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的盛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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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的盛唐- 第1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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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主帅,高仙芝对此次战败虽不能负全责,但仍然要承担一定责任。首先,是他悍然撕毁和约,发动对石国的入侵,并残杀妇孺、劫掠财富,才导致了中亚诸国的同仇敌忾,并给黑衣大食提供了染指中亚的口实。其次,在面对黑衣大食这样的强势对手时,他仍然采用了过去那种长途奔袭的战略,不能不说是一种决策上的失误。

因为,深入敌境客场作战,在军事上是一种极大的冒险,只有像小勃律那种几乎没有任何抵抗力的弱国,才适合采用这个战略,而面对黑衣大食这样的强敌,唐军必然会暴露出一系列问题:一、因地理环境陌生而导致行动迟缓,从而让对手抢了先机;二、因客场作战而导致情报匮乏,无法准确判断敌人的兵力部署,从而未能及时改变战略,并制定相应的战术;三、孤军深入敌境千里,没有根据地,没有援军,没有后勤补给,没有休整再战的转圜余地和时空条件,因此唐军只能寄希望于一战拿下怛罗斯,而一旦战事陷入胶着状态,唐军的抗风险能力就降为零了。

葛逻禄人也许就是看出了唐军面临的诸多困境,才会断然倒戈的。

可是,即便没有葛逻禄人的倒戈,唐军取胜的机会也很小,因为高仙芝的战略决策已经从根本上决定了这场战役的结局。就算葛逻禄人不反水,唐军还是有可能战败,只不过不会败得那么惨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也许有理由作这样的假设——假如换成是阿拉伯人长途奔袭,而高仙芝坐镇安西、以逸待劳,也许这场战役的结局就会全然不同了。然而历史没有假如。唐军在怛罗斯战败后,中亚的命运被彻底改变。由于短短几年后安史之乱爆发,唐朝自顾不暇,不得不放弃对中亚霸权的争夺,再也无力染指帕米尔高原以西之地,原本亲附唐朝的中亚诸国转而臣服于阿巴斯王朝。从此,华夏文明彻底退出中亚,这一地区开始了整体伊斯兰化的过程。

怛罗斯之战后,唐军战俘中的造纸工匠被带到阿巴斯王朝第一任哈里发建在撒马尔罕的造纸作坊。从此,中国四大发明之一的造纸术传入阿拉伯,进而传播到中东和整个欧洲,对西方文明的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怛罗斯之战才会在世界历史上留下深刻的印迹。虽然华夏文明最终退出中亚的主因并非怛罗斯之战,而是后来的安史之乱,但无论如何,怛罗斯之战都是中亚命运的一个重大转折点,也是东西方文明发展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如果没有后来的安史之乱,以当时盛唐的综合国力,要重新夺回中亚霸权是完全有可能的。

事实上,就在怛罗斯战败的两年后,安西唐军就迅速恢复了以往的实力,大唐帝国也再次把军事和政治触角伸进了中亚,开始了新一轮谋求霸权的努力。

当然,这新一轮努力的代表人物不再是高仙芝了,而是大唐军界的另一个后起之秀。

他就是封常清。

【封常清:我很丑,可是我很努力】

据说封常清是一个长得很丑的人。

按照《旧唐书·封常清传》的说法,是“细瘦颣目,脚短而跛”,意思就是干瘦、矮小、斜眼,而且还是个瘸子。除了长得相当对不起观众之外,封常清的命也相当不好。他好像从小就是个孤儿,只有外祖父一个亲人。他小的时候,外祖父犯了罪,被流放安西当守门吏,于是封常清就跟着外祖父来到了安西。

一个被流放边疆的老人,要养活自己,还要把一个孩子拉扯大,显然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也就谈不上给封常清什么良好的教育。好在封常清的外祖父是个知书明理的人,他知道,再苦也不能苦孩子,再穷也不能穷教育。虽然没有钱供封常清读书,但还可以自己教。于是那些年里,无论春夏秋冬,每天经过安西南门的人,都可以听见门楼上有一个老人在教一个孩子读书。孩子的声音异常清脆,异常响亮。走出很远,人们仿佛仍然可以听见。

封常清长大成人后,和他相依为命的外祖父去世了,封常清从此孤身一人。他既丑陋,又贫穷,又没有社会关系,成了芸芸众生中最不起眼的一个。一直到三十多岁,封常清仍然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谁也看不出这个人将来会有什么出息。

当时的安西节度使是夫蒙灵詧,高仙芝在其麾下担任副节度使兼都知兵马使。我们都知道,高仙芝是个美男子,对自己的风度仪表极为看重,所以每次出巡,身后总要跟着数十个鲜衣怒马的随从。每当威风凛凛的高仙芝带着他的随从马队在安西街市上呼啸而过,那样子别提有多拉风了。封常清曾经在路上遇见过几次,心中艳羡不已,于是暗暗发誓——一定要成为这群人中的一员!

可是,封常清凭什么呢?

要背景没背景,要资历没资历,要钱财没钱财,个子又长得瘦弱矮小,两条腿还不一样长,甚至连眼睛都是斜的,这样的人想当高仙芝的随从,岂不是痴人说梦?

然而,这一切都阻挡不了封常清。

因为封常清有一个人生信条——只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就能达成别人不可能达成的梦想。

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矮小丑陋的封常清来到了高仙芝的府上,从容递上了自己的名牒。高仙芝只看了他一眼,一股嫌恶之情就油然而生——人居然可以长成这样?

“你走吧,我的随从已经满了。”高仙芝面无表情地说。

封常清一句话也没说,扭头就走。

不是因为他负气不干了,而是因为他早就猜到了高仙芝的反应。所以,封常清一点也不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第二天,封常清又来了,照旧递上名牒,仿佛昨天的事根本没发生过一样。

高仙芝火了:“不是告诉过你了吗,我的随从已经满了,干吗还来?”

这一次,封常清也火了。他梗着脖子对高仙芝说:“我仰慕您的高风亮节,情愿追随鞍前马后,所以在没人引荐的情况下,自告奋勇前来投奔,您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您若是以才取人,则士人信服;若是以貌取人,恐怕只会失去人心!”

高仙芝勃然作色,当即挥手送客。

见过脸皮厚的,可没见过这么厚的!

毫无疑问,封常清的努力失败了。

高仙芝是个眼高于顶、牛皮哄哄的人,怎么可能收留他这么一个又丑又贫又不要脸的人呢?

如果是普通人,到这个时候就该知难而退了。人要脸树要皮,再去投牒除了遭人羞辱之外,绝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然而,封常清不是普通人。他是一个认准目标一往无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

第三天,封常清又来了。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一连数十天,封常清都来高仙芝的府门前站岗。早上天不亮就来了,一直到夜幕降临才回去。天天如此,风雨无阻。

高仙芝纳闷了。

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执著的人呢?这家伙如果不是脑袋被驴踢了,就肯定有什么异于常人之处。

高仙芝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后来有一天,当高仙芝打马回府的时候,忽然翻身下马,快步走到站得像根木桩一样的封常清面前,定定地看了他很久,然后说了四个字:

我收你了。

封常清成功了。

他用他那近乎不要脸的执著,最终敲开了高仙芝紧闭的心门。

这就叫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封常清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人有时候不能太要脸。

要成就一番事业,要当一个人上人,就不能太爱惜自己的羽毛。在这个世界上,面子是一种奢侈品,只适合有地位的人去讲究,不适合穷人消费。你固然可以在内心坚守人穷志不短的原则,但你没必要把这个原则时刻挂在脸上。甚至可以说,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穷人来讲,不要面子恰恰是他唯一可以凭借的资本。

今天,如果你一无所有,就请你不要太爱惜自己的羽毛。必要的情况下,你可以把脸皮扯下来,扔地上让人踩。只要记住封常清的故事,你日后就有可能把所有失去的面子都挣回来。韩信还钻过别人的裤裆,张良还捡过别人的鞋子呢,丢些面子又算得了什么?

总之,做人心不能黑,但脸皮不妨厚一些。

自从成为高仙芝的随从,封常清的人生就彻底不同了。

他有了俸禄,有了身份,有了地位,有了鲜衣怒马招摇过市的威风,有了苦尽甘来鸟枪换炮的成就感。

然而,封常清绝不满足于此。他想要的,是别人根本不敢想象的。

封常清梦想着有朝一日,自己能像高仙芝和夫蒙灵詧一样,成为驰骋沙场的名将,成为坐镇一方的封疆大吏。

成功学告诉我们:一个人的心有多大,他的舞台就有多大。

当然,前提是他要有才,并且够努力。而封常清恰好两者都不缺。如果人们还记得南门城楼上那个十几年如一日用功读书的孩子,就不难相信这一点。

在高仙芝麾下当了几年的随从兼幕僚后,封常清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那是开元末年,西域的达奚部落发动叛乱,玄宗下诏命夫蒙灵詧出击,夫蒙灵詧把任务交给了高仙芝。高仙芝随即率领二千骑兵深入追击,在绫岭一带全歼了达奚叛众。回营后,高仙芝正准备写一份捷报呈送夫蒙灵詧,封常清忽然递给了他一份文书。

高仙芝打开一看,大为惊讶。

原来这正是高仙芝平定达奚的一份详细捷报,其中细述了高仙芝在舍井泉附近遭遇敌军的情形,以及高仙芝克敌制胜所采用的谋略,行文清晰,逻辑缜密,把高仙芝想说的话无一遗漏地写了下来,而且详略得当、文采斐然。

高仙芝万万没想到——这个形貌丑陋的封常清居然能写出如此漂亮的文章。

看来,古人常说人不可貌相确实是有道理的。

高仙芝回到安西后,夫蒙灵詧设宴犒劳。一见到高仙芝,夫蒙灵詧麾下的两个幕僚就忙不迭地追问他:“那份捷报是谁写的?副大使幕下怎么会有如此人才?”

高仙芝非常自豪地笑了,随即召来封常清。那两个幕僚赶紧与封常清促膝长谈,一聊之下,竟然都有相见恨晚之感。从此,封常清在安西军中声名鹊起,高仙芝也对他刮目相看,日渐器重。

后来的几年里,封常清青云直上,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随从逐步成长为安西都护府的高级将领,并成为高仙芝最倚重的心腹。天宝六年,封常清追随高仙芝平定了小勃律。同年十二月,高仙芝取代夫蒙灵詧就任安西节度使,封常清也随之再获擢升,“充节度判官,赐紫金鱼袋”,不久,又加授“朝散大夫”,“专知四镇仓库、屯田、甲仗、支度、营田事”。(《旧唐书·封常清传》)

高仙芝每次出征,总是让封常清担任留后(代理节度使),相当于把安西四镇的军政大权全都交给了他。此时的封常清,显然已经成为安西唐军实质上的二把手。

由于出身寒微,封常清始终保持着勤俭的本色,不管有多少公款和财物从他手中经过,从来不会贪污一毫一厘。在这一点上,封常清与贪财的高仙芝恰成鲜明的对照。此外,封常清治军严整,赏罚分明。军中曾有两名将领触犯了军法,封常清当即毫不留情地将其斩杀,以致三军震骇。不管是谁,只要他胆敢轻视或挑战封常清的权威,立马就会大祸临头。

高仙芝的乳母有个儿子叫郑德诠,在军中担任郎将,与高仙芝亲如兄弟,平常在军中很是威风。由于封常清是高仙芝的随从出身,郑德诠打心眼里瞧不起他,总想找机会给他难堪。有一次,封常清带着一帮将领从外面回节度使府,众将都老老实实跟在身后,郑德诠见状,故意拍马追了上去,大摇大摆地走在封常清前面,等过足了瘾之后,才旁若无人地扬长而去。

封常清的脸色“唰”的一下就变了。

回府后,封常清立刻传召郑德诠,对他说:“我出身寒微,这一点你很清楚。但中丞(高仙芝的中央官职是御史中丞)大人既然让我坐在了留后的位子上,你就不能当众侮辱我。今天必须让你死一次,才能整肃军纪!”说完立刻命人把郑德诠拖下去,痛打六十军棍。

当时节度使府与高仙芝的家仅有一墙之隔,高仙芝的乳母和妻子闻讯,慌忙跑来救人,却发现大门紧闭,只好在门外拼命擂打哭号。

封常清却不为所动,直到打完六十军棍,才让人把半死不活的郑德诠拖了出去。

高仙芝的乳母和妻子过后立即写信向出征在外的高仙芝告状,高仙芝见信,大惊失色,赶紧问送信的人:“打死了没有?”

数日后,高仙芝回到安西,却只字未提郑德诠的事情。而封常清也是泰然自若,丝毫不向高仙芝表示歉意。其实高仙芝也知道,是郑德诠触犯军纪在先,封常清执行军法并无过错,所以只能让郑德诠吃哑巴亏。经过这件事之后,军中将士无不对封常清敬畏有加。

天宝十年,高仙芝调任河西节度使,安西节度使改由王正见担任。次年,王正见病逝,封常清升任安西副大都护,摄御史中丞,“持节充安西四镇节度、经略、支度、营田副大使,知节度事”。(《旧唐书·封常清传》)

天宝十一年(公元752年)十二月,封常清被正式任命为安西四镇节度使。

至此,封常清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如愿以偿地成为帝国的封疆大吏。

此时距怛罗斯兵败已经一年多,安西唐军在此期间已经补充了有生力量,完全恢复了以往的实力。因此,一个使命自然而然地落到了封常清肩上,那就是——走出怛罗斯战败的阴影,从阿拉伯人和吐蕃人手中重新夺回大唐在中亚的霸权地位。

封常清把目光投向了中亚的大勃律国。

大勃律与小勃律相邻,很早就归附了吐蕃。当年高仙芝通过征服小勃律而威震中亚,如今封常清自然也要通过对大勃律的征服,来重振大唐在中亚的声威。

天宝十二年(公元753年),封常清与部将段秀实等人率部从安西出发,重新踏上当年高仙芝走过的漫漫征程,经过长达数月的艰苦跋涉,兵锋直抵大勃律的边陲重镇菩萨劳城(今克什米尔吉尔吉特市东南)。

封常清让大军稍事休整之后,便顺利攻克了菩萨劳城。而后唐军一路势如破竹,前锋不断传回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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