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改变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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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改变异界- 第1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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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龙如此高傲,又怎么能让卑贱的人类乘骑呢?

再说,巨龙本身实力高强,如果乘骑的人实力不强的话,那还不如让巨龙自己应战的好。如果乘骑的人实力够强的话,自己就可以拥有踏空而上的本领和超级强悍的攻击力了,要巨龙干嘛?

交通工具?

傻的。

摆显?

高手一招就排山倒海了,还不够摆显?

所以,巨龙骑士绝对不是1+1=2那种,肯定是1+1<2的那种。

与其乘骑巨龙,还不如跟巨龙分开作战好。

一个对天一个对地,看敌人往哪里跑?

所以,巨龙骑士,纯粹扯蛋!

不过,巨龙驯兽师倒是听说过,那些超高级的驯兽师,用魔法训练了一头等级相对较低的巨龙还是有可能的。

不过,如果用来乘骑,那就真的成交通工具了,根本发挥不出巨龙应有的实力。如果不乘骑的话,让其战斗,又不能离开自己一定范围,依旧无法发挥巨龙应有的实力。

所以,巨龙载在人类手里,算是委屈了。

好在,巨龙本身也认识到这一点,对人类根本就不屑。

不过,我这一趟不是来找什么巨龙的,虽然以我经过信仰之力增幅之后SS级中阶地驯兽魔法。在运气好的情况下能找到一头重伤的低级巨龙,并与其签订下“驯兽契约”,但这样做抱的侥幸心理实在是太大了。

如果碰不到一头重伤的低级巨龙的话,以我的实力根本不是那些至少SS级巨龙地对手,贸然前往,被它们一口唾沫便把我埋葬了。而且,整个艾泽拉斯多少民众。运气好碰到一头的有几个人?

即使运气好,碰到一头重伤地。那也肯定是我没能力签订的。

或者碰到一头SS级中阶以下的低级巨龙,那也肯定是没受伤的。

而且,我相信罗萨森林既然能叫黑暗森林,那肯定不止一种能置人于死地的东西,为了一丝侥幸而冒险,这不是我的性格。

要去,也至少等我有实力将它们打伤再去。

当然。巨龙这种东西,我是相信它们存在的。

因为死灵空间,就有巨龙死后地亡灵——骨龙。

所以,等到我收服一大群骨龙的时候,再来找找有没有巨龙身影。

来到西亚特大陆之后,我们没有停脚,而是马上起身赶往了矮人部落的所在。

根据磁石卖主提供的信息,矮人部落位于这个大陆的东方。就是我停船落脚的这个所在方向。而幽冥学院也在这个方向,所以,两件事凑一块了,刚好一起解决。

根据卖主提供的地址,我打听到了具体方位之后,便施展起瞬间移动。冲向了最靠近矮人部落的城市——莱特城。

而在到达莱特城之后,我也丝毫没做停留,直接往矮人部落移动了过去。从下船到到达矮人部落,前后仅花去了两个小时地时间。

矮人部落位于莱特城北部的一片山丘地里,地处比较偏僻,根本没有人为开凿或践踏出来的道路,交通很不方便。如果不是我有瞬间移动的话,我都不知道要花去多少岁月才能到达这个地方呢。

部落之所以称为部落,是因为他们不像城市那样,拥有一个绝对的管理者。部落并没有什么部长之类的。如果有什么重大决策,需要各个村地村长开会商讨。

部落其实就是几十几百甚至几千个村联合在一起。不过,却也能称其是一个整体。因为他们像城市一样,联合一个部落的实力来共同御敌,共同进退。

而且,部落的实力比较人类的城市要大许多,即使是一个小型种族部落,都比一般的人类大型城市要有更强的战斗力和防御力。所以,如果人类不联合起来攻击这些部落,那么就算是一个大型城市,这些部落也不用害怕。战斗起来,损失较大的,绝对是人类。

听丽丝叙述,思儿所在的半精灵部落曾经就是一个不小的部落,不过,人类因贪图利益,而组成了一个城市联盟,以讨伐“杂种”的名义,将半精灵部落全部消灭了。

其实,根据思儿听来地,这些人类根本不是为了铲除所谓地精灵与人类杂交出来的“杂种”,而是为了利益。

半精灵普遍地实力都挺高,不过人口却比较稀少,而且半精灵长相跟人类相似,没有精灵那尖尖的耳朵,但却比纯种精灵更优雅美丽。根据以上的种种,使得一个半精灵奴隶能卖到上千万的价格。

千万这个价格,已经能让很多高手蠢蠢欲动了。

不知在何事开始,在一众贪财者的怂恿下,人类便组成了一个城市联盟,专门讨伐这些人类和精灵的结合物。

这样一来,使得半精灵的数量一直都保持在稀少的程度,其价格也是只见涨不见降。

现在,半精灵已经没有多少地方可以栖息了,长久以来的屠杀猎捕,已经让半精灵的数量减少到不足五万了,别说一个部落了,连一个小镇都不及啊。

继续猎捕下去,恐怕终有一天会彻底灭族了。

当然,半精灵灭族了就再造咯,反正在众人的声讨下,促使精灵怀孕的人类会将半精灵遣返回精灵森林,以免遭受灾祸。

至于人流之类的,别拿到艾泽拉斯世界来说。杀掉怀上自己孩子的精灵,那些人类还没那么残忍。所以,只得由她们自生自灭,顺应天命了。

思儿便是半精灵部落中的天才少女,其父母都是半精灵,所以她才算得上是纯种半精灵。纯种半精灵的数量更稀少,而且外貌较之那些杂交产品更优美漂亮。所以,便成就了思儿这种天上人间少有的容貌。

思儿肩负着到人类聚集地寻找拯救族人的方法,原本,以她那与人类无异的外貌及体型,以及天才少女那实力高强的身手,混入人类社会,再找到一个能解决半精灵种族的办法应该不是难题。不过,还没出精灵森林呢,她便被一批由至少SS级上阶人类捕猎队给擒获了。

如果不是思儿以死相逼的话,以她的样貌,恐怕还没出精灵森林,就被糟蹋好几次了。

所幸,该捕猎队更求财,也许是没钱吧,只用五百万便将她卖到了奴隶公会。

在奴隶公会里,因思儿的等级太高,所以无法签订普通的奴隶契约,只能由一种特殊魔法师签订一个比较特殊的奴隶契约。

这种奴隶契约因为是越级签订,所以少去了不少功能。比如,奴隶契约的主人,无法彻底地暗示对方做某件事情。

所以,思儿在被签订了奴隶契约之后,依然可以守身如玉便是因为这一点了。

别的买到她的人,根本没办法靠近她,一靠近,便会听到思儿的死亡要挟。

所以,那些将思儿买回去只能做花瓶的人,只好将她再卖会奴隶公会了。

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手,终于将思儿捻转到婺城的哈罗拍卖场,最终被我以一亿的高价购得。

从思儿的话语中跟丽丝她们提到,仿佛是只要他们部落有钱了,就可以解决御敌问题了。所以,香娜在看到我给了思儿一亿之后会说那句话了。

有钱就能御敌了吗?

妇人之见。

我够有钱了,叫我的中央城去对抗一个小型城市我都不敢,别说仅仅的一亿。

那次将思儿赶走之后,清醒过来的我还真有点后悔。

或许,真该想丽丝说的,跟她交往一段时间,让她明白我的为人,说不定还真能相处呢。

不过,当时我的情绪不好,而且对于她总是怒瞪向我的双眼,我确实是忍无可忍了,所以便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也罢,留得住人,也留不住她的心,与其整天光看不能吃看着难受,还不如就当没见过这个人。

不过,当时我做得是挺决绝的,但是后来我却知道这么做非常可惜。即使从我当时的举动,都能看出,我对于思儿还是蛮在乎的。

比如,我不假思索便赠送了她一亿,后来我想想,应该是我潜意识中不想她受苦吧。

矮人部落就没有遭受到半精灵部落这种灭族危机,因为矮人不仅个子矮小,最高不会超过一米四。而且身材魁梧,一个普通的女矮人,都有最魁梧的男性人类般健硕的体格,这样体型,拿出去卖谁要啊?



第三卷中央城第四卷秘密中央城第二百四十七章矮**师【第五更,70张月票的爆发!】

不过,矮人部落经常是一些盗贼光临的场所,因为矮人是天生神匠,他们制作出来的兵器铠甲等,在人类世界都能卖到一个非常好的价钱。

一个好的工匠,打造一把武器到人类世界出售,所获得的金钱便能让一个部落的人吃上一个月了。如果是矮人部落中大师级别的工匠,制造出来的兵器一出售,一个部落的人就半年不愁吃了。

这种是典型的半年不出售,一售吃半年。

不过,矮人部落人口众多,几乎各个人都会打铁,只不过不全都拿去卖而已。

所以,别看部落是村庄性质的,其实矮人部落还蛮有财产的。

当然,有财产和有钱的区别是,他们要将一个部落所有的武器铠甲全卖掉,才算是真正的有钱人。

对于武器铠甲方面的东西,我一点兴趣都没有,我最在乎的,是这里有没有开采出一座磁矿石。

刚来到部落某个村庄的门口,我便被两个负责看守防备的矮人给拦了下来。

“人类!”两个矮人先是一惊,而后做出了防御的架势:“站住!你是什么人,来矮人村落有什么事?”

这矮人果然如传闻的那样身材矮小却又不失魁梧,而且,棕色的胡须长到拖地,巨大的鼻子都可以遮住它半张脸了。

见两个矮人一副防止人侵犯的表情,我赶紧问道:“请问这里是否山丘矮人部落?”

两个矮人没回答。反问:“你究竟是什么人,来这里做什么?”

我回答道:“我是来自东尔曼大陆北方地钢铁城市迈尔城,前来这里寻找一件东西!”

其中一个矮人脾气冲冲地吼叫道:“这里没你想要的东西,快走吧!人类!”

另一个矮人更是胡乱猜测:“哼!不就是看上我们矮人部落的武器铠甲吗?这里没有,你赶紧回去吧!”

我挠了挠头,心叹这矮人的智商果然连克洛德都不及。

不过,矮人脖子短。又爱戴钢盔等物体到头顶,而且还喜欢遮住额头的做法。倒是帮了我大忙。

噬魔幽灵可以飘荡在半空,而矮人因以上的特点而根本很艰难抬头,又被遮住了双眼,这种情况下,我的噬魔幽灵小弟几乎可以大摇大摆地往前走。

现在,一群噬魔幽灵,已经有不少找到目标了。

我又跟守在门口地两位胡扯了几句。无非是先告诉他们,我不是为了什么武器铠甲。

我是想获得一个合法进入矮人村落的方法,如果要强行进去,凭借他们两个还是拦我不住地。

根据我的来的信息,矮人天生神力,一般都没有修习什么斗气。不过,在神力的支持下,攻击力强悍的他们个个都达到了A级下阶的水平。而且一般也突破不了A级。

另外,矮人使用的是巨斧,那巨斧地斧身都快达到矮人的腰了,在目测下,这巨斧至少有一百五到两百公斤。使用这么重的斧头,肯定会影响到他们的速度。没速度。再高级也休想碰到我。

而且,我要无理闯入,也根本不需要问他们,直接一个瞬移我就在里面了,哪会废那么多口舌?

一会之后,在两个矮人快不耐烦的时候,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信息。

于是,我又赶紧转而对他们说道:“两位大哥,我是达斡尔大师的朋友!”(斡:音wo)

这下,两个矮人不赶人了。其中一个问道:“你认识达斡尔大师?”

我点了点头。道:“我不仅认识达斡尔大师,我还认识达维克大师。达拉米大师,达拉科大师……”我一口气说出了十几个大师级的名字。

之后,我又详细叙述了每一位地基本特征。不过,这些达什么什么的大师,基本特征都差不多,除了鼻子大之外,还真找不出其他比较明显的特征出来。

不过,功夫不怕有心人,在我细致的观察下,还是能发现他们的不同之处的。

比如达斡尔大师,他地眼睛是这些人当中最小的,而且年纪也是最大的。

两位矮人,在我每念一个的时候,眼神就变一下。最后,已经彻底转变为笑脸了。

其中一个说道:“人类!看来,你真是达斡尔大师的朋友了,否则不会认识那么多大师的。哎呀!我也记不了那么多名字!”

而另一个也说道:“看来,你真的曾经来过我们村,至于我们对你没什么印象,那应该是你在我们还没出生之前或者我们还年幼的时候来的。”

唉!难怪矮人如此强悍的炼钢手艺,却仍旧只能一村落部落存在了,瞧这智商。

我到今年也就19岁,从外貌充其量算它个25吧,这种年纪,怎么可能在他们还没出生或年幼地时候来呢?

要知道,矮人一般都能活到一千两百岁,是人类地十倍有余,两百岁的矮人不过成年而已。

看眼前这两个矮人,少说也成年老长一段时间了,两三百年前,我在何处我都不知道。

不过,不管怎么样,总算是糊弄过去了。

而且,蠢点笨点对于我来说,也未必不是件好事。

于是,在他们地带领下,我来到了达斡尔家。

矮人由于身材矮小,所以屋子也建得比较矮小。我站直身,都快顶到房梁了。

一见面,我便嘻哈大笑着给达斡尔大师来了个拥抱礼。

“哈哈……大师啊!一别好多年了,您老人家还好吗?”我哈哈大笑问道。

达斡尔先是一愣,而后也笑着说道:“对对!好多年没见了,你小子又变样了!”

看来,这达斡尔也挺能扯的。

我一笑,道:“大师啊!自从上次一别之后,我就天天想念你啊!”

而达斡尔也以同样的语气说道:“是啊!我也天天想着你能回来啊!”

说着,他让送我过来的两个矮人出去,说是要跟我叙叙旧什么的。

两个矮人欢天喜地关门走后,达斡尔大师给我装来一杯开水,问我道:“不知道这些年,你都去哪里了?”

我继续扯呼着:“到处逛逛而已!”

他道:“那又怎么舍得回来见我老人家啊?”

我道:“嗨!还不是想你了?”

他突然非常认真地对我说道:“你是来将抢走的宝剑铠甲还给我的?”

糟糕!帮别人被黑锅了。

我笑了笑道:“大师您真会开玩笑!”额头却在冒汗。

“我说兄弟!”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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