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不如祼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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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不如祼婚吧-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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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睡在一起,因为这天领了结婚证,总得做点什么以示庆祝,所以在宾馆里自然也做了爱。小絮怅惘的等待着,突然就感觉一种撕裂般的刺痛,她想着,这也算是与从前分开吧,作为她婚姻生活的开始。许久不碰改成的身体,她有点陌生了。而且她内心也知道,估计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在心理上,她仍然会觉得改成的身体是陌生的。
小絮的第一次其实是给易改成的。在得知罗哲明和左袆已经结婚之后,她就给了他。那是在一个宾馆里,完事之后,改成看着洁白浴巾上那一朵红色小花(小絮事先垫在身体下面的),欢喜又吃惊。在极近的距离里捧着那条浴巾看了很久。第一次和小絮亲蜜的时候,他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那就是小絮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再说了,现在这种年代,想娶个处女老婆,估计要到幼儿园去候着。改成在社会上历练多年,也早就没有了什么处女情结。但是,看到那朵红色的小花,他却仍然很激动,像个农民一样傻坐在那里,几乎笑了一宿。这种事,任何男人碰到都会高兴的,更何况改成本人也是一个很传统的男人。
施小絮倒有点自责。看改成的神情,好像他认为她是一个很传统的好女孩。事实却并非如此。曾经和罗哲明在一起的时候,她给过罗哲明机会,大学四年,他们牵过手,拥抱过,亲吻过,但是罗哲明从来不会突破最后一道防线。小絮曾经让罗哲明陪着她通宵复习期末考试,两个人在外租房子共处一室,她给他机会,但是罗哲明却在椅子上坐着过了一夜。
罗哲明这样做,对于小絮来说,一直是个谜。但是现在她想想,也许正因为罗哲明自认为没有占她便宜,所以抛弃她的时候理直气壮,干脆利落吧。在男人的眼里,大概没有得到过这个女人,就不必为她负责,男人却不知道,有时候心灵上的欺骗和伤害比身体上的要痛苦许多。




第二章  抬头不见低头见
(二)
很快的,改成就在小絮公司附近找到了房子。房子在城中村,离小絮公司的地方走路只要十分钟,房子大概三十平方米,厨房和卫生间公用,房间里面,虽然没有空调,冰箱,但是老式的松木家具有一套,大电视也有一台。比起很多出租屋,已经算不错了。小絮很喜欢,对一旁陪她看房子的改成说道:“这房子不错,你是怎么找到的?”
改成笑了笑,说道:“在外工作十年,找房子是家常便饭了,你要是喜欢,我就付钱给房东了。”
小絮是十分合意,想了想,又想着改成工作可能很远,这些天,改成已经找到了一份销售的工作,听他说,底薪八百,每个月还有提成。她对易改成说道:“改成,这房子我没意见,上班也方便,就是你,离你工作的地方是不是太远了点?”
改成笑了笑,对她道:“我大老爷们无所谓,找房子自然要考虑你的。”
小絮便点点头,两个人没有什么异议,改成就下楼和房东商量好了,交了房钱,两个人也算是正式有了家。
说实话,这结了婚自然和单身的生活不一样。有人说过,如果你不想一个人吃饭,你就找个人结婚吧。如果你不想一个人睡,你就找个人结婚吧,如果你不想一个人寂寞,你就找个人结婚吧。
结婚还是有许多好处的。和改成生活在一起后,小絮比起从前快活了许多。以前,她住在公司宿舍,每天都是早上八点上班,晚上六点下班,公司同事纷纷抢着回家,可是她回去也无意思,在办公室上网上到晚上十点,回去自然也是形影相吊。前阵子,同屋室友出差去了,她一个人住在宿舍里。晚上半夜被吵醒,静寂的夜里,听到男人哭,在那里大声质问着:“你为什么不爱我。”第二天听说楼上前几天死了人,一个男的,同性恋情杀。小絮不禁毛骨悚然,此后晚上睡觉,床头灯,壁灯,浴室的灯,全部灯火通明,晚上依然害怕得睡不着,直到室友回来,有个人作伴才好一点。和改成在一起后,自然不用害怕。有时候睡前看了《电锯杀人狂》这样的恐怖片也会怕,但她可以钻到他的怀抱里去,改成总是笑着,伸出长而温暖的胳膊,小絮就像一只小猫一样钻进去,在他的怀抱里扭来扭去,寻找着舒适的睡姿。有时候,小絮清早醒来,发现自己枕着改成的胳膊整整一宿,她想着会不会累。早上两个人一起收拾打扮去上班的时候,她会问改成,改成笑道:“你才多重啊,一点都不累。”可是有一天,改成深夜睡熟了,不小心,一只腿压在了小絮的腿上,第二天,小絮那条腿就酸麻不已。她由自身联想到改成,想着不过是他的一条腿,她就疼成这样,而她呢,晚上睡觉,先是钻进改成的胳膊底下,然后将两条腿盘上他的身子,有时候甚至整个身子滚到他身上去,这个男人却一声不吭,从来不曾抱怨她,可见他对她有多么好。小絮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子,她呢,也没什么心愿。以前呢,就想着得到罗哲明的爱,和他一辈子在一起,罗哲明让她失望后,在外飘泊了几年,她就想找个爱她的人,两个人结婚安家,在陌生的城市安定下来,再也不用像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泊了。改成实现了她的愿望,所以她很知足,也因此懂得感恩,对改成也很好。因为这样,两个人婚后的生活过得不错。
可是这个城市太小了。从小絮的公司坐车到市区只要五分钟,从城市的汽车北站坐到南站,绕全城一圈,只有半个小时,和上海北京比起来,这个城市简直小得只够转圈。这里没有地铁,也没有必要存在。站在高楼顶端,不管从哪个方向望过去,四周围全是山。这是一个山城,众山环绕下,抬头也只有巴掌大一片天空。
小絮从小生活在长沙,长沙是湖南的省会。自然比这个江南小城要好许多。她当初大学之所以没有留在长沙,千里迢迢的到浙江来工作,无外乎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她从小在长沙长大,已经厌倦了那个地方,年轻的心总想四处走走,感觉生命不能像一潭死水,而应该是溪流,只有奔流不息,才会焕发活力。第二个原因就是罗哲明。罗哲明和她同读一个大学,毕业后,在许多大学同窗南下深圳广州的时候却回了他的老家。就是这个江浙小镇。小絮是因为他才到这里来的。
城市小,很多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就会出现,比如逛街的时候,与罗哲明重逢。
这一天是国庆长假的伊始,天气已经慢慢入秋了。小絮单位因为国庆节每个员工发了五百元钱的现金还有一张两百块的商场购物卡,改成工作的公司是一个小企业,老板每人发了六百块钱了事。小絮就想着国庆去买点东西。他们结婚了,可是许多东西都没有添置。比如衣架子、毛巾,浴巾,洗脸盆,开水瓶,床单被套等等。他们打算自己做饭,在外面吃了两天,算了算太费钱,改成会做菜,所以又要添置一系列厨具,再说了,入秋了,两个人的换季衣服总得买。两个人商量之后就打算一起到市里办齐了。
小絮那天穿着一条红色的连衣裙,头发扎成马尾放在脑后,肩上挎着一个黑色的手袋,看上去喜气洋洋的。她挽着改成的胳膊,两个人一边说话一边沿着长街慢慢走。秋天的太阳光仿佛是金色的,而且洁净温暖,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干燥的甜香,这应该是特属于秋天的味道,也许是秋风把远方农村丰收的玉米豆子的香气带过来了。小絮和改成的心情都不错,两个人一边看着街两旁林立的各色橱窗,一边头挨着头的小声说着话。
说的话也是有一句没一句,无非是要买哪些东西,在哪里买,哪个商场有打折之类。都是柴米油盐过日子的话。改成建议他的衣服不用买,用来买衣服的钱把厨具买好一点,小絮却坚决不同意,她看到他到这边来,一直没买什么衣服,身上就是一件蓝色和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换洗,想着秋天来了,天气变凉了,他是非常需要秋衣的,至于厨具,能用就行了,在小卖部买一些便宜的,不用到商场去买那么贵的。两个人为了这个一直在争论不休。
改成对她笑道:“小絮,不用给我打扮了,我反正就长这样,男人嘛,衣服能穿就行了,厨具一开始就要买好,天天要用的东西。”
小絮嗔怪道:“你从深圳跑过来,都没什么衣服,天气变凉了,我给你买一件长袖的T,另外再买一件外套,一条仔裤。”
说这些时,心里也是犯愁的,两个人工资都不高,小絮是一千七,改成加上提成,一个月小絮打算他拿两千,不管买什么东西都要算计着花钱的,两个人原计划就是把公司花的福利用掉就行,工资是不能动的。
改成对她道:“秋天衣服我有,我带了外套过来。”
“那些衣服太旧了,我看到有件毛衣上面都破洞了,裤子也皱巴巴的,要买新的。”
“以后再买衣服吧,我们还是买好一点的厨具,我用时得心应手,烧的饭菜才好吃。”
“你就知道吃。”
小絮笑起来,想着这个男人真好,握着他胳膊的手也紧了紧,头朝他身子那边偏了偏,倚在他被太阳晒得温暖的胳膊上,眯着眼抬头看着天上的金色阳光,那一刻,感觉很幸福。
她就是这样偏着头倚在改成身上在长街走着时看到罗哲明的。罗哲明和一个女人肩并着肩朝她面对面的走过来,小絮站直了身,惊呆了,心在那一刻“怦怦”的跳,时空在那一瞬间变成一片空白,她眼睛死盯着罗哲明看,是的,就是他,罗哲明是她的初恋,烧成了灰她也认得他。
罗哲明却好像没有认出她来,和身边的女子说着话,脸上没什么笑容。他仍然是老样子,细瘦苍白,五官帅气,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很斯文儒雅的样子。小絮看到他的模样,心里就止不住生疼。她原以为随着时光的过去,随着她嫁给改成,当两个人错开成平行线时,她不会再为这个人心疼了,可是如今却发现,忘记只是她一个人的一厢情愿,感情并不允许她,就像当初她爱上他,她不顾一切的跑来投奔他,在罗哲明的眼里,全是她的一厢情愿。
“小絮?你怎么了?”
罗哲明已经和着那个女子转到另外一条街上去了。自始至终,在小絮盯着他看的时候,他都和那女子说着话,没有转过头,也没有抬头,这样给人的感觉,就是他罗哲明一直没有发现施小絮。施小絮想着他是不是故意的?也许在她发现他之前,他早就看到了她,所以一直低着头,就是为了避免和她遇见,与她打招呼,大概对于两个人来说,都是一件非常有难度的事情。所以采取了这种方法,擦身错过,佯装不识。
“没什么,我们走吧。”
改成关心的看了小絮一眼,小絮立马低下头,让自己把心绪平静下来。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改成并不认识罗哲明,他虽然知道一直有这么个人存在。
“我们进太平洋商场看看,这上面说国庆满六百送三百。”
改成指了指商场外面飘着的红色横幅,小絮却并没有随着他手指的方向抬头看一眼,她只是点了点头,更加紧的握住了他的手,两个人走进去。
小絮回想着刚才重逢的那一幕,那个女孩子应该就是左袆。罗哲明现在的妻子了。小絮努力回想着刚才见到她的样子,女子眼睛大大的,五官秀气,但是个头太过娇小,一米五六的样子,皮肤偏黄,论到外在条件,还不如她。她真是想不明白,罗哲明当初拒绝她,娶的女子也不过于此,这让她有几分不甘心起来,情绪不由也跟着低落。
罗哲明对于施小絮来说,一直是一个谜一样的存在。从一开始,他就带给她疑惑,到现在分开,两人各自嫁娶,也仍然是一个未解的谜。
罗哲明是施小絮的初恋。认识他的时候,小絮读大二,罗哲明大四。他欣长白净,一副黑框眼镜就让他尽显斯文儒雅,是他们学校公认的才子。听说有许多女生都喜欢他,可是他一直没有女友,小絮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是在校医院里,她的朋友,一个男老乡,刚好也是他的朋友,他们两个到医院都是为了来看病人的,小絮因为老乡认识他,一眼就喜欢上了。可是他从来不会主动给小絮打电话,也不主动约她出来玩,说话也是懒洋洋的。比起其它男生热力的追求,这种冷淡倒是让小絮觉得他与众不同。后来,施小絮主动向他表白,两个人在一起。吉普赛有句古老的谚语,“谁先说出我爱你谁就输了。”爱情也要讲政治的,最幸福的人,应该是不用说出“我爱你”而只要倾听那三个字的,最不幸的,自然是抢先说出来的。小絮刚好就属于最不幸的那一种。
在一起的日子,罗哲明对小絮很好,罗哲明是深爱她的。这一点,施小絮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他大四的时候,冬天大半夜从外实习回校,女生宿舍关了门,小絮出不去,他只能给她打电话解相思之苦。那时候天空彤云密布,北风呼啸,温度已经是零下好几度了,打电话时天空没有下雪,电话结束,雪花纷纷扬扬已经淹没罗哲明的脚面,到了膝盖的一半了。施小絮躲在温暖的被窝里,和他甜甜蜜蜜的说了几个小时的情话,直到下床上厕所的室友惊呼一声“外面好大的雪,小絮,外面是你男友吗?”施小絮才手忙脚乱的下床去看,罗哲明简直成了一个雪人,深陷在白茫茫的雪地里,隔着女生宿舍的雕花铁围栏朝她微笑着,昏暗的路灯光照得见他呼出的白色气息,他跺着脚,对她微笑着,朝她挥着手,示意她快点回被窝,旁边是一个公共电话亭,亭子的顶上已经堆上了厚厚的积雪,大雪仍然在纷纷扬扬的下着。“哲明,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在外面打电话?”“有什么好告诉的。”“我不知道外面下大雪,明天你可以来找我,为什么今天一定要跑到外面来打电话?”“想你嘛。”那一刻,施小絮相信他是世上最爱她的男人。还有一次,也是冬天的晚上,她突然想吃烤玉米,室友们也说想吃东西暖暖胃,一个室友怂恿道:“谁能叫男友给我们去买烤玉米谁就有本事。”大家纷纷给各自男友打电话,不是已经睡下打不通手机,就是接通了也不肯去的,都找借口说校内的店子关门了,当时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小絮最后一个尝试,她给罗哲明打电话,也没有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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