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重生之四爷》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霸王别姬]重生之四爷- 第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对于救助自己的那家人,程蝶衣很想去帮忙,但是他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就是叫他看着烧壶水第一次也差点烧干,后来嗓子好了点,没事情做的时候就给村子里的人唱戏,也不拘唱什么,除了《霸王别姬》,他几乎什么都唱,偶尔兴致来了还会唱个小生。这样的生活其实还是不错的,那些女子听着他唱戏甚至会流泪满面,这是他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哪怕被人说了闲言碎语也会觉得充满勇气,他现在比不得以前,唱一会就哑了嗓子,但是在这个地方,他就是觉得那些压力突然间减轻了。
  
  程蝶衣一直在想如果袁世卿来了怎么办,如果袁世卿结婚了怎么办……但好似袁世卿一直没有找到他,或者完全没有找他,就任他这样自生自灭去了,心里希望袁世卿能找到他,一边又希望这辈子就这样永远找不到他。这样矛盾的心情一直到那天他一大清早起床,推门出去看到袁世卿的时候统统不见了。
  
  什么永远找不到,什么自生自灭都在那一刻消失,唯有那种厚重到了极致的思念拥挤在他的脑海里,瞬间就忘记了一切。
  
  “蝶衣,我来带你私奔了。”袁世卿就这样伸着双手拥抱了蝶衣,“今天你才是我订婚的新娘……跟我走吗?”最后那个问题用着肯定的语气,仿佛早就知道了结局。
  
  程蝶衣在那一霎那想要哭出来,吸了吸鼻子,还是没有哭,只是哑着嗓子问:“世卿……四爷,我不能唱戏了。”那句“你还要我吗?”在喉咙口最后还是问出来,他不想自己变得那么祈求,没有自尊。
  
  “没事……没事哈……”袁世卿本来拍着他的背,听到程蝶衣这么说,手上顿了顿,之后又慢慢拍了起来,“不论会不会唱戏都是我的蝶衣,没法唱戏我给你唱。”其实袁世卿已经知道这件事情了,加上他也知道只要好好养养嗓子蝶衣还是能唱的,没来没有深想过,现在蝶衣这样一说细腻一紧。他从来没有蝶衣不能唱戏,虽然在安慰着蝶衣,实际上也是在安慰自己。
  
  袁世卿看不起那些为了所谓的情情爱爱就抛弃家族的人,也看不起享受着家中的一切却鄙夷着的这些的人,没有想到到最后自己却做了这样的事情,虽然他处理了不少事情,对于袁家也不会有太大的损失,但是还是觉得有点对不起袁家。
  
  袁世卿查了查和他有婚约的那个陈家女子,陈珈绘,和自己青梅竹马的一个小厮有着感情。袁世卿知道自己的三嫂,原本沈康的那个妹妹和陈家的那个比较熟悉,两人还是一起出国读书的,就去她那里想要探探底,说了半天,也让袁世卿有点数目。直到他三嫂问:“你从我这里问了这么多事情,我也问你一个事情。四爷,你知道我的名字吗?”说完直勾勾地看着袁世卿。
  
  袁世卿不会回答这个问题,不论是知道还是不知道,他知道这个女子是沈康的妹妹,但是真的没有注意过她叫什么,倒是听三哥提到过,不是沈芙就是沈琥,只是说出来又有什么意思,倒是他的三嫂看了他一会,笑着说:“倒是我糊涂了,四爷怎么会知道我的闺名。既然无事,四爷就请吧。”
  
  袁世卿从他三嫂这边知道了一些信息,加上查到的那些,一边在两人身边谈论一些关于现在这一片不安全,只能快点到上海去,还分析的条条是理,事实上这些也是事实,他们两人也是有自己主见的,在订婚的前两夜,偷了一些东西直接上了上海的火车。
  
  这一次不是袁世卿逃婚,而是陈家小姐和男人私奔了,袁世卿故意装作无意中得到这个消息去了一趟陈家,说是愿意帮助陈家遮掩一二,说是他得了病,不能娶陈家小姐了。至于什么病,也不必告知其他人,随便其他人怎么猜,虽然袁世卿深以为这样讲会让人恶意揣测他是不是那方面得了病,但也没有办法,说什么八字不合太不靠谱了点,都这个时候了才八字不合,谁信啊。
  
  更何况陈家小姐逃婚也不是天衣无缝,有些人还是知道一些蛛丝马迹的,倒是觉得袁世卿很是仗义,愿意帮忙遮掩在这件事情上,袁家还是占着理的,陈家也十分愧疚,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在一些不是很重要的地方愿意帮着袁家大哥。
  
  袁世卿在程蝶衣落水被救起不久后就得知了程蝶衣的下落,给了一笔钱要求好好照顾他,否则程蝶衣哪有过得那么舒适,就是程蝶衣后来治疗嗓子的药钱都是他出的,不然蝶衣的嗓子也不会好得这么快。在解决掉所有事情后,袁世卿就匆匆过来接程蝶衣,实现他的私奔计划。
  
  得到程蝶衣他现在何其有幸,实在不该思前想后,他做了这么多,不就是希望蝶衣能和他好好的,能唱一辈子戏。      
作者有话要说:我……我对不起大家,以后恢复更新……




☆、第三十一章

  风光霁月
  袁世卿带着程蝶衣来到上海,住的房子是杜月笙找的,在法租界,是一栋小型别墅的样子,比起袁世卿给的那点钱,这个房子却是远远不止。袁世卿也没有去多说什么,算了承了这份情,只是在到的第二天递了拜帖请杜月笙过来一聚。
  
  杜月笙来的时候看到了程蝶衣,给了袁世卿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袁世卿回以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其实心里带了那么点的不舒服,偏偏又说不得,更是不知道怎么说。说起来,连袁世卿自己都不明白这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心态。
  
  杜月笙是朋友,也是地头蛇,带着他们在上海逛了一圈,那些有点隐秘但是能说的都说了出来,就怕他们一不小心得罪了人,那还不要算到他的头上,更何况,他和袁世卿还是很投缘。其中的一个原因也是因为袁世卿是真正的书香世家,不是他那样出身的人可以比拟的。
  
  杜月笙带着他们两个在上海逛一圈也带着炫耀的意思,任你再是家学渊源也不还是要在看我脸色,还有就是觉得上海和北平简直是两个世界,想要让他们看看,什么才是生活,但是两个人都不给面子。袁世卿这样的人什么没有见过,不说是上海,就是第一次出国也不能让他动容分毫,越是先进只会越让他觉得国家弱小。
  
  程蝶衣有点好奇,但是那是一种近乎孩子气的好奇,他对于外物从来都不是很关注,在袁世卿身边就更不关注其他的,对于那些光怪陆离更是视而不见。在他看来,在哪里不是唱戏,在哪里不是和四爷在一起。袁世卿也算是明白杜月笙的想法,在适当的时候也会恰如其分地表演一下,倒是不至于冷了场。
  
  最后的时候,杜月笙带着他们去了戏园子。说起来,上海歌舞厅真的不错,至于戏园子,只能赞扬一声富丽堂皇。但是见过了北平的戏园子再看上海的,只能用一个“金玉其外”来形容,到处是不知所谓地挂着乱七八糟的东西,程蝶衣气的不行,连身子都有点发抖。把戏园子弄得和歌舞厅一样有意思吗?
  
  袁世卿握了握程蝶衣的手,程蝶衣渐渐冷静下来,但又心里不舒服,带点嘲讽地说:“这戏园子看着都像是歌舞厅了。”杜月笙笑了笑,不说话,他对于戏,远远没有袁世卿了解。对于程蝶衣也不是很喜欢,这样的一个人,怎么说,眼里都是戏,似乎除了自己都是凡夫俗子一般。倒是不想想,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不是凡夫俗子,靠着袁世卿过活和其他人又哪里不一样。还有就是有点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心理,怎么就没有一个人如此待他。
  
  坐下来听戏,上面唱的是《贵妃醉酒》,也是程蝶衣的拿手曲目,听了一会,在袁世卿的耳边说着:“我唱得比他好。”带上点骄傲的样子,袁世卿看着觉得心痒痒,伸手掐了程蝶衣的腰一把,程蝶衣没注意,冷不防就“啊”了一声。
  
  程蝶衣那个声音算得上是比较高的,平时说话再怎么温润,到了戏台子上,没有任何东西,只能凭借自己的嗓子,让所有人都听清楚,就是哭哭啼啼也要让人知道,一个没注意声音就尖锐了。
  
  听戏的人脸都有点黑,也不知道是谁家的人这么不长眼。估计也习惯于经常有人在下面吵吵嚷嚷,很快就回神了,就是唱杨贵妃的那人因为蝶衣微微受了点影响。
  
  程蝶衣叫出声来就觉得所有人都看着自己,脸上红的不行。他从来不喜欢有人在他唱戏的时候不尊重他,没想到自己却做了一回小人。他不在乎他唱戏的时候台子下面的人在做什么那是因为他太专注于戏,其实他很在乎别人怎么看待他,觉得他唱的好不好。
  
  程蝶衣急急忙忙扯着袁世卿跑了出去,杜月笙跟在后面,似笑非笑:“想来程老板是看不上这些的,毕竟要听什么都能自己唱。”程蝶衣听完更加有些臊的厉害,他在生活中从来就不是强势的人,也不是能言善辩的人,就保持了沉默。
  
  杜月笙笑着问:“说到唱戏,隔几日会有一场比赛,就在这戏园子里,也不知道蝶衣你有没有兴趣?”
  
  袁世卿皱了皱眉,他喜欢听程蝶衣唱戏,不代表他愿意程蝶衣顶着戏子的名头过一辈子,但是这话又不好和程蝶衣讲,否则那人强起来他也没好日子过,看到程蝶衣眼光闪啊闪的,看起来极有兴趣的样子,也就答应了。大不了到时候和蝶衣一起上去,总不会有人说他也是戏子。
  
  程蝶衣没有想过去比赛,就是想看看,还有就是觉得奇怪,唱戏还能分个第几名第几名的,那以什么样的标准?他自己对于戏曲就有所偏好,不知道怎样才能比赛。就一直记着这件事情,等到那一天就积极地袁世卿出去要去看比赛。
  
  说是比赛还不如说是亮嗓,也不用戏服,就在上面唱,真真比的是唱功。程蝶衣没怎么看过其他人唱戏,就津津有味坐在那里听着,时不时还说上一两句,别人看程蝶衣坐的和评委挺接近还以为也是有什么关系的,没有理会他。
  
  倒是有一个人盛装打扮上来的,一看就是杨贵妃,蝶衣摇了摇头,觉得这样不好。其他人都一身素衣,就一个人盛装算什么?其他人也不是不想这样打扮,实在是囊中羞涩,头面首饰哪一个是他们买的起的,一般戏子的那些也都是一代代传下来的,谁没事买了一堆在家摆着?就是真喜欢也是自己做的多。
  
  那人盛装打扮也是有点紧张,看到程蝶衣微微摇头更加气愤难平,唱得不是很好。程蝶衣自然不知道这些,对于他来说,唱戏从来不会受人影响,自然觉得别人也是,不会知道原来还有人很容易受到外界影响。
  
  那人下了台,也不去卸妆,就走到程蝶衣面前,看了程蝶衣好几眼,问:“你会唱戏?”
  
  程蝶衣老老实实点头,觉得这个人其实唱得不错,笑着说:“你刚刚唱得不错。”
  
  那人以为程蝶衣在讽刺自己,气愤难平地跺了跺脚,怒道:“谁要你多管闲事!”说完就离开了,程蝶衣倒是茫然,又觉得不太对,就起身想要问个清楚。刚没走几步,一个人就冲到他面前,看了看蝶衣问:“唱戏的?”
  
  程蝶衣觉得这话问的不尊敬,就摆出一副角儿的样子,极为矜持的点了点头,那人嗤笑一声,直接把蝶衣推上了台。      
作者有话要说:我看到了jymgssss的地雷……好惊喜的赶脚,还有就是好担心啊……不要告诉我是手一滑扔错了




☆、第三十二章

  阖家欢乐
  程蝶衣这人其实有点缺心眼,一站到戏台子上就脑子有点空白起来,下面的人让人他捡一个比较熟悉的曲目唱,他还没想明白自己怎么上来了就唱了起来。唱的还是很久以前的《思凡》,《思凡》也算得上是很基础的戏曲,但是唱的好的人少。
  
  行家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这句话不论哪个行业都适用,听到程蝶衣一亮嗓子,那些人立刻就坐直了,有一个眼神的不好就想要起身凑近点看看,可不要给自己的老朋友给忽悠了,旁边的人拉住他给他递了眼镜。站在后面的人看不见台上站的人,前面的人都堵着了,听着声音还以为是哪个角儿来了,一个劲儿地问是谁。
  
  袁世卿坐在下面觉得与有荣焉,心里既为蝶衣感到高兴,又有点酸酸的感觉。他总是觉得自己喜欢上这个人很久很久,比所有人都久得多。程蝶衣天生就是属于戏台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袁世卿也知道自己是真心喜欢这这个人,更加不知道该把他放在什么地方。
  
  这也算得上是一曲成名,程蝶衣的技巧唱腔几乎都无可挑剔,最主要的还是那个脾气真的对了很多的人胃口,对于前辈总是尊敬的,没有故作清高,也不是扭扭捏捏,唱的这般好,生活中还不见脂粉气,这样的人,远着看,几乎可以说是完人了。
  
  等袁世卿带着程蝶衣回家的时候,已经有人在等着了,是袁世卿现在最不想见到的袁世陵,他的好大哥。袁世卿对于这个哥哥总有种说不清的愧疚感,哪怕这个哥哥对他再不好,他也没法生气,自己毕竟也给他惹了不少的事情。自己来到上海就有不想见到袁家其他人。
  
  袁世陵来也没有别的事情,闲谈了几句,临走的时候竟然来了句:“我那边情况不是很好,有一个刚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放你这里养几天。”说着就有人抱着一个小婴儿过来,袁世卿和程蝶衣几乎目瞪口呆,袁世陵把孩子掉在这边就爽利的走了,也不去管其他人怎么想。
  
  袁世卿不知道自家大哥究竟什么意思,这是往好的方面想,大哥想让他体会一下天伦之乐,掰直他,还是想着自己和蝶衣不会有孩子,过继过来?或者简单点,就是他说的那样,情况不是很好,不适合婴儿住着。
  
  不论是什么情况这个叫袁媛的小女孩就这样住在了这里,过去了好几天也不见袁世陵来接回去,就死了心打算好好养活这孩子。程蝶衣倒是进入角色最快的人,他从小就喜欢小孩子小动物,不然也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