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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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路-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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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小杉撑着下巴,看人一出现,就故意说:“路晨这事儿欠考虑啊,你们刚和好多久啊,就单独出去了?还是十几天两个人,闹出人命多麻烦。”

孟小杉说话时调子抑扬顿挫的,那男人倒像是耳背没听到似的,望了眼归晓带来的两个硕大的行李箱:“路上颠,换行李袋方便。”

一句话,归晓又拖着箱子去孟小杉家打劫了好几个大行李袋回来,上回小蔡他们也没这么说过,不过听路炎晨的应该没错。箱子里边不少女人用得东西,她避开路炎晨和孟小杉一起收拾,最后路炎晨用绑带给她绑好了每个行李袋,塞进后备箱。

路炎晨自己没车,修车厂有时候收进来二手车,捣鼓好了再倒卖出去。他最近回来开得车倒也随便常换,这次特地为了回内蒙换了辆越野车。

连着几天装了不少东西,一辆十几万的车坐上去,倒有五六十万的舒适度。

最后要走时候,孟小杉趴在车窗上:“归晓。”

归晓挨近。

“你可想清楚,要不想那么快定下来结婚,就采取点儿保护措施啊。别一高兴就被孩子拴住了,到时候觉得俩人太多年没在一块不合拍,想分手你都麻烦。”

归晓想想,觉得没什么分手可能。

她现在不是十几岁了,经济能力和生活经验都无法让她承受住那时的家庭突变和陡转直下的生活境况。至于合拍不合拍……

没来得及回孟小杉,路炎晨开了驾驶座车门,冷不丁来一句:“安全带系上。”

孟小杉学生时代就跟着海东叫他晨哥,后来跟了秦枫,也明目张胆叫他路晨了,但也仍存留着少年时代的意识,被他那眼神唬得收了手。

车开离饭店门口,孟小杉还心里打鼓。

秦枫倒是洞若观火:“说什么不该说的了吧?”

孟小杉摇头:“怕归晓犯傻。”

第十九章丰碑与墓碑(1)

车奔着内蒙的方向,离开北京,过张家口后高速上的车少了,很平坦的高速路,又空旷,从车窗前望出去是笔直的路和蓝天白云。

开了几小时后又上了国道,短暂停在路边上休息。

路炎晨捞过来一张地图,确认到桑根达来,再到锡林浩特的路线。他指间一顿顿地去轻触地图,仿佛执行任务似的,在脑海中回忆这段路况,前些年走过一次,大概沿途能看到什么,哪里柏油路面脱落了,哪里有大车压过去的车辙,他差不多都还有印象。

一个肉松面包,还套着塑料封,举到他眼下。

他眼皮垂下来,咬上一口。

“我想起件事儿,”归晓自己也吃,“还记得那天机场你看到的男的吗?他叫许曜。”

路炎晨见她又咬了口,琢磨着她应该是很爱吃这个味道,于是从她腿上的塑料袋里挑出个原味的面包,自己拆包吃了。

“你不爱吃肉松啊?”

路炎晨将手里的面包扬了扬,意思是吃这个就行。

归晓点点头,继续说:“许曜女朋友生重病,国内医院确诊要开刀动脊椎,好像是脖子后边的一块地方,这种手术动完后遗症无穷。他不敢轻易做,想再出去查查,如果能有一定几率诊断出是另一种性质的肿瘤,就不用手术,做放疗就好了。”

归晓也说得不专业,简略说着情况:“这病看了好几年他也没什么积蓄了,就来找我。我给自己留了一些,够我和秦小楠日常开销,其余都给他了。”

路炎晨两三口吃完面包,灌两口水。

那双仿佛能洞察一切的眼睛锁住她,看了会儿,也没发表任何意见。

归晓拐弯抹角想说的意思他听得懂:我知道你不让我帮你,反正我现在正好在帮人家救命,也没精力帮你……小孩就交给我吧。

车再上路,归晓淡淡地又说:“许曜和他老婆从小就认识,分分合合好多年。”

路炎晨索性就不出声了,等她将心里话倒干净。

“大概是前年开始他女朋友就病了,后来一直在看病,女朋友不肯领证拖累他。他就办了场婚礼,死活要娶人家,”归晓看窗外,喝水,润了润喉咙,“人生多无常,一年前正春风得意,下一年就摔进泥坑了。如果他老婆生病了,许曜就不要人家了?还有那些结婚的,要是婚后谁事业危机,还不是要一起扛过去。”

孟小杉认为她眼里只有爱情,也不对。

她很现实,喜欢入账的快感,也会权衡利弊投资,这些都能给她底气,让她活得自由。没有路晨,她很清楚,她能把人生活到一百分,可有了他一定会更好。

谁没有人生的一道坎,总不能自己摔了就希望爱人无私支撑自己,自己顺风顺水就只想找个更一帆风顺的。这不是现实,这是想象。

路炎晨听完,开窗,点烟。

车经过一片风车地,地平线一望到头都是大型发电风车,景象壮观。

白色纸烟点着了,他将手臂半搭在车门上,视线放在前路上:“孟小杉也不是全清楚我的情况,最多两年,账就平了。”

迎面来了辆满载黄草的卡车,红色车漆,黄草。

他在卡车行驶的噪音里,看着前路补上了一句:“再攒钱娶你。”

归晓诧异望他,他也斜过来一眼。

归晓竭力按捺听到这话的起伏情绪,手里的塑料袋被她翻来倒去整得响个不停,过了会儿才去瞥窗外,小声回:“想得美。”

路炎晨将一小截灰磕到储物盒里的烟缸上:“不让娶?”

归晓嘴角微微牵了下,没吭声。

“让呢,今晚就睡一个蒙古包,不让就分开睡。”

“……我们今晚住酒店,不住蒙古包。”她揭穿他。

他一笑:“是吗?”

她以为路炎晨是记错了,因为她早定了旅店。

没想到他真在离目的地差不多十公里的地方,找了个规模不大也不太正规的蒙古包度假村。大冬天的,不是旺季,住客不多。

路炎晨事先没提过,这里是他过去的战友家开的。

战友这个词挺奇妙的,归晓小时候挺有体会,就是那种坐在一起就能大笑连连,荤素话随意搭配,追忆往昔不止的一群人。一同扛过枪,一同拼过命,那段日子非当过兵的不能体会,尤其离开后回到正常生活,想起过去,都像在另一平行空间,不真实,也怀念。

“嫂子,我其实不是路队中队的,够不上格,他们中队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不过路队他教过我们拆弹,算我师父,”他战友给路炎晨满了酒,反倒看她,“你知道我第一次见他什么感觉吗?太拽了,往我们前面一站,第一句话就是光去年就拆了三百多炸弹,还是年景好天下太平时的数量。让我们都做好准备,反恐没那么好干的。”

路炎晨倒了杯酒,一口口啜着,眼睛很亮。

“第一天就吓唬我们,说拆弹没有绝对的专家,都是脑袋往裤腰带上掖,去年和他交流的国外专家就刚在战区被炸死,”那人讲得眉飞色舞,连带比划,“我第一天学啊,特谨慎小心,觉得自己绝对没问题了,咔嚓那么一剪,后脑勺马上就被他来了一下子。你猜路队说什么?”

归晓听得入神:“什么?”

“你被炸死了。”那人一脸生无可恋。

归晓噗地笑了。

喝到半夜快十二点了,话题越发伤感,说到过去谁谁执行追捕任务,小巷子抽冷子一枪就牺牲了。最后还拍拍路炎晨的腰那里:“路队这儿,掩护下边人中过枪。”

路炎晨用胳膊肘将那人撞开,不想让他再描述。

岂料那人没领会清楚精神,会错了意:“哦,对,嫂子早该见过。”

……

如果将这颇热情的招待晚餐用一小时来划分,归晓真是前五十九分钟听得心惊胆战,各种后怕,后一分钟直接被搅进了粉红午夜场。

幸亏,那人很识相,看时间晚了,将两人送到住得地方。

二十几个白色的蒙古包,沿着草地上一条小土路左右罗列下去。

“倒数第三个啊,”人家交待完,让了路,总不能把人家小情侣一路送到蒙古包外吧,适当要避就避,“我去帮我妈算账了。还有路队,马就都在那头,你想骑就自己挑吧。”

路炎晨顺着他指向望了眼。

等人离开,归晓跟着他走到蒙古包外,在他掏钥匙去看小红门时,小声问:“这里边几张床?”他战友热情过了火,闹得她行李拿过来了,自己却还没进去过。

路炎晨将钥匙在手指间转了半圈。

归晓还在等他答话,他将手扣在她脑后,用后背挡着草原上的夜风。归晓向后让了让,他一手将钥匙插|入铜孔,用手掌将她向自己身上压过去。归晓拼命祈祷不要有人突然从某个蒙古包出来,他一言不发俯身去亲她。

路炎晨比门框要高得多,低头,弯腰,将她半推半抱进去。归晓被他亲得透不上气,小腿撞到床边沿,摔到床上。隐隐能听到外头有男人女人的笑声,不知是不是如他们一般的小情侣,夜游草原回来准备做点儿成年男女爱做的那点儿事。

……

他蓦然松开她的唇,目不转睛看她:“行吗?”

属于男人的低音,既压迫又粗粝磨人,压得她都能听到自己心脏每一下的起搏。

归晓也睁开眼,显然还没适应黑暗的空间,嘴唇微微张着,带着淡淡的水光:“嗯。”

路炎晨仍旧在盯着她看,没动。

外头的声响没了,她的心跳声似乎也没了:“你当初亲我……又没问。”

他呼吸缓而且重,没再说话。

两人滚在抖开的棉被里,衣服被汗弄得发潮,起初不觉得,等都脱了,觉得冷飕飕的四角透风。又是冷,又是热的,等了半晌路炎晨掀开棉被,光着的上半身腹肌分明可见,低俯下胸膛挨上她。归晓:“你怎么……”

没都脱完。

“忘带了,不安全。”

刚下床去翻行李袋,可看她用棉被挡着遮着脱衣服时就反悔了,找都没找,褪下衬衫和长裤就钻进了棉被里。薄汗摩擦着两人的手臂,前胸,后背和腿。对路炎晨来说,干干净净在怀里抱着的归晓存在感太强,不做,也停不下来。

这一夜她数次问他,路晨你要真忍不住……

“没什么忍不住。”路炎晨翻身又把她按到身下。

有个词怎么说来着:饮鸩止渴。

天快亮时,他穿回外衣长裤,用棉被将她裹了个严严实实。

归晓被他摆弄了整夜脸皮也磨得厚了些,隔着棉被去摸他身下,想判断他是不是还想做……路炎晨眯眼,用一种你别没事找事的目光斜她:“睡不睡?”

“路晨,”她用额头去寻他的肩窝,找到,靠上,像蚊子似的小细声绕在他耳边,“你过去自己解决时候,脑子里……”

“想你。”路炎晨闭眼休息,答得很痛快。

她就是想问,他过去有没有惦记过别的女人。他听懂了。

“什么样的?”归晓想问的是,“穿什么衣服?”

“不穿。”

她抿了一抿嘴唇,微张开嘴想说什么,又不自觉抿抿唇:“你又没见过。”

他呼吸间的热量就在她额头上,时重时轻:“想想就知道了。”

第二十章丰碑与墓碑(2)

归晓的手在他后背抚来摸去,触到那个昨晚碰到十几次的地方,不吭声了。

他反手过去,扣了她的腕子:“反恐的人,带伤都正常。”

这并不是夸张的说法,在他们中队真没有一个不挂彩的,就在去年某个新来的小战士受训时摔伤了腿,还挺高兴,扬言终是受过伤,敢坦荡荡说自己是这个中队的了。

指腹下,明显凹凸不平一块皮肤,她抚过去,又绕回来,仿佛在那上边打着转儿。毕竟是伤过的地方,和别处触感不同,而他自己被碰到的心理感觉也会差很多。

路炎晨喉咙口像抽了整夜的烟,干涩,还发痒。

归晓在他衬衫领口蹭着眼睛和额头,半晌,仰起来瞅他,红红的眼,不知是蹭的还是真想哭:“你当初非要当兵,怎么说也不听,受这么多苦……”

明明挺冷静的,可就是不争气地酸了鼻子,声也有些抖。

“困了……睡吧。”归晓怕他看出自己不对劲,翻过身去,盯着视线正前方掉了漆的桌子腿儿,想这空缺的十几年,又想无数次有意无意了解到的反恐战士的消息,新闻……

思绪多,又杂,偏他还不说话,房间里静得她连自己的呼吸声都能听到似的。

她一晚没睡又头疼,没多会儿迷糊起来,却被外头那对小夫妻吵得清醒了。

女的喉咙特别高,顺着缝隙就飘进了这个蒙古包,在抱怨着那个男的是个疯子,大冬天的非要来草原玩,人家都是夏天来,冻了一晚上简直要冻死了。最神经病的是还要看什么日出,日出个鬼……

床微颤了下,路炎晨下床,走了。

摸到外头,战友在伺候他养的马。

路炎晨走过去,手抚了抚那马的栗色鬃毛。

“和嫂子吵架了?”

除了这个原因人家真想不出,老婆还躺在热炕头上,大清早的男人出来能干什么……路炎晨将缰绳无声接过来,翻身上了马,勒紧缰绳低呵一声,冲进了深邃的雪夜。

这里才是他的地方。

过去的路晨,年少却无力轻狂,被原生家庭和生活碾碎了所有自尊和方向,无人引导,无处排解,生而为人是为了什么?他需要找一个出路,或者说是去路,所以他走了。边关十余载,拆过数千专业的不专业的自制的炸药,见识过各种枪械,追捕过最穷凶极恶的逃犯,双手有血,却心中坦荡。这才真正是脚踩黄土,找回了自己骨头的重量。

风掠过汗津津的背脊,滑下去,在耳边上打着悠扬的风哨子,绵长而又动听。

零下二十几度的雪地上策马腾飞,完全没有冷的感觉,不受任何羁绊,一路向南。

归晓等了好久也不见他回来,将自己裹成个粽子,围巾包着大半张脸,冒着风出来。

灰青色的天空还残留着几颗星。

黎明前最后的黑暗。

昨夜喝酒兴起烧得篝火差不多也熄了,剩了灰炭,风过去,暗红的火星伴随灰一飞飞去老远。路炎晨以跨坐的姿势,在篝火旁的长凳一端,手中拿了个碗,在和个老人家闲聊,是她不懂的蒙语。

路炎晨的脸上瞧不出明显的情绪,好像刚那小小的无声冷战根本就不存在。他探手将她拽去,按她自己两腿间的凳子边沿坐下,将自己的棉服拉链一拽到底,裹住她。

碗里的奶茶也喂过去。

因为冷,能清晰感知到那暖流是如何途径喉咙,向下,流到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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