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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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钉子户- 第2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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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计算,明军的火铳平均能打到七十步之外,而建奴的弓箭则是五十步左右。由于明军居高临下,还能有一点便宜,不过也必须利用好鞑子没法还击的距离,猛烈杀伤敌人。

枪声响作一团,噼里啪啦比起爆豆还要脆。

暴风雨一般的子弹落在鞑子的队伍中,虽然有庞大的盾车阻挡,可是子弹一样能击中他们。只要挨了子弹,轻者筋骨碎裂,重者直接丧命,就算不死,凭着建奴的医术水平,也没有救治,他们只会成为一堆废人。

明军的枪声不断,建奴死伤不止,离着老远,只能看到不断有人倒下去,七扭八歪的尸体勾勒出一条条进攻路线。这才是真正用生命在拼杀,用血肉在填坑。

城头上的明军甚至渐渐升起了一种敬佩之情,难怪建奴能把其他的明军打得屁股尿流,光是这份忍耐和勇气,就让人不容小视。

其实他们不知道,建奴也不是一直这样勇猛的。

自从将义州兵视作最大敌人之后,建奴在训练之时,就不断鸣枪放炮,让士兵适应战场。可不管怎么训练,他们还是没法把人变成铜头铁臂,一样要死人,每死一个,代善都心疼不已,疼到流血。

但他也知道,现在不拼了老命,让义州兵,让张恪继续做大,他们早晚都是死路一条。这个道理皇太极已经反复和代善说了。这个老滑头也不得不拼命死战。

“杀!冲上去,人都死光了,本贝勒顶上去!”

大贝勒发了狠,其他人哪敢犹豫,两红旗的将佐亲自在前面领队,笨拙的盾车距离城头越来越近。

“准备,开弓!”

有人扯着嗓子喊道,第一批箭雨向城头袭去。

一瞬间,不少鞑子几乎落泪,他们终于不用被动挨打了。弓箭和火铳的对射,不时有人中箭或者中弹,死伤的人数快速攀升。

两边都咬牙撑着,尤其是那些新兵,脸色都绿了,手指不住颤抖,可还是顽强按照命令,不停开枪射击。

对于这些士兵来说,他们退无可退,身后就是家人,就是亲朋好友。不想让他们死,就唯有拿自己的命拼!

嗖,一支箭无情射中士兵的眼睛,他痛叫着倒下去。医护兵急匆匆抬着他下城,还没等走到城下,鲜血已经润湿了半边身体,士兵连挣扎喊叫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咬着牙,默默承受着痛苦,撑着最后一口气。

当更年轻的人出现在他的面前时,脸上终于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报仇!”

两个字喊出,士兵停止了呼吸。

弟弟接过了哥哥的火铳,毫不犹豫冲上了城墙,战斗才刚刚开始,生离死别考验着坚强的广宁!

建奴的弓箭越来越犀利,乔福不忍心火铳手大量死伤,火铳兵的训练可比普通士兵难多了,一开战就消耗光了,下面可怎么办啊!

“退后,上悬户!”

“上悬户!”

厚实的皮革和棉被淋上水,变得坚韧无比,挡在垛口,轻松挡住沉重的弓箭,虽然从缺口偶然还能射上来,损伤却大大减少,渐渐的新兵们镇定下来。

可是乔桂此时透过瞭望孔向下查看,考验才刚刚开始!

无数的建奴辅兵,还有汉军旗冲了出来,他们推车独轮车,扛着沙土包,冲到了城墙下面,疯狂向护城河倾倒沙土,转眼之间,一条通道就要成型了。

“弟兄们,手榴弹准备!”

手榴弹不算是新鲜玩意,还有个名字,叫做万人敌。不过经过几次实战,义州兵的手榴弹杀伤力更强。

点燃引信,稍微停顿一下,顺着垛口扔下去。

有的手榴弹凌空爆炸,弹片飞溅,里面的铁钉铁屑乱飞,鞑子的辅兵都没有甲胄,顷刻之间打成了马蜂窝,护城河堆满了尸体,河水变成了骇人的红色。(未完待续。。)

ps:提前祝粽子节快乐,黏米吃多了烧心啊……要不都送给小的吧——嘻嘻

第三百九十四章唯有坚持

广宁一战是大金新汗王指挥的第一战,大破明军,扫荡连续失败的阴霾,振奋士气,树立威望,收拢人心……

可以说皇太极赋予其中太多的希望,押上了几乎全部的筹码,但是皇太极信心十足。比起偌大的明朝,所谓的骑射无双并不是最强大的武器,能够屡战得手的帮凶正是对手大明!

若非李成梁的纵容,野猪皮绝对没有机会一统女真,若非明朝腐朽不堪,内斗不止,也不会有萨尔浒的惨败……

如今机会再度出现,孙承宗一介书生,竟然驱逐了老谋深算,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王在晋。而且还不罢手,继续将屡立大功的女真克星张恪也赶走了。

皇太极简直不知道说什么,他甚至怀疑孙承宗是不是上天派来,专门帮他的。

只是听说孙师傅似乎没有最后成功,被张恪先给弄走了。可是义州兵的主力已经被调走,张恪就算有通天的本事,恐怕也是孤掌难鸣。

皇太极对这场战斗是志在必得,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也要赢!

他连夜兼程,终于在开战的第五天,带着豪格、杜度、阿巴泰等人赶到了广宁城下。隆隆的炮声,惊天动地的喊杀,让人热血沸腾,豪情万丈。

皇太极骑在枣红色的骏马之上,向城下望去。

只见密匝匝的女真士兵,推着盾车,举着硕大的盾牌,列在城下,拼命向城头射箭。而城头的明军同样不含糊,躲在悬户和盾牌的后面,通过射击孔不停的射出致命的子弹。每时每刻,都有明军受伤,同样有大金勇士丧命。

双方的尸体堆满了城下,血水灌满了壕沟河道。天气已经转热。来不及清理的尸体散发出难以形容的臭气,蹂躏着鼻子,离着老远,就忍不住作呕。

“给汗王请安!”代善躬身行礼,皇太极急忙跳下了战马,大手拉住他的胳膊,用力摇了摇。

“阿哥,小弟早就说过,你我平起平坐,不要拘泥礼数。”

代善本来比皇太极年纪大。手上的势力也强,万万想不到汗位竟然被他抢走了,心里总有怨气,可是看到皇太极如此谦恭,反倒有些不好意思。

“陛下,都是代善无能,没有打破广宁,还损失惨重。”

“哈哈哈,阿哥客气了。你可知道守城的乃是张恪,我们几乎都在他的手里吃过亏啊!此人用兵绝非名将,可是练兵之法,冠绝世间。加上推陈出新。武器进步飞快。若是此番不能除掉这个祸害,日后我大金必亡于此人之手!”

谁也没有想到,皇太极竟然把此战提升到亡国的高度,大家全都心中凛然。

在所有人后面。站出来阴翳的大将。

“汗王陛下,阿巴泰愿意率军攻城。”

站出来的是老奴七子阿巴泰,算起来他比皇太极还要大。战功也不小,可是由于他的母亲是地位卑下,使得他眼睁睁看着四大贝勒之位落到代善等人手里。

随着岳托、豪格等后辈崛起,阿巴泰的地位更加堪忧,心里总是憋着一股怨气,弄得性格越发孤僻古怪。

如今斩将立功的时候终于到了,阿巴泰毫不犹豫主动请缨。

“汗王陛下,张恪屡次战败大金,父汗更是因他丧命,臣愿意拼死一战,不杀张恪,绝不罢手!”

阿巴泰的话一出口,皇太极就皱眉头了。谁都是要脸的,老奴伤在张恪手里,又死得极为蹊跷,说出去实在丢人。皇太极对外宣称野猪皮是进军不顺,忧思伤身,旧疾复发,才驾崩的。

可是阿巴泰的话等于是点名了野猪皮死在张恪手里,皇太极哪能高兴。不过眼下是用人之际,他不想多事。

“既然有这个胆气,朕送你一通战鼓。”

说着皇太极一摆手,奴才们推来一架马车,上面放着牛皮战鼓。皇太极跳上了马车,举起两尺多长的鼓槌,砰砰敲了起来。

还别说皇太极有些音乐细胞,鼓声激昂,惊天动地,恍若雷鸣,听到鼓声的建奴为之一振。

“杀,杀光尼堪!”

粗狂的吼声,震动天地,城头上的明军听得清清楚楚。紧紧靠在垛口的胡庆撇了撇嘴,充满了不屑。

“有他娘的劲头鬼叫,还不如冲上来,让老子打碎脑壳!”

才几天的时间,他把老兵那种狂妄和高傲学得像模像样,从建奴杀来,他就在第一线,从矮墙退到菱形堡垒,从菱形堡垒又退到广宁城。虽然每一步都是在向后,可是他击毙的鞑子越来越多,枪法越来越好。

就像侯爷说的,鞑子能有多少,早晚都被会杀光。

“来了!”把总的低吼让胡庆精神起来,急忙顺着射击孔望下去。

建奴将盾车推到了城下三十步左右,前面的护城河已经被尸体和沙土填满。从高大的盾车后面,冲出无数士兵。他们披着厚实的铠甲,甚至有面具遮挡脸部。手里拿着三尺多的盾牌,硕大无朋。厚实的硬木,裹着铁皮,寻常火铳根本打不穿。可是同样分量惊人,最重的超过了五十斤,建奴拿在手里,竟然仿佛没有一般,实在是野兽之极!

他们嗷嗷怪叫,向城墙冲来。

“死!”

胡庆叩响了扳机,就在一刹那,他急忙低头。一支长长的弓箭正好钉在了他的头盔上。急忙拿下来,精铁头盔被穿了一个眼,所幸没有再进一步,不然小命就完蛋了。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胡庆暗自庆幸着。

城下的鞑子却没有这么走运,铅丸正好击中一个鞑子的头盔,顿时八瓣盔被打得粉碎。铁壳插进了脑壳里,红的白的,迸溅的到处都是。

血腥气刺激着城下的鞑子,他们反而冲击得更猛烈了,迈着大步,跨过护城河。冲到了广宁城下。

云梯竖起来,扒城索抓住砖石,这帮人就往上面冲。

“射击!”

乔桂厉声喝道,火铳手们站起身躯,一排子弹瞬间射出,完成这个动作之后,他们急忙低头,猫腰向两边跑去。第二排的士兵猛地站起,继续射击。

距离太近了,子弹的力道几乎一点损耗没有。洞穿了鞑子的盾牌,甚至击穿了他们的铠甲。强大的动能炸碎了身躯,筋骨断裂,血肉模糊。

一个个建奴痛叫着倒在地上,后续的明军拼命射击,每一次都有十几个建奴倒地。

派出来冲杀的都是最精锐,最雄壮的建奴死士。虽然他们不在乎生死,可是后面的人不能不在乎。

阿巴泰几乎都疯了,这些死兵可是他的心腹。死一个他都肝疼。

“射击,快,射箭啊!”

建奴的弓箭手总算是反应过来,他们拼命向城头射击。

重箭如同暴雨一般。不时传来入肉的声音,明军闷哼连声,倒在地上。和建奴打了这么长时间的交道,早就成了行家。

建奴弓箭射得极深。又用粪便泡过,不妥善出来,就会感染。甚至截肢。正因为如此,即便是受伤不重,也必须下城救治。

城中优秀火铳手本来就不多,张恪受不了这么损失只能给乔桂下令,让所有火铳手后退。

这道命令意味着什么,谁都一清二楚。

隔空交战终于结束了,最残酷的肉搏要开始了。一瞬间,乔桂的后背都湿透了,他苦练功夫,早就按捺不住,可是广宁城中的那些菜鸟,临时征召的士兵,他们能行吗?

偷眼看看身边的士兵,他的额头都是汗水,浑身的肌肉不停颤抖。

“你怕了?”

“不,不怕!”士兵坚定地咬着嘴唇。

“为什么不怕?”

“因,因为城里头有俺的婆娘!”士兵憋出了一句。

“好!”乔桂用力拍着他的肩头,大笑道:“你们每个人都听着,建奴杀进来,你们的婆娘就会被抢走,你们的儿子就要跟别人姓,甚至变成奴才,你们的爹妈兄弟都在下面看着,告诉老子,你们怕不怕鞑子?”

“不怕,不怕,不怕!”

吼声越发响亮,大家握着长枪的手青筋暴露,血脉喷张。

终于,一个建奴拿着巨大的盾牌,从云梯上跳了上来。他经验丰富,手中的刀挽了一个漂亮的刀花,将全身上下都保护起来。同时还能迷惑对手,制造攻击的机会。

千锤百炼的一招,顺利用出来,鞑子都觉得得意。

可是明军的反应让他瞬间跌入谷底,看起来瘦弱的明军只用一招,迎面十几个人一起举枪,好像一片毒蛇,同时吐出了舌头。

义州兵的训练最讲究简化,一切多余的东西都要去掉。士兵在高度紧张的战场,他们根本来不及多想,平时的训练就要深入骨子里,变成他们的本能。

长枪兵只训练两招,举枪和突刺。

没有人会忘记,哪怕是一年只训练两个月的菜鸟,他们也清楚记得长官的教导。生死相搏,他们对建奴的花哨招式视而不见。只是一招,清清楚楚的一招!

“杀!”

长枪刺出,鞑子惶急的举起盾牌,可是他悲凉的发现,无论是阻挡哪一边的,另外一面的长枪就会把他穿透。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对手,鞑子简直要疯了,他没有任何办法,只能任由长枪刺入体内。

修长的枪尖穿透盔甲,在筋肉盘虬的身躯上留下三角形的伤口。

这些建奴从小和野兽肉搏,受伤是家常便饭,即便是骨头断裂,他们也不会害怕。可是明军的长枪,却让他们真的怕了。

枪尖刺中之后,鲜血根本止不住,不停地流淌出来,伴随着鲜血,生命力也在快速流逝。健壮的身躯变得无力,盾牌落在地上,长刀从手里脱落,他们瘫在城头,或是掉下去,完全变成了脆弱的羔羊……

长枪其实很有玄机,以往明军的长枪只是大小长短的简单区分,自从设计出一次性的骑枪之后,其他长枪也得到了改良。

就拿守城士兵的长枪来说,长有一丈出头。枪尖是长长的一根三棱刺,寻常刀剑根本砍不断。

枪尖锐利无比,和建奴的弓箭一样,也放在粪水里泡过,布满了细菌。

当刺穿敌人的时候,就会留下致命的三角形伤口,如果正好刺中血管,那么恭喜你,赶快去阎王爷那里报到吧。

即便是没有正好刺中,三角形的伤口破坏巨大。疼痛翻倍,中招的建奴会快速失去战斗力。

一轮长枪刺出,凶神恶煞一般的鞑子身上留下了五六个窟窿,鲜血奔涌,身躯无力,重重落在城下。

“哈哈,鞑子死了!”

这一瞬间,士兵们信心暴涨起来,原来教官没有唬弄他们。果然是一招制敌。

“杀!“

长枪再度刺出,正好冲上来的鞑子又变成了靶子。

越来越多的鞑子跳上来,他们一手持刀一手拿着盾牌,全都经验丰富。有人高高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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