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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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舍- 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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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玉金毛狐除了漂亮得过分之后,它还展现出了一种独特的智慧和能力。在这座叶轩认为荒凉无比的山上,它却总是可以找到许多足以果腹且无毒无害的果子,甚至每天晚上它都可以抓回一只或者两只野兔、野鸡什么的。虽然叶轩要抓几只野味也很简单,但是他在这个山上却是找不到这些东西,只有雪玉金毛狐知道去哪里可以轻易的找到食物。

“看起来,你并不是个花瓶嘛。”叶轩一边将一只洗干净了的野鸡架到火上烤,一边拍了拍雪玉金毛狐的脑袋。

雪玉金毛狐晃了晃脑袋,伸出一只前爪搭了一下叶轩的手腕,试图将他的手给拍开。不过它在做这些动作的时候,碧绿色的眼眸一直没有离开火堆,虽然它表现得很平静,但是叶轩却是一眼就看得出来这家伙吃熟食已经吃上瘾了,自从叶轩给雪玉金毛狐一只烤熟的野鸡之后,它每天最少都会抓一只野鸡或者野兔回来。

至于干粮……

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的话,叶轩都不想去吃了。

“我给你取个名字吧。”叶轩将烤熟了的野鸡撕成两半,一半丢给了雪玉金毛狐,另一半则是他自己的。

当然,叶轩的撕法其实还是有些问题的。因为他并不是对半撕,而是直接扯成前后的部分,有两只鸡腿肉比较多的那一半,自然是归叶轩自己了,至于另一半看起来比较大其实肉没多少的,则丢给了雪玉金毛狐。不过就算雪玉金毛狐的智商比较高,但是在这方面它还是分辨不出来的,所以它每一次都吃得很开心。

或许在雪玉金毛狐看来,它还占了个便宜。

而龙魂最近一段时间也变得越来越活跃了,情绪的变化也多样化起来。每次叶轩这么做的时候,它都会向叶轩表示它看不起叶轩的意思,而叶轩通常也会反击,当然多数时候他会嘲讽龙魂在他的识海里吃白食,连雪玉金毛狐都知道带一些食物回来,而它则什么都不会,连雪玉金毛狐都不如。

每次被叶轩这么反击时,龙魂都很想要辩解,但是通常它一紧张起来,它传递给叶轩的意识就混乱不堪,连一个完整且清晰的意识都无法传递清楚。不过这样一来,叶轩就有更多的借口和机会去嘲笑龙魂了,往往最后的结果便是龙魂会被叶轩说到躲进识海的泉池里。

不过这样的好处,就是叶轩和龙魂的交流也越来越频繁了,而龙魂对于外界的事物也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无知。

在很大程度上而言,这无论是对叶轩还是对龙魂,还是有很多好处的。

雪玉金毛狐很快就解决了自己的那份晚餐,然后它抬起头望着叶轩,似乎对“名字”这两个字感到有些好奇。

“就叫玉藻,怎么样?”叶轩撕下了一个鸡腿,然后在雪玉金毛狐的面前晃了一下,“是不是一个很好的名字呢?”

雪玉金毛狐的注意力已经被这个鸡腿给吸引住了,顺着叶轩手腕的上下摆动,雪玉金毛狐很是欢快的点着头。

“既然你也觉得不错的话,那么你以后就叫玉藻了。”叶轩很是满意的笑了一下,然后将右手拿着的鸡腿塞到了自己的嘴里,开始大快朵颐,“叶玉藻?似乎不太好听呢……算了,你以后干脆就姓玉吧,单名一个藻字。或者叫玉藻前也不错。”

对于名字,雪玉金毛狐并不怎么在乎,它对于叶轩没有把那个鸡腿丢给它而感到有些失望。不过通过这些日子以来的相处,它已经知道眼前这个人类的一些习惯和习性,这让雪玉金毛狐很多时候都觉得,眼前这个家伙比自己更像是狐狸,因为雪玉金毛狐实在没有见过比眼前这个人类更无耻和狡猾的存在了。

至于玉藻还是玉藻前,雪玉金毛狐只能简单的分辨出这几个字的发音似乎是在叫自己,但是以它的常识还不足以理解这代表着什么意思。当然,后面那个词由三个发音,这让雪玉金毛狐觉得有些麻烦,所以它更愿意听到那个发音比较短的词,也只会对这个词稍微有一点反应。

“哦?看来你喜欢玉藻这个名字嘛。”看到雪玉金毛狐稍微有了一点反应,叶轩很开心的笑道。

自那座无名山离开之后,叶轩就再也没有进过任何一座城镇,哪怕是村庄,如无必要的话他也会选择尽量回避。因为以他目前的实力,根本就保不住雪玉金毛狐,不管是否有人认出这只稀有的灵兽,单凭它这一身漂亮到不可思议的皮毛,就足以让很多人心动了。

当然,绝大多数人不会随便出手,但是叶轩最怕的就是遇到有女性的团队。

尤其是那些大家族出身的刁蛮小姐,她们通常不会在意别人的感受,只会蛮横的索要她们想要的东西。叶轩可以肯定,如果让那些刁蛮小姐看到雪玉金毛狐,那么肯定会有一场恶战要打,而以他目前连先天境都算不上的实力,在盛清王朝这里恐怕不会有人将他放在眼里。

摊开地图,叶轩的目光在地图上游走着,判断着他距离广原城的路程还有几天。

按照叶轩之前所做的准备,他是打算在广原城里歇息一天,恢复到最佳的状态之后再进山的,而且他也需要准备一些进山时使用的东西,例如衣物、靴子等等,就连清风剑也需要重新买个布匹包裹一下,除此之外还需要重新准备一些暗器。这一路上他已经将暗器都消耗得差不多了,如今手头上就剩几枚银针和几把飞刀而已,至于其他的一些暗器他要么都使用了,要么就是嫌碍事给丢了。

虽然他可以在别的城镇哪里进行一些补给,但是广原城毕竟是整个盛广省的中心城市,只有这里的物资才是最齐全的。

可是如今,叶轩的身边多了一只雪玉金毛狐,这就让他不怎么想进城了。他实在不想惹出太大的风波出来,这对他而言没有什么好处,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没有这么多的时间可以浪费!

因为在拿回须弥戒后,他还必须立即启程去找子湮。

就在前几天,他的实力已经突破到了上阶一品,哪怕他再怎么压制着,也无法阻挡得了积蓄得如此丰厚的灵气。

尤其是如今的情况:龙魂的日渐强大所带来的效果绝对是明显,对于灵气的自动吸收比以前那是要多了不少。而且更让叶轩想不到的是,雪玉金毛狐在每天夜里吸收灵气时,它身边周围的一带都会被浓郁的灵气所充斥着。如果仅仅只是这样,叶轩也不会有什么反应,可是问题便在于,处于这个范围里,龙魂要比往常更加的活跃,而它一旦活跃起来,就意味着周围的灵气同样会变得活跃起来。

在这种环境里,叶轩就犹如一块磁铁一般,哪怕他再怎么不愿意,灵气都会像泄洪一般的朝他体内涌入。而雪玉金毛狐自从发现叶轩可以让周围空气的灵气更加活跃,更方便它吸收时,它就更喜欢粘着叶轩了,尤其是每到入夜的时候,哪怕叶轩挖个洞把自己埋了,雪玉金毛狐都会毫不犹豫的跟着跳到洞里。

如此让人梦寐以求的修炼环境,叶轩却是恨不得远离——至少,在他获得脱胎换骨丹之前,远离这样的环境。

看着雪玉金毛狐突然跳到了自己的怀里,然后蹭着叶轩的胸膛换了一个稍微舒服点的姿势之后,叶轩便知道,雪玉金毛狐的灵气吞食时间又开始了。

对于这一点,他如今已经完全习惯了,反正他无论如何也无法避得了的,还不如干脆点。

顺毛抚摸着雪玉金毛狐,叶轩望着地图,眼里有着难以遮掩的兴奋与激动:“还有四天,就抵达广原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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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舍第一卷我名陆离72。夜色下的危机

更新时间:2011…11…2313:43:51本章字数:4901

深夜,静谧的环境显得有些阴森。

叶轩并没有急着赶路,此刻距离广原城已经不算太过遥远了,而且广原城作为一座大城,傍晚的时候都会关上城门,直到第二天黎明时才会打开城门。叶轩知道此刻就算抵达广原城也没办法进城,所以他选择在野外这里暂住一宿,明天再进城。而且关于进城的时机,他也已经挑选好了——选择人流量比较少的傍晚时分。

距离原顶山越接近,叶轩就越是感觉到体内的血液在沸腾着,他知道自己离须弥戒已经不远了。

这里,将是他重新崛起的第一步。

虽然因为某些原因导致自身的实力在现阶段快速的提升着,但是比预计的时间提前了接近三个月抵达原顶山这一点,已经足够弥补这方面的因素了。事到如今,叶轩也只能寄望于子湮可以弄到他想要的炼丹材料,否则的话只能让子湮想办法弄一枚剑胎养息丹给他了。

虽然他更想要的是道婴之体,但是如果在没有办法选择的情况下,也只能当一名剑修了。

叶轩并没有打坐调息,而是躺在草地上睡觉。

别人需要长时间打坐吸收灵气来提升自身的实力,但是这一切对于叶轩而言,根本就是不需要的。有龙魂和玉藻在,就算他不去打坐,灵气也还是会以固定的速度涌入他的体内,帮助他改善身体,以目前的情况来说,叶轩是恨不得修为提升得再慢一点,哪有可能去继续打坐。

蜷缩在叶轩肚子上的玉藻,突然抖动了几下耳朵,然后它很快就睁开双眼,抬起头望着道路的西南方。

这是一条官道,广原城定期都会派遣士兵出来巡逻,所以治安非常的好。道路的东北方尽头,就是广原城的方向,而西南方是一条三岔口,分别通往另外三处地方。

作为盛广省最重要的城市,广原城的人流量自然是非常大的,其中不乏半夜赶路的人。

但是就在玉藻警惕的抬头观望时,一直在睡觉的叶轩也突然睁开眼,猛然坐了起来。

他比起玉藻的灵敏反应,只慢了十数秒而已,这并不是说叶轩的听觉有多么的出色,而是对方的移动速度太快了,快到这前后不过十几秒钟的时间,就已经前进了上百米最少的距离。

不远处,在夜色之中终于传来了一阵尘雾,还有轰鸣而至的快马奔腾之声。

叶轩随手脱下身上的衣服,将玉藻给裹住,以防止有可能发生的不必要麻烦。

在月光的照耀下,玉藻会散发出一种淡淡的柔和银光,有点像是雪玉的光芒,因此它才会被冠予雪玉金毛狐的名称。当然,在有阳光的时候,雪玉金毛狐身上的金毛也同样会发出很耀眼的光泽,就如同燃烧着的金色火焰一般,所以这才是叶轩真正头痛的问题。

不过就算没有月光或者阳光,雪玉金毛狐身上那一身漂亮的皮毛依旧会让它成为一种焦点。

奔腾的马匹很快就出现在了叶轩的眼前。

这是一支足有十二人的骑兵队伍,领头的那人居然是一名女子,不过在她的旁边还有三名骑手紧紧的护卫着,显然这名女子是这支骑兵队伍的核心。而他们还没有接近,叶轩就已经闻到了浓郁的血腥味,而从他们所有人衣服上的血迹来看,对方应该是遭遇到了什么袭击,现在正处于逃命的程度。

“晦气!”叶轩咒骂了一句,几乎是不假思索的,便一手抱起玉藻,另一手抄起清风剑,快步朝着广原城的方向跑去了。

虽然他不知道对方是遭遇到了什么事,不过叶轩也同样没有兴趣去知道。他唯一清楚的一点就是,如果他们的对手设计了一场完美的伏击的话,那么就绝不可能让这些人逃脱,所以势必会有其他人在追杀他们,或者可能还有什么陷阱在等待他们。而无论他们的敌人准备了什么样的后招,叶轩都知道如果自己继续呆在这里的话,那么他的处境绝对会非常危险的。

因此,他几乎是不需要犹豫,便立即跑了起来。

这支队伍前进的目的地,只有广原城,而他们既然敢朝这个方向跑,那么就意味着在广原城他们绝对是安全的。这也是叶轩会朝广原城跑,而不是朝着其他方向跑的原因。

论起这种战斗直觉和经验,一般人怎么可能比叶轩丰富。

“小姐,前面似乎有人……”一名跟随在那名女子身边的骑手突然开口说道,“他往广原城的方向跑去了。”

“是敌人的侦查吗?”这名女子的声音有一种独特的空灵。

“不知道。”这名骑手摇了摇头,显然也无法确认,“他的实力应该不强,要不要拿下?”

“拿下!”没有丝毫的迟疑,这名女子便沉声下达了指令。

而整个过程之中,这支骑兵队伍都在快速的前进之中,并没有因为叶轩突然在前方跑动着,而有所停顿。从这一点上来看,这支骑兵队伍对于己方的实力显然很自信,或许这也是他们可以成功的突破埋伏圈从而突围出来的原因。

在听到这名女子下达的指令之后,那名之前开口的骑手便突然双腿收拢的蹬了一下马腹,让胯下的马匹加快速度朝前冲刺上去,一下子就和队伍脱离开来。他的右手提着一把长柄砍刀,这种长兵器很似乎骑手在马匹的冲刺加速下,对敌人进行攻击,不过通常受到正规训练的士兵,却不会用这种兵器。

因此从这点来看,这支队伍并不是士兵,而只是某个家族的队伍。

这名冲上去的骑手,是整支队伍实力最强的几人,而且还是最擅长骑战的高手,虽然实力只有先天二境而已,但是只要给他足够的冲锋加速,就算是先天三、四境的高手,也不敢正面抵挡他的攻击。而当他策马冲锋时,整支骑兵队伍的人便已经可以预料到结果了,如果对方那个人真的是敌人的话,那么下场绝对是肯定的。

出于这种实力上的自信和信任,这支队伍的其他人并没有任何一个人出阵赶上去支援,他们依旧保持着密集的阵形在官道上奔跑着。

叶轩发现对方的时候,彼此之间的距离还算是有点距离,但是就算他再怎么努力的奔跑,毕竟也不可能快过马匹。

所以当他往前跑出上百米的时候,他终于听到了马蹄声的接近,他的实力没有达到先天境,因此还无法施展出他教给乔云飞的那套步法,所以叶轩知道自己迟早都会被对方超越的。而他当初所考虑的,便是自己和对方并没有任何过节,对方只会超过他继续朝着广原城奔去,然而眼下的情况发展似乎有些出乎他的预料。

“贼子,哪里跑!”策马狂奔而至,骑在马上的骑手开口喝了一声。

听到对方的喊声,叶轩便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在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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