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疼痛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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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疼痛中奔跑-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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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结婚1个月了仍是处女。
  医生看了我一眼:“处女膜已经破了。”
  真滑稽。我一直把“初夜”看成一桩极为神圣的仪式,以至于苦苦固守最后的底线,只为在成为新妇那天对丈夫完全彻底地奉献。结婚的前一天,母亲曾神秘地对我说:“铺一块毛巾,免得把被单弄脏。”这是我们母女间唯一一次最大胆的关于“性”的隐晦交流,母亲因此羞涩得红了脸。可是,洞房花烛夜一切未果,代表从女孩到女人的处女膜却不知在哪一次乱七八糟的碰撞中悄然破裂。我从没有看到过血迹。也永远都不知哪一天才算自己的“初夜”。
  一切都如此混乱不堪。
  不知是不是由于身体的不和谐,我想一定有一些原因。桑对我失去耐性,开始百般挑剔。我的懒散和不擅家务变得罪大恶极,是可忍孰不可忍。一切的争吵似乎都以此为开端,我无数次痛哭着跑回娘家,母亲痛苦而纳闷地说:“儿啊,你就勤快点儿吧,你那么多文章都写出来了,几万人的晚会都能主持,我就不相信你炒不了一盘菜。”
  我迷茫地提起菜篮,试图学习做一个贤妻。那个时期我一个人可以独立操作七八个人的酒席,从买到备料到做到收拾碗筷,不要一个帮手。所有客人都夸我手艺不错,虽然吃过的人并不是很多。
  可这仍不能让他满意。他仍然有千千万万的借口来责难和辱骂我。我不擅争吵,越气就越说不出话来,亦不会通过外部渠道,比如说砸杯摔碗来发泄怒火。我只有把怨气郁结在心,自我折磨和惩罚,后来发展到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心悸、头痛,如果哪一天他没有骂我,我会感觉今天怎么这样幸福。
  他真的需要一个“保姆”吗?他真的那么需要每天有人给他洗衣做饭吗?其实,他在生活上是一个极其简单随便的人,从不在意美食华服。再精致的菜肴,也无非匆匆几口,填饱肚子罢了。后来家中有了保姆,他却并不回来吃饭,宁可在外面随便吃碗面条、炒饭。
  其实,他发火的原因是因为心中对我深藏怨气。在过去的几年,我无数次提过分手,无数次欲去往他乡,每一次他都采取决绝的手段将我留下,寻死觅活,痛不欲生。有一次,我感动地对表哥提起桑如何在我家的大院里对我母亲长跪不起,痛哭流涕。表哥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知道吗,一个男人的自尊最为重要,他不会去善待一个让他脸面尽失的女人。如果一个女人让我下跪了一次,我会让她对我下跪100次!”
  当时的我,并不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只是被他的痴情和狂热所感动,还有因被人爱得要死要活而产生的一份虚荣的满足。我想世上除了他,不会再有人对我如此死心塌地,忠贞不贰,所以,我一次次地违背初衷,勉强留下,自以为这是对他的拯救和牺牲。我带着女王般高高在上的姿态怜悯他,施舍他,以为他从此便是裙下不贰之臣,于是结婚后,我的幼稚狂妄遭受了严厉的惩罚。我终于体会了表哥所说的话,男人是不可以去怜悯和同情的。并不是我曾经所认为的《农夫和蛇》的故事,农夫救助冻僵的蛇,然后被反咬一口。我不明白昨天还谦卑低贱,哀怜乞求,今日怎么就趾高气扬,不可一世。我忘了爱情里最重要的便是平等。没有谁会愿意接受感情的施舍,哪怕一时接受了,他受辱的自尊会在日后对向他施舍之人加倍偿还。
  俄国小说家赫尔岑早就在小说《谁之罪》里说过:“一切违反人性自然的美德,勉强的自我牺牲,大半只是一种空想,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爱之深恨之切,再加上我对他身体的拒绝,桑开始用无穷无尽的指责辱骂对我进行还击报复。曾经,我期望我的沉默隐忍能让他感觉无趣而停止下来,事实证明不行,他可以整晚地喋喋不休,并逼迫我应答。从没想到过男人骂人也可以这样有耐性。我只觉一盆盆的污水朝我泼过来,辩也无从辩,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有一次采访,我归家晚了一些,桑对我愤声质问。也许我的回答不够令他满意,他越说越气,最后,竟抽出一把一尺来长的藏刀架在我的脖子上。
  看着明晃晃的刀身,在灯光下隐隐发出阴冷幽深的光,我毫不怀疑他会将刀轻轻一送,插入我的脖颈或是胸膛。
  桑身躯高大声若洪钟,我曾经迷恋他力拔千钧的“男人气概”,可没想到这份威武却用来对付他自己的妻子!我感觉自己像猎人手中的一只猎物,他弄死我就如捏死只蚂蚁,易如反掌。我想恐惧地大叫,期望有人会救我,可紧闭门窗的房子像一座坚实的城堡,或是戒备森严的监狱,我的喊叫不过是徒劳。就算有人听见也不会理睬,两口子闹别扭,谁会理这个茬儿。家庭暴力真的是所有暴力中最残忍、最可怕的一种,它的残忍和可怕在于你无从防范,无从逃避。如果有外人想害你,你至少可以避之不见,或是申请保护,可家里的人要害你,你哪里去躲,哪里去藏。我想起了可怜的母亲,我要死了她该多么伤心,我无助地泪流满面。
  这把明晃晃的藏刀,在那个初夏的夜晚狠狠地在我与桑之间划开了一道鸿沟,简直是“割袍断义”的一个形象展示。这把藏刀,并没有真正地刺入我的胸膛,却将我从前对桑残存的那一丝感动和眷恋杀得片甲不留。尽管桑后来把刀一扔,“呜呜”地大哭起来,仿佛受尽委屈的人是他,后来又向我百般道歉,希望我不要记恨于他,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太在乎我,太怕失去我,怕我会被人设下陷阱,有个什么闪失……
  我一语不发,但那一颗曾被他感动,继而对他生出万般柔情的心却渐渐坚硬。
  心灰意冷!
  可以说,从那一天起,在精神上,我已经背叛了他。我如何能够认可一个把刀架在我脖子上的穷凶极恶的歹徒是我的丈夫和亲人?他可以限制我的身体,却不能阻止我心的背叛。我明白,与他相处的时间再长也只是一个过程,我必须离开他,一定会离开!哪怕离婚是一件太过艰难的事,哪怕他仍耍尽手腕死死地拖住我不放,那么,死,也是一种离开!我无数次地幻想他一觉醒来,看见身旁躺了一具女尸:你不就是处心积虑要得到我吗?现在好,我让你心得不到,人,也得不到。这是底线,是我在与他其后又长达数年的苦苦周旋中没有崩溃的最后一道底线。也许是一种自欺欺人,自我安慰,但“以死抗争”一直是千百年来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最后的一点儿果敢和坚强。谁叫造世主在造就男人和女人的时候,赋予了他们体能和力量上那么大的悬殊,完全不是同一种动物。一个最为孱弱无能的男人力量也远远超过一个强悍健壮的女人,这使得一个男人真正要对女人实施暴力时,女人无力反抗,只得“以死抗争”。
  其实从本质上说,桑是一个懦弱胆怯的人,他并不敢真正地实施暴力,甚至不敢与人发生真正的争执。在公共汽车上卖票时,有一次我与人发生冲突,他气势汹汹地跳出来打抱不平。他一米八几的伟岸身躯,吼起来声若洪钟,的确是很能唬人的,没想到对方并不是个善神,不但没被他的嚣张气焰所吓倒,反而擦拳摩掌,意欲动武。我看那人个子瘦小,应该不是桑的对手,暗暗担心如果把对方打伤该怎么办。不想桑见此情景竟一下软了下来,懦弱地扯扯我的袖子说算了算了。我的担心转为失望,因为这似乎不是一个“英雄”的行为,他解释说:“万一我一失手打死了他怎么办?”我却感觉他似乎并不是怕自己会打死他,恐怕恰恰相反。
  后来,他母亲常说桑小时候身材瘦小,性格懦弱,从不敢惹是生非,经常被别的孩子欺负,直到上大学时他的身高都只有一米六。不曾想大学生涯竟让他的身高蹿到了一米八几,加上天生的冷酷五官,竟成了如今这孔武有力的威风模样。但我想他从小受人欺负、胆小怕事的心态已在骨子里留下烙印,遇到比他更凶狠霸道的人自然就选择退避三舍。其实,他娶到的如不是我这样出身书香门第的女孩,如果他遇到一个泼辣蛮横的悍妇,说不定会被收拾得规规矩矩,服服帖帖。就像一个女孩所说:“这样的男人,绑在床上用皮带狠狠地抽啊!”但他遇到了我,曾有的家庭气氛温馨和睦,相敬如宾,彼此间连一句大声的话都不会说,更没有学会骂人和打架。桑表面的粗暴凶恶已让我畏怯惊吓,匪夷所思。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桑并不曾真正对我动武,但精神的暴力却无处不在,贯穿了我们婚姻的始终。他的威胁恐吓让家变成了一个让人恐惧害怕的地方。尤其是“藏刀事件”之后。面对黑夜我畏惧得浑身发抖,不知他会不会半夜醒来突发奇想冲着我发难,不知有什么可怕的事情会发生。每天我都怕半夜睡着被他害死,我的神经紧绷着,不敢松懈。最喜欢的是有人来家里打牌,几个熟识的同事朋友在麻将桌上“稀里哗啦”,营造了一种表面的安宁和繁华。我知此时他的心思全在赌桌的输赢上,绝不会理会我。就算有什么歹心,至少有人可以救我。我的心情平静下来,在外面麻将的声声喧哗中安然入眠。
  女人最怕的是失去青春,在这点上,上天待我似乎特别优厚。20岁以后,时间在我身上似乎失去了效应,我的面貌身材并无太大变化,一尺八的纤细腰身,白皙紧致的皮肤,至今仍常被人误认为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我希望把沧桑写在心里而不是脸上,但眼睛泄露了我的秘密。细心的人告诉我,你有一双哭泣的眼睛,流过很多的眼泪。
  在刚结婚的那些暗沉的夜里,我无法入眠,常坐在沙发上捧着一杯失去热气的水,无节制地痛哭。夜是那么沉,暗得像盲人的眼睛,漆黑一片,无边无际。最开始他有些心慌,来劝我回去睡觉。很快他失去耐心,任我哭得肝肠寸断,仍睡得安之若素。我奢侈地、放任地哭,用粗糙的餐巾纸擦去眼泪,每每第二天早上起来,看见眼皮下面渗出点点血斑。我的眼睛不可避免地遭受巨大损害,松弛和长有色斑,如今我拼命敷用昂贵的SK—II的面膜和眼膜,用以弥补长夜痛哭所造成的后果。
  有人说,人的眼泪总量是有限的,分在不同的时期里流。那一年,我几乎流光了一生的眼泪,为身体和心灵所遭受的苦楚和灾难。以至于后来我蒙受更大的甚至是难以想象的灭顶之灾,我竟然流不出一滴眼泪。在家里所有的人包括桑都在号啕大哭的时候,我冷静地安慰每一个人,理智地安排下一步的打算。尽管我的心已裂成碎片,不得不狠狠地掐自己,用肉体的痛楚来让自己平静。
  如今可以让我流泪的,唯有爱和感动。
  我失去了甜美的睡眠。
  曾经我拥有让人吃惊的好睡眠,总是一夜无梦直到天亮,像个没心没肺的大傻丫头。长夜的痛哭和恐惧,最主要的,是屈辱和悔恨,永远地夺走了我的安眠。我经常整夜地睁着眼睛,绝望地看到东方既白。就算侥幸睡着了,杂乱无章的噩梦仍频频困扰我。我沮丧地发现自己从不能做到一夜无梦,而且从不曾做过好梦,总是在无助的哭泣和奔跑中醒来,又沉沉睡去。我总是很晚才起床,不了解的人总认为我很“能睡”,其实,一个睡眠质量好的人绝不需要休息那么长的时间。
  有一次,我发现吃了安定可以轻松入眠,不管脑子里奔腾了多少杂乱的思想,药性一到,脑子一片轰然,像掉进了无边无际的大海,就此停止思想,跌入睡眠。后来,当我对依赖自己入睡失去信心时,便摸出这白白的小药片往嘴里一送,然后静心等待药性的轰然发作,陷入死亡一般令人向往的安眠。
  与憎恨黑夜相对应,我喜欢白天。白天里的我阳光明媚,神采飞扬。我喜欢工作,工作是我可以轻松应对和胜任的。和“妻子”的角色相比,我“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角色显然做得更为成功。付出就有回报,观众的眼光是雪亮的。
  我迷恋上班,在单位显然比在家里愉快。结婚后本来有1个月的婚假,我却休息了1个星期就上班了。不是敬业更不是什么“女强人”、“工作狂”,而是在家和桑的相对让我窒息和痛苦。回到单位,犹如久陷监狱的犯人获取放风的机会,我贪婪地呼吸新鲜的空气,重新体会自由的可贵和欣喜。
  在电视台举办的歌手大奖赛上,我意外地见到了我多年未曾谋面的故友——美瑜。更令我惊异的是,她竟然成为双目失明的盲人。
  看到美瑜在母亲的搀扶下小心翼翼地走上舞台,我的心像灌满了青涩的柠檬,酸楚极了。我想起第一次在医院看到她,一身火红的大衣,帅气奔放,像炽热的烈焰,想起在选美舞台上的她,身穿金色的晚礼服,高高地举着奖杯,像尊贵的皇后,君临天下。
  可如今,她竟然成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盲人!
  唯一没能消损的是她的美。
  她穿了一条黑色的长裙,裙摆有精致细密的蕾丝,领口很低,脖颈上缠绕着黄金和白金两条项链,很好的质地和精良的做工,因为极细而不显张扬。她披了一袭羊绒的玫瑰红的披肩,底端有刺绣的紫色玫瑰花,在黑色长裙的辉映下,极尽艳丽和奢华。
  因为要演出,她化了精致明艳的妆,卷曲的睫毛,粉色的嘴唇,肌肤莹白如玉,一头卷曲的长发披泻肩头,浑身散发着Dior香水的淡淡馨香。
  我震惊了,没有想到一个盲人仍然可以美得如此惊心动魄。
  在这座小城,我自认走在时尚尖端,再加上职业的缘故,处处受人仰视,颇有些“一览众山小”的意味。可是,此时此刻,在美瑜面前,我却突然感觉自己只是一个粗糙青涩的孩子。她,才是真正拥有成熟魅力的女人!而她的残疾,更为这份美增添了某种悲剧的色彩,更加令人扼腕痛惜。
  美瑜再次在我的视野里出现,似乎是冥冥中上苍的安排。我不可抑制地产生走近她的愿望。
  前面说过,女性之于友谊,大都全无心肝,可有可无,而我却长久地保持了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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