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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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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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赵楚就被送进了精神病院,那是个门窗上都竖立着铁栅栏的地方。在那里,每天早晨起来,他都会有一种行将就木的感觉。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手托着下巴发愣,一边用食指揉着太阳穴,一边冷眼观察着周围病友的一举一动,拿一个局外人的眼光兴致索然地来看待这个世界。当他稍微清醒的时候,他仍旧追着医护人员推销他的枕头和被单什么的……
  从此,我再也没见过他。
  罗素特意穿一条饰有花边的白裙子,是为去北京工体参加姜育恒个唱音乐会的。一夏天,她的肤色晒得跟地中海的渔民差不多,配一条白裙子就显得很出众。
  我要早一些打烊,以便赶去北京的火车,所以在我送走最后的一个顾客的时候,罗素也赶紧去整理书架,把散落在房间各个角落的书按顺序重新码好,她动作起来轻盈灵巧,特像芭蕾舞剧《天鹅湖》里的四个小天鹅中的一个。
  一个电话使她中断了她的舞蹈,手机就挂在她的脖梗上,她只接听了不到两秒钟,便给挂断了。
  “给我喝一杯可乐的时间,我去一下就回来。”她对我说罢,就跑了出去。对这个神秘的电话,我是一头雾水,我不知道谁会偏偏这时候来电话,看看表,离火车的发车时间只有半个小时了。
  我趴在窗台上向外张望,直到目前为止我所担心的还只是音乐会的时间问题,没想别的,从我伫立的那个角度,我能看见罗素在对面街的拐角跟一个人说话。
  我持观望态度注视着他们,并且还点燃了一支香烟,吐着烟圈。那是个疲惫而又脸色忧郁的小子,他比比画画地跟罗素说着什么,而罗素只是两手抱着胳膊静静听着,一言不发。
  大约十分钟左右吧,他们才匆匆分手,那小子十分潇洒地抱住罗素拍拍她的后背,罗素也主动将脸蛋凑过去让他亲了亲,一切都显得那么的自然。很明显,这不是第一次了,不过是复习早已烂熟于心的功课而已。我不禁有点儿吃醋,心底酸溜溜的。
  看到罗素回来了,我赶紧离开了窗户,我不愿意让罗素知道我是一个窥视者,那样未免太小气了。其实有时候我确实是挺小气的,只是嘴上不肯承认罢了。我把需要带的东西一股脑儿地装进一个大个儿的双肩背里:彩带、夜光棒、罐装啤酒、罐装八宝粥,还有罗素最爱吃的西式甜点。
  “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出发!”
  还好,我们刚刚上了车,起程的汽笛声就响了。车厢很清静。我以为罗素会告诉我,刚才来的那小子是谁,找她做什么,可是,没有,她偏偏在这时候做起知识分子来,一脸的含蓄,仿佛是在尽情地品味沉默的乐趣。这么一来,越来越像是一场智力游戏,看看究竟谁能把沉默进行到底。
  假如迟迟不把谜底告诉我,只是她延长悬念的艺术,那倒好了,事实上,不是,在我翻来覆去地猜测那小子的真实身份的时候,她似乎早已把他忘了。好几次,我都想直截了当地去问她,那样,我心里就踏实了,可是虚荣心不允许我这么做,那会有损于我的风度的——一点儿不绅士!
  我一边谴责自己假模假式,一边又不断劝慰自己:也许那小子只是罗素的一个普通同学、普通朋友、普通网友,总之,是一个毫不相干的人,一切的烦恼都是因为我的神经过敏。这样想,我会好受一些,但内心里还是不免有一丝挥之不去的惆怅。
  “我们来吃东西吧。”罗素突然说。
  “好,我来拿。”
  我把东西拿给她,然后就站在心理学家的立场上审视她一番,没发现她有异常的表现,几乎跟平时没什么两样,应该笑时她也笑,应该吧嗒嘴时她也吧嗒嘴,而且不大的工夫,她就把甜点像变戏法一样地装进肠胃里,又不失其布尔乔亚风范。
  “你好像有什么心事?”我没想到罗素会突然问我这么一句,就拼命地摇头,加以否认,生怕被她戳穿了什么似的。“那你干吗总是忧心忡忡的?”她又问。
  “也许是因为周一的关系吧。我这人有个怪毛病,逢奇数的日子我便悲伤,逢偶数的日子我便喜悦,到星期天则悲喜交加。”我信口胡说八道,根据我的经验,凡遭遇尴尬,最有效的化解方式就是调侃、自嘲、顾左右而言他。
  “是吗,还挺有规律的。”罗素歪着个脑袋,非常调皮地微笑着,“你一贯如此吗?“
  “是的,我一贯如此。”我也配合着她的动作和表情,歪着个脑袋回答说。
  “我可不可以这样认为,你的情绪转化跟女人的例假有着某种相似的规律性。”罗素故意压低声音说。
  “好啊,你耍我!”直到这时候我才发觉我落入罗素的语言陷阱,可是,迟了,已经无可挽回了。
  “是你自己挖坑埋自己,怎么能怪我呢?”怕我打她,她像个猴子般跳起来,尖叫一声就要往另外一节车厢跑,幸亏我手疾眼快,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她赶紧高举双手,表示投降,于是,我押着我的俘虏回到我们的座位上。
  这么一闹,倒把我刚才郁结在心底的忧虑闹得烟消云散了,仿佛刮过了一阵风。我又回到我以往的角色当中。米兰·昆德拉说:世界是一个没有下场门的舞台……
  车厢里三三两两的乘客,大多也都是为了再听一遍姜育恒的“再回首”,他们大口地喝着啤酒,高声地谈论着那些用音符堆砌起形象来的歌星的名字,比如朴树、孙念慈、艾敬什么的,显然他们才是真正的追星族,而我不是,每次北京开音乐会,罗素都要拉着我一起去,被我一概拒绝了,只有这一次是个例外。
  “年纪不大,就已经有怀旧情结了。”罗素说我。不管她怎么说,我就是对她所喜欢的黎明、谢霆锋一点儿感觉也没有,总觉得他们的歌远不如船工号子或拉网小调听起来顺耳;而姜育恒则不同,那种感伤的旋律,像最优美的东西悄然潜入你的心房,使你不禁怀想起童年往事,想起妈妈牵着你的手去糖果店时的情景。
  “怀旧有什么不好!”我说。
  “你仿佛始终生活在20世纪里,永远走不出来。”罗素这么说我,她已经不止一次的这么说我了,“在你的眼里,20世纪什么都是好的,包括音乐、舞蹈、美术,甚至做爱方式,如果有可能的话,你巴不得你现在呼吸的空气也仍然是20世纪的。”
  “20世纪确实发生了许多伟大的事件,也确实诞生了许多伟大的人物,我敢说,在以后的日子里,恐怕再也不会有鲁迅有胡适有曹禺了。”我十分肯定地说。
  “都是那些卷了边泛了黄的书本把你害了。”
  “正是那些书,让我如鱼得水地徘徊在20世纪的街头巷尾,每一回,都像一次愉快的旅行。”
  我们围绕着这个话题,展开各式各样的讨论,可惜,总是不能达到矛盾的统一,其结果也往往是不欢而散。
  “算了,我不想跟你争了,我烦。”这是罗素一贯的结束语,干脆,果断,像从手掌上拔出一根刺一样。
  “北京快到了。”我为表示和解,吻了吻她的额头,她撅着嘴巴怕痒似的缩缩脖子,一个劲儿躲我,最后我还是达到了目的。我催她准备下车,她下车后第一件事就是拿束带把长长的头发扎起来,不然,在音乐会上又蹦又跳的头发会碍事的。
  一天,罗素给我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她说,她见到汉奸了。我按照她提供的地址,找到一幢模仿着农舍式样布置的建筑,那是一家小有名气的宠物商店,常在报纸屁股上做广告,专卖猫啊狗啊,甚至还有蜥蜴和甲虫,而且负责宠物阉割和交配等一切事宜——他们门口的招牌上是这么写的。
  想象着汉奸支着两只胳膊肘趴在柜台上,周围是一群畜生,我就不由得头晕目眩。我不想突然地出现在他的面前,令他尴尬,于是,我写了一张纸条,约他下班以后到玫瑰谷咖啡馆见面,拜托一个从超市里出来的小姑娘转给他,小姑娘的怀里抱着一颗卷心菜。
  我在咖啡馆找了个靠窗的位子,等着,同时漫不经心地翻看着一本叫《身着狮皮》的小说,作者是写《英国病人》的那个加拿大人翁达杰。后来,我看见汉奸晃晃悠悠地朝这边走来,可是,到了门口却没进来,耷拉着脑袋转来转去,像一个患了幽闭恐惧症的人,一脸的不确定性。隔着纱窗,我能看见他的一举一动。
  终于下了决心似的,他推门走进来,我冲他招招手,他就默默地坐到我的对面。他像个梦游者一样,面目表情拖沓而模糊,如同一张没有显影的照片。坐下来之后,他似乎竭力地躲避着我的视线,屋子里的东西什么他都看,就是不看我。
  我猜,在汉奸的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而且所发生的也一定对他的影响很大,大到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因此,我尽量什么都没问,也什么都没做,只有在围着米老鼠图案围裙的女招待送来两杯咖啡的时候,我把他的那一杯递给他,他刚抿了一口,眼泪就顺着脸颊慢慢地滴落下来,砸在大理石的桌面上,粉碎成无数个颗粒状的水珠。
  我起身坐到汉奸的身边,紧紧地搂住他的肩膀,此时此刻,这似乎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情。他用手遮挡着自己的眼泪,也许是怕我和不时走来走去的女招待看见了嘲笑他。我觉得他抽泣得越来越厉害,渐渐地发展成为了呜咽,这样的呜咽很像我随旅行社去过的科尔沁草原上的那些失群羊羔的哀鸣。
  最终,女招待还是发现了我们这桌的异常,伸长脖子朝这边张望。我赶紧在嘴边竖起食指,示意她不必在意,尽管忙你的去。
  “简直太丑陋了,你知道吗?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汉奸狠狠地用袄袖擦去脸上的泪,对我说。我握住他的手使劲儿攥了攥,我能感觉到他的手比冬天的月亮还凉。“这件事,不是我不想告诉你,而是我实在没脸告诉你。”他一定是压抑得太久了,眼睛放射着一种火山爆发一般的光芒,看上去,烫得慌。
  “我们是朋友,你忘了?”我说,“我们应该是无话不谈的。”
  “我一直以为我的日本老板是个正人君子,你看他平时是多么的温文尔雅呀。”汉奸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我信任他,拿他当朋友,心甘情愿地给他做一切事情,包括很多根本就不该是一个公司职员来做的事情。可是他……”
  “他对你做了什么?”
  我的话仿佛是一颗滚烫的子弹,一下子击中了他的要害,他痛苦地抱住脑袋,揪着自己的头发,然后,奔进卫生间里,把头放在水龙头下面,拿凉水冲半天,他回来的时候,头上还滴答着水。
  看来,汉奸很需要一点儿有酒精成分的东西,我也需要,为愤怒而干杯。女招待端来的啤酒是冰镇的,这是稳定情绪的一件最好的道具。喝了几口,我发现汉奸已经平静了许多,平静得像广场的草坪上跳来跳去的和平鸽。
  “日本鬼子把我的女朋友给睡了。”汉奸死盯着酒杯说道,“就在我们一起喝过酒唱过歌畅叙过友情之后,就他妈的在日本鬼子拥抱着她说‘我们俩要世世代代地友好下去’之后……”汉奸一直是轻声细语的,接着音量越来越小,渐渐的什么都听不到了。
  “这个混蛋!”我禁不住拍案而起。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一句话,一句现在听来特伟大的话:在富有而又讲究的混蛋家里没有地方吐痰,只能吐在他的脸上。假如那个日本鬼子就在我面前,我一定会那么做的。
  “他居然把我的女朋友给睡了!”汉奸捏紧的拳头砸在桌子上,两只杯子跳了跳,杯子里的酒也溅了出来。
  “你掌握了什么证据没有?”我把一只手放在他的膝盖上,问道,“比如人证或物证。我是指那些实实在在的能证明确有其事的东西,你明白吗?”
  “还要什么狗屁证据,我就是最好的证据。”汉奸突然失控似的喊了一嗓子,惊得一屋子的客人都站起来,还以为我们是两个酗酒的醉鬼呢,靠我们最近的那桌甚至换了座位。汉奸很难为情地低下头,小声说,“我把他们捉奸在床。就在日本鬼子的办公室的沙发上,当时已经下班了。”
  我的眉毛竖了竖,想了想,还是什么都不说的好,只是用问询的眼睛看着他:后来呢?“我显然被我看到的场景所震惊了,因为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我几乎是傻掉了,等我清醒过来,我简直觉得无地自容,万分羞愧地跑出来,连电梯都没坐,一口气从六楼跑到一楼,又从一楼跑到大街上,直到我跑得精疲力竭为止。然后,我找了个偏僻角落,拼命地呕吐起来。”
  “你们这些长年坐办公室的人就是窝囊,”我急扯白脸地说,“怎么能就这样跑开呢?太便宜他了。你应该上去就是一阵拳脚,打他个满地找牙,让他尝尝偷嘴吃的苦头,然后,再拉着自己的女朋友扬长而去。你倒好,竟然把女朋友继续丢在那个龌龊的地方,而且是跟那个混蛋在一起!”
  “别提啦。”
  “怎么了?”
  “我的女朋友跟我说,她是自觉自愿跟日本鬼子睡的,如果他要肯离婚的话,她会嫁给他的。”汉奸说起这些的时候,身子一直是哆嗦的,可是脸上的表情却相当冷漠,好像他叙述的是别人的悲惨故事。
  “那个死丫头竟会这么无耻,我靠,早先我居然没有看出来,走眼了。”经汉奸这么一说,印象里的那个芭比娃娃一样惹人怜爱的女孩子形象,顿时消失了。我愤怒,仿佛受骗的不是汉奸,而是我。一个你一直以为是个纯情少女的人,突然被告知她原来不过是一个谁都可以上的公共厕所,你不可能不产生那种受骗的感觉。
  “而且,他们睡了也不止一次了,就在我的眼皮底下。要不是我的女朋友坦白地告诉我,我还蒙在鼓里呢。想起这件事,我就觉得我是天下最大的傻瓜。”都到这种地步了,汉奸仍然一口一个“我的女朋友”,真是蠢到家了。
  “哥儿们,你用不着自责,一切都怪不得你。”我尽可能地劝慰他。
  汉奸说:“当然怪我,我压根儿就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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