欢的家里,凌波山庄。凌波山庄依山傍水,景色清幽,亭台楼阁无数,不张扬不奢华,古典而优雅的房屋院落和自然风光融为一体,不愧是历经数代的世族大家啊。
进了大厅,却见一屋子墙上柱子上都挂着一幅幅的画像,而且都是美人,各色各样肥瘦高低,无不貌美。叶长欢看到一脸的无奈和难堪,不好意思的看了看楚歌,他应该不会以为他是好色之人吧。
“哈哈!表哥,姑姑又给你找了不少美人。”苏旖霞明显的幸灾乐祸,拉着楚歌解释,“表哥一直不成家,我姑姑就每天挑了许多美人给他看,可好玩了。”
楚歌笑了笑,“坊主好艳福。”纠结的叶长欢带着几人到了花厅,入目还是一堆美人画,嘴角抽搐,叶长欢头大地吩咐人上茶,索性不管那些画像了。
“今日真是多谢楚公子了!”叶长欢万分谢意。
“不必在意。坊主树大招风,总是有人嫉妒的。”这对楚歌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并不费事。
“神仙哥哥,你为什么只点穴,不杀了他们?”苏旖霞不能理解,红衣客的目光也转向了楚歌,似乎在等楚歌的答案。
“只是不想杀人而已。”即使那些人与她无关,但是她不愿意随意的取人性命。
“可是他们要杀你呢?”苏旖霞睁着大眼。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世间能伤我的人并不多,不相信我是很厉害的吗?”楚歌喝着清茶,语言平和。“当然相信!”苏旖霞使劲的点头。
楚歌放下茶杯,有些习惯的往桌上一拿,似乎要拿起扇子,恍惚才反应过来,刚才扇子已经掉了。
红衣客自然注意到了,“我欠你一份恩情。”声线带着清冷的磁性。
楚歌看了看他,“客气,只是可惜了那把折扇。那莲花可是我最满意的一幅。红大侠若要还,不如你亲自做一把还我。”浪君浅浅一笑,并不在意,开口倒是玩笑。
红衣客有些惊愕,这叫还恩吗?却利落开口应下,“好,我答应,亲手做一把扇子还你。不过,不是还救命之恩。我还是欠你。”坚定的语气,楚歌闻言倒是不知该如何表示,随他吧。。
几个侍女走了进来,随后一个雍容华贵的美妇人也跨进花厅。美妇人看起来不过三十几岁,脸上光滑无岁月的痕迹,一身玫红绫罗衣裙,头上挽着堆玉髻,插着翠玉珠簪,大家闺秀的温婉,这便是叶长欢的母亲,闺名苏娟,本是炎阳门的小姐,当初也是江湖中有名的美女。
“姑姑。”苏旖霞先迎了上去,撒娇模样。
“苏姨。”红衣客难得的开口叫人。
“娘。”叶长欢一声呼唤满是无奈。
苏娟一手拉了苏旖霞,眼光落在楚歌身上,这夺人目光的俊逸少年,如斯绝色。“楚歌见过叶夫人。”楚歌适时行礼。
“你便是今日救了长欢的人?未料是如此出众。”苏娟笑着,十分的慈爱。
“夫人过奖了。”楚歌谦谦有礼。苏娟确实很是欣赏楚歌,苏娟见过的人不在少数,可是纵观三十年前至今,却是无一人能比得这楚歌的丰采。
“娘,孩儿还想着若有一个似楚歌这般的兄弟该有多好呢?”叶长欢笑道,明显的想拉拢楚歌。
苏娟一笑,“娘亲若有这么个好儿子,不要你也罢。”
楚歌只是听着并不答话,倒是苏旖霞开口道,“那姑姑认神仙哥哥当儿子嘛!”说者无意,却正中叶长欢和苏娟的心思。
“楚歌不过凡世一俗人,不敢高攀。夫人有坊主这般优秀的儿子可是别人羡慕不来的。”楚歌可不想和这些权贵沾上太多关系。
“神仙哥哥若是俗人,那旖霞岂不是俗不可耐了。”苏旖霞可不依。楚歌轻一笑,不作答。侍女适时上前通报酒席安排好了,也就停了这话题。
夜静,书房中,叶长欢毫无形象的坐在椅子上,两只脚翘到桌上,随意的开口,“那些人那方派来的?”指的自然是白天里的刺客。
红衣客倚在窗口,也是很放松,“小帮派,不碍事。”他轻松料理了那个帮派,敢偷袭他,这代价必然不能太小。
“你要怎么做扇子?”叶长欢笑,叫红衣客杀个人容易,不过做扇子?不可能啊!“还要往扇子上画画?”叶长欢觉得更加不可思议了,看着红衣客的手,那拿剑的手拿起画笔的可能和让他学武功的可能一样的小。
“学。”红衣客很简单明了的回了一字,他答应得不冲动,真的是惋惜那把折扇,毕竟是为了救他的。
“好吧。他很厉害!”叶长欢叹了一声,“不知是何来历?江湖上都没他的信息。好像是凭空出现一般。”
红衣客想了下,“应该是一些不入世的前辈之后吧。”
“那应是无门无派的。真希望他能来我锦翎坊。”叶长欢笑,若能拉拢到楚歌这样的高手,可是一大幸事。。
楚歌明白,权利场得人奉行的是既不为我所用那必不让他人所用。和这些人相处实在累,她只想自由自在的游历,不想要勾心斗角的一团乱。她会交朋友,不过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朋友,不必牵挂不必烦忧也没麻烦的朋友。
叶长欢这些人就绝对不适合了,至少她现在没那个惹麻烦的闲情。若说叶长欢没有心机没有目的的和自己交好,楚歌是绝对的不信的。二十岁的年纪,管理如此庞大的商业,其心机头脑必是十分了得的,她不愿深交。在客栈中洗了个澡,楚歌披着头发坐在椅子上喝茶,来着汨罗城也有些时日,也该离开了。
第二天清晨,楚歌清了账款,退了房间,顺便让小二给叶长欢送封信,自己出城行路,待叶长欢收到信时,楚歌已到城外十里外了。
凌波山庄中,苏旖霞拿着信匆匆跑去找叶长欢,“表哥,快看看神仙哥哥写什么了?”
叶长欢才刚起来,迷糊着接了信,打开一看,寥寥数字,“承蒙款待,楚歌告辞,青山绿水,有缘再逢。”
“神仙哥哥走了?”苏旖霞满是失望,都没再见见她就走了,“他去哪了?”
“没有说。放心啦,他那么厉害,很快就会名满江湖的。”叶长欢安慰。此次分别,再见时已是一年之后,而时间的流逝,总总是物是人非事事休。。。
☆、梦里笑莲华(1)
群山环绕,绿水长抱,淙淙流水顺山而下,景致秀丽天成,时不时鸟鸣莺飞,深山处不见人烟,极度的幽境。一阵哗哗水声,流水边一个少年正坐在一块石头上,手中一方手巾浸湿拿着擦脸。精致到无可挑剔的五官,英俊而优雅,更有几分的柔美,薄薄的嘴唇宛如粉桃花瓣,一双深邃悠远的黑色眼眸,比日光还要耀眼,墨色纤长的睫毛一扇一扇,魅惑人心。
白色衣衫,凉风处,衣带蹁跹楚楚。此时的楚歌已经十七岁了,一年时间又长了不少个,纵然站在男子群里也不会显得弱小。这一年来,她到过沧越各个地方,如今所在的是沧越与黎央的边境,一片连绵的山中,名唤太白山。
将手巾洗干净,放在一节树枝上晾干。楚歌拿了水袋装满清水,倒地躺在光洁的石头上,头顶上是树荫,遮住了大半的阳光。闭上眼楚歌准备睡个午觉。点点光影拂下,显得如此的安详耀目。
春日日光暖暖,水面泛起金色光晕,流水旁的大石头上,一个俊秀得不似凡人的少年闭着双眼休息,容颜温润如玉,唇角还有一丝似有似无的笑意。溪岸高坡,一白衫黑袍的男子静静看着楚歌,他身后还有几个人跟着,却没让人惊扰,只是带着手下经过,可是刚刚入眼的那一幕却印在脑海,不曾忘记。
伸了伸腰,楚歌打着哈欠醒来,遮着眼睛适应了下光线,这一睡倒是睡了一个时辰了。楚歌坐了起来,拿起手巾收好,拿了行礼,上了溪岸,沿着山路继续前进。羊肠小道,鲜有行人,杂草丛生,一步步都仔细掂量。
楚歌打算穿过太白山,前往黎央,去那里看看,是不是有不一样的风景。又在山上走了两天,楚歌才出了太白山,面前已经是千里草原,无边无际,一条河,好似银带一般在草原上蜿蜒着流向远方。草原上不少野马牛羊,悠闲的吃着草,如此风景,比起婉约的沧越,更加的粗狂而浩气。如此草原,应该有牧民才是。
楚歌踏上草地,沿着河走着,翻过一个山坡,果然看到不远处有些许多的帐篷,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马的嘶鸣,牛羊的叫声,汇集成一片生机勃勃曲调。
楚歌慢慢走了过去,一个牧羊的姑娘手拿着细细的鞭子好奇的看着楚歌走来。
“在下楚歌,路过此处,不知可否卖给在下一匹马?”楚歌保持者距离,并没有很接近。
那姑娘不过十二三岁,闻言望帐篷里喊了一声,“娘,有位公子要买马。”帐篷里应了一声,一个三十几岁的妇人走了出来,看着楚歌,展颜一笑,很是质朴,“公子要买马?”
楚歌点了点头,“是的。我需要一匹马代步。”
妇人打量了一下楚歌,一身白袍,看着就是名贵的衣料,袍子下边有些灰尘,和草的汁液沾染的痕迹,显得风尘仆仆。“好。只是马都放出去了,要傍晚才会回来,公子不如先休息一下,等我家夫君回来再谈。”
“那就麻烦大嫂了。”楚歌礼貌称呼妇人。
“奴夫家姓木,公子进来坐吧。”那木大嫂道。
楚歌走进帐篷,帐篷里透着一些羊奶的腥气和牛肉的檀味。那小姑娘端了一碗茶送过来,看着楚歌身上的衣服,颇为喜欢的模样。
楚歌喝了口茶,这是游牧民族特有的茶,楚歌喝了一口,倒是不习惯。“小妹妹,离这里最近的城镇有多远?”楚歌放下碗问道。
小姑娘想了一下,“爹出门去城里时,通常要三天才回来。”三天回来,那就是至少要一天的路程了。看了看一身有些脏乱的衣物,楚歌借了个地方,稍稍擦洗了一下,换上了一身衣物,依然是白色,只是衣袖衣领上用细致的红线勾勒出云纹,素净之余也不单调。
不远处传来了喧哗声,该是出去牧马的人回来了。楚歌束好长发,拿起包袱中一枝翠玉笛,握在手上,才出了帐篷。果然见几个人赶着牛羊马匹回来了,一群队伍,浩浩荡荡,颇为壮观。
待着牛羊进了圈,小姑娘已经扑向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男子怀中,“爹,你回来啦。”
男子身边还有两个年轻的少年,和两个差不多年纪的男子,长得又几分相像,应该是一家三兄弟了。羊圈那边还有两个妇人,该是他们的妻子。
几人自然注意到了楚歌,木大嫂走了过来,“这是楚公子,路过这里,要买一匹马。”木大嫂解释了一下楚歌的来意。
楚歌上前,“在下楚歌,三位大哥有礼了。”
“楚公子客气。马匹都在这里,你自己挑。”木大哥有些拘谨,带着楚歌到马圈前。
楚歌看了看,随手指了一匹枣红色的马,“那匹就好。请大哥帮我配上马鞍。”
“好。公子放心。”木大哥应下。
在这里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楚歌才离开。骑着马慢悠悠的一路而去,草原辽阔的风光倒是看不腻的。离着这最近的是黎央的边城,南相城。即使是在这春日,这里还是有些寒冷,干燥的气息挥之不去,偶然的哀黄中有一点绿,比起沧越的花红柳绿实在是凄凉了些。
骑着马,身子摇摇晃晃,似乎要睡着了一般,半是清醒半是迷糊的进了城。长街上行人不多,多是一些守城的士兵在街上溜达。楚歌下了马,牵着缰绳四处看着,寻找客栈休息。一身有些单薄的春衫倒是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毕竟这里的人还穿着薄棉袄。
坐在路边一个茶馆里,楚歌点了一壶茶,看着伙计送来茶,楚歌开口询问,“小哥,这城里的客栈是在哪里?”
“走过这街,转个弯就有一个归客居,是我们这边最好的客栈。公子可以去那边投宿。”伙计热心回答,楚歌点头,“多谢。”楚歌取了一个碎银递给伙计,当是给他的赏银。
倒了茶,楚歌喝了几口,有些涩,但还可以下咽。抬头看着茶馆外的街道,不冷清也不热闹,这是属于古城的一种肃杀之气。
起身,楚歌放下茶钱,走了出来,刚牵了马,就听到长街上马蹄声响,五六骑从街上过来,马蹄声声,却不杂乱,这些马都是训练有数,应该是属于军队的。
楚歌站在马旁,马遮住了她大部分的身姿,抬眼看向那些骑马的人,领头的是一个男子,黑衣白袍,白色骏马,一身是生人勿近的冰冷和威严,像是叱咤沙场的将军,更像是冰冷无情的一方霸主。让人好奇的是他脸上戴着一个黑色的面具,遮住了大半个脸,只露出那薄而显得无血色的唇和略显清瘦却轮廓分明的下巴,不怀疑,面具下的面容必然是让人心动的俊美。
他身后的四个人倒是不稀奇,即使隐藏着气息,可是那独独属于侍卫的肃穆还是很清晰的。楚歌看着几人经过了,才牵着马往另一边走去。
归客居,即使是这里最好的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