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钉子户》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辽东钉子户- 第38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废除了千百年的宗法,大量的争端必然要落到朝廷的身上。张恪经过一番思索之后,将大理寺升格,与御史台平齐,统领天下司法系统,在各地分别设置分寺,安排精通法律条文的人员充当法官,处理案件。如此一来,司法权从行政权剥离出来。

另外还确定了大一统的原则,比如西南存在的土司,在约法之中就规定要逐步废除,改派流官管辖。

随着约法逐步完善,一个全新国家的体系已经浮现,张恪虽然话语不多,但是这部法律毫无疑问浸透了他的心血,高度体现了他的意志。

就在约法完成的前夕,张恪专门把儿子张琰叫到了书房。在爷俩的面前摆着一块巨大的沙盘,两京一十三省,九边,草原,全都出现在面前。

庞大的疆域,一亿五千万的人口,世界上最强悍的帝国,握在自己的手中!

就连张恪都浑身血液沸腾,更别说年纪轻轻的张琰,拳头攥着,仔细盯着每一处山川河流,不时瞪大眼睛,露出惊叹的神色。

“琰儿,在你的面前,不时可以挥霍的祖产,而是你肩头的责任。为父订立约法,召集天下代表,就是让天下人和你一起扛责任,建立责任内阁,对你既是限制,也是保护,你明白吗?”

张琰用力点头,说道:“嗯,孩儿明白。”

“嗯,琰儿,为父不会一直坐在皇位上,打天下花了二十年,我坐天下也不会超过二十年。”

“父皇!”张琰惊呼起来:“您春秋鼎盛,可不该这么早谈皇位啊!”

“有什么不能谈的,傻小子,为父也不是现在就要把皇位给你,就算给你了,你也做不好!”张恪望着沙盘,笑道:“历朝历代,诸如汉武帝,唐玄宗,坐皇位久了,就难免昏庸出错,于国于己,都不是好事。另外呢,过早继承皇位,就像天启和崇祯,还是个毛孩子,根本不懂如何行使权力,主少国疑,更会坏事。”

张琰默默听着父亲的话,忍不住问道:“父皇,您有什么办法?”

“就如我刚刚说的,我最多坐二十年,趁着还没昏庸犯错,就早早退下来。这段时间,为父会培养你的本事,到了三四十岁,你也成熟了,接掌天下,继续培养我的孙子,二十年后,你也要退位。不过这也只是推迟退化而已,早晚有一天,张家的子孙会失去对帝国的控制。”

“那又该如何?”张琰追问道。

“更简单了,就什么都不管,一切推给责任内阁!”

张恪和儿子的谈话被列为帝国第一机密,这套办法保证了连续五代皇帝,励精图治,帝国蒸蒸日上。直到出现了一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小混球,内阁才基本取代了皇帝,又过了上百年,皇帝基本上就沦为国家的象征……

就在张恪积极筹备登基大典和帝国约法的时候,突然满达日娃带着一对儿女跑到了京城,他们并不是给张恪添乱的,而是送来了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父皇,从北海方向,出现了一群大胡子,他们火器犀利,战力凶悍,袭击了车臣汗部,击杀林丹汗。他们将人头献给父皇,想要和天朝通商……”玉戈跪在地上,大声报告。(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一章第四次黄祸

玉戈比起张琰还要大几个月,是张恪的长子,不过相对于接受东西方全套教育的张琰来说,玉戈更像是个彻头彻尾的野小子。彪悍,粗鲁,野性十足。

**岁的时候就能骑野马,在草原驰骋,杀恶狼,斗猛虎,没有什么是不敢做的。

从小到大,在他的心中,最敬佩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父亲张恪,另一个就是蒙古人的骄傲,成吉思汗!

“父皇,孩儿打听过,那些大胡子是来自遥远的西方,那里曾经是成吉思汗子孙的牧场,那些大胡子都是蒙古人的奴隶,他们在几百年的时间里,都要服从蒙古人的号令,要把每个女人都献给蒙古勇士享用。如今他们竟然杀死了蒙古的大汗,虽然林丹汗不配作为黄金家族的后裔,可也不是那些大胡子能杀戮的!”

玉戈越说越怒,猛地单膝跪地,怒吼道:“父皇,请给孩儿十万大军,孩儿要去杀光那些大胡子,让他们重新匍匐在蒙古人的脚下,成为父皇的奴隶。”

什么跟什么啊!

张恪听着这小子的话,眉头不由得深锁。

“玉戈,你说的这些都是谁告诉你的?”

迟楞一下,玉戈老实回答道:“是我娘,还有外公,他们说我身上有黄金家族和张家的血液,两种最高贵的血脉,我的使命就是征服,像您,还有成吉思汗一样,让世界臣服在脚下——父皇,难道有什么不对?”

张恪看着还稍显稚嫩的儿子。一阵头疼,自己的蒙古媳妇儿还真是坏事,怎么就教出了一个好战分子呢!

尤其还是自以为是的小子。要是不给他点教训,只怕早晚要坏事。那些杀死林丹汗的多半就是越过乌拉尔山的俄国人。

他们虽然曾经被蒙古征服,可是时过境迁,俄国人接受西方文明,军事力量飞速增长。再加上他们适应寒冷气候,作战能力相当强悍。虽然人数不算多,可是战斗民族的称号不是白来的。

而且随着俄国人进入西伯利亚。世界已经进入了全新的时代,不由张恪不重视,伸出手抓住儿子的手腕。将他拉到了硕大的沙盘前面,指了指庞大的草原地区。

“琰儿,你对草原的情况怎么看?”

张琰面对比自己高出半个头的大哥还是有些发憷,不过老爹问话。他不能不说。

“启禀父皇。孩儿以为打草原容易,治草原难。”

“继续说下去。”

“是!”张琰沉吟一下,说道:“在历史上,汉武帝与匈奴大战,霍去病燕然勒功,杀到了北海。可是大汉王朝并没有真正统治蒙古草原,遑论更北部的地区。远的不说了,明成祖朱棣也几次攻击大漠。虽然频频获胜,但是终究没有吞并草原的能力。”

张琰越说越顺。笑道:“纵观历史,中原几次攻击北方,都是为了解决祸患,可是打赢之后,又无一例外都退到了长城一线。孩儿以为并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刻的原因。”

“讲。”

“嗯,我听姑父讲过,做什么事情都要讲究投入和回报,一个人如此,国家也是如此。”张琰若有所思说道:“任何帝国都有扩张的极限,这个极限就是财政承受的压力。就拿汉朝来说,倾其全力,打赢了漠北之战,可是大军折损七成,损失牲畜十几万头之多。说起来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额不,是自损一千五!”

张恪听着儿子的话,渐渐露出笑容,他对于张琰的培养是全方位的,就希望这个儿子能用理性的头脑来看问题,现在赶脚还不错。

“玉戈,琰儿,你们可知道为什么对草原作战,往往得不偿失吗?”

玉戈挠挠头,说道:“父皇,是草原上都是马背上的勇士,英勇善战?”

“琰儿,你的看法呢?”

“父皇,骑兵飘忽不定,消耗补给很少。而中原的人马,要想对抗骑兵,不论是以骑兵对抗骑兵,还是用车阵,方阵,都要大量的人马抱成一团,才能打得赢。如此一来,后勤补给消耗惊人,补给线绵长,加上水土不服,损失惨重,难免承受不住。”

张恪满意点点头,对草原作战的确不容易。虽然刚刚张恪集中了几十万人马打跑了林丹汗,那是因为他经营日久,加上林丹汗的驻地在漠南一带,如果把战场放到漠北,他就不会那么轻松了。

“千百年来,打草原容易,占草原难,可是如今的情况却不一样了。草原出产有限,供应不了太多的军队。偏偏在冷兵器时代,骑兵又是最强大的兵种,中原派出的人马要几倍,甚至十几倍与草原,抢回的一点牛羊战马还不够路上消耗的。不过……”张恪笑道:“如今进入了热兵器时代,火器的发展使得骑兵优势大大降低,只要用少量的人马,就能击败数量更多的骑兵。”

身为张恪的儿子,玉戈也不傻,相反他很快抓住了老爹话中的关键。

“父皇,天下间火器最厉害的不就是您的人马吗?为什么您不给孩儿派遣军队,杀掉那些大胡子,扫荡草原呢!”

“傻孩子啊,我说了那么多,其实是想告诉你,那些大胡子同样精通火器,而且狡猾过人。他们和我一样,都有征服草原的本事,绝不是一个轻易能对付的角色!”

张恪面色严峻,语气冰冷地说道:“玉戈,你提议什么十万大军,为父是绝不会派遣的,亏本的生意我不会做。要想对付那些大胡子,你就必须学得比他们还要狡诈,把手下的人马练得比他们还凶狠,用最少的兵力。去赢得战斗。只有收获大于支出,这样的胜利才能维持下去!“

围着沙盘,父子三人一直谈到了后半夜。玉戈生平第一次听到这些东西,彻底颠覆了他的固有印象。真正的战斗不是英雄史诗,而是充满了残酷和计算的智力游戏。他也终于明白,父皇不只是征服者,更是一个精算大师。一番彻底的谈话,让玉戈不光了解了草原的历史,更看透了草原的未来。大破大立。在那一瞬间,略显青涩的少年迅速成熟起来。他并没有讨厌战争,相反变得更加迷恋。

“父皇。孩儿不要您的十万大军,可是孩儿希望您能支持我,沿着成吉思汗的道路,征服一切!”

儿子身上透出来的勃勃野心。让张恪都不由得吃惊。

“玉戈。你可要知道,这不是一条阳关大道。当年蒙古人远征,死伤的人员无计其数,你不怕吗?”

“身为男儿大丈夫,马革裹尸,是最荣幸的事情!伟大的父皇,请您成全孩儿!”

张恪长长叹口气,缓缓说道:“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做马牛。我本想让你知难而退,没想到……罢了。与其让别人做这个征服者,到不如让给我的儿子!”

……

从这一天起,张恪在喜峰口外,专门辟出二百里的草场,作为专门的训练基地。也从这一天开始,大量招募适应寒冷气候的年轻人,有汉人,也有其他的部族。每一个士兵都要接受最严格的训练。

不光要精通各种火器,学会构筑工事,修建城堡,会说各种语言……甚至还要进行专门的抗寒训练,每天都有人被冻伤冻死。面对如此残酷的训练,作为皇子的玉戈出人预料的都承受了下来,甚至比起普通人更加严格。

整整三年的时间,神兵利器经过了磨砺,露出耀眼的光芒!

玉戈亲自率领着八百名士兵,带上三千匹驮马,向着草原深处进发,这些年不断有“大胡子”出没的消息,他们已经盘踞了北海附近,势力还在快速向东发展。

父皇说的一点不错,大胡子也拥有了征服蒙古部族的能力,不断有草原部族被征服吞并的消息,那些来去如风的骑兵频频在火器面前吃亏。游戏规则已经改变了,传统的蒙古骑兵不能跟上时代的潮流,只能被无情淘汰。

玉戈已经不是曾经的冲动青年,他更像一个成熟的猎手,耐心等着猎物出现。

“启禀殿下,有一伙大胡子袭击了外喀尔喀部,杀死部民三百有余,掠走上千马匹,还有大量的粮食。”

玉戈默默念叨着:“这是两个月间,第四次偷袭了吧,真是够猖狂!我就拿你们开刀!”

经过一番分析,玉戈确定了这伙人的下一个目标,八百士兵埋伏在了斡难河畔,这里正是当年成吉思汗即位的地方。

玉戈的埋伏地点选在了一处山谷,他们足足等了三天,一伙有六七百人的队伍,带着数千匹驮马的战利品,潇洒走来。为首的俄国人叫托儿布津,他的鼻子头通红,手里拿着银质酒壶,不停往嘴里倒着烈酒,食道涌起一阵阵火烧火燎的畅快。

托儿布津是沙俄的军中的小官,依旧保留贵族和农奴制度的俄国,没有任何背景的托儿布津想要升官是绝对不可能的。他不得不选择剑走偏锋,离开被贵族把持的军队,走向更广阔的天地。

自从十几年前,东方的货物突然大量流向了西方,茶叶,丝绸,瓷器,三大拳头商品,无往而不利。

西欧的国家纷纷沦陷,社会的上层无不以拥有中国商品为荣,甚至在画家的笔下,众神手里使用的也是精美的东方器物,穿着轻盈的丝绸。

此时的沙俄还是一片野蛮,贫穷而落后,他们没有出海口分享贸易的暴利,也没有足够的金银换来梦寐以求的商品。

如此刺激之下,结果不难可知,大量的俄国人选择越过乌拉尔山,用手上的武器去征服辽阔的土地,一路打到东方,从那里拿到他们想要的一切。

张恪这只蝴蝶的动作,终于引来了庞大的风暴,俄国人比起历史上更早进入西伯利亚,而且规模也更加庞大。

在俄国人的心中,蒙古还是一个噩梦,最初进入西伯利亚的时候,他们还表现的十分克制,可是经过一些战斗,俄国人很快看清了蒙古虚弱的本质。

他们已经没有了成吉思汗时代的勇敢,战术也更加落后,可是俄国却今非昔比,他们轻松抢夺蒙古部族的土地,抢掠财富,俄国人的贪婪自然不用说,西伯利亚的各个部族都遭到了空前的浩劫。

托儿布津满心欢喜,只要再干几次,他就能积攒足够的财富,去雇佣更多的人马,到时候吞并蒙古的部落,向南杀进传说中的天堂,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好的事情!

酒精让他迷迷糊糊,突然砰地一声。

托儿布津瞪圆了眼睛,怒吼道:“哪个蠢货?谁让你们开枪的?”

话音还没落下,从四面八方响起了枪声,子弹如同雨点一样,向着山谷中的俄国强盗打来,瞬间尸横遍野,肮脏的鲜血染红了山石。

“怎么可能,卑贱的蒙古人怎么会有厉害的火器?”托儿布津大声咆哮,一定是哪个无耻的俄国败类,将火枪卖给了蒙古人。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要是让我知道,一定要吧他活活烧死!

托儿布津在心中不停发誓,突然地面传来惊天动地的怒吼,托儿布津就觉得自己仿佛在大海上一样,身体不停摇晃,猛地被抛上了天空,重重摔下,淹没在了一片硝烟之中……

这只是一场小规模的埋伏战,玉戈并没有看在眼里,解决了俄国人之后,他立刻让手下清理战利品,休整之后,迅速投入下一场战斗。

他不在乎,可是史书却对这场战大书特书,他们认为这是东方征服者向西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