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迟到了许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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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迟到了许多年-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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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再晖转过头来,钟有初赶紧移开目光,专心地看着楼层显示。
从侧面看,钟有初并没有蒙古人种的典型扁平面貌特征。拜叶月宾所赐,她也长了饱满的额头,完美的鼻子和纤细的下颌。她久已不打理自己的眉型,此时反而显出自然的形状。唯一的遗憾是唇色过红,衬着白色的皮肤,显得夸张。
她还有当年那个小女孩的眼角眉梢,雷再晖心想。
在福利院里,他并不知道自己本名,只知道自己的父母均是在三十年前的“樱桃”台风中丧生,尸骨无存。但他很幸运,不仅仅活了下来,而且很顺利地被一户雷姓人家收养,视若亲生。
他曾在数模比赛后,带着第一名的奖杯坐在养父雷志恒的车上,慢慢驶过这城市的流光夜色,路边全是同一个小姑娘的巨额广告,遍布衣食住行各个方面。等到了他最喜欢的餐厅,玄关处竟然也贴着她和餐厅老板的合照。
“爸爸,她是谁?”
“她是谁?她是钟晴呀!小晖,你不需要天天埋头学习,偶尔也要像其他孩子一样,上上网,打打电动什么的。有个总考第一名的儿子,爸爸虽然很骄傲,但总觉得缺少了什么!偶尔捣捣乱也可以!哈哈,爸爸很希望哪一天能帮你去收拾烂摊子哪!”
养母艾玉棠每天调好闹钟等着看钟晴参演的肥皂剧。钟晴在电视上哭,养母也哭;钟晴在电视上笑,养母也笑。哭哭笑笑,笑笑哭哭,完全入了戏。
“小晖,等你长大了,妈妈把钟晴讨来给你做老婆吧!看来看去,只有她这么乖巧的,才配得上我的儿子哩!”
“决不准那个斜眼睛进我们家的门!”意外出生的妹妹雷暖容虽然痛恨钟晴占去了一部分的母爱,可实际上爱穿的衣服,爱吃的甜食,都是她代言的产品。每天梳着因钟晴流行起来的发式,学她伸直小手指去拿话筒的小动作和说话的语气。
雷再晖的目光已经在钟有初身上停留超过了礼貌的时间,但暂时他还不想移开。
他看着她,就好像看着远处窗下的一盏灯光,照亮旅人夜归的路。
“怎么回事?”四部电梯统统稳如泰山,在顶楼停着不下来。钟有初一下一下地按着钮,“检修?”
养父最后一次买回来庆祝他生日的蛋糕包装盒上,有钟晴微笑的头像。她长大了,脸庞褪去了婴儿肥,显出标准的鹅蛋型。
因为看见那清纯的面容,养母说了一句:“暖容,你学学钟晴嘛!看人家那么忙,学习成绩还顶呱呱!你呢?一天到晚只知道玩,逛街,上网……”
雷暖容顿时发了飙。
“别拿钟晴和我比!她那么远,那么高,能妨碍到什么?是这个人!是这个人的存在,时时刻刻提醒着你们,我多么没用,流着雷家的血,却连捡来的都比不上!你妨碍了所有人!只要有你在一天,我都不会开心!你已经考上国外的大学了,为什么还不快滚!”
蛋糕摔得四分五裂,蜡烛掉在包装盒上,那张微笑的脸慢慢地卷曲,燃烧起来。
因为是孤儿,所以要比别人更用功。因为是孤儿,所以样样要做到完美。因为是孤儿,所以比别人更霸住父母。因为是孤儿,无论如何挽回,最终还是成了多余的那一个。
电梯终于下来了,钟有初松了一口气。
雷再晖站了起来。
“钟有初。”
“什么?”
“我答应过会给你写推荐信。”
“愧不敢受,我也没做什么。”钟有初笑一笑,“最后还是你救了我。”
“一起去吃饭……”
他话音未落,何蓉像一枚炮弹一样直冲了过来,从后面拦腰抱住钟有初:“哇哇!辞职真痛快!有初姐,我们一起去吃饭吧!哎哎,说起我们还没有吃过鼎力的员工餐厅哩!毕竟在这里工作了四年,临走了,真应该去试试久负盛名的午餐A——金枪鱼火腿番茄三文治!能把金枪鱼卖到鱼翅的价格,肯定不简单。哦,雷先生,你也还没走呀……要不一起?”
“好。”
我明明只是客气一下!何蓉心底呐喊着,但也无可奈何。她还想和有初姐多聊聊娱乐圈的事情呢!雷再晖真没有眼力!
三人来到位于二楼的员工餐厅,找了窗边的位置坐下。服务员过来点餐的时候,何蓉两根手指一伸:“两个午餐A!”
服务员搔搔脑袋:“三个人?”
“我和她们一样。”雷再晖掏出皮夹,为三份午餐付了钱。
“反正他有钱!”何蓉对钟有初附耳悄声道,“他还说过要你永世做梦,不用醒来呢!”
“别说那些无聊的话了。”
“可是现在真的很尴尬!他是个大灯泡!”
“不要当众讲悄悄话。很不礼貌。”
何蓉吐了吐舌头。
雷再晖没有在意她们的悄悄话,只是专心地转动着面前的水杯。阳光透过水杯,投射在淡绿色的桌布上,随着角度的变化,变成了幽深碧绿的粼粼湖水。
“有初姐,你认不认识杭相宜?她也是童星出身啊,常红二十年不衰!”
钟有初当然记得这个本名叫高带弟的老对手。
“认识啊。谁不认识杭相宜?她去年不是还走了奥斯卡的红地毯么,穿得像一只猫头鹰。”
她无意让话题沿何蓉希望的方向继续。何蓉只好嘿嘿笑了两声,一边玩着餐刀,一边轻声哼着一首走调的歌。
哼了没两句,餐刀倏然飞到了钟有初手上。
“咦?!”
钟有初摊开手掌,一块用电线,小刀和手机电池做成的简易电磁铁:“这是雷先生的秘密武器。”
何蓉恍然大悟:“哦!因为有这个,所以李欢的飞刀才刺不中你?”
“凡事都应该做好万全准备。”雷再晖打好腹稿,从公文包里拿出信笺和钢笔,“我不可能为了救人而让自己身处险地。”
何蓉看他一副要办公的模样,吓了一跳,阴影很重,反应极大:“雷先生,你干嘛?”
她的过激反应让雷再晖莫名其妙:“我要给钟小姐写一封入职推荐信。”
钟有初看到信笺已经撕过几页:“你经常写推荐信?”
“值得就写。”
他写得很快,下笔如飞。写完后将信折好放进信封,粘牢,又拿出私印来在信封口盖章。
“现在很少有个人会用印章吧?印章是私有化象征,呵呵。”何蓉也觉得自己讲的笑话不好笑,愈发憎恨起雷再晖非要跑来插一脚——写了推荐信就带着你的三文治快走吧!
雷再晖把推荐信递给钟有初。后者道了声谢,双手接过来。
“现在想起来,我曾经见过你为甜蜜补给拍的广告。”
“你是格陵人?”
“我在格陵生活到高中毕业,所以对钟晴还是有些了解。”雷再晖说,“今天从李欢的口中得到这个消息……实在很意外。”
何蓉得意地挥挥手指:“但是和大明星坐在一起吃饭,这还是第一次吧!”
“这一点不可否认。”
钟有初突然眉毛一挑:“这种饭局的价码是十万!快,一人五万,先付钱。”
她朝两人摊开手作势要讨钱,小手指仍是习惯地伸得笔直。
“什么呀,有初姐,我可付不起!我和你一起吃过那么多次饭,把我卖了也不够呀!”
气氛变得轻松起来;钟有初笑着拿起三文治咬了一口。这是雷再晖第一次看到她吃东西,摇了摇头道。
“我早该想到,你吃东西的姿态也一定训练过。虽然很优雅,但这样活着太辛苦。”
上午才有人警告过她,想把自己嫁出去就得演戏。
“习惯了。”钟有初笑着望向何蓉,“不过我和这位天然呆多互补呀。”
“李欢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何蓉悻悻地为钟有初打抱不平,三文治把腮帮子塞得鼓鼓囊囊,“有初姐一定能找到更好的。”
“李欢本性不坏。只要他接受系统的心理治疗,痊愈后依然可以成为社会栋梁。那个时候,他就会遇到适合他的另一半。”
何蓉心直口快地说出顾虑:“可是,如果他真的痊愈了,腾达了,娶了大美妞儿,而你并没有和雷先生在一起,那他说不定会到你面前来耀武扬威哩!”
钟有初几乎笑喷,连雷再晖也不禁莞尔。
“何蓉,别把你代入到李欢的角色里。”
“好,那如果他又回头追求你呢?就算恢复的再彻底,想到他做过的事,也会心里发毛!”
“你总得给人家第二次机会吧。”何蓉一发挥八卦功力,钟有初就左支右绌,“我说了,李欢本性不坏。”
钟有初不过是随口地维护了一句,但雷再晖听在耳内却有些不是滋味。
“钟小姐条件不差,不必凑合一世。”
“啊?这话从何说起。”
“你和他不合适。”
“哎呀,你们误会啦,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眼光很高哩。”钟有初投降,“哎呀,事到如今,怎么说都是错。”
雷再晖拿起盘中的三文治,又放下去。
“我知道。要拥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才能追求你。”
还没等钟有初反应,何蓉先一口橙汁喷了出来。钟有初赶紧帮她移盘子,递纸巾。雷再晖浑然不动,只是用那对鸳鸯眼凝神地望着钟有初,煞有介事地等她的回答。
何蓉呛住了,脸红得好像火烧一样,一边撕咬着手里的三文治,一边拿起盘中剩下的半片,转身想起自己没有第三只手拿包,只好用两个手肘夹住:“死了,死了,我突然想起来!我忘了件很重要的事要去做!拜拜!我先走了!你们慢吃!”
她那么慌忙地起身,连凳子都带倒了。一脚把凳子踢开,她好像火烧屁股一样跑掉。
她从安全通道一路颠下去,楼梯间里久久地回荡着叫声。
“啊啊啊啊!不是假的!我才是那个大灯泡!”

庄生梦见小蝴蝶

何蓉的离开倒使得雷再晖和钟有初两个人肃然回醒,把刚才险些出格的话题切掉。对于雷再晖而言,第一次在电梯里见到钟有初时她说过的笑话,再说出口的时候,很有些谶言的感觉。
“有什么唐突的地方,请你原谅。”
“完全谈不上。还要多谢你救了我。”
“客气了。”
“不,那种情况下能伸出援手的才是真英雄。”
少了何蓉这味香草,他们就这样寡而无味地互赞着对方懂得随机应变,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人生的交集可以拿出来作为话题。
“你记在糖纸上的电话不可能打通了。格陵的固机号码升了一位。”也许就该这样结束一顿饭局,但钟有初却不经大脑脱口而出,“电信局查得到。”
雷再晖默默地吃着三文治,他不像钟有初经过后天训练,吃饭的动作直接反映出了小时候接受的餐桌礼节。他受过良好家教,细嚼慢咽,不似孤儿出身,因为食物匮乏会虎咽狼吞。
“我知道。”
钟有初一时语塞。他语气平淡,不知道是已经得到了正确的号码,还是绝不会求证并拨打那个电话。中午的阳光已经算得上是炽热,映在雷再晖的袖扣上,发出数道白光,钟有初将眼光下移,专心地看着碟子上的花纹。
“那是我养父家的电话号码。”
波澜不惊的话头,钟有初惯性地回应了一句:“近乡情怯,依然是孝心可嘉。”
她自信这话说的大方得体,至少值得一个肯定。雷再晖停止咀嚼,喝了口水。
“钟有初。你是我见过说话最狡猾的人。真话,你说得很随便;谎言,你又说的很动听。时时刻刻准备着言不由衷,却能让人觉得情深意重。精致的肢体动作,却有错位的语言表达,这不是一个演员的基本训练,你受过的教育一定非同一般。”
这样尖锐的评语像一道惊雷劈向钟有初的心脏。她确实被深刻打击到了,于是抱起双臂。
“过奖。只是因为受到了睡前故事的荼毒。”
“愿闻其详。”
“父母都会用狼来了和匹诺曹的故事来激励孩子说真话。但我就不是这么看。世上那么多谎言,却只有两个小孩子受到了惩罚。这分明就是鼓励大家使劲撒谎。”
钟有初老练地一摊手,让雷再晖哭笑不得。她的本性原来是由这种强盗逻辑构成。
“你希望你的故事被写成第三本童话么。”
“那能有什么醒世作用?”
“提醒世人,再完美的谎言都有克星。”
钟有初笑着擦擦手:“所谓通过微表情可以判断一个人是否撒谎的科学,在我身上绝不可能得到验证。”
她从哪里来的信心?雷再晖暗忖,不过这理直气壮使他格外感起兴趣来。
“有别的方法。”
他还较起真儿来了!但钟有初能感觉到这较真并无恶意,纯粹是语言角力,并非以揭穿和难堪为目的。
“心理战也没用。梦里人闯到现实中的剧情,汤显祖写过,不入流的小说家也写过。”
“真顽固。”雷再晖摸摸眉毛,“不过当你情意绵绵地承认自己爱一场噩梦的时候,有那么一秒钟,我真的相信了。”
大概这便是丁时英在他身上发现的人性之源。自离家后他养成了冷僻的性格,不与其他人亲近,尤其是在从事这一行业之后,已许久没人主动示好。他破门而入只是想着分散李欢的注意力,钟有初却滴水不漏地表达了爱意,如爱丽丝般的梦幻,似牡丹亭般的情真,所以即使知道那是做戏,戏中人也有一刹那的感动。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你真的梦见过我吧?不止一次?穿的不是什么蓝色衬衣,也不是什么高兴的回忆。难为你还能说得出那些话来。”
他的以退为进,他的意味深长,他的一针见血,令钟有初脸色立刻变作通红,溃不成军:“……其实也可能不是你。毕竟他是个无脸人。”
雷再晖笑了,不是笑她的尴尬,而是笑内心澄明的她毕竟不会死扛到底。
“我大概是很多人的梦魇,但这一回真奇怪。更奇怪的是,总觉得欠了你一句抱歉。”
他很自然地说了对不起。而这三个字对钟有初却意义重大——居然有人为了那个在梦里撒野的家伙向她道歉!不管他是不是无脸人,这一刻也是难得!钟有初微微有些眩晕,握紧了手中的餐叉,无数白色的面具在面前飞舞,又碎裂成无数块,像碳酸饮料里的泡沫一般上升,破碎,最终恢复一片平静。
她伸手去拿面前的水杯,却差点将它推倒,雷再晖眼明手快地扶住了。
“真是令人惊奇……你怎么看出来的?”
“我读书的时候是个书呆子。班上有些小孩子很喜欢捉弄书呆子。每一次我都会上当,很是苦恼。”雷再晖指着自己的瞳仁,“又一次被捉弄后,养父拍着胸脯对我保证,说我这样长了双色瞳的孩子,天生就有超于常人,分辨真假的能力。我只是还没掌握这种力量而已。”
钟有初不由得质疑:“即使是在励志故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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