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啊 作者:黄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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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啊 作者:黄孝阳-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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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在为何努力。直到某天,我遇上一个叫马原的男人,一个很普通却像梦一样的男人……但这些都是另一个故事里的,现在我真的觉得很累,想先歇会儿,好好睡上一觉。 
    
 我妈来了,她没有抱怨我为何不在事前向她老人家请示,只淡淡说了声,离了也好,长痛不如短痛。一切从零开始,从头再来。我妈问我,有关于财产分配的事。我如实做了回答。我妈生气了,说这些钱都是你辛苦赚来的,为何要分这么多给她?我说,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均分。我与她又没有什么婚前公证。我妈说,我明天就去骂她。我说, 
        
骂能解决什么问题吗?反而让人觉得是你把人家赶走的。我妈的眼圈就红了,你辛苦了这么多年,到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笑了,还有套房子。再说,我还有个孩子。钱是死宝,人是活宝。她给我留下这个孩子,拿点钱也是应该的。婚姻是一项投资,有赚有亏,心态一定要好。若买股票蚀了本的人都去跳楼,那还成什么世道?我妈皱起眉头,为什么不把孩子给她?不能这么便宜她,有个孩子拖累,她以后想再找其他男人,怕也不是这么容易。我笑着说,你舍得吗?你放心吗?我妈就不吱声,想了半天,忽然就哭出声,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笨的一个儿子啊。我有点儿难过,可实在不知如何来安慰我妈,于是就对她老人家扮鬼脸。我妈哭得更伤心了。我妈说我与我爸是一般愚蠢。在她不断掉落的泪水中,我明白了家里之所有会没有爸爸的任何遗物。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生来会打洞。我是我妈的遗腹子。我爸很年轻时就死去了。我妈爱他,也恨他,因为他背着我妈与个上海女知青好上了。 
  
  故事可以说是轰轰烈烈,但也能说是荒唐可笑。我爸叫马大,是个连长,党员,在农垦某场,前途光明。我妈凭着媒灼之言与他结成夫妻,离开故乡,去那里养猪。那时候的天很蓝,草也很绿,可猪却总养不肥,也难怪,人都没吃,猪又怎么会有的吃?我妈那时很漂亮,可那些上海来的女学生因为会打扮,显得更漂亮。我爸虽是个小人物,但在那天高皇帝远的地方还算得上大权在握,至少食堂今天搞什么伙食,他完全能够说了算。谁不喜欢干活轻点?吃的好点?那些女学生纷纷向我爸抛媚眼。其中一个笑起来有两个小酒涡的女学生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把我爸的钢铁神经彻底摧毁。小酒涡有了不去干活吃香喝辣的资本。其他女学生不干了,闹起来,这事若捅到上边,我爸就得被安了个”奸污女知青”的罪名给枪毙了。我妈含着眼泪给小酒涡与那些女学生下跪,这才救回我爸那条命。这事好像也就这么过去了。没过多久,农场组织人员去附近一个老矿区挖过冬的煤。这帮女学生吱吱喳喳,兴高采烈地跟着老工人下了矿井。怎料,坑道忽然发生塌陷,我爸本来跑出来了,可到井上一数人头,还少了三个女学生,其中就有那个小酒涡。我爸二话没说又下去找了。井下的坑道虽然像是迷宫,但老天保佑,我爸很快就找到另二个女学生,把她送了上来。老工人都劝我爸不能再下去,说太危险。我爸不听,擦擦汗,又下去了,刚一下去,第二次塌方就开始了。 
  
  七天后,救援人员终于找到了我爸的尸体,与那个小酒涡在一起,我爸死了,小酒涡没死。我爸不是饿死的,也不是因为瓦斯中毒死的,要说非得有人先死,也应该是那个身子娇弱的小酒涡。可我爸竟然用随身小刀把手割破,把自己滚烫的鲜血全滴入那个小酒涡嘴里。我爸是失血过多死的,他在手臂上割了整整十三刀。那个小酒涡本来已陷入晕迷中,是我爸嘴对嘴把他自己的血一点点送入小酒涡的喉咙深处。我爸与小酒涡嘴上都结了层厚厚的血痂。我爸最后的那个姿势是把已划开的手动脉放在那个小酒涡嘴边。农场给我爸评了个英雄。我妈的头发一下子白了许多。我妈离开了农场,把我爸的东西全烧得干干净净,包括那张奖章。后来无数个夜里,我妈都在会问自己,若与我爸呆在井底下的不是那个小酒涡,而是她,我爸是否还会那样做?没有谁能回答,包括我那已死去多年的爸爸。 
  
  我妈喃喃说着话,眼泪不停地落在我手背。我妈说了很多,我却还是没有想明白。不知道我爸在用刀子划破自己手臂时,心里在想些什么。他会想起我妈吗?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一时的痛,并不可怕,刀往脖子上一砍,与一阵风从那吹过差不多。可他又为什么能忍受得住那近似于剐刑的痛楚?这一切是因为什么?不知为何,我又忽然想哭了。我偷偷背转身,我妈是女人,我不能让女人看见我的泪水。我想起钟情。那枚锁匙还一直在胸口晃动。它很冷,也很重。 
  
她合上了日记。她说日记就写到这里,要听后面的故事就得下回分解了。   
  我就笑。我没有问她为何要用这样的方式给我讲一个女人的心情。她既然要这么讲,自然有她的道理。我把镜子给了她。她在日记里的那个“我”真的是她吗?她安安静静地   
      
坐着,手放在膝盖上,脸像个剥了壳的鸡蛋,并在微微拂动的阳光透明。一些细微的茸毛让她看起来就似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儿,她真的经历过那么多?还有一个叫小飞的儿子?而且有三十多岁了?这可真是令人难以想像。我没有问她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这里”与“那里”又有多大区别?时空交错,宇宙朝生暮死,又有什么是不可能。我伸手小心拭去镜子上面的尘埃。其实人心亦如镜。我忽然有点儿明白她给我日记看的意思了。我对她歉然一笑。她摆摆手,又喝了口水,然后视线望向窗外。我没打扰她,又发了一会儿呆,忽然想起一个陌生的女孩儿。 
  
  我都不记得她长什么样子了,事实上我也没有来得及看清她的面容。我记得自己在街上逛累了后,就蹲了下来,愣愣地瞧着身边的广告画。画面很有创意,一个女孩儿也拿着一面镜子。镜子里没有日有星晨,也没有女孩儿的脸,只有一行行文字或浓或淡或浅或浓地飘浮着。我看了很久,然后感觉到某种东西正紧盯着我看。我猛地扭过头。我看见那个陌生的女孩儿。她坐在巴士上,巴士进了车。我没有起身,蹲在站牌边继续朝街道上一只空的铝制啤酒罐吐唾沫。一开始我能一秒钟吐出一大口,现在只能一分钟吐出一小口,不过,自己还没有吐够一百口唾沫,所以我虽然觉得头晕脑胀,两腿发软,但还是努力用舌头搜刮着喉咙里的口水。舌头是软的,不是每一个人都有一根三寸不烂之舌;牙齿是硬的,也不是每个人都有打落牙齿和血吞的智慧或者勇气;至于口水,大家的口水倒都是有助于消化的。我的肚子咕咕地叫了,我扭过脸,再盯着在肯德基门口出没的红男绿女使劲地看,人忽然恍惚起来。一些东西被放大,能看得一清两楚,譬如那个扎马尾辫姑娘唇角下的那粒黑痣;一些东西则被缩小,以至于根本听不到任何声音,只能看见那位姑娘的嘴巴一阖一合。这就好像小时候看过的一种默剧,一个个人从舞台中央走过,穿着种种奇形怪状的衣裳,打着种种奇形怪状的手势,露出种种奇形怪状的表情,却始终没有一个人说话。 
  
  是什么东西把声音过滤掉了?我有些慌,赶紧收回自己正在马尾辫姑娘胸脯上飘游的视线。姑娘是好的,但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资格冒犯的。我有些懊恼,想了想,又觉得心里憋得慌,飞快地抬起头朝姑娘已远去的背影瞪了一眼,这才心满意足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我失业了,准确说是下岗了。这本来也没有什么不好,只能怨手气太背,一个科室十个人,自己愣就瞎眼抓了那个写有“走”的纸团。何况书上说,上帝关闭上一扇门,那我一定会打开另一扇门。可惜我老人家又打开的门实在不咋的,又脏又破又窄就不说了,糟糕的是那扇门竟然是由一个二十刚出头的小丫头把守。这就很让我惶恐了。我在小丫头手下干了几天。不管我多么努力,总没有法子干得让小丫头满意。也许真像现代人常挂在嘴上的,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吧。 
  
  这时,我忽然看见坐在巴士上的女孩儿笑了,莫明其妙地笑了,脸贴在玻璃窗上,笑意滑出唇沿,顺耸起的鼻子一路小跑到眼角眉梢,然后刷地一下溢满眼睛。我咕嘟下把好不容易才搜刮到嘴里的口水咽回肚,头下意识地往后扭,后面只有一面广告牌,再看两边,两边也没有人。她笑什么?对谁笑?她笑得可真灿烂。我嘀咕着,想伸手揉眼睛,心脏却不安起来,像一只被人赶出窝的兔子。我咳嗽一声,试图镇定下来,但那只可怜兔子根本不听我使唤,猛地就往空中蹿去。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我先是右脚踩在左脚上,然后是左脚踩在右脚上,身子在空中维持了约几秒钟的平衡,便缓缓地向前滚去。整个过程与电影里的慢镜头差不多。等到我哎唷叫出声时,自己已躺在水泥路上。 
  
  我笑了,不由自主地笑了。我趴在地上,聚精会神瞧着离自己约二十厘米远的那个铝铝制啤酒罐,自己的左颧骨刚才把它撞瘪了,它现在看起来一点也不精神了,不过,我开始朝它吐出去的唾沫也回到我的脸上了。我下意识往脸上摸了一把,手上湿滑滑的,似乎有一条令人心底发腻的软体动物在上面爬行,我甩了下手,手甩在啤酒罐上,叮叮当当,啤酒罐滚远了。就在这一刹那,我忽然听见心底传来格蹬声脆响,整个世界似乎与刚才大不一样。对了,是声音,这个世界又有了声音,轮胎在水泥路面粗糙的磨擦声、母亲教训淘气孩子的斥责声、飞机从天空划过的轰鸣声……这些声音像五彩缤纷的火焰在我眼前开放,一朵一朵,层层叠叠,似繁花开放,永无尽头。噢,它们还是一团团废纸、一根根羽毛,从遍布于大街小巷的每一个角落与阴翳里飘起来,飘过来,打着旋,来到我上空,忽然加速,似潮水般涌入我的身体。我闭上眼,仔细而又小心地品尝着此刻正在眼帘深处不断涌现的各种图案。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小时候庙里的和尚不念一个和尚挑水吃二个和尚担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反而整日嘴里叽哩哌啦念着一些极为拗口的句子。我在长大以后才知道那好像叫什么金刚经。也许不是金刚经,是般多若密经,或其我什么经。经文的名字是什么倒不重要,重要的是什么——自己也不知道。我睁开眼睛,四周并无围观人群,大家都忙,步履匆匆,偶尔有几个年轻人投来仓促一瞥,便急急移开视线。我们的样子倒还真有些像在光天化日下见到女人的裸体。我对着正前方的阳光歉意一笑,爬起来,掸掸身上尘土,走了一段路,猛地想起巴士上对我微笑的女孩儿,女孩儿似乎穿了一件吊带裙,裙带是鲜红的,女孩儿似乎也是鲜红的。我的心脏又不争气地跳动起来。在城市里,比陌生人的笑容更难见到的,恐怕就是这种鲜红不加任何修饰热烈的颜色。 
  
  红色意味着什么?一团无用但又令人晕头转向的激情?一种像火焰有着牙齿的光明?一个让人惶恐茫然不知所措却又热血沸腾的生命?一件来去匆匆不肯为任何事物停留的快乐?一项隐藏起来的原本是肆无忌惮的性能力?一滴小时候“过家家”自己用手指在小女孩儿下身弄出来的鲜血?我皱起眉头,想起自己还少吐了那个铝制啤酒罐一口唾沫。刚才数到九十九了吧?自己本来是要吐足一百口。是什么东西妨碍了自己?红色的,跳动着的,闪耀着的……我深吸一口气,我确信自己现在能朝啤酒罐上吐出大大的一口唾沫,有没有必要回头去找那个啤酒罐?我的脚步一下子快,一下子慢,晃晃悠悠,影子也被阳光撕扯得一下长,一下短。我忽然想到什么,掉转头,朝巴士车站飞奔回去。啤酒罐不见了,空空荡荡的马路像一个魔术师。我咧开嘴,拦住一辆巴士,奋力挤上车。 
  
  公交巴士像一个沙丁鱼罐头。一个小孩朝我吐长舌头。我没理我,朝车窗外望去。我乐了,在我刚才等车的地方,有一个年轻的女孩儿正蹲在地上,样子还真像一只鼓鼓囊囊的蛤蟆。女孩儿穿着一件白色连衣裙,穿连衣裙的蛤蟆可真少见。我微笑起来,用力咳嗽,用力朝车窗外吐出一大口唾沫。唾沫在空中画过一条优美的弧,准备地落在自己吐过九十九口唾沫的地方。女孩儿吃惊地抬起头。我的笑容更为可掬。我举起手,向女孩儿示意。 
  
  我回了家,在面对窗台的椅子上坐下。坐下没多久,雨开始下了,很忽然。一缕阳光在玻璃上晃动着,我眯起眼,刚想看一看阳光的里面到底藏着什么东西。一些黝黑闪亮的云就在天的最尽头处挺直腰,眨眼间便以铺天盖地之势翻滚而至,嘴里还嗬嗬有声。风也来了,斜刺里冲杀到,蓦然横空一扫,把云裹成一匹匹浑身乌黑的野马,四蹄掀起,鬃毛甩动。雨先是浠浠沥沥掉了几滴,蓦然大了,像有人拿着瓢从那些厚得发黑的云里往外舀水,水一层一层往下掉,后来,渐渐小起来,然后又大了。如此反反复复。那些灰色、黑色的屋顶很快便积起一洼洼明亮钻石般闪着光的东西。钻石恒永远,一颗永流转。我数了一会儿水洼的个数,目光停留在窗户外面的这颗大树上。这颗树在我第一次看到它时便好像就是这么大,这么多根枝桠。时间似乎并没有在它身上留下痕迹。 
  
  当然,有一些痕迹是肉眼永远也不能直接看见的。我没有关窗户,我只是看着,不愿再想什么。其实就这么看着,也挺好的。或许也只能是这样“其实”着。空气中很快便弥漫出一股霉味,它们让这棵圆锥状的树的轮廓愈来愈模糊。我伸手又摸了一下脸,然后,手慢慢朝双腿中间伸去。我闭上眼,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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