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游]这个电闪雷鸣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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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游]这个电闪雷鸣的世界- 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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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短短的应了一声,不做评价。
  “可是说实话,我只是礼尚往来。毕竟你瞧,照原本的计划,对于一个妖魔而言,那样的情况也最多只是困住他一阵子,根本不可能伤及性命。”
  生王的声音缓慢而诚恳:
  “相信我,那只是个意外。”
  生王言语间带着深深的遗憾——是的,意外,只是一个无法挽回的意外。行让他困扰,于是他给他个教训,那只是个不带什么善意的玩笑,仅此而已。所以,原本谁都不会死,甚至与行连伤都不会受。
  那情景,让我想起来故事的最开始,幽助推开抱着球的小孩,却在命丧黄泉之后得到死神一句难于启齿的总结:“连阎王也没有料到你会做这种事情哩……其实原本那孩子连擦伤都不会有呢。”
  生死就是在那一瞬间变得调侃起来,然后界限不明。
  现在这样的情景,很像,不是吗?
  可惜我终于还是不能如同幽助那般豁达,生完气之后便开始重新面对世界,哈哈的笑着,既不会感到绝望愤怒也不会从此质疑人生。
  可能是因为即使变强了,我的心也从头到位都比不上幽助一丝一毫;可能是因为就算拥有灵力我也无法看透生死——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死的人终究不是我。
  吃掉行的手臂的时候,我记得行还在若无其事的甩着尾巴吐槽我吃相粗鲁毫无气质。折断他的腿的时候,他还能笑着问我为什么要顶着一张难看的苦瓜脸。
  到最后连内脏都被我掏空,只剩下一颗碰碰跳动的妖核在肋骨之下,他却还能保持着清醒的意识。
  我是头一次如此的憎恨妖魔,憎恨它们这样强悍的生命力。
  可是行却说:
  '我清醒着对你可是件好事,毕竟死肉不卫生嘛……而且难以保存啊。'
  我真庆幸我的眼睛在之前就已经被烧坏了,否则要是看见那家伙一副如同往日的笑容的话,我一定会疯掉。
  鲜血滋润我的喉咙,却灼烧我的心。
  行所属的邪眼一族一定是有毒的,不然为什么吃下去以后,五脏六腑都是痛的。
  。
  我摸摸一直绷带下面因为排异反应而灼烧着的眼眶,周围遍布的血管与青筋不受控制的暴突着扭曲着,即使隔着纱布,也能感觉到那狰狞的模样。妖魔的视觉神经和人类的相差甚远,为了我这种任性的要求,想必让躯手下的时雨伤透了脑筋。他反复告诫我即使移植了也不可能拥有妖魔那种邪眼的能力,别说重见光明,甚至能否正常的恢复都是未知数——就算是因此被侵蚀到大脑而变成白痴也不无可能。
  大概在时雨的眼里,我已经被排入贪婪而且不要命的蠢材的行列了吧,那种行为,和自己找死没两样。
  我对那种评价不置可否。
  当然要说那种为了纪念朋友而让对方的一部分活在自己身体里的想法,我觉得十分滑稽而且无聊。可是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我想,大概只是忽然觉得好奇。
  毕竟我从来也不是很清楚那个喜欢收集稀有物品却在到手后弃之如垃圾的妖魔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所以大概,有点好奇吧,所以忽然想要看一看,世界在这家伙的眼睛里……到底是什么模样。
  其实这种想法比前一个更加不靠谱就是了。
  我自嘲的笑了一声,手指敲在桌子上,然后说道:
  “生王,其实你到底是有意或者无意,又或者你和行之间的明争暗斗,对我来说根本就无关紧要。你只是想要给行一个教训也好,或者干脆想要借机除掉不听话的情报官培植自己的势力也罢,甚至是干脆抱着如果连我一并抹杀的希望,其实,这都无所谓。”
  “我已开始就已经表明态度,盗贼军团这样的东西,对我而言根本可有可无,偌大的妖魔群落,我能叫出名字的家伙屈指可数。我无意于权力,也不在乎财宝。你说真话也好,你说假话也罢。与我的决定其实都没有什么关系。”
  我嗤笑一声:
  “毕竟不管理又如何,结局已经变成这样了……一团糟。”
  看不到生王的表情,但我想他的表情一定并不好看。
  “啊啊,如果你一定要个什么名正言顺的理由的话……”
  我皱着眉苦思冥想很久,终于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敲敲椅子上的扶手,说道:
  “好吧,听说——在我离开的一周之后,你带领整个盗贼军团,清洗了冰河之国——杀掉了所有能见到的冰女——这点——是不是真的?”
  得不到反驳,便是默认了吧。
  我站起来,左手伸开,圣光气从指间溢出,汇聚在手心化为一柄齿牙交错的利刃。
  嘴角勾出最完美的笑容,我向前走去,战斗如本能刻在骨子里,让我即使无法看到也可以清楚地感觉到敌人所在,而这开阔没有任何障碍的犹大之窟则成为我最佳的舞台。
  “现在,你可以开始祈祷。”

  犹大之窟

  ,这个名字在魔界也许并不算很有名,可但凡盗贼一定听过它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它是如何形成的,也没有人知道它是何时形成的。只是300多年前有个愚蠢的妖魔无意发现了它,而展现在那个家伙面前的,是数之不尽的稀世珍宝,据说价值连整个魔界第三层也无可比拟——而这个洞窟,就此闻名。
  至于那个发现它的妖魔?
  谁知道呢?忘乎所以又大叫大嚷,想必是很快就被别的妖魔干掉了吧。
  毕竟在魔界,命从来不值钱,而贪婪这种东西,也从来不缺。
  传说中的财宝又最后落在谁的手上了呢?
  这当然也不可能得到答案,混乱无序的争夺中,就算再多的珍宝也很快会消耗殆尽,最终不知所踪。
  当然什么也不会剩下。
  犹大之窟,是个不吉利的名字。毫不掩饰曾经在此发生的鲜血淋漓的毁约与背叛。而至于生王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地方作为据点——当然不是他自觉背叛了我或者什么毫无意义的问题,仅仅是因为这里是个地方,距离冰河之国,非常的近罢了。
  当然同样,也距离那个以冰河之国为属桥的传说中的失落王者之城很近。
  失落王者之城这种叫法大概并不准确,但是对于那个城堡原本叫什么我既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只是几天前在躯那里修复身体的时候,遇到过一次行踪难定的游刃。
  在他口中,很久很久以前那城堡曾经属于一个极其傲慢自大的妖魔,而后来经过漫长的岁月,那大妖魔终于忍受不住漫长的无聊,而悠然自得的死去了以后,它所建立的这座城堡,就落到了它唯二的两个儿子手中。大王子冷酷严谨,一切以最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二王子残忍古怪,以玩弄弱小的妖魔为乐——共同点都是很强,在魔界未曾遇到过对手,就像它们的父亲一样,天生下来就是会成为王的家伙。可是后来,城堡来了一位女性妖魔。那妖魔及其高傲也极其强力——当然与二位王子相比是不能抗衡的。于是作为臣子与战士,她留了下来。再之后,两位王子,因为这一位的存在产生了矛盾,小分歧积累成不满,小摩擦堆积为怨恨。最终,原本的关系崩裂,再也无法修补。魔界两只最强的妖魔相互厮杀,然后一个死去,一个失踪,于是城堡失去主人,而魔界亦没有了主宰——正式进入了混沌纪元。
  当然我在培养槽里被那家伙半强迫着听了半天太过详细以至于真实度不可考的狗血红颜祸水版魔界野史之后记住的并没有多少,心得没有,收获就更没有——因为整个过程中我都在计算砸坏躯一个高级中号培养槽要干多久的白工来赔偿。
  好吧,扯远了。
  。
  其实从技术的角度来说,犹大之窟位置隐蔽,易守难攻;宽敞广大,地面平坦,整个空间一览无余——不管怎么看,的确是一个作为据点的好地方。
  只不过作为坟墓,我觉得似乎太大了一点。
  生王双手被我钉在地上,腹部被一根圣光气质化的长棘贯穿。此时已经不再具备任何危险性。我坐在他身上,手按着他的额头,隐藏在颅骨之下的,就是他的核所在之处。
  “有什么遗言吗?”
  我问道。
  “我想活,我不想死。”
  生王此时失去了一贯的自信和老谋深算,只是长叹了一口气,然后咳嗽几声,吐出一口血沫,这样低声说道。
  “我想活下去,我不想死。”
  甚至带着几分恳求。
  “为什么呢?”
  玩弄猎物不是个好习惯,可是我似乎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做:
  “说说理由,说不定我会改主意。”
  “其实我原本不是妖魔,严格说来,我以前是个半妖。但是在知道这一点之前我一直在人界生活,并且以为自己是个人类——只是跳的比别人高一些,跑的比别人快一些,比别人聪明一些。有时候能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罢了。”
  “那不是挺好的吗?”
  “怎么可能?我想你应该能够理解我。人类这种生物,从来都是虚伪而卑劣的种族。不劳动而无法生存往往得到社会的同情,哪怕犯下罪行也被施以宽恕,凭借努力获取资产却反而时时刻刻被当做批判的标靶。神经病杀人不犯法,杀死入室行窃的小偷却反而获罪入狱;被诬告的人因为莫名其妙的判决获罪,诬告的人却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和成本。忍辱负重可以安然存活,见义勇为却要承受冷漠。弱者从来不需要反省自己的过错,只需以哭泣和软弱为武器掩饰自己的自私,然后将所有的责任推到身边的人身上,强者身上,甚至于整个社会身上就不会得到惩罚。
  这是一个培养弱者的地方,而我憎恨这样地方。
  我应该是高傲的妖魔,可以忍受伤痛,遭遇危险,面对鲜血死亡,可是人类社会,却无论如何不应该是我的所在。”
  他嘲讽的笑了两声:
  “我啊,厌恶那样的存在,那个写作人类,读作虚伪与软弱的存在。所以连带身上一半的人类血统,我也感到恶心。”
  “后来,我因为偶然的机遇,接触到魔界的事情,也听说了关于那个失落王城的传说。后来我来到了魔界,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遇到了特鲁斯一族。”
  “特鲁斯一族?”
  “看来你果然是忘了。那一族并不是可以自我繁衍的种族,而是通过某种流传下来的献祭仪式,将外来成员转化为自己种族的类型。很幸运的,我得到了他们的认可。我很高兴,真的很高兴,我可以洗去那肮脏的人类之血了。至于再后来……你们来了。”
  “然后呢?”
  “我想你大概早就忘了当时从临死的特鲁斯长老手中夺走的那块镜石了吧。”
  生王又咳嗽了几声,接着说了下去:
  “不记得也没关系,不过我当时很庆幸你没有把那块镜石交给那个外来的妖魔,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它的价值——那块镜石,就是传说中失落城堡的钥匙碎片。也许你曾好奇过后来被我找到的那条魔犬,但是我想你一定不曾注意过,那条魔犬颈上的锁链,和一直被你随手乱扔的那块镜石的气息何其相似。那是守门犬,也是失落城堡的引路者。
  我从冰河之国找到另外半块钥匙碎片之后,几乎不费什么功夫的,我就从红罗手里拿到了另外半块。
  我讨厌平庸,讨厌软弱,憎恨卑劣虚伪。而这时代是我最好的舞台。”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守门犬回到城堡,再过两天,失落城堡就将确实的出现在冰河之国的边沿,迎接它新的主人。魔界的新兴势力?这只是一个开始——我要的从来就不仅仅是那些,我的欲望无穷无尽,而我欣然于面对它们。”
  “我得承认,我很欣赏初次见面时你的果敢和气魄。”
  那种在妖魔眼里简直就是疯了的自寻死路,让我想起曾经一个可以成为朋友的赌徒——所以我乐于给他置死地而后生的奇迹。
  “你强大却无所事事,而我空有野心却力量不足。所以你接纳了我的到来,并且将你不需要的东西转送给我,只是为了看一场好戏而已。”
  他说道:
  “我想,我之前的表现并不差,对吗?我想活下去,之后一定会为你演出更加精彩的大戏,搅乱整个魔界,颠覆所有现存的稳定——我有能力可以办到,也只有我能够办到。
  这场交易,你所付出的只有你从来不曾需要的垃圾——百利无一害。”
  “唔……听起来似乎不错的样子。”
  我沉吟了一会,说道。
  然后在他燃起希望的时候,我忽然笑起来:
  “不过,有一件事情,你算错了。”
  “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商人——有些东西,既然我能送,就从来不怀疑自己能抢回来——因为,我是盗贼。”
  说话的时候,手中凝聚的尖刺已然刺入生王的额头,然后,一点点将妖核贯穿。话音甫落之时,恰是妖核碎裂之时。
  实际上我从来不觉得人类有什么不好。我的父亲是人类,母亲是人类,我认识的那个幽助是人类,左京是人类,而且,我的老师也是人类。
  人类可以很强大不输给任何一个妖魔。我是一个人类,从头到尾都是,并且将一直是,而且为此骄傲。
  可惜,这话生王听不到了。
  他的确足够疯狂,也足够有气度。可惜最终他不是左京,拼了命争夺的寻找的,总是我毫不犹豫的舍弃的,所以输也输得难看。而我心中所承认的半妖君王,一直一直,只有一个,谁也难以比拟。
  。
  生王一死,犹大之窟外面的妖魔纷纷骚乱起来。除了战斗刚开始冲进来结果被雷禅解决掉的几个外,大部分妖魔对于曾经的首领和现任首领的争夺,大都抱着观望的态度。所以说妖魔,尤其是类似于盗贼这样毫无秩序的利益存在体,忠诚从来都不存在于规章之内,独善其身才是基本法则。生王带领的并非军队,只是一群贪婪而自私的盗贼。
  属于生王的死忠势力,当然不能留。可是中间派也并非属于我,而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
  魔界的最高法则——强者可以肆意妄为。
  身后不发一言的前国王慢慢站起来,眼光锐利,像是在等待我的命令。
  “雷禅,杀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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