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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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语(下)-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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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王父为延医投药,掖起病人命服,众鬼挤肩揎背,持其手,使不得服。如是者再四,王心厌焉,竟违父命,终不饮药。次晨,另延一医诊视,问:“曾投药否?”父语以故,医索方视之,惊曰:“幸而未饮,否则今日不能出声矣!”另立一方,鬼不复来夺。从此众鬼阗门塞屋,日掩天光,夜蔽灯火,或坐或立,或言或笑,聚集十余日。家中持经放焰口、毫无效验。一女鬼呼曰:“汝家该延老僧宏道来,我辈便去。”如其言,往请宏道。甫到门,众鬼轰然散矣。病亦渐安。
  袁子曰:同是念经放焰口,而有验有不验,此之谓有治人,无治法也。不知鬼食之不宜人食,而以奉其先生,此之谓愚忠愚孝也。
  忠恕二字一笔写
  黄照,歙县人,原任福山同知,罢官后主讲韶州书院。尝书“忠恕”二大字,勒石讲堂,款落“新安后学某敬书”。
  忽一日,梦黑衣者二人执灯至曰:“奉命召汝。”黄即随往。至一处,历阶而升,闻呼曰:“止。”黄即立定,黑衣人分左右立,中隔一层白云。闻有人曰:“汝为大清官员,何以生今反古,书‘忠恕’二字,款落‘新安’?宜速改正。”黄惊醒,急将前所刻“新安”二字改写“歙县”。
  越数日,又梦前黑衣人引至原处,仍闻云中人语曰:“汝改书勒石固善,但亦知‘忠恕’二字之义是一气读否?汝可于古帖中求之。”黄醒,检阅十七帖,见“忠恕”二字行书乃是“忠心如一”四字,恍然大悟。复将壁间石刻毁去,仿贴中行书,另写勒石。今现存韶州书院。
  土雨
  乾隆十四年,李元叔秀才自京就馆沈阳,越明年夏四月,回京师,渡辽水。是日往北台子,站路过远,昏黑不得抵宿。时乘四套车投一深林中,闻树叶上蔌蔌作雨声,沾洒衣上,视之皆土也。未几,四马攒蹄,退后不敢前。骡脚大呼曰:“有鬼蹲踞当道,车拉不动!”乃取开路铁锄抓土撒之,口中作咒语,车始得行。不数步,见一火,茶杯大,傍车而行,其光上下远近不定,照里许而灭。土人云:“凡鬼物出,皆先有土雨。”
  降庙
  粤西有降庙之说。每村中有总管庙,所塑之像,美丑少壮不同。有学降庙法者,法将成,则至庙中卜卦降神。初至,插一剑于庙门之中,神降则拔剑而回;神不降,则用脚踢倒之。能随足而起则生,如不起,则为神诛矣。
  其法将一碗净水写一“井”字圈绕之,地上亦写一“井”字圈绕之,八仙桌中间亦写一“井”字圈绕之,召童子四人,手上各写一“走”字圈绕之,将桌面反对碗口之上,四童以指抬桌,其人口念咒云:“天也转,地也转,左叫左转,右叫右转,太上老君急急如令转。若还不转,铜叉叉转,铁叉叉转。若再不转,土地、城隍代转。”唱毕,桌子便转,然后请药方,无不验者。
  陇西城隍神是美少年
  康熙间,陇西城隍塑黑面而髯者,貌颇威严,忽于乾隆间改塑像为美少年。或问庵僧,僧曰:“闻之长老云,雍正七年,有谢某者,年甫二十,从其师在庙读书。夜间先生出外,谢步月吟诗。见一人来祷,乃隐于神后伺之,闻其祝云:“今夜若偷物有获,必具三牲来献。”方知是贼也。心疑神乃聪明正直之人,岂可以牲牢动乎?次日,贼竟来还愿,生大不平,作文责之。神夜托梦于其师,将降生祸。师醒后问生,生抵赖。师怒,搜其箧,竟有责神之稿,怒而焚之。
  是夜,神踉跄而至曰:“我来告你弟子不敬神明,将降以祸,原不过吓吓他。你竟将他文稿烧化,被行路神上奏东岳,登时将我革职拿问。一面将此城隍之位奏明上帝,即将汝弟子补缺矣。”欷而退。
  未三日,少年卒。庙中人闻呼驺声,云是新城隍到任。嗣后,塑像者易黑胡之貌为美少年。
  城隍赤身求衣
  张观察挺修湖城隍庙,以檀香雕三丈法身,绣衮为袍衣之,供奉三日矣。忽夜梦一巨人,头带平天冠,而身无衣服,赤两股直立帐前。公惊醒心动,急欲赴庙查看,而庙中道士已来报神衣被窃矣。乃为另制,且命拿贼云。
  水怪吹气
  杭州程志章由潮州过黄岗,渡海汊。半渡,开大风,有黑气冲起,中有一人浑身漆黑,惟两眼眶及嘴唇其白如粉,坐船头上以气吹舟中人。舟人共十三人,顷刻貌尽变黑,与之相似,其不变者三人而已。少顷,黑气散,怪亦不见。开船,风浪大作,舟覆水中,死者十人,皆变色者也,其不变色之三人独免。
  坛响
  杭州北门外三清院林道士能擒妖,在兴化收妖坛中,放三清神座下。逾年,钱生袖海与友孔传经饯行,上南京乡试,本醉后坛云:“我友中则坛响。”果响一声。客散,生夜看书,见白衣人坐槛上与之拱手。生用界尺打之,抚掌大笑而退。是年孔君果中。
  贞女诉冤
  陆作梅作浔州太守,有和奸自尽一案,县详到府,文卷在案上,将批如详核转矣。其晚,幕友房中起大风,宛然一女子,立而不言,五更始去。幕友告太守,适太守奉调上省,谓其子曰:“汝胆大,今晚可至幕友房伺之。”
  晚间,公子遵父命,宿幕友书房。果如前风起,幕友又见此女,即告公子,而公子无见也,因大声问曰:“汝何为者?”女曰:“吾即几上案中人也,因拒奸至死。父母受贿,证成和奸,污我名节。曩诉之县,县亦受贿,不为申理,所以来此诉冤。”公子唯唯,即以共言写家信驰告太守。太守从省归,适经是县,因札致幕友,将原案发回本县。
  未几,县令来迎。太守不宿公馆,先往在隍庙行香,谓令曰:“吾访闻前奸案事有冤,信乎?”县据其父母口供,抗词请质。太守无奈何,即宿城隍庙中,传犯人及邻证人等于大殿后陪宿,阴伏人于殿后察之。至三更余,邻证等各自言语,有骂其父母之无良,怜其女之贞烈者,听者取笔书之。
  至天明,先盘诘邻证,取夜间所书示之,俱服。遂以强奸致死定案。旌其女入节孝祠。
  杨成龙成神
  处州太守杨成龙,性正直,作官五十年,颇有政声。壬寅春,余游天台,招余饮酒,历叙办山东数大案,有古循吏风,余许作传,以表章之。不料别后告老,就养于伊子深州署中,无疾而卒。先是,太守宰历城时,买沙板一副,置张秋僧舍。身亡后,其子文必欲遣人取归,然后入殓,以慰乃父之心。
  忽其幼孙某头晕仆地,旋起坐,厉声曰:“文,汝太糊涂!当此六月天,我尸在床,待从张秋取棺来,则吾尸坏矣。深州木材尽可用,何必远取?现在处州八来迎我作彼处城隍,我俟汝丧事小定,即往到任。我无他语,大凡人在世上,肯做好官,必有好报,汝紧记之。明年三月十四日,二孙所生之子,将来可以绍我之志,取名绍志可也。若葬我,当在唐务山中做癸丁山向。”幼孙言毕,沉沉睡去,俄而嬉戏如初。文悚然,一遵父命。
  次年,果生绍志,月日无爽。
  周仓赤脚
  相传东台白驹场关庙周仓赤脚,因当日关公在襄阳放水淹庞德时,周仓亲下江挖坑故也。戊申冬,余过东台,与刘霞裳入庙观之,果然赤脚,又见神座后有一木匣,长三尺许。相传不许人开,有某太守祭而开之,风雷立至。
  张飞治河
  大学士嵇文敏公总督南河,将筑堤东岸。梦有兜鍪而短须者直入一揖,随即上坐曰:“某堤须筑某所,裁保无虞。若在此,不能成功。”嵇颔之。已而思其人状貌乃一武夫,言复椎鲁,何以公然与宰相抗礼?意颇不怿,叱咤而醒。次日上工,次过张桓侯庙,小住啜茶,上塑神像,宛然梦中人,乃命停工。
  神佑不必贵人
  章观察家奴陈霞彩,居上元义直巷中,与其外妇同宿。夜闻风雨声,似震雷击物。初不介意,天明揭帐,则卧榻后山墙夜崩,榻之前后左右,皆砖堆数尺,惟留一榻不打坏。青衣青楼,亦得神佑如此。
  成神不必贤人
  李海仲秀才,秋试京师,在苏州雇鸭嘴船。行至淮上,见舱前来王某求附舟,旧时邻也,因与同行。
  洎晚,王笑问:“君胆大否?”秀才愕然,漫应曰:“大。”王曰:“惧君生畏,故以胆问。君既胆大,我不得不以实告。我非人,乃鬼也。我别君六年矣,前年岁荒,为饥寒所迫,掘坟盗财,被捕拿获,罪已斩决。今作鬼依旧饥寒,故往京中索逋,仗君乞带。”李问:“往索何人之债?”曰:“汪某。渠作刑部司官,许拟斩文书到部时为驳减等,故馈以五百金。不料渠全无照应,终不能保全性命,故往祟之。”汪某者,李戚也。李大骇,晓之曰:“汝罪宜诛,部议不枉,汪舍亲不应骗汝财物,我带汝往,说明原委,令渠还汝,以解此仇可也。但汝已死,要银何用?”王曰:“我虽无用,尚有妻子在家,居与君邻。我索得后,可代我付之。”李唯唯。
  又数日,将到京师,王请先行,曰:“我且到令亲处作祟,令渠求救无方,君再往说之,方肯听君。否则渠系贪财之人,君虽有言,渠不听也。”言毕不见。李入都觅寓,迟三日,往汪家,汪果得风狂之病,举家求神问卜,毫无效验。李方至门,病人口语曰:“汝家救星到矣!”家人争迎问李,李告以原委。汪妻初意要烧纸钱数万为偿,病人大笑曰:“以真钱还真钱,天下无此便宜之事!速兑五百金交李老爷,我便饶你。”其家如其言,汪病果愈。
  又数日,来李处催与同归,李不肯曰,“我未下场。”鬼曰:“君不中,不必下场也。”李不听。毕三场后,鬼又催归。李曰:“我要等榜。”鬼曰:“君不中,不必等榜也。”榜发无名,鬼来笑曰:“君此时可以归乎?”李惭沮,即日起身。鬼与同船,一切饮食,嗅而不吞,热物被嗅,登时冷矣。
  行至宿迁,鬼曰:“某村唱戏,盍往观乎?”李同至戏台下。看数出,鬼忽不见,但闻飞沙走石之声,李回船待之。天将黑,鬼盛服而来曰:“我不归矣,我在此做关帝矣。”李大骇曰:“妆何敢做关帝?”曰:“世上观音、关帝,皆鬼冒充。前日村中之戏,还关神愿也。所还愿之关神,比我更无赖,我故大怒,与决战而逐之。君独不闻飞沙石之声乎?”言毕拜谢而去。李替带五百金付其妻子。
  中一目人
  康熙甲戌科,丹徒裴公之仙偕数友人入都会试。都中有善召乩者,延之问中否。仙至,判一“贵”字。众不解,再叩之,则曰:“皆判明矣。”榜发后,惟裴公中会元,馀皆落第。裴公眇一目,始悟向所判“贵”字,乃“中一目人”也。
  女鬼告状
  镇江包某,年少美丰姿,娶室王氏。包世业贾,常与同事者往来闾巷。乾隆庚子秋日,偕数友为狎邪之游,日暮乃返。王氏方同一老妪入厨下治晚餐,闻叩门声,命老妪往启,见一少妇盛妆而入,直赴内室,问之不答。妪疑为姻戚,往告王氏。王急趋至室,则包在焉,因大笑老妪目昏,误认主人为妇人也。
  忽包作女态裣衽而前,与王氏寒暄,且言:“包郎在某娼家饮酒时,我在门后专守,俟其出,方得同回。”王见其声音举动不类包郎,恐其疯狂,急召僮仆及邻里姻戚共来看视。包皆一一与见,礼仪周到,称谓无误,宛然一大家女也。或男子稍与相狎,鬼即怒曰:“我贞女也,谁近我,我即取其命!”众问:“你与包有何仇?”鬼曰:“妾与包实因恩爱成仇,曾控告于城隍神,前后共十九状,俱未见准。今又告于东岳帝君,始蒙批准,不日与包同往矣。”询其姓名,鬼曰:“我好人家儿女,姓名不可闻也。”“告包者何词?”鬼即连诵十九词,其词甚急,不能悉晓,大概控包负心,令彼无归之意。或又问:“汝即托包身而言,包今何在?”鬼微笑曰:“渠被我缚在城隍庙侧小屋中矣。”王氏泣拜,求放其夫,鬼不答。
  至夜分,众姻戚私语曰:“彼鬼曾言告城隍状不准,今缚包于城隍庙侧,何不往告于神,求其伸理?”于是共觅香烛楮镪,若将往者。鬼忽言曰:“今诸人既同来相求,且放彼归,自有东岳审断。”言毕倒地。
  少顷包苏,极称困顿,众环问所见,包曰:“初出某娼门,即见此妇相随。初尚或左或右,至教场,妇遽前扯拽往城隍庙左侧小屋内,黑暗中以绳缚我手足,置之于地,旁似有相守之人。适闻妇来曰:‘今目放汝归。’推我出户,一跌而醒,身已在家。此事明日东岳当传审矣。”再询其细,包惟酣睡而已。
  次日午后起曰:“差人至矣,速具酒食。”自出厅向空座拱揖,语多不解。酒既设,复归卧床上,更许死矣,惟心头微热。王氏与诸人泣守之,见包面色时青时红时黄,变幻不测。三更后,胸前及喉颊间见红斑爪痕数处。次夜二鼓,发辫忽散乱。至晓始苏,索茶饭尽十数器,吞咽迅速,观者骇然。少定,呼“取酒食款差役”,王氏如前设之;又命取纸钱六千,须去其破缺者,以四千焚于厅前,二千焚于门侧巷内。复自起至大门作拜送状,反室熟睡两日乃能起。悉言所见:
  自女鬼解缚放回后,次日下午,有二差役来传,其一不识,其一陈胜,亦贾人子,儿时与包为同窗友。陈家贫,娶妇时,包曾助以钱数千文,今已殁三载。谓包曰:“此事已发速报司审办,尔我同窗好友,在生又承高谊,自当用情照应,不必上刑具。”同行至中途,见二役锁前女鬼,鬼大恚,以首触包,手抓仿包面颊,此包身所以有红斑爪痕之现也。女鬼詈二差卖法,差不得已,为包亦上锁同行。路愈远愈黑,阴风惨烈,辫发俱散。
  至一处,仿佛见衙署,差令坐地守候。旋见二红灯由内出,二差去包锁,带入跪于灯止处。见有公案文卷,一官上坐,红袍乌纱,以手捋须,问曰:“汝包某耶?”包应曰:“诺。”官即提女鬼至,讯答语颇多。女与包并跪阶下,相云尺许,绝不闻其一字。见官震怒,令批女鬼颊十五,即上枷锁,二役牵之,痛哭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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