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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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手眼- 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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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跑到路灯杆下面,拿起了两瓶酒。

“大哥,你刚才喝了一瓶,再喝两瓶,不等你砍死血蛙,你自己喝死了——刚才那瓶还不够撞壮胆吗?”

“你用不用壮胆?”包工头说:“要不要也来一瓶。”

“不用。”

“我也不用!”包工头说完之后,拧开酒盖子快速来到血蛙旁边,然后将酒撒在血蛙背上的棺材上面。

我正诧异他的举动,但他掏出了火机,然后准备点燃。

这下这么大雨能不能烧着是一回事,不过他乐意就随他吧。我暗想。

他打了几次火机,终于将火机打着了火,随后从地上又捡起新东帮上的雨伞,也泼上了酒,竟然也点燃了,接着将这已经点燃的雨伞扔在了棺材上。

我没想到,这不可能燃烧的棺材,竟然真的在雨伞的燃烧下,也燃烧起来了。

但一方面有雨,另外一方面,血蛙用舌头舔了一下火苗,火很快灭掉了。

刚刚像火苗一样燃起的希望,瞬间又是失望。

我这时突然之间想起,自己的包中还有一些熟石灰。

不过现在不是让它吸收阴气与湿气,能撒到它的眼睛之中也不错啊,它如果失明,那么离我们胜利也不会太远。

想到这里,从背包中拿出一包石灰,然后一齤手持佛牌,一齤手持石灰向它跑去。

本以为,有佛光照着血蛙,它会收敛一点,撒石灰也会容易些,但没想到,当我准备撒石灰时,血蛙突然伸出舌头,缠住了我的右手——拿石灰的手。

看我被困,包工头拎着狗腿刀来到我跟前,用尽全力砍向舌头。

血蛙缩回舌头,又叫了两声。

我急忙撒出了石灰,但是血蛙却又一次躲开。

我看了包工头一眼,然后抱起小黑一起逃到了站牌前,等待着江娜到来。

就在这时,一道强烈的灯光从站牌后照了过来,接着一辆恐怖分子专用的福特皮卡冲了到血蛙面前,然后直接撞到了血蛙身上。

血蛙只是血肉这躯体,被这个东西猛的撞了一下,撞倒在地上,滑行了一些距离。然后痛苦地咯咯的叫了两声。

但很快,它又爬了起来。

皮卡挂了倒档,再次加足马力,狠狠撞向血蛙。

血蛙被撞进了那个大坑之中。

皮卡在坑前停了下来。

是哪个勇士?我当时一阵窃喜。

很快答案便揭晓,皮卡的门打开,叶子暄从皮卡中走了下来,然后对我淡淡地说了一句:“来的还不算晚。”

“怎么是你?”我又惊又喜。

“怎么了?”

“我一直联系不到你。”

“最近这几天一直处理一件事。”叶子暄淡淡地说。

“什么事?”

“与鬼市掌柜有关。”他说:“不过我们正在谈事情之时,鬼市掌柜突然说,有暴戾之气直涌天空,于是我就来了,这里怎么会出现这种事情?”

“一直没有见你,所以我也一直没有告诉你,这排房子就像棺材一样,结果重建时,发生了一些事。”我把这几天发生的事告诉给了叶子暄:“最后说,不但这房子像棺材,又跳出来一只血蛙也背了棺材,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叶子喧没有回答,却反问道:“这只血蛙为什么会背着一具棺材?”

“我还等着你解答啊,”我说:“我刚才已经问了这位包工头大哥,如果你也不知道,那就更不知道。”

包工头这时说:“做工时,我们也遇到这种情况,但是这一次真的不清楚。”

就这时,突然之间闯出一个人来,然后爬在血蛙滴血的地方犹如像喝牛奶一样,狂喝了起来。

我定晴一看,竟然是小曲。

我急忙跑过去,把他拉起:“小曲,你疯了吗?”

他却挣脱了我,大笑道:“子龙大哥,你放开我,我要发财了,你知道吗?终于等到灵蛙出现,他们说,只要喝上一滴血,就能十世不愁吃喝!我要发财了!哈哈……”

第四卷第十二节:美梦不美

“发财?你没睡醒吧?谁告诉你,喝它的血可以发财?”我一把抓住他的领子:“小曲,把刚才喝的快吐出来。”

小曲又做了一个下咽的动作,挑衅地看着我。

“血蛙在棺材下面压着,棺材里肯定是死人,等于血蛙在死人下面压着,死人的阴气一定会渗入它的血中,如果喝了它的血,等于引阴气入体,小心你变的不人不鬼!”

“吓唬我吗?子龙大哥?”小曲冷笑道:“我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很快我就将成为城市首富,朱清云算什么东西,为什么他可以经常上报纸?不就是因为他靠房地产喝我们老百姓的血吗?”

“你怎么知道喝血蛙的血,可以发财?”我不由问:“谁告诉你的?”

“从风水上说,这个位置叫做“升棺发财”位,若有一天,有灵蛙背棺而出,则一定时财运大开之时,刚才我在一边偷看,瞧见棺材从地下升起,便知我的财运机缘已到,所以就来分一杯羹。”

“你怎么知道这里有灵蛙?”我不由愣了一下。

“我从部队退伍回来,因为没钱没关系,所以无法安置就业,因此只好来到小区中做保安,那时我恨透了这个世界,为什么这么黑暗?为什么这么肮脏?当年我毕业时,同学们意气风发,都说在同学聚会时要有一番作为,果然,我的那些同学开本田,开别克,高档的就是卡宴,凯迪拉克,但我呢?我付出的不比他们少,为什么老天不公呢?为什么却要做人下人?窝在这个小区中,每天笑着伺候那些富人?”

小曲的心理已经扭曲了,我叹了口气,现在他已经名符其实了。

小曲接着说:“所以我每天都在想我哪天可以出人头地。苍天不负有心人,我看到这个仿佛棺材的门面房时,我也很奇怪,就四处问了问。最后向大爷告诉我,这排门面有一个传说:它之所以像一具大棺材,就是因为在这门面房下面有一只聚财蛙,只要能喝上聚财蛙的一点血,便能让人脱胎换骨,从此之后,将一帆风顺,财运亨通。不过向大爷最后说,这件事只是传说,当个故事听听还可以,因为这个故事也流传了几十年了,没人相信——但是我信,所以我便想该怎么见到这只聚财蛙,最先是介绍我的那对同乡,也就是卖酒夫妇,并把聚财蛙的事也告诉给了他们,让他们这里租门面,如果真的地下有动静,他们肯定知道,但是他们却也不相信,下面有聚财蛙这件事,只认为在“棺财”里做生意不吉利,我也只能再等机会。

机遇偏爱有准备的人,终于让我等到了,那就是这里要重建,没想到子龙大师你也来到了这里,所以我想你一定也是知道了这里聚财蛙的秘密,所以才来的,于是我就偷偷地跟着你,没想到,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

“你怎么这样想?我来这里不是因为财运,而是为那两个死去的民工兄弟感到惋惜!”我说。

“呵呵,子龙大师,你想不想知道我对你的印像?”他突然问道。

“当然想知道,我洗耳恭听!”

“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起,你给我什么感觉吗?就是一个畏首畏尾,没有胆识的普通人,但是你却又那么好运,竟然可以抓鬼,并且与神仙交朋友。为什么老天总是不公呢?为什么我不可以?或许我不该妒忌呢,但是让你帮我拉关系,给你钱你也不敢,我对你非常失望。你真的我以为我想叫你子龙大哥吗?NO!如果不是看着你还有些利用价值,我根本不会叫的!”

“在你心里,我原来是一个胆小鬼。”我突然之间笑了,笑的很无奈,我一直以为,他最后想通了,没想到一直到最后,还是想着怎么走捷径。

“不是胆小鬼是什么?江娜处在那个位置,你保证她不贪污受贿?你保证她不是下一个房姐房嫂?我用一万块钱买一个小小的协齤警位置,这个忙你也不帮,不帮也就算了,你却给我说了那么多的废话,让我空闲时间学什么外语,我呸!现在我已喝灵蛙之血,下一个沈万三就是我!”

小曲的表情非常扭曲,这种表情不禁让我松开了他的衣领。

我感觉到有种莫明恐惧,这个不是我所认识的小曲。

小曲继续笑道:“子龙大哥,这个世界上,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那些富人,手里有几个钱是干净的?你不是让我上进吗?没错,我现在要上进,喝完蛙血之后,我就是会进阶到另外一层。你不是看不起我给你那一千块吗?没关系,不久之后,我赏你十万都没关系!”

“我什么时候看不起你那一千块?我只是觉得,你应该用到正处!”我说。

“别说了,太虚伪,你们如今在过里偷喝灵蛙的血,却又让我不喝。”小曲大笑:“我马上就可以钱倾天下,只手遮天!”

小曲已经不是小曲,而是谷子他爹,向大爷,或者黄铜的化身。

想到这里,我不由狠狠地扇他一耳光:“这么大的雨,都没法把你淋醒吗?”

但我还没有打到他,他却攥住了我的手腕,直接给我来了个背摔,当时便被他摔的差点把腰折断。

“子龙大哥,咱们不要动手,我在华北野战部队时,一个人打三个都不成问题。”小曲停住了笑:“或许你面对一些灵异事件,比我强,但单对单,你不是我的对手。”

包工头这时急忙走到我身边,把我拉了起来,帮我拍了拍身上的水——其实拍与不拍都是一样的,我们早已都被淋透了。

在这雨中本来应该感到冷,但是让我们更冷的不是那些瘦骨嶙峋的亡魂,也不是血蛙,而是小曲的那颗心。

“你真的还不醒?你不是想进南联吗?我现在是南联的大哥,我收你,这样你满意了吧?”我对他大声说:“快吐掉那些血!”

“现在晚了,子龙大哥,我不管你是不是骗我,但我现在根本不稀罕那个破南联,在普通人的眼里,当小弟是威风,但也不过是一条贱命!”他突然之间又阴冷地笑道,表情非常恐怖:“我有钱了,我也可以招小弟,先收南联,再杀新东,然后铲掉宏兴,拿下进丰!”

不得不说,每个人的志向都很远大,先是王魁,接着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曲。

看来这家伙是真的不愿意醒来。

他所听到的传说,已经得到了验证,所以现在说什么,他也不会听了。

我想了想又说:“向大爷?他逗你玩呢!小曲,那个血蛙不是聚财蛙,如果真有这个样的灵蛙,他儿子,也不会因为去偷武曌遗书,而进了医院;他也不会因为救他儿子心切,被坏人利用而修炼鬼丹,小曲,别做美梦了,你醒醒吧!”

“我现在感觉一股热气,从胃中逐渐升起,我感觉自己正要脱胎换骨。”小曲仿佛没有听到我的话,只是描述着自己的感受。

包工头叹了口气:“这小兄弟说的也不算错,杀人放火大富大贵,修路造桥的人到死也没个地方埋,这种事情很多,但是做人要讲良心是不?我们一直住在天桥下面,但我们住的舒坦,花自己的钱,也舒服;那些富人,能赚钱是他们的能力,就像雇佣我们干活的房东一样,他是祖先给他留下一块地,所以才有钱——我们也没什么好羡慕他的,每个人的机遇不同。”

“你们别管我,你们挡我发财,与撬我祖坟没什么区别。”小曲说到这里,突然指着断壁残垣说:“你们看到了吗?这里全是金子,金灿灿的金子!”

随后,他拿起一块沾着泥的板砖说:“这是金砖,我发财了,我要去买车,我要去买房,我要去泡妞!”

“他真的疯了。”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他做了么久的保安,三番五次找我,希望我可以帮他成就自己,我一直没答应,但没想到他最后却用这种方法,最终疯了。”

“或许不是!”叶子暄这时在一边说。

小曲已喝掉蛙血,让他吐是吐不出来了,一会只能等江娜过来,把他带走,做精神治疗。

小曲放下砖头,然后又捡起了一把狗腿。

张麻子领了五个小弟,狗腿刀全部留在这里。

就在这时,那个大坑又传来了咯咯声,熟悉的血蛙咯咯声。

叶子暄开着皮卡,撞了它两次,竟然没它撞死,看来这只血蛙,也确实有点本事,至少皮粗肉厚。

咯咯声刚落下,小曲提着狗腿便向我们砍来。

“他体内有血蛙的血,应该是被血蛙控制了,大家小心,这个就是武疯子,刀剑无眼。”我急忙说一句。

雨始终下个不停。

叶子暄手中并无刀具,但小曲已经向他砍来,包工头看到这里,把手中的白酒瓶子扔给了叶子暄,然后又去捡了一把狗腿。

小曲拿刀劈向叶子暄,叶子暄飞身躲过,然后拿起那个白酒瓶子砸在了小曲的脑袋上。

砰的一声,酒瓶碎掉。

虽然小曲的脑袋上也流了血,混着雨水流到地面,但却狞笑一声,继续砍向叶子暄。

第四卷第十三节:升棺发财终章(上)

叶子暄有些惊讶,他可能没有想到小曲也如此厉害。

但我丝毫不惊讶,小曲说他是野战部队退伍,那么在作战训练上肯定比后勤兵强度大。

铁头功,手劈砖块,胸口碎大石,估计都不在话下,所以那个白酒瓶子无非就是给小曲挠挠痒而已。

虽然他不是王魁,但应该比那些黑社会渣子厉害的多。

还好他只是野战部队退伍,如果他是特种兵退伍,加上血蛙之血,那么他将会更厉害,战斗力绝对比现在强许多。

人的欲望一但突破自己可控制的范围,要么神经发疯,要么堕落成魔。

这种现象其实很普通,就像范进中举一样,他考了一辈子的进士,受尽白眼欺凌,终于快死时才中榜,以致于听到这个消息时,当时便迷了心窍,只说道:“噫!中了,中了!”

小曲与他有异曲同工之妙,受不住同学们的刺激,才变成今天这样。

不过小曲与范进还有不同之处,那就是小曲现在已经堕落成魔。

就在叶子暄惊讶的这一瞬间,小曲拎着狗腿刀顺着叶子暄的脑袋劈去。

叶子暄回过神来,躲了过去。

那狗腿刀擦着叶子暄飘起风衣的一角而过。

看到这里,我急忙从地面上捡起一把狗腿刀,对叶子暄叫道:“叶兄,接刀!”

狗腿刀穿过雨帘落在叶子暄手中。

小曲趁这个当口,又是一刀,叶子暄提刀迎了上去,当的一声之后,便是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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