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应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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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应笑我-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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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那口感,啧啧啧,吃一口赛神仙……

林芳洲捏一个网油卷扔进嘴里,缓慢地咀嚼,仔细体会味蕾上那贵族般的享受。她闭着眼睛,吃得很是陶醉,小元宝看着她的表情,感觉有些滑稽,他忍不住噗嗤一笑。

林芳洲睁开眼睛,问道,“这东西贵得要死,你哪来的钱买?”

“不是我买的。”

“谁买的?”

“胡家四郎买的。”

胡家是大户人家,那四郎在家时,家里给请过几个西席,都被他气走了,他爹不得已,才将他送去书院。

胡四郎淘气是出了名,这些事情,林芳洲也有过耳闻。她问小元宝,“胡四郎为什么要给你买网油卷?那小子很淘气,你不要和他走太近。”

“我帮他做功课,他给我买东西,这是交易。”

林芳洲被逗笑了,“你鬼点子还挺多。”想了一下,她觉得不妥,“你给他做功课,他就给你买口吃的?”

“嗯。”

“傻孩子,”林芳洲拍了拍桌子,“不能要吃的!”

“那要什么?”

“钱啊!你收钱,明码标价!”

“哦。”小元宝若有所思。

林芳洲摸了一把他的小脑袋,“现在不用想了,下次再说。乖孩子,我就知道你这学不白上,来,尝尝。”说着,递给他一个网油卷。

小元宝摇头道,“我已经吃过了,这是给你的。”

“少废话。”她说着,直接把那金黄的网油卷塞进他的嘴里。

第二天,小元宝带回来一个金锞子。那金锞子做成梅花形状,古朴可爱,小小的一枚,怕有半两重呢,林芳洲看得眼睛都直了,低声问小元宝,“这是你捡的?还是偷的?”

“胡四郎给的。”

“他为什么要给你金子?”

“我帮他做功课。”

“……”林芳洲久久不能言语,过了好一会儿,她还是觉得很难理解,“你帮他写几个字,他就给你金子?”

“他钱袋里只有金子。”

“所以就给你金子?”

“嗯。”

林芳洲自言自语道,“原来不止我家孩子是傻的……”莫名竟然有点欣慰。

她把玩着小金锞子,说道,“我先收着,如果他转过头跟你要,你再还给他罢!”

小元宝不以为然,“功课已经做了,钱货两讫,概不退还。”

林芳洲突然很后悔当年没有好好读书。如果她好好读书了,她一定能认识很多傻子。

第17章

小元宝的代做功课业务越做越大。林芳洲发现,小元宝替人做功课,收钱是很随意的。金子也收,银子也收,铜板也收,甚至有一次,他收回来两个鸟蛋,据说是因为对方暂时没有钱,先押两个鸟蛋权当借据,等有钱了再来赎回去。

林芳洲哭笑不得,深深觉得自己做的坏事报应到小元宝的头上——她往常游手好闲、吃了上顿没下顿时,就经常赊账。

小元宝做功课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一开始只是帮同窗写写字,后来发展成代作对子、作打油诗,甚至在课堂上偷偷用手势协助同窗回答先生的提问……反正五花八门的,亏他想得出来。

渐渐的,只因为代做功课这一项,他竟然赚回不少钱。林芳洲把那些钱都汇总,算了一笔账,然后她发现,照这样的速度下去,小元宝一个月可以赚她一年的工钱。

除了小元宝,九万也经常给这个家庭创收。九万叼回来的兔子,兔肉被她和小元宝吃了,能省顿饭钱;兔子皮硝好了留着,冬天可以卖钱。

娘的,林芳洲觉得自己在这个家越来越抬不起头了。

小元宝前前后后赚的钱,金银铜都算上,有一大捧了,林芳洲高兴地对小元宝说,“你真是我的小摇钱树。”

小元宝也很高兴,“够你去赌场玩多久?”

这句话令林芳洲感到意外。她问道:“你希望我去赌钱?”

“嗯。”

“为什么?”

“因为你喜欢赌钱。”

“你不怕我把钱都输了?”

“千金难买一笑,花钱买高兴是值得的,”小元宝说着,又连忙补充道,“只是这次输钱不要哭了。”

林芳洲有些感慨,还有点感动,“你是第一个劝我去赌钱的人。”

往常有好多人劝她不要赌钱,她偏不听,赌瘾永远戒不掉。现在突然有人劝她去赌,莫名其妙的,她又不想赌了。

林芳洲把那堆钱归在一处,笑嘻嘻道,“要留着给你作聘礼,娶媳妇用。”

一句话,又把小孩逗个脸红。

第二天,小元宝回到家,问了林芳洲一个很奇怪的问题:“什么是炒茹茹?”

林芳洲听到此话,勃然变色,质问道:“这种混话是谁教你的?!”

小元宝深知林芳洲虽偶尔脾气暴躁,却很少真的发怒,这次动这么大肝火,令他感到很意外,他放下饭碗,小心翼翼地看着她,不敢说话。

他不说话,她更加恼火,“你最近是不是和什么不三不四的人厮混了?给我老实交代!”

“没有……”

“没有?没有,这胡话是谁教给你的?你说出来,我去打断他的狗腿!”

“没有别人教我,我听说的。”

“听谁说的?”

“乙班的人,我不认识,没来往过。”

书院除了蒙学班的小孩外,其他学子按照其自身的学问水平分三个班,从高到低依次是甲乙丙,学问够了可以往上升。这些学子都比小元宝他们大,胡说八道倒是有可能。

林芳洲听到小元宝这样说,便松了一口气,瞪他一眼,道,“以后听到那些脏话就赶紧躲开,知道了吗?有人胆敢对你说这个,二话不说朝他老二上踢,记住了吗?”

“嗯。”小元宝点了点头,到底还是有些疑惑,脑中仿佛团了一个疙瘩,忍了忍,终于忍不住了,他又问道,“那,你和县令是在炒茹茹吗?”

林芳洲大怒:“我炒你爸爸!”

小元宝轻轻缩了一下,小声自语道,“我爸爸你可不敢炒。”

“你说什么?”

“没什么……”

……

林芳洲一连几天,值班时无精打采,几次欲言又止,与她一同值班的汪铁钉便有些看不下去,问道:“大郎,我见你这几日蔫得像霜打了一般,可是赌场又输个精光?”

汪铁钉形容瘦削,人品尚可,只是说话不中听,人送绰号“铁钉”。

林芳洲听那汪铁钉如此问,便摇头道,“我好些天不去赌场了。”

“是不是想去赌场又没钱,手痒得慌,所以没有精神?”

“不是。”

“是不是……”他嘿然而笑,“是不是犯了哪家桃花劫……”

林芳洲心里有事,其实很想找个人倾诉一番,但是她又不好意思告诉别人,有人背地里嚼舌根说她和县太爷搞断袖……太难以启齿了。

这个嚼舌根的人还是她兄弟同书院的学子,也算同窗了。

她左顾右盼一番,见四下也没什么人,便低声对汪铁钉说道,“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老实回答我。”

“你问。”

“你们,嗯,是不是都觉得……觉得我喜欢男人……”

汪铁钉听罢狂笑,又担心惊动了旁人,连忙捂住嘴巴。

林芳洲:“所以,是的,你们都这么以为?”

笑过之后,汪铁钉说道,“何止呢,大家背后都说你是个二刈子。”

“二刈子”是骂人的话,本意是太监,或者和太监类似的男人。

若是正常男人被骂二刈子,怕是有一场血架好打,不过林芳洲毕竟是个女人,并没有男人固有的那种自尊,只是汪铁钉说话时那幸灾乐祸的表情,令她微有些不痛快。她问道,“为什么说我是二刈子?”

汪铁钉:“我问你,你平常为何总是系个围巾,把脖子遮住?即便是三伏天热得出汗时,围巾也不摘下来?”

“这个啊?”林芳洲指了指自己的脖子,“我这颈子上有道疤,是幼时爬树被树杈扎伤留下的,因为太难看,所以一直系着围巾。系习惯了,也并不觉得热了。”

“真的?”汪铁钉有些狐疑。

“真的。不然呢,你以为是什么?”

“我以为是因为你到年纪了不长喉结,怕被人笑话,所以才用围巾挡住。”

“这是哪里话,不信你看,我的疤就在这里,好多年了。”林芳洲说着,拉开围巾,把脖上那疤痕展示给汪铁钉。

汪铁钉果然看到一道疤痕,啧啧摇头,道,“原来是这样。”

林芳洲整理好围巾,问汪铁钉,“不长喉结就是二刈子吗?”

汪铁钉摇头道,“也未见得,我有个表弟,喉结就不很明显,他成亲一年后就有了个大胖小子,现在孩子都三个了。”

林芳洲觉得这汪铁钉脑子不甚清楚,颠三倒四墙头草一般,她摇了摇头,接过他的话说道:“其实我也差不多,我这喉结虽没有旁人那么大,在床上也是把婆娘干得哭爹喊娘的。可见从喉结大小去推断一个人是不是二刈子,这样不可靠。”

汪铁钉来了兴趣,“你都没娶亲,把哪个婆娘干得哭爹喊娘?”

林芳洲神秘一笑,“良家女子,不能跟你说,坏人名誉。”

“嘿呦嘿嘿嘿……”那汪铁钉笑得很下流。

林芳洲又和汪铁钉胡诌了一会儿,无非是双方各自吹嘘自己的勇猛,娘们的放浪……她其实无聊得很。聊了一会儿天,终于让汪铁钉相信,她不是二刈子也不是龙阳爱好者。

下午散值回家时,林芳洲一边走一边想,往后不仅要积极参与讨论那些男女之事,多吹牛多放屁,她平时走在街上还要调戏良家女子,如此这般,往后必定要塑造一个“林芳洲很好色”的正面形象,不要让人以为她专门炒茹茹。

否则,若是不巧沾惹上哪个没羞没臊的断袖,她就有的麻烦了。

正胡乱想着,林芳洲一头撞见王大刀。王捕头正带着几个人急匆匆往外走,身边还跟着另一个人,看样子是书院的先生打扮。林芳洲有些好奇,问道:“王捕头,这么着急去做什么?”

“书院出事了,”王捕头见是衙门里的人,也不隐瞒什么,答道,“打群架,见血了,有一个是抬着出去的,生死不明。”

“读书人也会打架吗……”林芳洲咋舌,叹道,“还抬着出去呢,真可怕!”

“你兄弟不是也在书院上学吗,要不要跟我们去看看?”

林芳洲摇头笑道,“不用,我家小元宝可听话了,我回家给他做饭。”

“嗯,那我带几个弟兄先过去看看。”王捕头说着,与她告辞。他一边走一边同身旁的先生说话,林芳洲听到他问先生,“多少人?”

“七八个,有大的也有小的。”

“领头的是谁?”

“林芳思!”

作者有话要说:

炒茹茹:方言,男同性恋。

本书的地名是我随手取,不用和历史上的地名对应。

以及,“爸爸”在中国历史上出现得很早,并不是现代词汇。

我正经起来感觉好陌生…

第18章

林芳洲听到小元宝的名字,大惊,连忙转身追上去,问那先生:“你说谁,林芳思?”

“对,就是他!看着斯斯文文的一个孩子,没想到竟如此顽劣!”那先生说起他,有些咬牙切齿。

“可是蒙学班那个林芳思?”

“除了他还能有谁?”

林芳洲感觉自己仿佛被人兜头浇了一盆冷水,三伏天里吓得她身上竟冷飕飕的。她脑子里现出小元宝浑身是血被抬出去的画面,一时又急又气又怕,颤着声音问道,“被、被抬出去的是谁?”

“武照临。”

还好还好,不认识……林芳洲立刻松了口气,接着又问,“那个,林芳思现在怎么样了?”

先生醒悟过来,冷眼看她,问道,“你是林芳思的什么人?”

“我是他哥哥。”

先生一听,把眉毛一立,扯住她的手腕,道,“我正要找你!走,跟我去看看你家林芳思干的好事!”

林芳洲并不反抗,跟着他们很快来到书院。

那聚众斗殴的一班人已经被关押在一个房间里,几个捕快提着锁链闯进房间,只见一群小孩子正蹲在地上玩石子儿。

一群小孩子,一个个身上都染了血。

方才一同过来的那位先生,是一出事就去报官的,此刻也不知眼前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林芳洲从人群里一眼找到小元宝,她跑过去将他提起来,见他脸上、襟上,全是血迹,林芳洲吓得头皮发麻,扯着他的衣服问道,“哪里受伤了?”

小元宝连忙答道,“放心,不是我的血。”

林芳洲一颗心总算落下来,继而看到一地小孩子个个染血,再看小元宝那吊儿郎当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越看越生气,越看越窝火,再一想还有个生死不明的在等着——她脑子一热,抬手就是一巴掌。

啪!

小元宝被打懵了,脸不由自主地歪向一边。

林芳洲破口骂道:“我将你送来为的是让你学人话办人事,你倒好,给我聚众闹事!还打架?三天不打你上房揭瓦,我今日还管不住你了?!我,我……”说着,撸起袖子又要打他。

王大刀连忙上前拦住林芳洲,“好了,先不要闹,先看看那个武照临的伤势如何吧。”

这时,不知谁道了一句:“山长来了。”

山长是书院的领头人物,德高望重,他走进来时,室内众人都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山长看到王大刀,说道,“书院的孩子顽皮,又要惊动王捕头了,老朽身为这一院之长,深感惭愧。”

“老先生哪里话,这——”王大刀指了指地上的小孩们,“到底是怎么回事?找过大夫了吗?”

山长无奈地摇了摇头,“他们,都没事。”

“那这血……”

山长点了小元宝的名:“林芳思,你来给王捕头解释一下,这血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元宝方才被林芳洲扇了耳光,此刻脸已经迅速红了一片,隐隐盖着个巴掌印。他听到山长点名,拱了拱手道,“是。”接着对王捕头说,“我弄了一瓶猪血,本想打架时洒出来吓唬对手,哪知他竟十分胆小,吓得晕过去,我们见他晕过去,便收手了。”

山长呵呵一笑,不疾不徐的样子,说道:“可是我怎么听说,你们被发现时,正围着晕过去的武照临狠揍?那武照临今年二十岁,你们怕自己年纪小打不过他,于是先用猪血将他吓晕,等他晕过去后,再来围殴,是不是?林芳思,你小小年纪,倒是好算计。”话说到这,面色已经渐渐冷下来。

小元宝虽肿着半张脸,竟还从容有度,答道:“先生过誉,弟子不敢领受。使用猪血,只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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