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爱新婚:总裁宠妻入骨-曾想盛装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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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爱新婚:总裁宠妻入骨-曾想盛装嫁给你- 第4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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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青看着华筝这样突然的动作,“我为什么要你的卡?”
  “我不是给你,是……”华筝顿了顿,“你帮我拿着,现在我是在异国他乡,我和郑融是在同一起跑线上,我不会给他压力了,我现在身上就留着一千块钱的现金。”
  郑青站起来,“你收起来,没必要这样。”
  “有必要,”华筝把手中的卡都放在桌上,“你是郑融的哥哥,也就是我的哥哥,我必须要让你认可我,等到你觉得我合格了,你再把这些卡还给我。”
  郑青忽然笑了:“你这些卡,可以透支多少钱你算过么?如果我卷了你的钱跑了呢?你也真的是舍得,你就不怕一输全都输光了?”
  华筝走到门口,回答了一句:“因为我爱的起,所以输得起。”
  华筝从楼梯走下去,刚好郑融从客厅上楼来,“你上来干嘛啊,去吃饭,我刚给你哥送过去,你哥还说你厨艺见长呢,回头教教我。”
  郑融向华筝身后看了一眼,笑了笑:“好。”
  饭桌上,华筝戳了戳郑融结实的胸肌,说:“我发现你瘦了啊。”
  郑融扬了扬眉:“有么?”
  “当然有了!”华筝说,“我这种有两三个月没见你,现在见你肯定又更加直观的印象,你多吃点。”
  说着,华筝就给面前的郑融夹了一个红烧鸡腿。
  郑融撑起手臂在桌上,伸手在华筝脸颊上捏了一下,“那我发现你也瘦了啊,你也多吃点。”
  “我这是胖了!”华筝说,“比起你走的时候,我胖了五斤!”
  郑青站在楼梯口,一个刚好的位置可以看见下面餐桌边的情景。
  他看了一眼华筝留下来的那一沓银行卡信用卡,摇了摇头。
  因为从来都没有失去过,所以才会觉得输得起,如果这些钱真的是一点一滴用自己的血汗挣的,那就不会觉得输得起了,因为一旦输了,就要重头再来。
  只不过,郑青到最终也是一句话都没有多说,第二天下午的航班,飞回中国。
  ………………
  宋予乔想起华筝在那个时候,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给她发短信或者是打电话,有时候说着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然后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只不过,她的哭泣,从来都不敢给郑融看见。
  郑融比她更难,她不想再给郑融压力。
  她说:“予乔,我觉得很辛苦,真的,如果没有家里的支持的话,一个真正平凡的人,真的会很辛苦……”
  宋予乔在当时安慰华筝:“要不就回来吧。”
  “不,”华筝说,“我要坚持下去,我不能让别人看不起。”
  不仅仅是宋予乔对华筝这么说,就连华筝的妈妈也这么对女儿说,华筝相同的话拒绝。
  其实,华筝在拒绝别人的同时,也是在给自己打气,她不能让自己的爱情就这么不堪一击,她曾经说过的,只要是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就算是每天露天睡在大马路上都愿意。
  华筝的母亲说:“你坚持不下去了也没有人会怪你的,郑融也不会怪你,你不要太逼迫自己。”
  “妈,你不懂的,没人能逼我,是我自己逼自己。”华筝忽然笑了,“我以前都能追裴斯承三年,现在又凭什么不能为了郑融吃一点苦?我当时追裴斯承也只是想让他当我男朋友,但是现在郑融是我将来的老公。”
  华筝的母亲笑了一声:“由着你了,只要你将来看到现在不会后悔。”
  肯定是不会后悔的。
  华筝和郑融在加拿大呆了两年,郑融每天都出入研究所,而华筝,也因为自己独特的眼光以及才华,因为设计的一件旗袍式的礼服,在加拿大华人圈一举成名,之后她便一直坚持着自己独到的眼光和思维方式,只不过,时间长了,也就遇到了自己的瓶颈。
  如果一味的原地踏步没有创新,就拿不出好的作品,最长一段时间,华筝有接近半年都没有拿出一张设计稿。
  最终,华筝得到了在加拿大都很有见地的一位设计师的指点,从而茅塞顿开,突破了瓶颈。
  华筝在温哥华也有一家礼服店,刚开始,里面只有华筝一个人,没有招店员,因为一旦是招人,就需要付人家工资。
  一天待在店里,有时候连水都不敢多喝,因为多喝了水就要去上厕所,她真的怕错过哪怕是一个来的顾客。
  郑融在研究所不忙的时候,就过来帮华筝。
  那个冬天,很冷,临近大年夜。
  郑融从研究所出来,后面的席美郁叫住了他,“这边是我中午在家里包的饺子,是煮好的,回去拿了平底锅,放上一点油煎一下。”
  “好,谢谢阿姨。”
  到了礼服店里,华筝正俯身在桌面上,听见门口的风铃响了一声,猛地抬头,看见郑融来了,兴奋的跳起来,直接跑到郑融身边,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踮起脚尖来亲了他一口。
  “我今天接到单子了!”
  华筝脸上笑的开心,郑融揽着她的腰,“棒!”
  “那是,你媳妇儿我是谁啊。”
  郑融抬了抬手中的饭盒:“今天有奖励。”
  “什么好吃的啊?”
  “席阿姨给的饺子,我去煎一下,你先去画设计图。”
  “好!”
  这样一个很冷的冬天,两个人围着一张小圆桌,吃一口煎的焦黄的鲜肉饺,听着店门外的人声,都觉得异常幸福。
  华筝从柜子里拿出来一瓶红酒,说:“今天白天有个人过来店里推销的,我就给买了。”
  郑融皱了皱眉,接过来看了看上面写的英文,虽然说并不是什么好酒,不过也没有掺假。
  华筝在一边解释,“一瓶酒也不算贵,我看那个小姑娘挺辛苦的,前面的那家饭店去推销的时候还被赶了出来,所以我就……”
  郑融已经用塞子开了红酒,“正好,庆祝一下。”
  原来在C市的礼服店,就算是一个月不来客人,华筝都不会觉得心里有负担,或者说一连来了很多客人,也不会觉得喜上眉梢。
  倒是现在,接到了一个单子,就觉得开心的不得了。
  其实,也到了现在,华筝才知道,原来在C市的礼服店里,有很多单子都是从父母那里得来的,都是看在唐家和华家的面子才过来给她捧场的。
  如果说能力的话,她一点都不比别人差,但是她头上却始终都是来自于家族的荣耀。
  这一次,她一定要独立出来,别人提到她华筝,想到的是女设计师华筝,而不是华家的小姐唐家的表小姐这类的头衔。
  是的,她要做到。
  那个晚上,喝酒喝的微醺,她醉眼迷离地问郑融:“你觉得我能不能做得到?”
  郑融握紧她的手,“能。”
  “你信我,就一定能!”
  就算是全世界都背弃,只要有一个人支持,就足够了。
  一年后,当华筝站在最高荣誉的颁奖台上的那一刻,她在台上,对台下的郑融露出了最灿烂的笑。
  而在郑融身边,站着一个她没有想到的人——郑青。
  遥遥的,郑青冲她竖了竖大拇指。
  颁奖结束后走下台,郑青首先走上来,从包里拿出来一个小盒子,是礼品包装好的,递给华筝。
  “物归原主。”
  郑融有些疑惑:“这是什么东西?”
  华筝将小盒子背在身后,眨了眨眼睛:“秘密。”
  ………………
  华筝的这张设计图,画了很久,宋予乔坐在桌边昏昏欲睡,一直到华筝啪的一声把铅笔拍在桌面上。
  “好了!”
  宋予乔猛然惊醒,“画好了?”
  华筝把图纸给宋予乔看,“你看看怎么样?”
  只是一张草图,一些细节都没有修饰,单肩的礼服裙,裙摆很长,可以看出,这条裙子的别致之处,就是在于腰身的位置,十分漂亮的褶皱。
  “好看。”
  华筝把纸张从宋予乔手中抽出来,摇了摇头,“可惜了。”
  宋予乔问:“什么可惜了?”
  “可惜你已经结了婚了,不能给你用了,”华筝看向宋予乔,露出笑,“但是我可以用。”
  宋予乔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什么……你要办婚礼了?”
  “想要给你一个惊喜的,”华筝从后面的抽屉里拿出来两张请柬,“这是给你和裴斯承的,而且,我还有个请求。”
  “什么?”
  “伴娘伴郎我就不想了,你们俩都已婚了,我想要花童,借你们家裴昊昱用用,”华筝说,“可以不?”
  宋予乔说:“随便拿去用。”
  而就在礼服店门口,刚刚要推门而入的裴昊昱小盆友,忽然就打了个喷嚏。
  他揉了揉鼻子,“谁骂我……”
  裴昊昱第一眼就看见了被苏智抱在怀里的小妹妹,顿时一张脸皱成了苦瓜菜,直接跑过来,推了一下苏智,把妹妹从他手里抢过来。
  “这是我妹妹!”
  苏智被裴昊昱闹的一愣,旋即笑了:“我知道是你妹妹。”
  裴昊昱现在已经上小学三年级了,一张小脸长得越发的像是裴斯承的翻版,个子也高了,他拉着小安歌的手,问:“这个怪大叔有没有欺负你,哥哥帮你打他!”
  小安歌也跟着道:“打他,打他!”
  苏智抽了抽嘴角。
  没想到岁月真的是一把杀猪刀,转眼间,他就成了怪大叔了。
  “哥哥,你看。”
  小安歌伸出手来给裴昊昱看,手里面抓了一支发卡,上面有三颗白色的珍珠。
  裴昊昱眨巴了一下眼睛,从小安歌手里把发卡接过,别在了她的头发上,“妹妹真漂亮。”
  小安歌咯咯的笑了,小手已经拉紧了哥哥的手。
  这一刻,裴昊昱心里都是满满的。
  他是哥哥,他现在是家里的大哥哥,他要照顾弟弟妹妹,他能照顾好弟弟妹妹。
  人家说的三岁看小,七岁看老,真的没有错。
  裴昊昱的人生轨迹一直都是笔直的,他也在按照他自己的既定道路前行。
  裴斯承敲了敲设计室的门,“聊的怎么样了,该回家了。”
  华筝起身,“你先等等,我这里刚刚设计了一款去米兰参加时装的衣服,让予乔给我试试。”
  宋予乔摆手:“我都生了孩子,身材已经不行了。”
  华筝虚虚的捏了一下宋予乔的胸,“哈哈,没关系,我这衣服就是给产后妇女穿的,要的就是身材不行,才塑身提臀,哈哈哈,就适合你。”
  宋予乔咬牙道:“去、死。”
  实在是拗不过华筝,宋予乔拿着礼服去了更衣室。
  换了礼服从更衣室里走出来,四面的落地镜照出她的身影。
  口中虽然说身材走形,其实,宋予乔身材保持的一直很好,用裴斯承的话来说,就是胖点才好看。
  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再看看落地镜中的裴斯承,正靠在墙边,脑海中忽然就幻化出另外一幅图景。
  大约在三年前,也是在华筝的礼服店,她也是试一套礼服,而身后不远处,就站着裴斯承。
  那个时候的宋予乔,肯定没有想到,经过几年的时间,有的人变了模样,有的人不在了,也有的人新来了,但是,真正爱你的那个人,却真的一直都在身边,不会因为你的年老色衰就离开。
  这个世界上,真正美好的一句话,就是——白首不相离。

最后,写给你们
    把心里想讲的故事讲完了,长舒一口气。
    在这本书里陪伴我们的人物,你们喜欢的有血有肉的人物,会存在在我们的记忆里,在新的故事里,以及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继续幸福着。
    这本书算是写了姐妹两个人的故事,前面是乔乔的,后面是姐姐的。有很多读者是在追完裴三和乔乔的故事便离开了,如果有幸还能看到这篇完结感言,可以看一下后面宋姐姐和韩哥的故事,不一样的故事,同样精彩。
    刚开始写文的时候,我想要每一个都在看文的人满意和喜欢,但是后来我才发现这样根本不可能,因为我有自己的大纲和故事构架,在写的时候,未免写的有些情节就和某些读者观点碰撞了,兴许我写的不是你想要看的,却是我刚开始就已经架构好的。
    还有关于完结的问题,追书的辛苦我明白,我也想要一天时间就将整个故事都讲完,可是每天都是现写现发,没有存稿,几个月的时间,每天早上睁眼起来就开电脑码字,然后几乎是一整天,到晚上闭眼之前想剧情,所以……也感谢大家这么长时间的追文,要不然我也不会坚持到现在,鞠躬感谢。从去年第一本《只为遇见你》,然后后面的《我将此生,说与你听》,再到这本盛装。从最开始写给自己看的故事,到现在写给大家看的故事。
    从去年十月份开始再若初写第一本,一直到现在,写了整整一年,我不敢说,我比起之前有多大的进步,但是,一点一点进步,笔耕不辍,也必定可以越写越好,我对自己有信心。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写十年,而十年之后,你们会不会还在看我的书,都不敢肯定,生活中的变数太多。
    借用宋姐姐的一句话,在偌大的世界里,总会找到与你一路同行的人,黑夜里有你同行。
    说了这么多,没什么条理,依旧是感谢,感谢大家对我的包容,对我的支持,对正版的支持,鞠躬感谢,说一下我的微博:桑榆未晚tina,不定时刷刷刷,或者放上一些小剧场,大家可以去关注下^_^。
    照例是奉上新书简介,系列文,是顾青城的故事,绝对让你意想不到,盛装里你喜欢的角色也会出现哒。
    《恰好春风似你》br》二十岁的杨拂晓,初吻没了,初夜没了,就连卡里的那十万块钱都不翼而飞了。
    人人都说她傻,被人渣骗了身骗了心骗了钱财,死里逃生才捡回一条命。
    没有人知道,那一年,她最爱的人死了。
    三年后,继母把她卖给了别人,还逼着她去做处女膜修复手术。
    心如死灰的她反抗无效,屈辱之下,一个神秘的男人却忽然闯入了她的世界。
    面对职场性骚扰,无奈之下向他求助。
    他嘴角噙着一抹淡笑:“哪只手动的,砍掉解不解气?
    看着他英俊的脸,她再三告诫自己,人死不能复生,他却好似一个黑暗的漩涡将她生生裹挟进去。
    她想要抽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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