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土地不当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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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土地不当仙-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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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凰躺在床上,发觉私处有些湿意,脸蛋儿如火烧一般。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和一个男孩子如此亲昵地接触过。以前面对追求者,白凰往往都是冷面相对,虽然活了这么多年了,但还是第一次对一个男孩子动心。

“如果刚才,没有拒绝……”白凰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连忙轻啐一声:“我这是在想什么呀,羞死了。”

白凰双眼一闭,钻进一个枕头下面。

第109章 狐狸

这是一望无际的原野,被雾气笼罩的大地。毫不夸张地说,即使对方就站在一跨处,你也未必看得到。

雾水打在身上,很快便浸湿衣裳,就连头发上,都挂着颗颗晶莹的露珠。然而这些露珠仿佛有魔力一般,不但阻挡了人的视线,就连精神探测也被削弱了不少即使以李木现在的实力,精神力也只能覆盖不到十米的范围。

“这是什么鬼地方?难道又是上古的某一处?”李木小心地看着四周,尽可能的把精神力往远处散发。自从上次被一只长着紫色翅膀的老虎伤了之后,他再也不敢大意。天知道这次又是什么鬼东西,万一又是一个很强大的存在,岂不是又要吃尽苦头。

虽然是在梦里,但这种梦不像是寻常人做的普通的梦。寻常人做的梦多半是月老啊,观音啊,文武曲星这些家伙搞的鬼,或者死去的亲人及地府十大阎君托梦。

而李木的不同,他的梦并非他人所为,而是因为修炼了魔经,魔经将他带入了梦境。虽说是梦境,但在李木看来其实就是一个幻境。因为别人不可能再梦里受伤,而他却每次弄得遍体鳞伤。

不知道是受虐倾向还是傻傻的执着,越是伤的厉害,李木越喜欢往梦里钻。这个梦,就好比一个巨大的未开发的宝库,每进一次就意味着和丰富的宝藏亲密接触一次。不过这个梦可不是倒头睡着就能做,打个瞌睡就会来的。往往需要一定的机遇和巧合,才有一定的几率进入梦境。

对于李木而言,这种机遇更多的时候,是在自己受了重伤之后。这点让李木十分无语,谁没事会老想着受重伤啊。所以每一次进入梦境,李木都会格外的珍惜。

虽然不知道每一次进入梦境中会遇到什么样的怪物,有可能是一只毫不起眼的蚊子苍蝇,也有可能是一条凶猛无比的狄龙。如果是这两种极端,李木更愿意选择面对蚊子苍蝇,而不是身体是自己几百倍大的狄龙。

千万不要小看梦境中的任何生物,它们都来自上古时代,每一种生物都拥有不可想象的能力。或许巨大无比的狄龙的真正克星,其实就是一只毫不起眼的苍蝇。遇到那种变态的寄生苍蝇,它们拥有破开一切防御的针管,钻入生物的体内,然后几何倍增的繁殖。即使一条狄龙,也会在一两天里,从内到外被吃的一点都不剩。

远古的生物,每一个都有自己生存的技能和保命的绝招。所以即使李木遇到的是一只蜗牛或者毛毛虫,都不敢有丝毫大意。每降服一种神武,就意味着拥有一项技能或法术,所以李木格外珍惜。

若是白凰知道李木是这样修炼魔经的,恐怕会无比郁闷。她必须一点一点的按照套路修炼,没有任何取巧的余地。可惜白凰此时心乱难眠,脑子里被胡思乱想的东西包围了一夜,哪里还会有空余的时间想李木是如何修炼的。

以前都是在目力清晰,环境明朗的条件下接受挑战。即使败了,也知道自己败在什么东西手里。吃一堑长一智,下次多注意就行。

而今这次,白雾遮目,泥潭陷足,每走一步都必须小心翼翼,生怕从泥潭中或者白雾里冒出一只爪子什么的,将自己一巴掌拍醒。那可就是李木有史以来最悲屈的一次失败了。

难得受伤一次,李木必须好好珍惜。

“咦,为什么走了这么久,还是没有见到一个生物呢?”摸索了半天,却迟迟没有遭到攻击,李木在迷茫的雾水中渐渐迷失了方向。“这里刚刚来过了!”

看见软泥草地上一个深深地脚印,李木不由大惊,那是自己先前路过此地时不小心踩进了沼泽泥潭里。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特意沿着一个方向前进,没想到还是回到了起点。

李木不认为自己的方向感如此的差,难道说这个地方是一个球形,自己刚刚已经绕着它走了一圈了!

这种想法很想然不现实,李木行走的速度极慢,两个时辰过去了,算下来走了还不到十里的路程。但既然出现了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幻境!

为什么不是阵呢?

李木也算得上半个阵法大师,寻常的阵法他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这里既没有杀机,也没有陷进,很显然这只是敌人布置的一个小小的幻境。至于敌人为什么要这么做,李木就不得而知了。或许是敌人的实力太弱,不知道李木的厉害之处。

在凡间有鬼打墙的说法,那是游魂野鬼们布置得最简单的幻境,目的就是为了让陷入其中的人焦躁,失去方寸,然后有机可乘。不知道布置这个幻境的主人是不是也是一个小鬼,居然用这么稚嫩的方法对付李木。

李木嘴角微微一扬,不留痕迹的划过一道狡黠。

“混蛋,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李木怒骂一声,胸口起伏不定的喘着粗气。脸上因为气愤而显得有些扭曲,看上去焦躁不安。

没有留意脚下,一脚踩进了一个泥潭里,带出来半截泥浆。李木又是一阵怒骂。

骂骂咧咧地在又走了一阵,又重新回到了原点,李木开始急躁不安,甚至胡乱出手。

忽然,一阵淡淡的幽香飘来,仿佛春风的协奏曲,安神抚燥。李木心神一迷,仿佛看见自己走进了一个小山村里。炊烟袅袅,安逸地缓缓升腾。农田里有百姓锄作,山野间有樵夫高歌。男耕女织,这里的人过着最原始最和谐的生活。

李木眼前这家茅屋有些老,不是破旧的老,而是古老的老。就好像在鬼物城中看到过的,仿佛来自远古的时代。一口古井边,一个长发女子身着一身朴素的布衣,窈窕的身姿摇曳动人。纤细的嫩手不断拨弄着及腰的长发,用木瓢舀起水,轻轻地浇在上面。

这是多么美的一幅画面啊,恬静动人,美妙生姿。那淡淡慑人心魄的幽香,便是从这女子身上发出来的。

有那么一刹那,李木竟被她所迷惑,还是死亡之约上传来的淡淡清凉,将他拉了回来。

“该死的璇漪!”李木守住心神,依旧装作被迷惑的模样。只是心里面忍不住闪过白凰完美动人的身姿,和眼前这个少女联想在一起。

“你能帮我打一桶水吗?”少女撩起秀发,把头偏过来,对着李木淡淡的说。那对清澈的眸子,如山林清泉般纯净,秋水般温柔的眼神带着令人无法拒绝的哀求。她的声音,是如此的美妙动人,仿佛黄莺出谷,乳燕归巢。

李木缓缓地走过去,朝井里看了一眼。里面清澈的水倒映着两个人的影子,微微荡漾将两个影子交错在一起。李木没有说话,拿起木桶扔进井里。用手牵着拴在上面的绳子用力一搅,带起满满的一桶水上来。

女子咯咯地笑了起来,声音如铃铛般清脆动听,接着道:“你帮我舀水,可好?”此声柔媚酥骨,哀婉的请求令人无法拒绝。

不等李木回答,一只纤细白嫩的玉手将木瓢递了过来。那细嫩的小手精致无瑕,洋葱白玉般纤嫩的手指美的不可方物。

李木伸手拿瓢,不知道是女子有意,还是李木无心,女子的手指划过李木的手心,传来一阵酥痒。

“呵呵——”女子如欢快的精灵,发出一连串轻灵空旷的笑声。这笑声非但没有打破此处的和谐,反而显得更加宁静。

李木学着女子,舀起水轻轻地浇在柔滑黑亮的秀发上面,水珠顺着发丝留下。女子轻轻搓揉着秀发,微微偏着头,任由及腰的长发自然垂下。

女子见李木目光呆滞,对自己言听计从,不由一阵暗喜。待一桶水用尽,女子甩了甩长长的秀发,面带着可人的微笑,对李木柔声道:“你真好,做我的男人,可好?”女子向前靠近一步,淡淡幽香铺面而来。

李木机械的点了点头,不喜不悲。

女子香体扑来,扑进李木怀里,双手紧紧抱着李木,而又踮起脚尖朝嘴唇吻去。

一团香软扑来,谁能坐怀不乱!

李木差一点再次被女子迷惑,在关键时刻,死亡之约又发出信号,将李木拉了回来。

红唇轻轻地碰到李木的嘴唇,一股酥痒感立即传遍全身。李木如触电一般,立即闪开。双目发出一道精芒,一股强大的气势瞬间爆发,将女子的双手挣开。紧接着敏捷地转身,闪电般的扣在女子的手腕上。

这些动作干净利落,一气呵成。

“我倒是要看看你,究竟是什么的东西!”李木冷笑一声,嘴角重新扬起一抹邪魅的弧度。

随着女子被制服,周围的山川屋舍再次消失,重新恢复到迷雾沼泽。李木用力扣脉,任由女子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女子道行尚浅,立即乱了方寸,命脉被扣住,十分痛苦地发出一阵悲嘶。叫声悲恸,仿佛山间野狐的哀怨。接着,李木手里的女子一阵变化,边做一只白色的狐狸。在其身后,拖着三条洁白的尾巴。

“我说怎么有这么高的灵智,原来是只狐狸。”李木带着一丝恼怒。他对狐狸印象极差,对眼前这只自然也好不到哪去。

第110章 契约

“求求你,放过我。”虽然变回狐狸之身,但尖长的嘴巴依旧发出少女般柔媚的声音。哀求声楚楚可怜,仿佛一个受了伤的女子,垂求匪徒的怜悯。

眼前这只白狐狸充其量只有三百年的修行,人界稍微有点法术的修道者都可以制服她。李木很好奇,她究竟是怎么在这个妖兽横行,遍野危机洪荒时代生存下来的。

李木不知道,在这个时代,人类还处于灵智初开的时期,与其他生物而言,人类是相对弱小的存在,训多洪荒猛兽的美味佳肴。三尾狐狸拥有不弱的灵智,加上她天生的幻术,在这个时代生存下来并不是什么难事。反而一些强大的生物不小心陷入它的幻境,往往被吸干灵气而死。

见三尾狐狸求饶,哀怨的声音让人不自觉地产生怜惜之心。本来对狐狸十分厌恶的李木,在这个时候居然也有一丝心软,虎钳般的手指松了松。

三尾狐狸得以松了口气,扭曲的脸稍稍恢复一些平静。那双如秋水般通灵的眸子射来一抹人性化的感激。在这种时代任何生物想要生存下来都是很困难的,放掉对方就等于自己要饿肚子,失去最佳的修炼机会。

三尾狐狸原本抱着必死的想法,就算死也要让眼前这个人类尝到苦头。她没有奢望过李木会放了她,只要李木稍露杀机,它便引燃体内的灵气。就算炸不死他,也要让他伤筋动骨。

然而他没有想到,李木居然会放过她!一股从心里发出的感动,湿润了三尾狐狸的双眸。

狐狸松了口气,从新变回那个温柔可人,清新脱俗的女子。身上不带一点尘埃,空灵的气质款款动人。此刻她没有发出一点媚意,却比刚才更加引诱人心。

长长的睫毛扑扇了几下,目光真诚地看着李木,欠了个身,柔声道:“你如果不杀我,我愿认你为主,供你驱使。”

李木不是死脑筋,人有忠奸善恶,狐狸当然也有好坏美丑。原本还因为九尾狐狸媚心的缘故,对所有的狐狸没有好感。但又因为现在这只小狐狸,改变了这种想法。

在这个时代,任何方法都是为了生存,没有对错是非。相比自己那个人吃人,尔虞我诈的时代好了不知道多少倍。如果可以,李木宁愿生活在这里。

但终究只是一场梦,梦醒时便要重新面对那个丑恶的世界。李木唯一可以做的,便是保持一颗纯净的心。世人皆醒我独醉也好,世人皆醉我独醒也罢,总是能和他们保持距离,便好。

在梦里,即使这只狐狸用再厉害的方法对付自己,终究不会有性命之忧。想到这一层,李木便少了许多杀机。千万不要误会上天有好生之德什么的,师傅说的话固然没有错,但自己眼睛看到的也绝不会有假。上天若真有好生之德,自己便不会遭到无穷无尽的追杀,人类便不会有那么多灾难而没有人管。

上天有好生之德?狗屁,李木最不相信的,就是上天。

有一只三尾狐狸做宠物,不知道会是什么感觉?李木心里不由冒出一丝龌龊的遐想。想到三尾狐狸那完美的身段和迷人的气质,丝毫不输给九尾狐狸媚心。相比媚心,反而更多了一丝清新灵动,活泼诱人。

如果说媚心是二十六七的风韵少妇,成熟中透出迷人的魅力。那么三尾小狐狸就是一个十六七岁的甜美少女,青春里散发出可人的诱惑。

昨日邪火将息,今夜欲火重燃。

李木恨不得此刻就把她推到,一解欲火中烧的躁动。

不过他始终不是只用下半身考虑问题的人,松开手点了点头,道:“既然你肯认我为主,不杀你也行。”李木说罢,指甲盖轻轻滑过指腹,飙出一滴鲜血。李木低声吟诵着一段咒语,那血滴悬浮在两人中间。

“你也祭出一滴血来。”李木控制着自己的血滴,对三尾小狐狸道。

三尾狐狸知道李木要做什么,没有任何犹豫地点点头,划破指腹,一滴鲜血飞了出来。指腹重新愈合,恢复葱指玉嫩,没有一丝痕迹。

随着李木的咒语吟诵,两滴血飞悬在空中,交融在一起,形成一个稍大一些的血滴。接着,李木双手结印,从中间分开。半空中的血滴重新一分为二,各自朝两人飞去。一滴飞快的窜进小狐狸的眉心,另一滴同样飞进了李木的眉心。

这是修仙之人最常用的一种主仆契约,许多修仙之人在修仙的时候,选择一些灵兽辅助修仙。当他完成修仙之后,他的那些宠物也会得道升天。故古人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说法,讲的就是此种。

比如张果老的驴,二郎神的狗……

魔经产生的幻梦本来就是用来学习技能的,只要打败一种异兽,就能学到一种技能,并不是说要杀了它们。就好像李木的雷鸟一样,同样没有杀了它而学得了紫雷。

既能学到法术,又得到这么一个娇艳可人的宠物,何乐而不为呢。

“你既认我为主,以后便不可生反叛之心,否则……”李木目光一冷,小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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