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之茅山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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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茅山道士- 第2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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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期和元婴期,说白了都是弱者,是社会最底层的弱者,两者差别,就好比一个三岁小孩与六岁大一点的小孩。五十步与百步区别。但是好歹,要让三岁小孩去打五岁小孩,也打不过不是么?

不过,三个五岁小孩,打五个三岁小孩,也不见得能够秒杀。所以双方越战,越是投入,越是激烈,最后双方扭打在一块,科技工厂的员工方。越来越不敌三个大汉,眼看机甲都要被撕裂,一旦本体暴漏在总厂的环境里,失去机甲的庇护,恐怕瞬间就得被重大的压力压得粉身碎骨。

“现在不出手。更待何时?动手晴朗,抓最右边那个,现在他体力都有些不支了!”

晴天见状,正是双方打得激烈的时候,领着晴朗,就好像两台碾压一切的机车一般,横冲直撞而来,在双方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一人一刀,唰唰的,把那个最右边的高个给废了,然后抢了他身上的包裹,直接进入裂土峡谷之中!

“老三!”

被称作老三的家伙,双腿直接被砍断,毫不留情。晴朗和晴天,就是狠人一对,下起手来绝不含糊,这刀也是好刀,是其他工厂用来猎杀新手的好刀。砍起老人来,也是如同切白菜一样,直接连腿骨都削断了!让他变成了一肉棍!

其他两人见状,立刻怒气大发。纷纷大吼一声,想要追晴朗和晴天而去,如同愤怒的野狗,恨不得一口口撕下晴朗和晴天身上的肉来!

但是,这三人,也撕裂了五个新人中一名新人的机甲,使得他直接暴漏在空气之中,直接被巨大的压力,压成了肉饼,血液流了整个机甲内部,使得整个机甲,都变成了血红一片,骇人之极。

所以,现在剩下的四个新人,也是如同疯狗一样,咬着那两个老人不放。

两个追杀晴朗去了,后面又跟着四个新人,追杀两个老人,这简直是,一个闹剧!这些人,也不知道脑子怎么想的,一个人死了,至于这般歇斯底里么?

“晴天,这些跟屁虫,简直太讨厌了,要不先解决了再走?这样跑下去,动静这么大,我们的行踪,都暴漏了,在这裂土峡谷,可不是一件好事啊!”

刚一踏进裂土峡谷,晴朗立刻发现了这峡谷的不同寻常之处。峡谷的路上,由于常年尸气横生,加上常年缺乏阳光,导致整个裂土峡谷,都显得阴森森的,瘴毒也特别凶悍。刚进去,吸了一口气,晴朗就险些直接晕倒在地上!正是这是,晴天递了一把丹药过来道:“每十分钟,吃一颗,否则,要不了三五分钟,你就得死翘翘,然后在一分钟之内,会有无数喜爱潮湿,喜爱肉体血肉的寄生虫,直接爬上你的身体,在半分钟之内,把你咬成干枯的骨头!”

“呕…我说,你小子,能不能别说这么恶心呢?”

“你不信,你可以试试看,不要说死在这里。只要你在这原地,呆着不动两分钟,就会有无数爬虫,爬上你的身体,直接把你活活咬死!这也是,为什么需要瘴毒丹的原因,瘴毒浆果虽然能够缓解瘴毒的作用,但是对付这些虫子,效果远远不如瘴毒丹,就算没有其他人的追杀,这些虫子,也会让我们吃尽苦头。如果不小心让身体里进入太多的寄生虫,甚至有可能,会直接把我们从内部腐蚀掉!”晴天回头看了看晴朗,然后道,“快走吧,这些人,迟早会死在这里的,我们必须要尽早的离开峡谷,还有,期待我们运气好吧,不要遇到什么巨型的峡谷生物,否则,就算是真正的神仙来了,除非是美猴王那样的超级强者,否则,就闭着眼睛等死吧。”

“啊!!”

晴天的话音未落,一个新人队员忽然不慎,踩到一截枯木,倒在地上,他身上的机甲服装,竟然在他倒下去不到几秒钟的时间,爬满了各种各样的寄生虫,虫子!

第四百六十六章悸动

一个人,在尖叫和哀嚎声中倒下,然后被寄生虫和各种在潮湿、血液中生长的各种虫子,直接咬成了渣子。特别是在被灵压压碎之后,那些血液,更是直接被直接吃光,连同血肉一起,只剩下一副骨头!

“我靠,这些虫子,也太凶残了吧?这还不到一分钟,就连骨头都不剩下了?!”

“你以为我唬你呢?这裂土峡谷,号称新人埋骨地,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传闻,这裂土峡谷,还有一只由无数寄生虫、各色虫子组成超级巨无霸,能够对抗孙悟空那种强者,在裂土峡谷下方,最深处可达上完米!如果遇到它……”

“你这乌鸦嘴!快走吧,那两个倒霉蛋,追上来了。如果实在不行,只有回头,先解决这些人算了!我不喜欢这种被别人追杀的感觉。”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先回到部落再说!”

晴天点点头,两人爆发最快的速度进发,后面的大汉,也只是化神期的修为,根本奈何不得晴朗和晴天,追了片刻之后,自觉无趣。加上后面三个傻逼新人,竟然也冲进峡谷,装模作样的追杀过来,两人干脆停下来,转身,如同凶神恶煞般的盯着它们。

“抓不到那两个人,就拿你们开刀好了。反正……整个事件,也是你们引起的!你们也追上来,不就是要打么?”

“不要这么多废话,杀!”

两个大个子已经红了眼,虽然在裂土峡谷停留一段时间极其危险。但是,对于杀红了眼的人,还有危险不危险之分么?

身后的厮杀之声越来越远。晴朗和晴天也放缓了脚步,开始仔细的观察起周围的环境。阴暗潮湿的峡谷,各类喜阴植物在此丛生,也有许多阔叶类的树木在此繁殖。许多人类、野兽的骨骼,腐烂在地上。前进的道路上,已经白骨累累。

“整个宇宙,有无数个星球文明,来总厂的各种生物、文明不计其数,修真工厂,可不仅仅指地球上的修真者,还有来自于其他星球。其他文明的修士。你甚至可以看见,长着狗头人身的修士、妖兽在修真部落大行其道。他们与地球人一道,共同探讨道法。很多时候,人类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地球人。只是这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晴天一边走,一边给晴朗普及总厂的各种生物、物理知识,以及地理人文风情。

“茫茫宇宙,这种族何止万千?晴天,你说,咱们地球,在这修真部落。真的有地位么?你说,这修真部落,真的如同我们想象中的那样,团结一致么?”

晴朗总觉得这其中,似乎并不像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且,有一句话,始终在他心中环绕,那就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虽然,这样说。是一种极其狭隘的民族情绪,但是,很多时候,祖先说的话,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不管是多么团结的部落。多么和谐的社会,人心,都是自私的!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叫雷锋,不是每一个人,都如同如来佛祖。就算是神、是仙,彼此之间还会尔虞我诈呢!先不说这资源的问题,就算是到达了真正的共产主义,也不可能达到真正的和谐,所谓饱暖思淫欲,就算能够全部满足所有人的需求,那人性之中的那种天性之中的欲望,都不可能让这么一个美好的世界存在的。

所以,不得不说,所谓的共产,有时候只是一个幻想,甚至,只是一个空谈。

“呵呵,晴朗,你要明白,这个世界,笨的人很多,甚至蠢货横行。但是,聪明人也绝对不少,你能想到的,咱们这么多修士,岂会不知道这其中的猫腻?其实,所有高层的修士都明白,难道还需要你来操心?但是,现在局势就是这样,合则两利,分则两败!”晴天摇摇头,“你要明白,这个世界,远远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而且,你要明白,在其位,谋其政;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我们现在,只是这个社会的最底层,根本没有任何话语权,这个世界,缺的不是人,而是人才!这个道理,在任何世界、位面,都是适用的。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努力完成任务,然后努力提升自己的实力,为今后咱们在乎的人,提供一个温暖的小窝,就这么简单而已。等到咱们的实力高了,达到仙君级别的实力,再去想这个里面究竟藏着什么猫腻吧。”

晴天这一席话,让晴朗豁然开朗。他说的没错,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不管是在哪里,都是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不被表象迷惑,然后安心的做自己的事情,那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

两人一边走着,一边说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一路如履薄冰,小心翼翼,不敢有丝毫的大意。眼看这峡谷已经快要通过,晴朗正走着,忽然心脏剧烈的跳动起来,似乎在不远的地方,有一种剧烈的吸引力,就好像,是自己体内,有什么东西,与这峡谷之中,有感应一样。

那种感觉,就好像是…

晴朗也形容不出那种感觉,很亲切,但是,又很模糊,似真似假,如梦如幻。

“晴朗,你怎么了?不要在原地停留太长时间,裂土峡谷这个地方,任何一个地点呆久了,都可能会引来巨大的麻烦。不要在这里呆太长时间,赶紧走吧!”

“哦…嗯,走吧。”

晴朗点了点头,然后跟着晴天离开了。这一回他没有跟晴天说关于这件事,因为这种感应,也不知道是跟自己本身,还是跟自己身上某一件物品有关。他自己也不确定,所以,这一件事情,也就搁浅下来了。

“这种感觉,真是奇特,就好像…某种血肉相连的东西之间的感应。但是,凭我现在的实力,根本不敢进行探查。也罢,现在先回去,完成任务积累经验、实力,然后等到有实力了,再来一探究竟!”

……

当晴朗和晴天,走出峡谷,来到真正修真部落入口的时候,已经又是半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其实,按照晴朗看来,这一路,还真是多亏了晴天!否则,自己就算能活下来,也不知道要耽误多少时间,要浪费多少波折!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晴朗不能够在总厂的世界立足,日后陈萱、肖筱他们来总厂了,自己怎么办?

“终于…到了啊,晴天,还真是感谢你,要不是你,我要到修真部落,不知道还要走多少弯路。而且,那王八蛋一样的A组车间主任,竟然没有告诉我进入总厂的第一个任务!日后如果我发达了,肯定不会放过他。”

晴朗暗恨,在自己离开分厂,进入总厂的时候,主任虽然跟自己说了总厂的部分情况,但是,他根本没有说,关于修真部落的事情!也没有说,自己的任务是什么。你说,他安的什么心?

当初如果不是晴朗,这A组的车间主任,下个季度,就甚至会被直接淘汰,然后变成一堆骨头。哦不去,不是一堆骨头,而是连骨头都不剩下的渣子!而在自己进入总厂的时候,他竟然连最简单的咨询,都不愿意告诉晴朗。这不是要把他往死里整么?

按照晴天的说法,在这个世界,如果进入不到部落,学习系统的教育,要想晋升的机会,简直太难了!就好像在原来的现实世界,光是自己看书,就算再聪明,或许也难以有成就,因为他需要有人引导。而有系统的教育就不一样。有系统教育,会省去很多中间环节,省掉很多中间的时间,那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所以,晴朗会恨主任,因为,当初他求晴朗的时候,就好像一条狗,现在用完之后,就过河拆桥,简直不是什么好东西。有句话怎么说来者,那就叫做——当初求种像条狗,撸完还嫌别人丑。那主任,就是这么个屌丝样!

“没什么,晴朗,我有预感,你日后的成就,绝不简单,这也算是,咱们当初在一个孤儿院情谊的延续吧,也相当于我提前抱着你的大腿了呢。哈哈。”晴天呵呵一笑,拍了拍晴朗的肩膀,“走吧,我先带你去参观一下咱们的修真部落吧,虽然叫做部落,但是,绝不是你想象中那么寒碜的!”

“喂,我说晴天,你这是磕碜我么?你可是传说中陆压道人徒弟的徒弟呢,到时候,你可是要叫你师父罩着我呢。嘿嘿,有这么一大佬当师父,那岂不是在这里可以横着走?我看谁不爽,就抽他,谁看我不爽,我就抽他。你说是不是?”

晴朗嘿嘿的一笑,然后跟在晴天身后,到了那修真部落的入口,一脚踏进去,立刻似乎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如果说,此时此刻,能够找到一句话,来形容晴朗的心情,那就只有这一句了!

第四百六十七章那座山,有一天有我的一席之地!

一步路,可能打开一个世界。

如果现在,有什么能够真正震撼到晴朗的心,那么,当晴朗走进修真部落真正的势力范围时,他几乎有一种错觉。那就是,到达了一个修真的天堂,就好像,曾经的上古时代,那一种金仙多如狗,仙君满地走的最为繁华的时代!

“这…就是传说中的,修真部落?!”

晴朗就好像一个从农村来的土包子,走在繁华的街道上,晃眼看过那多彩多姿的霓虹灯,眼神有些迷离,神情有些茫然。他现在,就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切,然后不敢相信。哪怕是,真正的发生在眼前,他也不敢相信!

但是,他现在,所面临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反正晴朗找不到词语来形容,或许,恩,有一段词,大体能让晴朗形容此时此刻的想法,虽然不太贴切:天子銮舆出凤城,旌旄瑞色映簪缨;龙光剑吐风云色,赤羽幢摇日月精。堤柳晓分仙掌露,溪花光耀翠裘清;欲知巡幸瞻天表,万国衣冠拜圣明。

驾出朝歌南门,家家焚香设案,户户结彩铺毡;叁千铁骑,八百御林,武成王黄飞虎保驾,满朝文武随行。前至女娲宫,天子离辇上殿,香焚炉中,文武随班拜贺毕。纣王观看殿中华丽,怎见得?

殿前华丽,五彩金;金童对对执幢,玉女双双捧如意。玉钩斜挂,半轮新月悬空;宝帐婆娑,万对彩鸾朝斗。碧落床边,俱是舞鹤翔鸾;沉香宝座,造就走龙飞凤。飘飘奇彩异寻常。金炉瑞霭:袅袅祯祥腾紫雾,银烛辉煌。

这一段词,是封神演义之中,形容纣王出架时候的场景。在晴朗眼里,现在的自己。就像一个斗升小民,忽然来到了皇宫一般,渺小得就像一只蚂蚁,大海里的一滴水花!

“没错,你没看错,这就是所谓的修真部落。怎么样。有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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