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狼驯养手则》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金刚狼驯养手则- 第1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立志写出jj最长(扯淡)的X战警同人!!!……事实上耽美也只有我在写OTZ
快!大家都来写吧!让XM成为新标签吧= =




☆、【独占欲】

  艾伦小姐端着热咖啡回到座位上,她刚刚被告知加班事宜,今夜不得不挑灯夜战,谁叫她的上司是有名的企业家科林斯先生呢?想要获得成功就得付出代价,她抬起头,冰冷的玻璃上映出她完美无瑕的脸蛋,冷漠的表情让她看上去像是个假人。
  铃铃铃。
  电话响了起来,艾伦接了起来,重复着千篇一律的台词,“喂,你好,我是科林斯先生的秘书……”
  对方的声音有些稚嫩,好像是个孩子,而且听上去有些耳熟,“你好,我找蒙斯特?科林斯。”
  艾伦:“您有预约吗?”
  “没有,但是,我是吉米……你是艾伦小姐吗?”
  艾伦仿佛受到惊吓般,一时没说出来,她一向引以为豪的冷静在此刻全然不存,她捂住嘴——科林斯先生不是说他的小儿子吉米已经死了吗?
  “艾伦小姐,可以让爸爸接一下电话吗?我打不通爸爸和妈妈的电话。”
  艾伦惊慌地说:“请不要开玩笑!”
  “艾伦,谁的电话?”
  艾伦抬起头,看到站在办公桌前的自己的上司,他面无表情地发问。
  艾伦期期艾艾地回答:“听上去像一个男孩,自称是您的小儿子吉米。”
  科林斯先生愣了一下,从艾伦的手中抢过电话,舔了舔嘴唇才说话:“喂?吉米?”
  “爸爸。”
  “……是的,我是爸爸。”
  “爸爸,我要离开美国了。”
  科林斯先生皱起眉,“你要离开美国?你要去哪?”
  “我不能告诉你爸爸,你知道了,哥哥就知道了。”
  “吉米,听话,快回来。”
  “你大概会哄我回去,即使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毕竟你已经明确说过了不会要一个变种人的孩子。”
  在商场上因善于言辞而纵横捭阖的科林斯先生此刻竟无言以对。
  “请帮我向妈妈转达一些话,爸爸。”
  “妈妈就在我旁边,吉米……”或许是因为过了太久,或许是因为一直都没有话题,一时之间电话那边的人什么都说不出来,“我让妈妈和你说话。”
  科林斯夫人颤抖着接过电话,湖蓝色的眼睛盛满泪水,她刚发出一个音节却在半路变成了哭腔,她捂住嘴,用了几秒来平复心情,“你现在……”还好吗?
  话还没有问完,吉米已经开始说:“我现在过得很好。”
  “妈妈,我现在有了新的家人。”
  “他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我不会离开他。”
  “这次应该是我最后一次和你们说话了,我爱你们。但是再见,永远。”
  电话那边传来咯哒一声,就像录音带放完的卡壳声。
  
  废弃的房间里,电话的电话柄通话孔朝上,被搁在地上,通话的另一方还没有挂掉电话:“喂喂?”“吉米!吉米!”
  这时,电话柄被一只带着黑色手套手拿了起来,挂断。他把视线移到电话的旁边——那是一台已经播放完毕自动停止的录音机。黑衣男人走过去,拿起录音机,看了一会,抬起头,视线穿过墙上的窗户投向广袤的天空,晚霞褪去,夜幕正悄然落下。蓦地,他扶着额头轻轻地笑了起来。
  飞吧,吉米,飞得越远越好。
  
  吉米贴在飞机的窗户上看了一会儿,转过来问,“我们还会回来吗?”
  罗根别过头,撇了撇嘴,“我不知道,但是加拿大有很多好玩的地方,你一定会喜欢的,而且到了加拿大,你应该就能去上学了。”
  麦迪逊在旁边哈哈笑了起来,“你还真是个称职的爸爸!罗根,我都不知道你这么会照顾孩子,珍艾妮还曾说过你这种男人,如果只是做男友还是不错的,但绝对是小孩和家庭的绝缘体。我觉得她再见到你时一定会大吃一惊,说不定还会为你的魅力所折服。”
  罗根得意地笑了几声,恍惚间想起半年前、还没有遇见吉米的自己,那时的自己是怎样的呢?居无定所,四处流浪。而现在,他已经有了个温暖的家。世界上有个眼神纯净的孩子,会等着他回家。
  
  吉米靠在玻璃边,灯火闪烁的城市已经被甩在了后面。再见,他在心里说。
  凯文曾经说他其实和哥哥很像,他自己现在已有所察觉,或许确实如此,他们的爱都只有很小的一块,当这份爱给了某个人某件事,他们就可以对其他都冷酷、甚至残忍,一旦决定就绝不更改,一旦抛弃就再不回头。
  而现在,他抛弃了过去,捉住了身边的人。谁都不能让他放手。
  
  直到很多年后,吉米孤身走在黑暗中回忆过去,他常会想,自己对罗根几近畸形的独占欲究竟是何时开始的?……或许是罗根第一次对他伸出手说“我带你走”,或许是罗根第一次把他扛在肩上,或许是罗根第一次搂他在怀里睡觉,或许是罗根第一次笑着说“我的男孩”,或许是罗根为了护住他而挡下子弹。
  谁能说得清呢?等到发现的时候,这份感情已经长成了一片荆棘——
  要么一刀斩断,要么缠绕致死。
  
  飞机在黑暗中穿越一片有一片轻薄的云层,像一只鸟,挨着靛蓝色的夜色滑翔。慢慢地,晨曦从云层后冒出来,照亮了前方的大海和天空。
  
  吉米忽然看见罗根的手上拿着什么,“这是什么?”
  罗根摇了摇手上的密封袋,“你说这个?”
  吉米点点头。
  罗根递给吉米,“这个是老头给我们的,他让我们把这个交给他的儿子,他的儿子叫……叫什么来着?”
  吉米已经打开了袋子,他翻了翻存折,夹在最后一页的照片掉了出来,吉米看着照片上的人愣愣地说,“kevin。”
  “哦,对,叫李凯文。”
  “……太不可思议了。”
  “怎么了?”
  “没什么……我是说,我们一定会遇见这个男人。”
  
  ——
  
  韦德举起手,“老板,一品脱威士忌。”
  酒杯刚被放到面前,一只手忽然从旁边伸过来,直接将他的酒拿走了,“嘿,兄弟给我吧,正好有点口渴呢。”
  韦德扬了扬眉毛,哪个不要命的居然敢抢老子的酒?这家伙绝对是骨头痒了欠揍,他扭过头,看到身边站着的人时,却硬生生把就要出口的脏话吞了回去,“……好久不见!”
  这人穿得像是一个艺术家,他带下白色帽带的黑色礼帽,露出长着黑色短发的脑袋,他黑色的眼睛里带着温和的笑意,“好久不见,韦德。”
  “我正想找你呢。”韦德郁郁寡欢地说,“雷米最近好像又嫌弃我了……我总觉得你给我整的这张脸没有我最开始的那张脸帅啊。当然,我说的是没有进行实验之前的脸。你再给我整整?”
  黑发男人摊了摊手,“老兄,别那么贪心了。”
  “别这样嘛,老哥,答应我的话,我给你办一件事,随便什么事!你该知道要请我死侍出马得多少钱。”
  “威士忌,给我这个兄弟的。”黑发男人对酒保说完回过身,“我来这可不是找你的。我来找另一个变种人,你应该认识。”
  “谁?”
  “吉米。”
  韦德作出一个夸张的表情,“那个能让身边的变种人都失去异能的古怪小孩?”
  黑发男人哈哈大笑起来,“是的,就是他。”
  “我不知道他现在去那了。”韦德耸耸肩,“但肯定是和金刚狼在一起。找到金刚狼你就能找到他了。……不过你认识那个小孩?”
  “还算熟人吧。不过那个孩子大概直到现在都还以为他杀了我吧……”
  
  ——
  
  约翰拐过一个街角,又拐过一个街角,再拐过一个街角,再再拐过一个街角,尖锐的烦躁让他的心情几乎要爆炸,他猛地转过身,指着一直尾随他的少年跳脚大骂:“你这个鼻涕虫!疣猪!笨蛋!臭气弹!放屁桶!丑八怪!我警告你!再跟着我我真的要动手了啊!!!”
  被骂的少年置若罔闻般平静地站在原地,蓝色的眼睛甚至流露出丝丝笑意,在少年看来,这不过是别扭的约翰表达善意的奇怪方式。
  约翰简直要疯了!
  自从半年前他发现了自己的异能操纵火之后,他曾以为自己借此能够多称霸几条街,于是在街上随便找了个富家小子敲诈,请相信那真的是他第一次想用自己的异能来作恶,结果……就倒霉地遇见了眼前这个小子,不仅二话不说地用他的冰把自己的火给灭了,还跟认亲似的,这几天就一直跟着自己了。
  不就是变种人吗?不就是变种人吗?不就是变种人吗?这个叫鲍比的臭小子是没见过其他变种人吗?啊?!……好吧,据他所说,自己还真是他第一个见到的变种人。
  但也不必这样吧!你以为你是刚出壳的小鸡吗?需要一直这么锲而不舍地跟着吗?
  
  鲍比眨了眨蓝色的眼睛,说,“我是来和你告别的,约翰。”
  约翰愣住,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事实上,除了“你给我滚”“去死吧”“别打搅我的好事”和层出不穷的脏话外,约翰还真没和鲍比有过什么正常的对话。“你、你去哪?”
  “一个自称泽维尔教授的男人找到我,他说他开了一家学校,专门接受变种人的小孩。我决定到那里去学习。”
  居然这样就走了,这算什么?……约翰顿时觉得心里很不是味儿,这算始乱终弃吗?他抬着下巴,哼了一声,“那你可以赶快滚了。”
  鲍比踌躇着,过了一会才用充满期待的蓝眼睛紧紧盯着约翰,问:“我就是想问问……约翰……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
  
  ——
  
  飞机穿过一朵又一朵洁白的云,驶进喷薄而出的壮丽朝阳。
  未来正如前方的景色,或许在期待之中,又可能有意料之外的变化,将他们的人生开往未知的方向。
  就像罗根从未预料过自己会遇见这样一个奇怪的男孩,就这样,把自己的后半生都赔了进去。
  
  ·PART I END·




☆、【小小少年】

  四年后。
  
  “每一种生物都必须在它的生命的某一时期,一年中的某一季节,每一世代或间隔的时期,进行生存斗争,而大量毁灭。然而在生存斗争中,人类只为自己的利益而进行选择,‘自然’则只为被她保护的生物本身的利益而进行选择。”
  午后金色的阳光穿过绿意葱茏的树冠,洒在书页上,跳跃的光斑让上面的字仿佛在发光一般。一只属于少年的手落在上面,他的手指白皙纤长,十个手指的指甲都修剪得整整齐齐。光把他的皮肤照得近乎透明,静脉如同蓝色的山峦起伏,生命在血脉中静卧。
  
  下课铃响了起来。
  书被合上,封面上烫金的书名格外醒目:《物种起源》。
  
  少年起身,利落地把文具和书放进手提式书包里,所有书都按照顺序放好,笔则放在外侧的口袋里——他已照这个模式做了好几年。
  一只手忽然搭到他的肩膀上,突如其来的重量让看上去身材单薄的少年往前倾了倾,他回过头,同班的汤姆嬉皮笑脸地问:“吉米,要不要一起去打球?”
  吉米微笑了一下,这让对方不会觉得他过于失礼,“我很荣幸被邀请……但是今天爸爸出差刚回来,我想赶快回去见他。”
  “那好吧,”汤姆遗憾地叹了口气,只得从吉米身上起来,“看你这样子,弱不禁风的,我随便压一压就倒了,可得多多锻炼。下次一定得来哦。”
  吉米点点头,“好的。”
  看着人高马大的汤姆,吉米脸上笑着,心想:蠢蛋,我一只手就能把你掀翻了。
  
  因为年幼的时候,身上被进行了太多的实验,吉米的身体素质其实很弱,罗根在训练他时又不狠不下心来,时常放水,十分力用到三分都是少有……如果是一般的孩子大概真的要被罗根宠坏掉。
  可几次的危险遭遇让吉米早早得意识到了实力的重要性,虽然年纪小小,但他也有强烈的男人自尊感。他知道,自己没有软弱和躲避的权利。事实证明,他的弱小,最后都让身边的人受到了伤害。他无法容忍自己每次都在关键时候拖累别人。
  每当决定了去做一件事,即使是错的,吉米也会硬着头皮做下去,俗话说不撞南墙不回头,如果是吉米的话,绝对会撞得头破血流了还是继续前进。在他小的时候,这个特点还不怎么明显,有时也可以从他在书房里看枯燥的教科书看一整天窥见几分。在他渐渐长大以后,他过于坚定固执这件事就开始被注意到了,他的老师在给罗根打电话叙述吉米的学习情况时是这么说的:“你的孩子成绩很好,他非常聪明,且心性坚定,只是有时会听不进劝告,一意孤行。”
  吉米称之为男人不可动摇的原则性,罗根深以为然,非常赞同也没多管,以至于后来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吉米踏着树荫,脚步轻快,清爽的风吹起他的刘海,露出他正渐渐褪去婴儿肥的脸。金色的阳光被揉成碎屑落在他的睫毛和眸间,一想到罗根的归来,静谧的湖蓝就荡起一片涟漪来。
  还得顺路去买点菜,得多买点肉。吉米出神地想着,拐过一道弯,前方小巷中的特殊情况叫他停下了脚步。
  阴暗的墙角,几个流里流气的少年围在一块,从他们的间隙看进去,有个人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被这群小流氓敲诈的人看到有人来了,高声呼喊起HELP。
  吉米像是没听到似的,摊了摊手以示无辜,他往后退了一步,转身就要走。
  走到拐角处时,被敲诈的倒霉蛋忽然换了一句中文骂道:“妈的!居然就这么走了!”
  吉米停下脚步,用中文问了一句:“中国人?”
  倒霉蛋激动地回应:“YES!”
  “……”吉米转回去,态度诚恳、彬彬有礼地对小流氓们说:“你们可以放了他吗?”
  对方比吉米高了一个头,他一把拽过吉米的衣领要把人扯起来,面目狰狞,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威胁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