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鼎祚周易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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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鼎祚周易集解-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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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天下之至啧而不可恶也,
  虞翻曰:至啧无情,阴阳会通,品物流宕,以乾易坤,简之至也。元善之长,故“不可恶也”。
 
  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
  虞翻曰:以阳动阴,万物以生,故“不可乱”。六二之动直以方。动,旧误作啧也。
 
  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
  虞翻曰:以阳拟坤而成震,震为言议,为后动,故“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安其身而后动,谓当时也矣。
 
  拟议以成其变化。
  虞翻曰:议天成变,拟地成化,天施地生,其益无方也。
 
  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孔颖达曰:上略明拟议而动,故引鹤鸣在阴,取同类相应以证之。此中孚九二爻辞也。
 
  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
  虞翻曰:君子,谓初也。二变五来应之,艮为居。初在艮内。故“居其室”。震为出言,讼乾为善,故“出言善”。此亦成益卦也。
 
  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
  虞翻曰:谓二变则五来应之,体益卦。坤数十,震为百里。十之,千里也。外谓震巽同声,同声者相应,故“千里之外应之”。迩谓坤。坤为顺,二变顺初,故“况其迩者乎”。此信及遁鱼者也。
 
  居其室,出其言不善,
  虞翻曰:谓初阳动,八阴成坤,坤为不善也。
 
  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
  虞翻曰:谓初变体剥。弑父弑君,二阳肥遁,则坤违之,而承于五,故“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
 
  言出乎身加乎民,
  虞翻曰:震为出,为言。坤为身,为民也。
 
  行发乎迩见乎远。
  虞翻曰:震为行,坤为迩,乾为远,兑为见,谓二发应五,则千里之外,故行发迩见远也。
 
  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
  荀爽曰:艮为门,故曰“枢”。震为动,故曰“机”也。翟元曰:枢主开闭,机主发动,开闭有明暗,发动有中否,主于荣辱也。
 
  
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可不慎乎。
  虞翻曰:二已变成益,巽四以风动天,震初以雷动地。中孚十一月,雷动地中,艮为慎,故“可不慎乎”。
 
  同人:先号咷而后笑。
  侯果曰:同人九五爻辞也。言九五与六二初未好合,故“先号咷”。而后得同心,故“笑”也。引者喻拟议于事,未有不应也。
 
  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
  虞翻曰:乾为道,故称君子也。同人反师,震为出。为语,坤为默巽为处,故“或出或处,或默或语”也。
 
  二人同心,其利断金。
  虞翻曰:二人谓夫妇。师震为夫,巽为妇。坎为心,巽为同。六二震巽俱体师坎,故“二人同心”。巽为利,乾为金,以离断金,故“其利断金”。谓夫出妇处,妇默夫语,故“同心”也。
 
  同心之言,其臭如兰。
  虞翻曰:臭,气也。兰,香草。震为言,巽为兰,离日燥之,故“其臭如兰”也。
  案:六三互巽,巽为臭也。断金之言,良药苦口,故香若兰矣。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孔颖达曰:欲求外物来应,必须拟议谨慎,则物来应之。故引大过初六,藉用白茅无咎之事,以证谨慎之理也。虞翻曰:其初难知,阴又失正,故独举初六。
 
  子曰:苟错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
  虞翻曰:苟,或。错,置也。颐坤为地,故“苟错诸地”。今藉以茅,故“无咎”也。
 
  夫茅之为物薄,
  虞翻曰:阴道柔贱,故“薄”也。
 
  而用可重也。
  虞翻曰:香洁可贵,故“可重也”。
 
  慎斯术也以往,其无所失矣。
  侯果曰:言初六柔而在下,苟能恭慎诚洁,虽置羞于地,神亦享矣。此章明但能重慎卑退,则悔吝无从而生。术,道者也。
 
  劳谦,君子有终吉。
  孔颖达曰:欲求外物之应,非唯谨慎,又须谦以下人,故引谦卦九三爻辞以证之矣。
 
  子曰: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
  虞翻曰:坎为劳。五多功。乾为德,德言至。以上之贵,下居三贱。故“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艮为厚,坤为至,故“厚之至也”。
 
  语以其功下人者也。
  虞翻曰:震为语,五多功,下居三,故“以其功下人者也”。
 德言盛,礼言恭。
 虞翻曰:谦旁通履。乾为盛德,坤为礼。天道亏盈而益谦。三从上来,同之盛德,故“恭”;震为言,故“德言盛,礼言恭”。
 
  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
  虞翻曰:坎为劳,故能“恭”。三得位,故“以存其位者也”。
 
  亢龙有悔。
  孔颖达曰:上既以谦德保安,此明无谦则有悔,故引乾之上九“亢龙有悔”,证骄亢不谦之义也。
 
  子曰:贵而无位,
  虞翻曰:天尊,故“贵”。以阳居阴,故“无位”。
 
  高而无民,
  虞翻曰:在上,故“高”。无阴,故“无民”也。
 
  贤人在下位,
  虞翻曰:乾称贤人。下位,谓初也。遁世无闷,故“贤人在下位”而不忧也。
 
  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
  虞翻曰:谓睦我民,故“无辅”。乾盈动倾,故“有悔”。文王居三,纣亢极上,故以为诫也。
 
  不出户庭,无咎。
  孔颖达曰:又明拟议之道,非但谦而不骄,又当谨慎周密,故引节初周密之事以明之也。
 
  子曰:乱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
  虞翻曰:节本泰卦。坤为乱;震为生,为言语;坤称阶故“乱之所生,则言语为之阶”也。
 
  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
  虞翻曰:泰乾为君;坤为臣,为闭,故称“密”。乾三之坤五,君臣毁贼,故“君不密则失臣”。坤五之乾三,坤体毁坏,故“臣不密则失身。”坤为身也。
 
  几事不密则害成,
  虞翻曰:几,初也。谓二已变成坤,坤为事,故“几事不密”。初利居贞,不密。初动则体剥,子弑其父,臣弑其君,故“害成”。
 
  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虞翻曰:君子谓初。二动,坤为密。故“君子慎密”。体屯盘桓,利居贞,故“不出也”。
 
  子曰:作易者其知盗乎?
  虞翻曰:为易者,谓文王。否上之二成困,三暴慢。以阴乘阳,二变入宫,为萃。五之二夺之,成解。坎为盗。故“为易者其知盗乎”?
 
 
《易》曰:负且乘,致寇至。
  孔颖达曰:此又明拟议之道,当量身而行,不可以小处大,以贱贪贵,故引解六三爻辞以明之矣。
 
  负也者,小人之事也。
  虞翻曰:阴称小人。坤为事。以贱倍贵,违礼悖义,故“小人之事也”。
 
  乘也者,君子之器也。
  虞翻曰:君子谓五。器,坤也;坤为大车,故“乘君子之器也”。
 
  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盗思夺之矣。
  虞翻曰:小人谓三。既违礼倍五,复乘其车。五来之二成坎,坎为盗,思夺之矣。为易者知盗乎?此之谓也。
 
  上慢下暴,盗思伐之矣。
  虞翻曰:三倍五,上慢乾君,而乘其器。下暴于二,二藏于坤,五来寇三,以离戈兵,故称“伐之”。坎为暴也。
 
  慢藏悔盗,冶容悔淫。
  虞翻曰:坎心为悔,坤为藏,兑为见。藏而见,故“慢藏”。三动成乾为野,坎水为淫;二变藏坤,则五来夺之,故“慢藏悔盗,野容悔淫”。
 
  《易》曰:负且乘,致寇至,盗之招也。
  虞翻曰:五来夺三,以离兵伐之,故变寇言戎,以成三恶。二藏坤时,艮手招盗,故“盗之招”。
卷十四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干宝曰:衍,合也。
  崔觐曰:案《说卦》云: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既言蓍数,则是说大衍之数也。明倚数之法当参天两地。参天者,谓从三始,顺数而至五、七、九,不取于一也。两地者,谓从二起,逆数而至十、八、六,不取于四也。此因天地致上,以配八卦,而取其数也。艮为少阳,其数三。坎为中阳,其数五。震为长阳,其数七。乾为老阳,其数九。兑为少阴,其数二。离为中阴,其数十。巽为长阴,其数八。坤为老阴,其数六。八卦之数,总有五十。故云:大衍之数五十也。不取天数一、地数四者,此数八卦之外,大衍所不管也。其用四十有九者,法长阳七七之数也。六十四卦既法长阴八八之数,故四十九蓍则法长阳七七之数焉。蓍圆而神象天,卦方而智象地,阴阳之别也。舍一不用者,以象太极,虚而不用也。且天地各得其数,以守其位,故太一亦为一数,而守其位也。
  王辅嗣云: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即易之太极也。四十有九,数之极者。但言所赖五十,不释其所从来,则是亿度而言,非有实据。其一不用,将为法象太极,理纵可通。以为非数而成,义则未允,何则?不可以有对无,五称五十也。
  孔疏释赖五十,以为万物之策,凡有万一千五百二十,其用此策大推演天地之数,唯用五十策也。又释其用四十九,则有其一不用,以为策中,其所揲蓍者,唯四十有九。其一不用,以其虚无,非所用也,故不数矣。
  又引顾欢同王弼所说,而顾欢云:立此二十数以数神,神虽非数而著,故虚其一数,以明不可言之义也。
  案:崔氏探玄:病诸先达,及乎自料,未免小疵。既将八卦阴阳以配五十之数,余其天一地四无所禀承,而云八卦之外在衍之所不管者,斯乃谈何容易哉。且圣人之言,连环可解,约文申义,须穷指归。即此间云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是结大衍之前义也。既云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即将五合之数配属五行也。故云大衍之数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者,更减一以并五,备设六爻之位,著卦两兼,终极天地五十五之数也。自然穷理尽性,神妙无方,藏往知来,以前民用,斯之谓矣。
 
  分而为二以象两,
  崔觐曰:四十九数合而未分,是象太极也。今分而为二以象两仪矣。
 
  挂一以象三,
  孔颖达曰:就两仪之中,分挂其一于最小指间,而配两仪,以象三才。
 
  揲之以四,以象四时,
  崔觐曰:分揲其蓍,皆以四为数,一策一时,故四策,以象四时也。
 
  归奇于扐以象闰,
  虞翻曰:奇所挂一策,扐所揲之余,不一则二,不三则四也。取奇以归扐,扐并合挂左手之小指,为一扐,则以闰月定四时成岁。故“归奇于扐,以象闰”者也。
 
  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
  虞翻曰:谓已一扐,复分挂如初揲之。归奇于初扐,并挂左手次小指间,为再扐,则再闰也。又分扐揲之如初,再挂左手第三指间,成一变,则布挂之一爻。谓已二扐,又加一,为三,并重合前二扐,为五岁,故“五岁再闰”。再扐而后挂,此参伍以变,据此,为三扐。不言三闰者,闰岁余十日,五岁闰六十日尽矣。后扐闰余分,不得言三扐二闰。故从言“再扐而后挂”者也。
 
  天数五,地数五,
  虞翻曰:天数五,谓一、三、五、七、九。地数五,谓二、四、六、八、十也。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虞翻曰:五位谓五行之位。甲乾、乙坤相得,合木,谓天地定位也。丙艮、丁兑相得,合火,山泽通气也。戊坎、已离相得,合土,水火相逮也。庚震、辛巽相得,合金,雷风相薄也。天壬、地癸相得,合水,言阴阳相薄,而战于乾。故“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或以一六合水,二七合火,三八合木,四九合金,五十合土也。
 
  天数二十有五,
  虞翻曰:一、三、五、七、九,故二十五也。
 
  地数三十,
  虞翻曰:二、四、六、八、十,故三十也。
 
  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
  虞翻曰:天二十五,地三十,故五十有五。天地数见地此,故大衍之数略其奇五,而言五十也。
 
  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荀爽曰:在天为变,在地为化,在地为鬼,在天为神。
  姚信曰:此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分为爻者,故能成就乾坤之变化,能知鬼神之所为也。侯果曰:夫通变化,行鬼神,莫近于数,故老聃谓子曰:汝何求道?对曰:吾求诸数。明数之妙通于鬼神矣。
 
  乾之册二百一十有六,
  荀爽曰:阳爻之册,三十有六。乾六爻皆阳,三六一百八十,六六三十六,合二百一十有六也。阳爻九,合四时,四九三十六,是其义也。
 
  坤之册百四十有四,
  荀爽曰:阴爻之册,二十有四。坤六爻皆阴,二六一百二十,四六二十四,合一百四十有四也。阴爻六,合二十四气,四六二百四十也。
 
  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
  陆绩曰:日月十二交会,积三百五十四日有寄为一会。今云三百六十当期,则入十三月六日也。十二月为一期,故云“当期之日”也。
 
  二篇之册,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侯果曰:二篇谓上下经也。共六十四卦,合三百八十四爻,阴阳各半。则阳爻一百九十二,每爻三十六册,合六千九百一二册。阴爻亦一百九十二,每爻二十四册,合四千六百八册。则二篇之册合万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是故四营而成易,
  荀爽曰:营者,谓七、八、九、六也。
  陆绩曰:分而为二以象两,一营也;挂一以象三,二营也;揲之以四以象四时,三营也;归奇于扐以象闰,四营也。谓四度营为,方成易之一爻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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