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少爷。
流民们很听话,叫改称呼,马上就全改了。
哈大全再次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
哈大全知道不能光靠自己带着条狗跟别人拼,作为看着《古惑仔》电影系列长大的新一代四有混混。哈大全认为单挑,是sB才会干的,群殴才是王道。哈大全挑了四十多个大汉组成战斗小队,这其中不少是找不到部队的溃兵。古时候的人实在,吃了几顿不饥不饱的饭,这些人便对哈大全死心塌地了。
哈大全把这些人分成四队,并任命了四个队长。
这四十多人哈大全都认识,但选队长的标准就是看战斗力。打那些趁火打劫的,打劫那些拒绝交“保护费”的,打劫那些有钱的,打跑那些没钱的。几场战斗下来,谁能打,谁怕死,看得出来,敢打敢拼的自然就是队长。
有队长领头冲锋。
哈大全要做的就是站在前面喊:“兄弟们冲啊,前面有吃的。”然后跟在最后面确保安全,有人不服就放狗咬。
“黑子上。”被哈大全指到的人,基本都要倒霉。
于是,在穿越到明代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哈大全就拉起了自己的队伍。他给这个队伍起了个很响亮的名字“红星”,后来改叫“哈家军”。
很土,很无聊,还是B版的名字。这大概是哈大全平时不念书,电影看太多的结果。
哈大全的四个队o长都是些很特殊的人。
王八一,现年2o岁,男性。王八一不是当兵的,明朝人对八一建军节没有认识。他之所以叫王八一很简单,因为他姓王是八月初一生的,家里没什么文化,就把出生日子当名字,给孩子起名叫八一。
当年朱元璋当农民的时候也有一个差不多的名字叫“朱重八”。
王八一加入队伍之前也是个逃兵。袁应泰在辽沈大败,不是逃兵也变成逃兵了。不想被后金人砍脑袋,或是被抓回去当奴隶就得逃。许多原本在辽东土生土长的百姓,就这样沦为了无家可归的流民。
王八一原本是一群逃兵的头目,在偶然的机遇下加入了哈大全的队伍。
第二个队长是赵士,2o岁,男性。年轻力壮,原本的名字叫赵狗儿,哈大全嫌名字难听,就给他改名叫赵士。
赵士原本有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强盗。不过他干得很没前途,本事不大,胆子却不小,拎着一把刀就敢出来抢劫。遇到哈大全这样崇拜群殴理论的大哥,被揍也是应该的。哈大全没有单挑的习惯,当时哈大全心情好,没有杀了赵士,他也成了哈大全的小弟。当强盗是为了混口饭吃,只要有饭吃,跟谁混都一样。
第三个队长是个女同志。就是王张氏,35岁,长的很俊俏白净,但绝对不好惹。简直就是一头凶恶的母老虎,王张氏带着两个儿子王家宝和王家贝,带着崽子的母老虎就更不好惹了。所以没人敢惹王寡妇,这个女人为了孩子都敢拎着刀砍人,还级护犊子,貌似还练过武功,普通三四个大汉不是她的对手。
王张氏跟哈大全混就是因为孩子,因为吃饭的问题。哈大全用一张半烧饼,就把王张氏收买了。
不管哪个时代,单身母亲不容易。
跟着这样一个队伍,虽然吃不太饱,至少不会饿死,还能更好的保护孩子。王张氏就这么加入了哈大全的队伍,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王张氏要想让孩子吃饱吃好,就得拎着刀跟着哈大全砍人。
最后一个队长叫赵卫,现年15岁,男性。比哈大全的精神年龄还小,干瘦干瘦的没一个孩子样。当时大家都吃不饱瘦些也很正常,可赵卫实在瘦的标,足够让很多模特姐姐嫉妒死。他是哈大全在路边捡回来的,当时几天没吃东西的赵卫饿的昏倒在路边,马上就要饿死了。正好哈大全经过,突然良心现,想日行一善,叫人用水泡了半个馒头喂下去,从此赵卫就成了哈大全的死忠。
半个馒头,收买一个死忠的手下,绝对是个合适的买卖。这也是当时人实在,放在现代,你就是救一个人几十次,他也不会感激。
赵卫当队长的原因是箭法好,可以说百百中,整个队伍里没人不服。
这四人将会成为哈大全收下的大统领之一,在后世留下威名。
为了武装起四十个手下,哈大全拿出了全部的积蓄。从袁三家带出来的五十两银子,还有一些流民孝敬的,一共六十多两银子。
现在全辽东都是流民和逃兵,要买些武器还是很容易的。哈大全拿银子和食物换了一批刀枪弓弩,把队伍武装了起来。
哈大全还弄在一个死掉的军官身上摸出一把火枪。
凡是遇到当官的尸体,哈大全都会仔细的搜一遍。因为当官的身上好东西多,就算值钱的东西被人摸走了,也可能找到些有用的东西。
别着火枪的哈大全,心里越的自信了,行径也越像土匪头子。
这时赵士来禀报:“掌包的,前面现一群肥羊,要不要做一笔。”
哈大全说:“走我们去看看。
第8章 难民生活。余家。
难民生活 第8章 难民生活。余家。
普通难民为了安全起见,都会主动的寻找群体。
落单的难民很可能成为别人的“食物”,要想好好的活下去,最好是加入一个强大的群体,寻求群体的保护。
但有钱有势的人一般会远离这样的群体,这些有钱人就是哈大全的抢劫目标。
随着赵士的指引,在一处小树林边,现了一家富户的营地。
一共六辆大车,围城一个小圈子。有些使唤丫鬟正在生火做饭,一些持刀的家丁警戒的看着走过的流民。
许多饥饿的流氓,眼巴巴的看过去。
但看都家丁手中的刀,大部分人还是不敢上前的。几个过去乞讨的人,都被家丁一顿棍棒打跑了。
赵士气愤的说:“这伙人为富不仁,带着许多吃食,却不愿意分出来些。眼睁睁看着别饿死,当官的没一个好东西。”
在赵士看来,凡是有钱人,都可能是当官的,都该死。
哈大全说:“这票买卖做了。”
随即哈大全带着四十个勇士围了上去。
现场的气氛马上紧张了起来,对面的男丁纷纷拿起武器,加起来能有三十多人。
哈大全走到前面,黑子跟在他的身边。“对面的兄弟,有没有说话算的,出来我们谈一谈。”
很快一个老头走了出来。“在下余芥,不知大王如何称呼啊。”
“在下哈大全,见过余先生。”
余芥客客气气的说:“原来是哈领,久仰久仰。不知道哈领找余某有何赐教啊。”
哈大全指着身后的兄弟说:“我要干啥。这还用问吗?你看看我身后的兄弟,我不就是来打劫的。”
哈大全实话实说,他身后的人多大笑起来。
余芥脸一黑,沉声说:“哈领,你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匪盗之事,难道不怕天理王法吗?”
哈大全说:“老余头,大家都在逃难,连当官的都在逃,你跟谁说王法啊。老实的财物分出一半,我高高手可以放过你们。”
“哈领,我这有几十人,你觉得你拿得下吗?”
这时在余芥身后走出一个汉子,长相跟余芥又几分的相似。他手里拿着剑跟余芥说:“爹不要根他废话,待我杀将出去,取他的狗命。”
“义儿,不可以冲动。”
哈大全在对面说:“余先生是不打算出钱了。”
余芥忙说:“等等,我愿意出白银一百两,大家都在逃难以和为贵,各退一步怎么样。”
哈大全说:“一百两银子?你打要饭的?说一半就是一半。”
“哈领,你不要太过分,我给你钱并不代表我怕你。”余芥退了一步,拍了下身边的一个汉子。“余虎,去杀了这些狂妄的家伙。”
看来余芥是不打算出钱的。
余虎是余家的家丁,武功了得,也是余芥手中最大的砝码。一路从辽阳逃出来,余虎打退了数次流民的袭击。一把钢刀在手十几个人近不得身。
当余虎蹦出来时,王张氏走上前说:“少爷,此人是练家子,交给我吧。”
“不用了,我来。”哈大全大步上前,突然拔出火枪。
“呯。”的一枪,余虎摔倒在地,子弹正中徐虎的大腿。
当时的火枪没有膛线,球形弹射出之后没有弹道。过五十步就打不到人,只有大批火枪一起射才有作用。
余虎离哈大全只有几步,哈大全原本对准了他的身上,结果子弹乱飞打到了余虎的腿上。
大腿中枪,在高的武功也废了。
王八一从哈大全身边冲出来,顺手一刀砍开了余虎的咽喉。
跟着是赵士和王寡妇也冲了上去。
赵卫弯弓搭箭,连续三箭,把余家三个弓箭手射倒在地。
手下冲上前,哈大全很耐心的装好火枪子弹,大步走到余芥面前。
当面前出现黑洞洞的枪口时,余芥都吓傻了。连说:“哈领饶命。哈领饶命啊。”
“叫他们停止抵抗,不然我就杀了你。”
余芥大喊:“都住手,都住手。”
家主都投降了,家丁也没法在打下去了。从战斗开始到战斗结束,只用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余家的家丁就被打散了,许多人夺路而逃,剩下的人都成了哈大全的俘虏。
哈大全也不客气,在余家的车里翻腾一下。
找出四百余两银子,还有许多的粮食和财物。银子哈大全全部接受了,粮食抢走一半,财物分给了手下的兄弟。
一下子,余家只剩下六辆空空的大车。
余芥眼泪巴巴的看着,心里在不停的流血。他原以为女眷会遭到污辱,没想到哈大全很礼貌的善待了女眷。
在沈阳,袁三一家的惨剧,让哈大全心有余悸。他对欺负女人的事情很反感,加上队伍里有一个王寡妇。在哈大全的要求下,男人们都不敢做出过格的事情。
如果私下里用食物银钱买乐子,哈大全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妇女的事情要是被哈大全抓到,先砍小脑袋,在砍上面的脑袋,绝不手软。
花钱买乐子就无所谓了,难民为了活命啥都愿意干,用身体换一顿饭吃,是许多女人无奈的选择。
余芥原本的气势都没有,他苦苦的哀求。“哈领饶命啊。小老儿有眼不识泰山,触怒了哈领的虎威。求领给小老儿一家留一条活路。”
哈大全清点了战利品之后,也没有继续为难余芥。
“余先生,你当初老老实实把东西交出来,我也不会为难你。”
“小老儿知道错了。哈领饶命啊。”
“你放心好了。我拿了你的银子,就不要取你的性命。你的家丁都被杀散了,独自走太危险,就跟着我走吧。”
余芥卡巴着眼睛,不知道该做何选择。
哈大全说:“我们要一路进关,你如果不愿意,也没关系。”
余芥想了想,他的家丁都被杀散了,单独行走必然还会遇到抢匪。余芥一家也只好跟着哈大全走,希望哈大全不要再起歹心。
他们心中怀恨着,想着找机会报仇。
特别是余芥,他已经盘算好了。等进关之后,马上到衙门报官把哈大全一伙都抓起来。宁可花银子,也要把哈大全等人弄死。
哈大全也不在意余家的坏心,在他看来余家不过是一群肥羊。在哈大全的手下中只有强盗出身的赵士反对带上余家。
“少爷,有钱人没有好东西,不如把他们杀了了事。”
哈大全摇摇头说:“做事要给人留活路,我们拿到了钱粮,就不要为难他们了。”
“少爷,余家是辽阳的富户,为富不仁是结交不得的。”
“这事,我自有分寸。”
第9章 难民生活。做人要厚道。
难民生活 第9章 难民生活。做人要厚道。
哈大全抢走了余家的财富,也解决了队伍的钱粮问题。
接着哈大全又壮大了一下队伍,沿途招揽了一些青壮男子入伙。滥竽充数哈大全是不要的,他招人有三个标准。
第一个标准是必须是辽东本地人。南人胆子太小,还是辽东本地人实在,给些好吃就死心塌地的拼命。
第二个标准是必须有家属跟在身边。队伍保护他们家人的安全,供给他们家人食物,这些人才能够忠于团队,忠于哈大全。
第三个标准是必须作战勇敢。
有了以上三条标准,哈大全招的人数不多只有一百多人,却有着很强的战斗力。
几次与别的流氓群体生摩擦,这一百多人都能打敌人杀退,抢夺更多的粮食财物。很快队伍就增加到了一千多人,队伍分工明确井然有序,不像其他的流民群体那样混乱。
不过其中也有不安定的因素。
就是强盗出身的赵士,一直看余家不顺眼。他在观察了许久之后,终于找到机会到哈大全面前告。
“少爷,姓余的不是什么好东西,在辽阳的时候作威作福惯了,金兵一来这个驴*的比谁跑的都快。他带着六大车东西一看就是个贪官,您看第三辆车的车轮印子有四指深,上面装的肯定是硬货。”
哈大全最近也看出了端倪。便问:“当真如此。”
赵士压低声音说:“我们当时搜索的不仔细,余家的硬货一定藏在车的夹层中。我们不如杀了姓余的,把货都吞了。”
赵士不愧是干过强盗的,不管什么时候,都不忘本职工作。
余家的户主余芥是沈阳附近的地主。余家祖辈是商人,专门和辽东的蒙古人女真人做茶马生意。有了本钱后在沈阳附近买房子置地做起了地主,到了余芥这一代已经不太像商人了。
人有了钱,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就会想提到自己的品味。在明朝的时候,提高品味最好的方法就是读书。
余芥显然没有读书的天分,三十多岁就考了一个童生。最后本人花钱捐了个举人的出身。
余家的生意是祖业一直经营的很好。可是建州女真造反建立了后金之后,生意就没办法做下去了。原来的主顾变成了土匪强盗,正常一点的人,都不会再想着去冒险。
当金军打到沈阳城外的时候,余芥做好了逃跑的准备。努尔哈赤还没到辽阳城下,余芥就买通城门官,全家逃出了辽阳城。
由此可见,余芥很有先见之明。
余芥虽然不是当官的,可在赵士眼里有钱的大概都是当官的,只有当官的有钱有文凭。赵士要抢劫,却没有保密意识,他这边和哈大全说话,感觉自己声音不大,可另一边的余芥全都听到了,所以赵士当初做强盗做的很失败。
保密工作很重要啊。
哈大全往余芥那边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