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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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无为-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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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养万物”的品格给我们的第二个启迪就是:要使我们的企业成为社会和公众的需要,就像水是万物的需要一样。这个意思说得简单点,就是要使我们的企业成为对社会、对公众有用的和有利的东西。

    由此我们说,前一点(即:立业要立在社会公众的利益需要上)和后一点(即:务必使企业成为社会公众的真正需要)结合起来,就是我们“现代企业”的“立业之道”之所在。

    舍此两个根本点,不足以立正业。

         这个结论,我们可以放到现实中去检验。有兴趣对此作深入探究的同志、人士,可以把海内外所有“立起来了”的企业全部罗列出来,作实况分析,看看这些成功的企业是否首先就成功在合于上述“立业之道”。我想,分析的结果,一定会给我们的上述结论提供更多有力的“真凭实据”,使我们的结论得到丰富多采的支持,变得更加丰满、更具说服力。

    日本的松下公司,美国的摩托罗拉公司、微软公司,台湾的统一企业,以及我们恩威公司,这些大家较为熟悉的公司,都可以作为大家分析的材料。

    总之,水之道是:水利万物而长流;企业之道是:企业利万众而久立。

二、不争:立于不争而无尤,立于不争而有成

     除了前述立业的两个根本点之外,“不争”是企业立业中的重要参照点(或者说是“辅助支撑点”)。“不争”所包含的实质内容,也可以说仍然是在“企业立业之道”之中。

         老子在自然界万事万物中唯独最为赞美水,这是有道理的。在圣人的眼里,水具备了那么多美好的“水德”,确实是值得我们从其中领悟做人的道理和立业的道理。“不争”,是美好“水德”的又一个品质。老子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这个“不争”,一是指水利养滋润了万物,而又并不从万物那里争取任何利益自己的东西,我理解其性质可叫做“无私”,没有私利可言;其二指的是“与世无争”,不仅是在被自己滋润了的事物那里不争,面对世间一切,它都不争,我理解,这就是“无欲”,对世间一切都无所求。这样的品质历来都备受称道。在过去对老子的众多研究中,这种品质多半被学者专家归结为“为人处世的要旨”。这种归结对不对呢?当然是对的。但绝不是只有这一种归结!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知道老子所处的时代商品生产、商品经济都不发达;因此,“水德”的阐述和运用,无法依工商业

    现象借题发挥,所以,“水德”的阐发才好像是专为人们的“为人处世”而进行的。这是时代局限留下的问题。

    那么,老子于“水德”之中寄托的深刻哲学思想,真是与现代商品经济无缘或是绝缘吗?这些宝贵的思想,就不能运用于我们当今的企业了吗?我认为前景远不是那样悲观。我相信,人类一些基本的真理,不仅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它们同时是“置之古之今而皆准”的,同时又是“辐射各行各业而皆灵”的。“水德”里面包含的老子思想,就具有这种“真理性”。因此,在探讨“水德”与“企业之道”的相互关系时,我认为如果我们不是拘泥于《道德经》的字面表述,而是致力于领悟其精神实质、思想实质,致力于将其包含的真理性成份与当今的企业实践相结合的话,我们一定能将老子思想在现代条件下发扬光大。也一定能使道家思想中所包含的真理性因素,不断地发挥出来,使它们得到丰富和发展,在现代商品经济现象中找到新的更多的运用领域,于现代生活实践中生根开花。

    正是本着这样的考虑,我们才来探讨“水德”与“企业立业之道”的关系。

    我理解,将“不争”运用于作现代企业立业的参考点,其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立业当立于无竞争领域。

    为什么这样讲呢?我们来看看那些充满竞争的领域就明白了。一般来说,竞争起码应发生在两个相争者之间,因为不足两个的话,也就无从相争,没有对手,无以相争。现代商业竞争中,表现的趋势则是多方竞争,多头竞争。是比“两个”还要多得多的竞争局面。这是竞争的本质特征之一。竞争的另一个本质特征则是:争斗必须是在同一领域,或者说,竞争各方所争的应是同一个东西,否则,就争不起来,也就没有竞争可言。例如你要的是A,他要的是B,我要的是C;除你而外没有谁再要A,除他之外没有谁再要B,除我之外又没有谁再要C;我们各得其所,怎样竞争呢?争不起来,没有可争的东西。因此,我们说,竞争的本质特征之二是争同一个东西。这两个特征如果放到具体的企业生产和商品流通领域中来考察,我们会发现,如果我们选择有竞争的地方来立业,那将会违背前述立业的两个根本点,违背企业的立业之道。

    举个例来讲,如果一个城市当中已经有三家啤酒厂,其产量满足本城市的消费需要早已是绰绰有余,就是关掉其中两家,供货也不会出现短缺。于是三家企业必然相互竞争,争夺同一个啤酒消费群,形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竞争领域。反过来看,消费者的利益需要是早已得到了满足的,社会万众已不再需要相同的企业了。如果我们选择立业点时选在这里,一来无法立在万众的需要上,因为他们的需要已被满足;二来我们对消费者而言,已不具备“水”的品质,或者说,我们的企业对他们而言不是必要的,他们不需要我们这样的企业。这样的结果将是怎样呢?我们立业的立足点落不到万众的利益需要上,无法生根,结果只会是落到自我利益需要上,这就违背了前面讲的企业立业之道。注定立不起来。企业的意志和行为也会被引向与竞争者之间的较量,因而妨碍企业履行企业的天职──造福于人类,服务于社会。

    《道德经》第六十六章中有一句,说的是“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这一句运用于我们立业的“选点”也是十分合适的。如果我们立业之初,立业点选在“无竞争点”上,情形就会是:“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回避有竞争的领域,寻找“无竞争点”;这种对“无竞争点”的寻觅与探索,就是研究万众的潜在需要。这种需要是未被满足的需要;因而是具有立业价值的需要,是真需要。由于还没有别的企业向人们输送他们所需要的利益,因此,也就还没有竞争。立业真能立在这样的点上,也就合于企业的“立业之道”了。

    人人都可以推想,这样的立业将是顺利的,因为社会万众需要,而且又没有竞争摩擦,阻力较小,接受较快。并且,这样的立业,为社会和公众创造的才是真利益(不是可有可无的利益,而是急迫需要的利益)。

    举例来说,在使用蚊帐的年代,蚊帐虽然能防止蚊虫对人的叮咬,但蚊帐范围有限,使用时还有不透气、不美观、难洗涤、易燃烧等诸多不便,使用时间也只能是从上床后开始,加之有时蚊虫未能驱赶完,使用起来很不理想。这样的年代很长很长。人人都实际上需要一种更为理想的避蚊方式。这种避蚊方式一定要能够弥补蚊帐的种种不足之处。我们看到,万众的这种需要早就存在了,一直没有得到满足。按我们前述的理解,这就是真需要,就是有立业价值的需要。在这个需要上立业,就合于“立业之道”,一定立得起业。并且,当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能满足这种需要时,以这种需要为中心,就存在一个“无竞争领域”。或者说,万众的这个尚未给予满足的需要,就是一个“无竞争点”,相当便于立业,因为它的长期存在,本身就是对立业的召唤,对企业的召唤。听从这种召唤,就是企业立业之道。事实正是如此,终于有企业开发出了灭蚊药片,以及配套使用的电热灭蚊器。这种产品上市,立即势如卷席,充分体现出“得道则立”的普遍法则。现在凡有电源供应的地方,哪一个家庭当中没有电热灭蚊装置呢?

    电热灭蚊给万众带去了无尽的利益,现在的夏季,人们呆在室内时,不用钻进蚊帐也没有蚊虫的袭扰了,无蚊区扩大了;也不再为蚊帐的诸多不便而烦恼了;蚊虫传播疾病给人的机会也大大减少了。。。。。。。万众受益、社会受益,相关企业也就立起来了。哪里是通过竞争立起来的呢?当初产品独家上市,迅速风靡所有家庭,其成功之势正好印证了“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的立业大气势。

    任何事情,只要合乎道,其情形就是这样。

    这里需要解释的一点是:电热灭蚊取代蚊帐,将蚊帐淘汰出局的现象,我理解并不是一种竞争现象。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二者所满足的需要只是表面上一样,而实际上不一样。电热灭蚊针对的是室内,蚊帐针对的是床上。只能说前者满足需要的范围更宽,不争之中涵盖了后者原有的功能。或者说,从商品生产角度讲,两者满足的是不同的需要。说穿了,是新的需要的觉醒掩盖了原来的需要。因为,在原来对蚊帐的需要中,早已包含了“抛弃蚊帐”的需要。经历过蚊帐年代的人,对蚊帐都有过头疼的经历,都有过这样那样的烦恼。在他们那里,早就潜伏着抛弃蚊帐的需要。电热灭蚊尤其满足这种需要。所以,我理解这不是竞争现象。如果第二个电热灭蚊器厂家诞生,这才是竞争开始了。

    再举一个例子,恩威公司研制开发的“洁尔阴”产品,其选点也是选在“无竞争点”上
的。当时市场中没有相同的药物,没有相同剂型,因各种性器疾病一直是人们难于启齿的隐病,而人们又不能正确面对自身的生理状况,自古到今,人们染上这种疾病,不好寻医,造成终身痛苦,所以,人们一直渴望这种既能治疗又能预防的药物,不通过医生,可自己选购,自己治疗,让亿万人从痛苦中走出来。当时患者没有这种自选自用的方便,人们无论从防病角度还是从治病角度讲,无论从求医难开口这一心理因素上讲,还是从中草药难熬难用难保质这一使用的不便因素上讲,早也就在呼唤像“洁尔阴”这样的商品了。也就是说,万众对“洁尔阴”的需要,早已存在,但一直没有相应的产品予以满足。这种需要是如此普遍、如此持久,它与万众的身心健康如此的息息相关,早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个“立业点”了。而且,当这个“立业点”还未被任何一家企业选中时,它就是一个“无竞争的立业点”。或者,换句话说,所有真正的立业点,都恰恰是“无竞争点”。“洁尔阴”上市后先是在国内,很快又在海外大受万众欢迎,正好说明了选择“无竞争点”对企业来说具有多么重大的战略意义。也同样印证了老子所说的“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类似的实例不胜枚举,有意对此进行深入研究的人士,可将许许多多成功企业的成功之处拿出来作实况分析,看看立于“不争”者成功居多呢,还是相反。我关注过很多人们眼中“一帆风顺”的企业,其成功之处,大抵都包含了“立于不争”的奥秘。他们同时印证了老子《道德经》中另一句话:“夫唯不争,故无尤”。

    所谓“无尤”,我理解有两层意思,一是对别人、对别的企业而言,没有去骚扰,没有去争夺,别人和别的企业没有什么怨尤。二是对自己、对自身企业而言,不费心争斗,专心一意干实在的事业,自己和自身企业也“一帆风顺”,没有什么烦忧。

    这样的条件下,我们的企业才可以安安然然地尽其“企业的天职”,利于万众。或者说:造福于人类,服务于社会。

    以上是从老子《道德经》出发,将老子思想与现代企业实践相结合得出的有关“现代企业之道”的一些粗浅的体会。写下它们,意在抛砖引玉,引起有识之士的关注和讨论,以便为我们当今企业及企业人士拓宽一些思想视野,减少一些盲目的忙碌,增加一些立业选择的参照,使我们民族思想宝库中一些璀璨夺目的宝石,得以为今人所享用。

三、居下

    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由此可知,水的这种自处卑下的品质实际早已为世人所知。水的这种品质,也是老子思想中“水德”的一个组成部分。老子对之备加赞赏,故言:“处众人之所恶,故几於道”,认为水的这一德性几乎就是体现着“道”的美德、“道”的精神。日常生活中,我们对水其实一点也不陌生。在这个永远不平的物质世界上,水无论在哪里,都总是甘居最低下之处。容污纳垢,包容一切而不言不语。时时处处,总想把高一点的地盘让出来,自己甘处卑下。。。。。。。

    水的这种谦下的品质,能否引用于我们这里讨论的企业“立业之道”呢?我认为仍然可以。前面我们讨论了立业的两个根本点和一个参照点。这里,我认为水的谦下品质又可以作为我们企业立业的第二个参照点。这个参照点,从某种角度看,又是对前一个参照点(即“立于不争”)的补充和辅助。

    前一个参照点谈到了应“立于不争”而有成。那么,“不争”的地方、“不争”的领域都在哪里呢?在“众人之所恶”处,恰恰是水自甘谦居的位置之所在。所以我以为水的谦下品质依然可以作为我们企业立业的一个重要的参照。不过这一参照与前一参照(不争)不同。前一参照是从性质角度提出:凡遇有争则避,端端去寻找“无竞争点”;而后一参照是一种方向性的提示,如路标的作用,它告诉人们往这边走或是往那边走。具体地说,后一参照,是批示我们往众人所不愿意去的地方走。这一点确实具有意义。一来,众人不愿涉足的区域,更有可能是无竞争的区域,易于找到立业点,而且是立业的“无竞争点”;二来,众人不愿干的事情,总得有人干,这种局面中一定包含着许多对我们的需要和召唤,而这些潜伏着没有人去管、没有人去设法满足的利益需要,恰恰是我们立业的根本点,是企业立业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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