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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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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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续)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作品相关  第四十五章 超市
    翌日

    几人整装待发,有过一次教训,几人不敢再往植物上爬,待会儿再蹦出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怎么办,好在他们离吴宇有印象的那个大超市不远了。

    显然,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到时间就变回黑发绿眸的狼犬,很不喜欢除吴宇之外的人,爬上它的背脊。

    但是为了更快而且不损伤战力的情况下,吴宇向狼犬说了很多好话,给了许多承诺。

    列如:

    1、亲自帮它洗澡。

    2、不时的赞美它,抚摸它,当然最好能亲亲它。

    3、晚上一定要一起睡觉。

    4、绝对不冲在危险第一线。

    5、尽量让李博文和敖松打头阵。

    6、多和敖松交流。

    等等,前三条还好,像一条狼犬会要求的(你确定?!),后面一条也还能算是爱主心切,第五条是坑队友?第六条更不靠谱了,为什么要和敖松多交流?

    当狼犬乐滋滋的讨价还价后,终于满意的按下自己的爪印,并让小金收起来,帮它放到它的零食(晶核)包包里。

    吴宇眯着眼,看着狼犬的一举一动,总觉得狼犬太聪明了,聪明得让人怀疑它的灵魂。

    不过吴宇并没有说出来,他只是平静的接受了。

    李博文悄悄的偷看着吴宇的表情,他觉得狼犬聪明的快成精了,而吴大哥的表情也太镇定了,镇定得像是在酝酿什么的。

    李博文还想再看看,突然觉得背脊一凉,他‘咔咔咔’的转头,只见背后的男人正一副看‘老婆’的模样摸着手里唐刀,摸着摸着还莫名其妙的抬头看他一眼,就像现在,他正好和男人眼神对上,让他生生的打了个冷战。

    靠,他一直以为黑毛狼犬已经是个奇葩了,现在怎么感觉这男人也是个怪胎。

    白痴!敖松低下头轻轻的抚摸自己的宝贝唐刀,似乎一点也不介意狼犬和吴宇的协议上有他的名字。

    “走吧,去超市。”吴宇将总统套房里能用的东西都收进空间,一招手几人整装待发。

    几人坐上狼犬宽阔的背脊,狼犬在一栋栋楼顶上飞奔,楼顶上的丧尸来不及扑上去就被巨大的犬爪给踩踏了成了肉泥。

    不过十多分钟的时间,狼犬就带着众人来到了大型超市的楼顶,楼顶上挤满了各种服饰的丧尸,其中以超市制服的为多,剩下的有穿着新潮的美女,有精英打扮的成功人士,也有中年大妈,也许在以前他们不屑于对方,现在却熙熙攘攘的如同沙丁鱼罐头一样挤在一起。

    没有了美貌,没有了得意洋洋的自傲,更没有盛气凌人的泼辣劲,只有同样苍白的腐烂程度各不相同的脸和僵硬的四肢。

    狼犬跳上楼顶,左一爪右一爪子,给众人清理出一片空地。

    敖松率先跳下来,一柄唐刀挥舞得出神入化,秒秒钟解决一只丧尸。

    吴宇跟着跳下来,看了看敖松的战斗方式,突然来了一句,“敖松,把你的异能输入唐刀试试。”

    敖松挑了挑眉,动作开始慢了下来。

    吴宇知道他将自己的话语听了进去,便抽出双手凌刺,冲了上去,快速而精准的将刺刀插进丧尸的太阳穴,然后拔出来,接着下一个。

    李博文敏捷的跳下来,没有变身反而是拿出吴宇给他的西瓜刀,冲了上去。

    小金则被狼犬用尾巴卷下来放到安全的中间,自己朝丧尸扑了上去,小金从背上取下吴宇给的强弩站在原地,视线跟着李博文,点射他周围的丧尸,一点也不担心身后会有丧尸扑上来,将背后交给老大,是他最放心的事情。

    一个几百平米的楼顶上挤在其一起超过五百的丧尸,被一行人切瓜砍菜般花了近半个小时才清理干净,而且其实近三百只是狼犬解决的,吴宇解决了近一百只,李博文近七十只,连小金都点杀了二十只,要不是弩箭不够了,他可以杀得更多,而敖松可能是因为研究怎么把雷电贯穿到唐刀上运用,反而抑制了原本的战斗力,只解决了不到三十只。

    解决完所有丧尸后,李博文一屁股坐在稍稍干净的地上,要累死了,一次性不停手的砍八十多只丧尸,还没有变身,他觉得现在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抬起来都不停的打抖,待会儿还得进入超市内部,里面的丧尸肯定会更多,他得尽快恢复自己的体力。

    敖松将唐刀在丧尸稍稍干净的衣服上擦干净,抬头就见少年用力过度的手在打哆嗦,而作为治疗者的儿童则欢快的锚晶核呢,没有注意到少年的情况,再说了在他眼里除了老大,就只有亮晶晶的晶核和食物能挑动他的神经。

    敖松眼睛微微的眯了眯,想起自己昏倒的时候,少年对自己照顾,将唐刀轻轻的放进刀鞘中,他抬起脚走了过去。

    一片阴影罩下,李博文抬头就看到男人逆光站在他面前,并向他伸出手来,哎?要干啥?

    李博文下意识拿手去挡,敖松顺势用右手抓住少年的手,左手按到少年手臂的曲池穴后,用力的按揉下去。

    “啊啊……”手臂一阵无法言语的酸痛顿时让李博文惨叫出声。

    听到惨叫

    小金立刻转头,看到是敖松后,又转头继续快乐的挖晶核,顺便收回自己的弩箭。

    “敖松对博文真好。”吴宇依在墙边,摸摸身边的狼犬的头。

    狼犬也想学敖松一般帮吴宇揉揉手臂缓解酸痛,可抬起来一看,毛茸茸的爪子上沾满了丧尸的血肉,不禁沮丧的放下了爪子。

    ————

    修整好后,几人一犬清理完门口的丧尸锚开铁门出发。

    狼犬第一,敖松第二,李博文第三,小金第四,吴宇断后。

    楼下第一层,是个高级餐厅,吴宇找到他们的冷藏库,将里面大量的海鲜、肉类全部收入空间,包括挂肉架。

    第二层、第三层。

    “好奇怪,我们似乎就在那高级餐厅里遇到了些丧尸,按理说越下来,丧尸越多,为什么这越下来丧尸越少了,难道丧尸都跑到顶层去了?”李博文奇怪的道。

    “确实很反常,这么看来,下面肯定有个大家伙。”吴宇皱着眉,地下第二层才是他们的最想去的地方,那是旁边车展厅的车库,基本上好车都在那里。

    几人一犬绷紧了神经,往下一层走去。

    几根黑色的触须似乎闻到了好闻的肉味儿,骚动着离开它想钻进去的小门。

    储物间的角落里,一个小小的身影倒在地上蜷缩着,浑身不停的颤抖,一只干瘦的手深深的抓进墙壁里,留下五条鲜血淋漓的抓痕!

    绝望和死亡包裹着干瘦的身躯。

    (待续)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作品相关  第四十六章 藤蔓植物
    几人小心翼翼的下到第四楼,四楼里是专门卖黄金玉器的,装潢精致的玻璃橱窗上面有打砸的痕迹,明显有人趁机发灾难财,不过就是不知道他有没有命享用。

    三年了这些黄白之物在一些大型安全区,已经又有人喜欢收集了。

    “我们拿点?”李博文一副小家子气的望着那些橱窗里漂亮的金银首饰,哪怕末世再不值钱以后送给媳妇儿也很不错呀。

    闻言,吴宇看了看其他人,发现只有李博文才想要,敖松眉头都没抬一下,小金更不用说了,小孩子一个屁事不懂。

    “拿来干什么又不能当饭吃。”吴宇不准备在这里浪费时间。

    “送媳妇儿呀。”李博文理所当然的道。

    敖松抬了抬眼,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还想取媳妇儿。

    吴宇给了李博文一个正眼,这少年竟然是这种想法,“你确定?”

    “当然,不趁现在拿点,以后想要可难了,总得给以后的孩子一点念想吧。”李博文很有远见的道。

    “你想得可真够远的呀。”不过收集些也不为过,吴宇转身朝一家老字号金店走去。

    李博文眼睛一亮,屁颠颠的跟上去。

    最后吴宇和李博文两人洗劫了一家金店,漂亮的金饰被收集起来,装满了一个半米高的纸箱,高价玉器也装了一个箱子。

    李博文喜滋滋的将一块翠绿色的观音带到颈子上,要知道他家里就是个普通工薪族,这种点点大要价几十万的玉器根本买不起,啊啊,他现在心满意足了。

    装好金饰后,几人往下一层走去,下一层是高级服饰店,

    衣服这种消耗品,特别是李博文那一变身就直接毁衣服的行为,导致吴宇不多的存货迅速的消耗,现在好不容易有大量的衣服,几人自然不会放过,不过吴宇的空间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可以随意放,所以几人尽量拿些耐穿又不易脏的衣服,最重要的还是小金的衣服,他正在长身体,所以需要准备的衣服和鞋子要齐全些。

    于是四人的衣服,小金的衣服占了一半,其次是李博文的,吴宇和敖松的最少,还有就是大量的内裤,内裤这种东西不用说,末世越久越是难得到,所以吴宇囤了好几个大箱子。

    几人在搜索各种衣服时候,也是小心谨慎,生怕不小心蹦出个丧尸,没被伤害到,被吓到也很恶心的。

    可是直到他们把衣服收集齐了,都没哪里蹦出一个丧尸来,即使他们有看到干涸的血迹,却没发现哪怕是一点残肢肉末,这就越发的诡异起来。

    “这血迹有拖拽的痕迹。”吴宇观察了半天,站在一滩大点的血液前,指着那血迹给众人看,“而且它们的方向都很一致。”

    血迹拖拽的痕迹,众人抬头顺着血迹往前走去,直到走到下一楼层的楼梯口,才发现所有的拖拽痕迹都从这里下去的。

    “呜呜呜呜。”狼犬对着空无一人的楼梯间发出警惕的低吼。

    显然从狼犬变成了黑毛绿眼就再没发出过这种犬样的叫声,最多是在和向吴宇撒娇的时候发出低呜的声音。

    “很危险。”小金心头一跳,他陪着老大穿过小半个中国,基本上是避重就轻,遇上避无可避的时候,基本老大都会受伤,最严重的一次的,老大差点丢了性命,休息了近半个月才缓过来。

    他们这里战斗力最强悍的就是阿罕,如果连阿罕都觉得危险的话,他不得不考虑他们有没有必要冒险,虽说基本上的好车都在底下车库里,可并不代表非其不可。

    “我们没必要冒险。”吴宇冷静的道,现在他担负着这个小队的一切,所以他不能拿大家的性命担保。

    “嗯。”敖松敏锐的直觉让他感觉到了楼下的东西绝对不好惹,搞不好他们都得交代在这里,不过幸好,敖松的视线转向吴宇,这个青年,年龄算不得大,性情却意外的沉稳冷静,知进退。

    突然

    小金大叫,“笨蛋快回来。”

    吴宇和敖松同时转过头去,只见李博文已经巴在了楼梯前往下看,被小金这么一吼,很是茫然的回头。

    他怎么了?他不过是想看看下面有什么,他总觉得下面有东西吸引着他。

    “蠢货。”敖松眼皮一跳,只见楼道的阴影里突兀的涌出几道鞭影,狠狠的朝李博文的腰缠上去。

    敖松足下一蹬,整个人如离弦的箭一般射了出去,却只来得及抓住李博文惊慌失措的指尖。

    “呜。”狼犬抬头看了一眼吴宇,只见他已经摸出了双棱刺,一副立马要冲下去救人的模样,心下微微的叹息,这个险,冒定了。

    狼犬威压全开,双足发力,率先冲了下了,它得去为他将危险扼杀。

    “老大。”小金大叫着想跟着下去,却被被他拉回了注意力的吴宇一把拧了起来。

    “你不能下去,你就在上面等着。”

    “可是,我……”

    “你太弱了,你保护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吴宇摸出一把枪递给小金,随即跟随狼犬和敖松两人的脚步下了楼道。

    楼道里很阴暗,且散发着一股浓重的铁锈和腐烂的臭味。

    没有狼犬矫健的四肢,也没有敖松高强的武功,吴宇小心的往下走,楼道算不得长,上下不过24阶梯,吴宇却好像走了一年,好不容易出了楼梯口,就发现楼下已经战成一团。

    只见一坨巨大的藤蔓植物占据了整个楼层,满眼都是绿得如墨色的藤蔓,仔细一看,只见藤蔓植物如同‘吊兰’一样,从巨大的‘花盆’处,像四周发出十几根直径快半米,长度却不过十几米长的藤蔓,其上挂着大大小小的囊包,粗略的一眼似乎这是植物本身所有的,就像猪笼草本身所有的囊袋一样,而它中心则是无数两个指头粗,不知几何长的藤蔓,它们则是攻击主力。

    可是很快他就无法这么想了,因为他发现被卷走的李博文正在变成囊包,他被一节藤蔓缠住,另外一节藤蔓则在他身边朝他喷射白色薄膜样物体,才一会儿的时间,他的双腿已经被包裹起来了,显然他被吓坏了,忘记自己还会过变身,徒劳的挣扎着。

    若细长藤蔓是攻击主力,那么短粗藤蔓则是藤蔓营养的来源。

    吴宇站在楼梯口,发现自己无法就这么冲过去,这样他不仅没办法帮忙,还会拖后退,他得想办法。

    “啊啊啊……”他要死了,他要被勒死了,他要被这个植物给当成养分给裹起来消化了,啊啊啊他还不想死呀,李博文不停的挣扎着,奈何他越挣扎,捆在他腰上的藤蔓就越紧,“咳咳……”

    ‘嘭、嘭。’两声不算大也不算小的声音在李博文耳边响起,紧接着他整个人就失重般的往下掉。

    “啊啊啊……”李博文一个屁股蹲儿稳稳的着地,“嗷嗷。”

    他的屁股八瓣儿了。

    李博文还在嗷嗷叫着,吴宇已经冲过来,用匕首快速的将裹住李博文双腿的薄膜割开,这层薄膜又软又韧,很不好割。

    “吴大哥。”李博文很快反应过来,看到吴宇简直感动得眼泪汪汪的。

    “快点,小青和小刺快顶不住了。”吴宇根本不敢托大,现在是两位爱宠给他们顶着呢,不然他们早被藤蔓给绑了。

    “哦哦。”李博文赶紧配合吴宇将腿上的薄膜弄掉,一弄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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