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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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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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你说实句话。我和红叶姐,有可能在一起吗?我以后该怎么做,说说你地建议。”
大山想了想,“有时候吧。不是当事人,提出来的建议不免隔靴骚痒,没多大作用。”
“别那么婆婆妈妈的!”丁睿白了他一眼,“叫你说你就说,听不听我自己斟酌。”
“我的意见,感情的事,最好是顺其自然,缘份这东西最不好说了,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你与红叶姐两个,有这个缘份也好,没有缘份也罢,既然是个男人,站起来要有个男人的样子。丁睿,你只有十七岁。你和红叶姐相处的时间加起来能有多久?既没有两心相许的山盟海誓,也没有花前月下地牵牵挂挂,如此,那也不需要摆出伤心伤神的没出息样,你不总说自己是个男人嘛?大男人,真有什么不如意,那也得放在心里,别人看到的,依然是一个灿烂的笑脸。拿你当兄弟才这么说的。”
丁睿不屑的撇撇嘴,“是哦。将来小洁要是变心了,你也这么潇洒,我才真的佩服你!”
大山皱眉,真想踹他一脚,“我和小洁是什么感情?我们打小相依为命,是你那种放在心里的暗恋能比得了地?我不怕跟你讲,便是小洁将来,将来她……”
有些事情真的不能拿来打比方,虽然仅仅是假设,大山心里想像了一下那种情形,已经觉得心如刀绞,他实在接受不了自己一手呵护的小姑娘,要交给另一个男人,这样想,简直就是一种自虐。“再怎么伤心和失望,我都会选择坚强。丁睿,咱们的性别栏里写着地可是‘男’性,男人活着,就该承担一种义务,对自己对别人和社会,都有一种义务。我记得,从前在学校里,大家谈起对未来的畅想,你也说要努力要奋发,要为四化建设多出力要做四有新人,难不成这些都是空口说白话?因为感情不顺利,做那哭哭啼啼的小儿女姿态,我最瞧不起了。”
丁睿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长长吐出一口气,“算了,想那么多也没用,以后不想了。反正,我喜欢红叶姐,我会给她写信,嗯,让她知道,始终有我这么个人,在远方默默她关心着她。至于以后会怎样,她会不会喜欢别人,时间吧。总之我会尽力争取,成与不成……”
他耸耸肩,“我是个男人嘛,总之会管好自己的情绪!”
“这才对嘛!”大山给了他一个重重的拥抱。
这场冬雪,来得快去的也快。半个时辰左右,先是慢慢变的稀疏,然后完全停了下来。
脚下软软的一层,踩上去,就象踩到草坪上,很舒服。
雪后的空气,冷归冷,却也是清凉到极点。“也下不了几场雪了,现在阳历都二月下旬啦。再过两三个月,天气转暖,我想请丁爷爷陈爷爷他们再到北京住一阵子,你觉得怎样?”
“那敢情好。老爷子不在身边,我耳根子也轻快些。”
丁睿先是举双手赞成,随即皱眉道:“说起来,年前老爷子从北京回去,倒跟我谈了一次,也不是多正式,反正有那意思。他说,几个老朋友碰头,都对部队今后地发展很关心。大家提了提自己的看法,一致认为,这以后啊,部队要向现代化方向发展啦,不仅仅是装备,人员方面,也得多吸引一些高素质的人,简而言之,就是多多吸收受过正规系统教育的军事类院校毕业的大学生。我这不高二了嘛,高三就该参加高考了,老爷子问我,有没有可能考虑报考军校啊?”
这样啊,从前两人在一起畅想未来,倒是约好一起报考北京的名牌大学。军校?唔,听起来不错。“你自己怎么想地?”
丁睿笑的有点苦,“我自己这性子自己明白,从政还是免了,咱没那虚与委蛇打太极的本事。从商赚钱,倒是有那么些兴趣,不过呢,商业这块,还是你最适合,老爷子向来拿你当亲孙子看,想来,他也希望我能另走一条路。只是这从军吧,以前还真没想过这事。”
是啊,一转眼,大家都长大了,开始为今后更长远的人生做考虑了。大山迟疑了一下,低声道:“我对橄榄绿,倒是有种特殊的感情。你知道,当年,小洁她、她病的很重,陈爷爷帮忙,我们坐的是部队里的军用直升机飞到沈阳。那时候我就在想,军人,真是了不起的职业,很高尚。战争年代,他们担负起保家卫国的重担,和平时期,也能为老百姓帮忙。会开飞机地军人,真的很威风,从高高的天空俯瞰大地,和清风白云为伴,多棒啊!如果有一天,我也能穿上绿色的军装,驾着飞机飞上蓝天,该有多好?”
每个人心底深处,都藏着一个梦想,可惜,不是每个人,都有实现梦想的机会。再后来,为了生存,他从摆烧烤摊,一点点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到到在,摊子越铺越大,已经不可能单纯的为了自己的梦想抛开这一切,他,注定要走上一条与梦想截然不同的另一条路。
丁睿有些意外的看了他一眼,他还是第一次听到大山谈及自己的梦想。从前,他向来是认认真真做事,先是肩上压着他自己和董洁的生存担子,容不得分心他顾,后来建厂,挑起了更多人的生计问题。丁睿几乎以为他的愿望,就是做个大商人,做个成功的人人皆知的大老板。
“哈哈,知道你也有没有办法实现的梦想,我心里总算平衡多了。”
丁睿拍拍他的肩,笑的不怀好意,“唔,我看我有必要认真考虑一下我爷爷的意见。飞上蓝天?听起来真的很不错,我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呢?哈哈,驾驶飞机要说起来,可比开车威风多了!”
这人,兴灾乐祸真是要不得,大山索性激他道:“哦,你以为当飞行员那么容易啊?这样吧,如果你能参军当上飞行员,驾着飞机飞上蓝天,送你一架飞机没可能,到时候,我就送你一辆车,什么牌子随你挑!”
“什么牌子随我挑?奔驰宝马也可以?”别看他没车,国内外名车却是听过不少。
大山没一点犹豫,重重点头道:“当然了!”
丁睿握紧双拳,妈的,拼了!他是谁啊?要个子有个子,要模样咱长的也不赖,身体倍棒,学习也是数得着的头几名,不就是考军校吗?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第九十九章 上海之行

丁睿回沈阳了。
话说,临别饯行宴,总得做得丰盛些。大山的意思,请他去外边饭店好好吃一顿。
丁睿忽然就想起了年前,大山曾经写给自己的一封信,“等等,差点给忘了。好像有人曾经说过,我来北京以后,要请我吃猴子捞月、青龙卧雪、母子相会啥的,怎么,现在当没这回事啦?告诉你,那可不成啊,小爷要走了,今儿说什么你都得给咱补上!”
董洁意外,“哥,你……”呵呵,想不到哥哥也有调皮的时候呀。
大山摸摸鼻子,呃,怎么想起了这茬?当时不过是一时玩笑话,他真当真了呀?“丁睿,你确定要吃那些?”要放在前两天嘛,照着菜谱给他来上一餐,却也未尝不可,过后大家呵呵一笑,现在?真要给他做这么一顿饯行宴,还不得成了个话柄,被他揪着说上一辈子?
“很麻烦?”
大山摇头,“不麻烦,一点也不!你等着。”算了,示范一下,省得他老念着是块心病。
他下厨房忙活去了。而这边,董洁已经抱着肚子趴在桌子上,闷声笑的肩膀一抽一抽的。
丁睿不解的搔搔头,呃,不会又被捉弄了吧?赶紧去到厨房一瞧,差点气结。
“这、这就是你给我准备的大餐?”
一盘醋,中间端端正正浮着一滴香油;另一个盘子,薄薄铺了一层白糖,上面躺了根绿油油的黄瓜。
“大山?!”
这位倒好脾气,笑呵呵问道:“别的要不要做了?”
丁睿伸手攥住他的手腕。“免了,这大餐您留着自个儿慢慢受用。走走,咱们下馆子去,这顿饭我非好好宰你一顿,要你知道知道,我丁睿也不是好惹地!”
最后是在全聚德大吃了一顿,丁睿临行前,又单点了几只烤鸭带走。“路上吃一只,回去也请爷爷和几个要好的哥们尝尝!”
离别,又见离别。
虽说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分别不过寻常事。可是,每一次站台送别,看着列车缓缓驶离,渐行渐远,再要好的朋友。终不免黯然分手,心中总有闷闷的感觉。
说起来,丁睿算是兄妹俩唯一密切的年龄相仿的朋友。忙于做生意的大山,并没有多余的时间。与同学相熟到建立多亲密地感情,董洁自是更不用说。人生得失,最难分说,友情一事上,兄妹俩人算是都交了一张不合格的成绩单。
好在这种失落,很快被忙碌驱除。
学生的寒假已近尾声。这之前,工厂已经重新开工,工人们陆续都回到了工作岗位。刘大同与李益也回来了,习惯了军营生活的几个大男人。每天早上,都会早早起床,开车去效外晨跑,咆哮和狼牙跟在他们身边,一起锻炼身体。
每个星期至少有一半的时间,大山会随他们一起出门晨练。
跑步是最好的运动。既强健了身体,又能让人有个好心情。回来的路上,顺便买上早点,到家冲个凉,吃完早点。大山去上学,陈群他们留一人在家,另两人去厂里帮忙。
春装的订单开始多了起来。一个冬天下来,厂里又生产了不少新款地春装,于是,在上海再开一家专卖店提上了日程。
有名老话。叫做“吃在广州,穿在上海”。上海比起北京来,要显得时尚,或者说,在这个时候的中国,上海人走在了时尚潮流的最前沿。宁可吃泡饭也要省下钱来买西装和漂亮的衣服穿,也许正因为如此,上海在相当长地一段时间里,充当了服饰流行的风向标。
董洁基本上没有接触过上海人,却是道听途说了不少关于上海人精明又小气的传闻。上海人有很强的优越感,听说,不管在什么地方,上海人就跟能闻出自己人味儿似的,最容易抱成个小团体,叽哩呱啦说着只有他们自己听得懂的外语一样的方言,轻轻松松把自己和周围人隔离开来。
据说眼下这时候,上海人的优越感最重,没办法,为了开专卖店,兄妹俩不得不专程跑了一趟上海。陈群与姜红叶随行。
上海哪里最繁华呢?说不上来,最有名的是外滩和南京路。前者是著名景观,后者嘛,南京路上好八连,再后来有个著名地南京路步行街?大体就这么点印象。
于是下了火车,找家旅馆放下行李,几个人直奔南京路。
果然是名不虚传。南京路上,从东到西,商店林立,几百家大大小小的店家,几乎集中了全上海市商业之精华,算是名副其实的购物天堂。
几个人边走边看,不觉倒也消磨了不少时间。
“请问,这鞋怎么卖的?多少钱一双?”
大山在临街一处看似个体的小店,看上了一双很精致的女式小皮鞋。心里盘算着,自家小姑娘穿上一定漂亮地紧,于是挑了一双合适董洁穿着的鞋号问道。
店主是一对三十来岁看似夫妻的男女。那女店主听到他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抬头看了看他,“你们是外地人吧?”
大山奇怪道:“大姐怎么知道的?”
女店主表情语气都透着一股疏离,“阿拉上海人只讲上海话啦……”
出了小店,董洁撇撇嘴,靠,外地人在上海买东西,其实也不少给钱,偏人家就能给你一种要饭、讨赏的感觉。这大上海是惟一流通半两粮票的地方时,上海人半两半两地吃着阳春面,反倒谁都看不起,更有些上海人把包括北京人在内的所有外地人通称为“乡下人”,真真是让人无语了。
又一日,因为要找店面,几个人于是搬到了邻近南京路的旅店住。每天早晨两人一伙,兵分两路四处寻找店面。为了出行方便,大山租借了两辆自行车。
在路口拐弯的时候,大山因为没有打手势,被警察叫住。警察训斥道:“侬哪恁啊!侬嘴歪要打手势地啦!”
大山不解:“嘴歪在上海还要打手势吗?”他嘴有歪吗?他疑惑的看看董洁,后者双手一摊:不懂!
“请问,我嘴往哪边歪了?”
警察解释道:“不是嘴歪是嘴歪!”
大山想了又想,恍然大悟道:“是转弯吧?”
天,真是无话可说的上海人,警察执法也要讲本地的方言,果然是强势的老大哥作风啊。董洁只有一个字,服!
店面终于在几天后确定了下来。与房东谈妥价格,交钱租下店面,董洁大体交待了怎么样装修,并留下装修规划图,剩下的事就交给陈群来办。大山学校的课程不能再耽误了,而姜红叶,要在北京的专卖店里专门培训两个女孩,以便进驻上海,几个人快马加鞭赶回北京去了。
此行除了确定了专卖店的地址,大山的另一大收获,就是在南京路的一家照相器材商店里买了照相机,还购置了一部放大机和其它冲洗、印放设备。
其实买照相机这事,挂在大山心里好久了,一直没有腾出时间、也一直不曾有机会逛到有卖照相机的店里,才一直耽搁下来。
很遗憾,已经去世的奶奶和未曾谋面的父亲,生前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想睹物思人都没办法。而他和董洁两人至今,留下的照片亦少的可怜。
董洁并不是喜欢留影的人,上辈子,她短短一生照过的相片,屈指可数。但这次,她想要用相机,留下岁月的痕迹,让时间见证她和大山两个人慢慢变老。希望有一天,他们老的记忆都开始模糊,还可以在相片的翻阅中复习过往。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她现在不是一个人啦,两个人可以彼此记下对方生活中的点滴,留下的照片自然又经典,不需要着意去找时间做姿势假模假样摆好标准笑脸。
她这人惰性大,热情通常来的快去的也快。相比之下,大山比她更热衷于随时的随性抓拍。她读书的样子,发呆的样子,趴在桌上睡懒觉的样子,做画时的全神贯注、与狼牙咆哮玩闹时的开心……每张照片旁基本上都留下一句批语,或者写明当时拍照心情,或者标出当时被拍人我的情绪,或者只是简单标记出拍照的时间。
当然,咆哮和狼牙、还有身边的朋友,甚至是画眉鸟和一些纯粹的风景,都被大山精心拍下。自己摸索着学习冲洗,基本上黑白照自己洗不成问题,彩色照牌便送进专门的照相馆,进专业人士帮忙了。
于是在很短的时间里,他们就积下了厚厚几大相册的相片。


第一百章 制服的诱惑

有了北京王府井专卖店成功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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