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一思考,上帝也疯狂》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女人一思考,上帝也疯狂- 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用:其一,营造强烈的真实感;其二,用材料轰炸你的思维,用线索搅乱你的判断力,是为障眼法也。你这厢如堕五里雾中,她那边却在某个阴森角落里鬼兮兮地一笑——呵呵,你又中计了。怪不得有人看了《暗室》以后在英国《周日快讯》上撰文,大赞作者“想象力非凡”之余,还惊呼:认识她是“危险”的。
  再有,就是层层深入的心理分析了。这本来就是女人写推理小说的强项,沃尔特斯更是将它发挥到了极致。在《暗室》里,记忆已是一片空白的嫌疑犯既要接受侦探的盘查,又要面对内心深处一阵紧似一阵的拷问,她的整个世界仿佛成了比萨斜塔,就那么不尴不尬地僵持着。往浅里说,故事因此而跌宕而枝蔓丛生,愈发地好看起来;往深里想,你或许会发觉,悬念浮于表层而哲理深藏其下:罪案或许有水落石出之时,我们对人性的探察和由此而生的困惑却永无终结之日。
  塔米·霍格:男主角非乔治·克鲁尼莫属
  如果说沃尔特斯行文运笔之间多少散逸出几分贵族气的话,美国女作家塔米·霍格(TamiHoag)走的就是更具亲和力的平民化路线。《灰烟散尽》是霍格的代表作,用她自己的话说,这本书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焚尸者”谋杀女人,烧毁尸体。他的最近一桩谋杀案的证人,一个满心困惑、离家出走的十几岁小孩,由律师兼前联邦调查局探员凯特·康兰接手。而凯特必须和她的旧情人、联邦调查局王牌探员约翰·昆合作,才能赶在“焚尸者”把她变成下一个受害者之前将“焚尸者”捉拿归案……
  怎么样,像不像一部高潮迭起的好莱坞大片?事实上,霍格写书总好像是在脑海里拉开一张大银幕,人物的语言、动作、表情都有鲜明的节奏感,决不冷场。简洁、流畅永远是第一位的。你轻而易举地就能跟上作者的思路,并不需要像读《暗室》那样间或停下来想一想。《灰烟散尽》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page…turner,即便你读到一半已经猜了个八九不离十(假设你有读过二十部以上推理小说的经验),我想你还是会一口气看到底。因为,不知不觉地,你早已把自己代入了书里的场景,阅读的重心从猜谜转成了模拟参与。信不信由你,塔米·霍格就是有这样的本事。
  更何况小说的男主角约翰·昆真的是侠骨柔情,师奶(想来美眉也未必逃得过)杀手一样的人物——恐怕也只有女作家才能如此不惜笔墨来悉心打磨。有记者曾问过霍格,最希望哪位名人读《灰烟散尽》,霍格答曰:乔治·克鲁尼,因为让他演昆是再合适不过了。
  想想看,约翰·昆有一双乔治·克鲁尼那样的深灰色大眼睛,皱纹里也折叠着性感,你说酷不酷?


女人一思考,上帝也疯狂(2)


  朱迪斯·迈克诺特:当浪漫与谋杀相遇
  “他跟着她已经三天了,注视着,等待着。
  如今,他已经掌握了她的习惯和时间表。他知道早上她什么时候起床,白天都见些什么人,晚上几点睡觉。他知道晚上她在床上夜读,喜欢把头支在枕头上。他知道她读的那本书的名字,也知道她把书面朝下搁在夜灯上,然后躺下,关灯睡觉。
  他知道她一头浓密的金发是天然的,而她那闪亮的蓝紫色的双眸也不是她戴隐形眼镜的结果。他知道她的化妆品全是在药铺买的,每天早晨她都是花不多不少二十五分钟的时间打点齐整去上班。很显然,她更注意如何使自己显得干净、整齐,而不是怎样打扮得漂亮。然而,他对她惹眼的体态更感兴趣。但是,他并不急在一时,感兴趣也不是因为一些寻常的原因。”
  这是《夜之私语》的开篇,寥寥几笔,便仿佛掀开了一层危险到致命的关系。且慢下结论,看下去你便会发觉,这只是虚晃一枪,在暗处跟踪女主角思珑·雷诺兹警员的,并不是什么变态连环杀手,而是一个希望能得到她帮助从而深入虎穴的联邦调查局特工。要命的是,这个所谓的“虎穴”,正是当年抛下思珑母女的大亨父亲——联邦调查局怀疑他跟一连串背景复杂的诈骗案、洗钱案甚至谋杀案有关。待思珑受命进入父亲的领地——棕榈海滩后,她又遇上了生命中不可承受之桃花劫,诺亚·梅特兰像一道闪电,划亮了思珑的整个天空。如是,亲情似厚茧,爱情如旋涡,正当我们跟着思珑一起左右为难时,一场真正的谋杀骤然登场……
  比之于沃尔特斯的冷冽,霍格的明快,《夜之私语》的作者,美国人朱迪斯·迈克诺特的笔触似乎更有女人味。西方书评家给她的定位是“浪漫加悬疑”,可谓实至名归。到底如何浪漫如何悬疑,单看她名下十几部作品的标题就可见一斑:《近乎天堂》,《梦之王国》,《温柔的凯旋》,《直到你出现》……个个都有让你浮想联翩的空间。
  唐娜·莱昂:顺便幽一默
  唐娜·莱昂(DonnaLeon),美籍人士,长期旅居威尼斯,作品的主要读者群却有大半在亚洲。从某种程度上看,莱昂搞笑的天分决不输于她设置逻辑陷阱的能力,所以如果你把她的《红鞋疑踪》当讽刺小说看,也说得通。故事从水塘边的一双红鞋开始,鞋边躺着一具浓妆艳抹的男尸,而死者竟然是堂堂的大银行行长!
  是不是嗅到一点黑色幽默的味道了?以莱昂泼辣的文风,炮制此类荒诞故事,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果然,我们眼看着案情牵扯出威尼斯一个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你方唱罢我登场。到头来,布鲁内蒂警长虽然揪出了真凶,挖出了深藏在背后的腐败大案,却没有把握一定能给他应有的惩罚,只能自嘲地想:在社会的某个特定阶层里,淫乱成了行为不轨,谋杀成了管理不善。
  于是,藉着莱昂的犀利和幽默,我们意外地在侦探小说里品到了一点苦涩——那份淡淡的怅然,是可以让上帝也皱一皱眉、叹一口气的。


三本书,两张碟,种种音乐(1)


  他远行后的第一个周六,屋子里空极了。一声叹息,呵出来的气也是硬的,撞到墙上,结结实实地弹回来。
  应该有一些声音才好,我想。
  一阵东翻西找以后,我终于坐定。少顷,有旋律和节奏从书页和影碟间汩汩地流出来;满满的挤了一房间,全是音乐。
  10:30am;多云,n次重放《黑暗中的舞者》最后一段
  当初满世界都在讨论王菲跟比约克到底是形似还是神似的时候,我对那口齿不清的冰岛女人真是一肚子的不屑。后来冲着她初涉大银幕就拿了金棕榈的份上,问别人借来了《黑暗中的舞者》。看了一半机器卡壳,我居然像一只困在笼子里饿了三天的动物一样原地转圈。最后终于夺门而出,闯进朋友家,不由分说地把那下半截看完。临了,比约克的微笑,愣是把我那懵懵懂懂的朋友也逼出了眼泪。
  那个笑,闪烁在婴儿般的眼睛里,绽开在少女般的红晕中,凝结在绞刑架上绳索骤然拉紧的瞬间。
  绞刑架上的女人叫塞尔玛,是个身在美国的捷克人,一贫如洗的单身母亲。因为家族遗传病的关系,她的视力日渐衰退,而且她知道,如果不趁着儿子年轻的时候筹到钱动手术,他也一样难逃失明的厄运。为了能让儿子将来能“亲眼看到自己的孙子”,她没日没夜地在厂里加班,在几乎就要看到希望的时候被抛到了谷底——房东觊觎她的辛苦钱,一番戏剧性地抢夺之后,她杀了他。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还塞尔玛一个清白,她也不愿意拿出给儿子开刀的钱付律师费,这一切意味着,她只能上绞架。
  然而这并不完全是一个关于公正、罪恶或者母爱的故事。弱小的塞尔玛有最宏大的梦想:世界在她眼里是模糊的,却也是鲜活的,因为她把生命里每一个片段都想象成音乐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像歌里唱得那样美好。你可以说她自欺欺人,但没有这样的梦做一盏灯,她在黑暗中又如何能摸索出一条路来呢?
  车间里,铁路旁,杀人现场,法庭,绞架,哪里都是塞尔玛放飞想象的舞台。每当尘世里的噪音放慢、推远,某种节奏渐渐加强之际,屏幕前的我们就知道,一长串眩目的、明亮的镜头又要徐徐展开,比约克嘶哑得几乎要把整个心都呕出来的歌声又要来撞击我们的耳膜了。
  末了那一幕,歌声在绞架上戛然而止。余下的镜头全都是无声的。一个失落了音乐的世界。
  11:45,一边煮汤一边翻《放耳听世界》
  其实世上真有那么一些耳朵,能把噪声过滤成音乐——如果你知道约翰·凯奇,如果你手边也有他的传记《放耳听世界》,你就会相信,这不单是电影里才会有的情节。
  凯奇何许人也?二十世纪一度臭名昭著而后广受推崇的美国先锋音乐家,可以给他扣上的帽子还包括:抽象画家,全美蘑菇协会理事,东方禅宗研究者,双性恋。
  —中学毕业,凯奇代表全班致告别词。说到一半,他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鲜花,塞进嘴里,在一片惊愕的目光中,津津有味地咀嚼他的花样年华。
  —凯奇说:“音乐实在不灵,事实上我喜欢声音本身,而不要听它们被别人摆弄成那种样子。”他在钢琴的部件里加入报纸、杂志、烟灰缸、书甚至钉子、螺帽,用所谓的“预制钢琴”奏出了“离谱”的音乐。
  —东京机场,一架飞机降落,巨大的轰鸣逼着人们捂起了耳朵,除了聋子和凯奇。他说,“我喜欢这样的感觉。”
  —《变化的音乐》的灵感来自中国的《易经》;《芳塔那混合》的谱子更像是一张数学图表;至于如今被视为时代里程碑的《4’33”》,不过是四分三十三秒的空白罢了。每一次上演凯奇的新作,都会激怒大多数的观众。
  —凯奇对蘑菇有匪夷所思的嗜好。不管车开到哪里,只要路边有蘑菇,他就跳下去。对此,他的解释是:在词典上,音乐(music)和蘑菇(mushroom)紧挨在一起。有记者危言耸听:“下一步,他就要发明电子蘑菇了。”
  ……
  我对先锋艺术家的动机素来有不大不小的成见。可是,对这个面无表情地把花吃下去的约翰·凯奇,我实在讨厌不起来。打开书,翻到我自己折了页的地方,看一两个他穷开心(他一生拮据,哗众而未取宠)的段子,我会一个人傻傻地笑出来。我又想起了那个卑微的、把车间当成百老汇的塞尔玛。她的精神气质,其实跟约翰·凯奇是一样的。
  走进厨房,锅里的热气噗噗地顶着锅盖,打起鼓点来。我笑了,心想,到处都有音乐的感觉,真好。
  1:30pm,在沙发上小睡片刻,读《狂恋大提琴》50—52章
  午后的光线柔和温婉,一点脾气都没有的样子;书里,却是一个凄风苦雨的世界。
  就在这几页里,杰奎琳·杜普雷,二十世纪最重要的音乐天才之一,终于永远地告别了她的大提琴。一路读下来,且喜且悲,她的撒手人寰,倒让我长长地舒出一口气来。
  哪怕没有追光,台上的杜普雷也能艳惊四座——有时候,为了跟上她瞬间产生的爆发力,整个乐队都被带动得激情洋溢乃至疲于奔命。台前幕后,别人的迁就在杜普雷眼里渐渐地成了司空见惯的事,不管是巡回演出的时候把脏袜子寄回家,还是用眼泪和歇斯底里换来跟姐姐分享姐夫的特权。
  以前看过根据这部传记改编的电影。片子拍得唯美,只是如今对照着原著,总觉得缺了一点切肤之痛。毕竟,书是杜普雷的姐姐和弟弟自己写的,每一个字都浸没在他们的爱与痛里,沉甸甸的。


三本书,两张碟,种种音乐(2)


  久久地凝视着印在《狂恋大提琴》上的友人送给杜普雷的玻璃刻画——杰奎琳长发飘飘,从大提琴里流淌出的五线谱上飞着“J…A…K…I…E”的字样,仿佛能听到她拉的埃尔加协奏曲如潮水一般直逼过来。然而画上没有她的脸,那张脸上,或灿烂或疯癫或哀怨的表情,我们都看不见。
  7:00pm,想起新买的影碟《海上钢琴师》
  1900年,他在“维吉尼亚”号邮轮上出生,被人抛弃在一架钢琴上。收养他的锅炉工给他取名1900。在养父的葬礼上他第一次听到了钢琴的声音,从此便无师自通地成了一位技艺超群的钢琴手。然而他的音乐他的世界只有在船上才能绽放出光彩。在1900看来,岸上充满了未知的艰险,“厕所是稳定的,而人已东倒西歪”。
  有一次他差点就上了岸,为了追随他一见钟情的姑娘。然而,当他一步步挪到甲板尽头,只差一步就要踏上陆地的时候,他停了下来。因为他看不到陆地的尽头,“不像钢琴,你永远知道它有多少个键”。
  超期退役的“维吉尼亚”号终于迎来了炸船的那一天。不肯上岸的1900躲在别人不知道的角落里,安详地等待着跟船一起灰飞烟灭……
  原来换一个角度看世界会是这样匪夷所思、激动人心的事。我们早已习惯的那种四平八稳的安全感在1900看来,居然是最可怕的、他宁死都不愿意尝试的危险。反之亦然。且看这一幕:海上的风暴袭来,船上的旅客上吐下泻、不胜其苦,1900却泰然自若,和着风雨声弹钢琴。奏到忘情处,他干脆放开脚闸,任钢琴带着自己在大厅里奔驰游曳。
  该怎么描述那段音乐呢?像掠过山谷里野百合的风,倏忽间就侵入到你的每一个毛孔里去。你还来不及闭上惊讶的嘴,先有笑容从眼角漾开来。至少会有暂时的几秒钟,你傻傻地想,其实一辈子住在船上,永远不用面对靠岸以后的纷扰,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22:00pm;微雨,读《克莱因蓝》,听Jazz
  对书名经过一番引经据典以后的解释应该是这样的:1957年,法国人伊夫·克莱因在米兰举办画展,展厅里悬挂着八幅同样大小的画板,上面涂满了群青色,从此,这种颜色被正式命名为“国际克莱因蓝”。
  大约就是封面封底上的那种蓝吧——冷到顶点,却又温润起来,适合呆在角落里,不疾不徐地看世界。
  我在书城顶楼的角落里找到了它。封底上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