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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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辽史- 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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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牌二百面,长尺,刻以国字,文曰「宜速」,又曰「敕走马牌」。国有重事,皇帝以牌亲授使者,手札给驿马若干。驿马阙,取它马代。法,昼夜驰七百里,其次五百里。所至如天子亲临,须索更易,无敢违者。使回,皇帝亲受之,手封牌印郎君收掌。

  木契,正面为阳,背面为阴,阖门唤仗则用之。朝贺之礼,宣徽使请阳面木契下殿,至于殿门,以契授西上阖门使云:「授契行勘。」勘契官声喏,跪受契,举手勘契同,、兴,鞠躬,奏「内外勘契同」。阖门使云:「准敕勘契,行勘。」勘契官执阴面木契声喏,平身立,少退近後,引声云「军将门仗官」,齐声喏。勘契官云:「内出唤仗木契一只,准敕付左右金吾仗行勘。」勘契官云「合不合」,门仗官云「合」,凡再。勘契官云「同不同」,门仗官云「同」,亦再。勘契官近前鞠躬,奏:「勘官左金吾引驾仗、勾画都知某官某,对御勘同。」平身,少退近後,右手举契云:「其契谨付阖门使进入。」阖门使引声喏,门仗官下声喏。勘契官跪以契授,阖门使上殿纳契,宣徽使受契。阖门使下殿,奉敕唤仗。

  木箭,内箭为雄,外箭为雌,皇帝行幸则用之。还宫,勘箭官执雌箭,东上阖门使执雄箭,如勘契之仪,详具礼仪志。

※校勘记

  一:末帝表上传国宝一按末帝即指石重贵,重贵旧五代史称少帝,新五代史作出帝,此是一般称呼。

  二:诏用太宗旧宝按纪在应历三年二月。

  三:天显二年应天皇太后称制皇太后原误「皇后」,夺「太」字,据纪天显二年十二月补。

  四:须索更易「须」,国志二五引使辽录作需,是。

 





第五十八卷  志第二十七

仪卫志四

仪仗

  帝王处则重门击柝,出则以师兵为营卫,劳人动众,岂得已哉。天下大患生於大欲,不得不远虑深防耳。智英勇杰、魁臣雄藩於是乎在,宇武备於文物之中,此仪仗所由设也。

  金吾、黄麾六军之仗,辽受之晋,晋受之後唐,後唐受之梁、唐,其来也有自。耶律俨、陈大任旧志有未备者,兼考之辽朝杂礼云。

国仗

  王通氏言,舜岁遍四岳,民不告劳,营卫省、徵求寡耳。辽太祖匹马一麾,斥地万里,经营四方,未尝宁居,所至乐从,用此道也。太宗兼制中国,秦皇、汉武之仪文日至,後嗣因之。旄头豹尾,驰驱五京之间,终岁勤动,辙迹相寻。民劳财匮,此之故欤。

  辽自大贺氏摩会受唐鼓之赐,是为国仗。其制甚简,太宗伐唐、晋以前,所用皆是物也。着于篇首,以见艰难创业之主,岂必厚卫其身云。

  十二神,

  十二旗,

  十二鼓,

  曲柄华盖,

  直柄华盖。

  遥辇末主遣制,迎十二神、天子旗鼓置太祖帐前。诸弟剌哥等叛,匀德实纵火焚行宫,皇后命曷古鲁救之,止得天子旗鼓。太宗即位,置旗鼓、神于殿前。圣宗以轻车仪卫拜帝山。

渤海仗

  天显四年,太宗幸辽阳府,人皇王备乘舆羽卫以迎。乾亨五年,圣宗东巡,东京留守具仪卫迎车驾。此故渤海仪卫也。

汉仗

  大贺失活入朝于唐,娑固兄弟继之,尚主封王,饫观上国。开元东封,邵固扈从,又览太平之盛。自是朝贡岁至于唐。辽始祖涅里立遥辇氏,世为国相,目见耳闻,歆企帝王之容辉有年矣。遥辇致鼓於太祖帐前,曾何足以副其雄心霸气之所睥睨哉。

  厥後交梁聘唐,不惮劳。至於太宗,立晋以要册礼,入汴而收法物,然後累世之所愿欲者,一举而得之。太原擅命,力非不敌,席卷法物,先致中京,弃山河,不少顾虑,志可知矣。於是秦、汉以来帝王文物尽入于辽;周、宋按图更制,乃非故物。辽之所重,此其大端,故特着焉。

  太宗会同元年,晋使冯道备车辂法物,上皇太后册礼;刘、卢重备礼,上皇帝尊号。

  三年,上在蓟州观导驾仪卫图,遂备法驾幸燕,御元和殿行入阖礼。

  六年,备法驾幸燕,迎导御元和殿。

  大同元年正月朔,备法驾至汴,上御崇元殿,受文武百僚朝贺。自是日以为常。二月朔,上御崇元殿,备礼受朝贺。三月,将幸中京镇阳,诏收卤簿法物,委所司押领先往。未几镇阳入汉,卤簿法物随世宗归于上京。四月,皇太弟李胡遣使问军事,上报曰,朝会起居如礼。是月,太宗崩,世宗即位,卤簿法物备而不御。

  穆宗应历元年,诏朝会依嗣圣皇帝故事,用汉礼。

  景宗乾亨五年二月,神柩升  车,具卤簿仪卫。六月,圣宗至上京,留守具法驾迎导。

  圣宗统和元年,车驾还上京,迎导仪卫如式。

  三年,驾幸上京,留守具仪卫奉迎。

  四年,燕京留守具仪卫导驾入京,上御元和殿,百僚朝贺。

  是後,仪卫常事,史不复书。

卤簿仪仗人数马匹

  步行擎执二千四百一十二人,坐马擎执二百七十五人,坐马乐人二百七十三人,步行教坊人七十一人,御马牵拢官五十二人,御马二十六匹,官僚马牵拢官六十六人,坐马挂甲人五百九十八人,步行挂甲人百六十人,金甲二人,神舆十二人,长寿仙一人,诸职官等三百五人,内侍一人,引稍押衙二人,赤县令一人,府牧一人,府吏二人,少尹一人,司录一人,功曹一人,太常少卿一人,太常丞一人,太常博士一人,司徒一人,太仆卿一人,鸿胪卿一人,大理卿一人,御史大夫一人,侍御史二人,殿中侍御史二人,监察御史一人,兵部尚书一人,兵部侍郎一人,兵部郎中一人,兵部员外郎一人,符宝郎一人,左右诸卫将军三十五人,左右诸折冲二十一人,左右诸果毅二十八人,尚乘奉御二人,排仗承直二人,左右夹骑二人,都头六人,主帅一十四人教坊司差,押二人,左右金吾四人,虞候飞一十六人,鼓吹令二人,漏刻生二人,押当官一人,司天监一人,令史一人,司辰一人,统军六人,千牛备身二人,左右亲勋二人,左右郎将四人,左右拾遗二人,左右补阙二人,起居舍人一人,左右谏议大夫二人,给事中书舍人二人,左右散骑常侍二人,门下侍郎二人,中书侍郎二人,鸣鞭二人内侍内差,侍中一人,中书令一人,监门校尉二人,排列官二人,武卫队正一人,随驾诸司供奉官三十人,三班供奉官六十人,通事舍人四人,御史中丞二人,乘黄丞二人,都尉一人,太仆卿一人,步行太卜令一人。职官乘马三百四匹,进马四匹,驾车马二十八匹。人之数凡四千二百三十有九,马之数凡千五百二十。

  得诸本朝太常卿徐世隆家藏辽朝杂礼者如是。至於仪注之详,不敢傅会云。

※校勘记

  一:仪仗原脱此目。按本志总序:「考辽所有舆服、符玺、仪仗,作仪卫志。」前此既有「舆服」、「符印」两目,据补。

  二:中京镇阳按纪大同元年二月,升镇州为中京。镇阳应作镇州。

  三:给事中书舍人二人据百官志三,应作「给事中、中书舍人二人」。

 





第五十九卷  志第二十八

食货志上

  契丹旧俗,其富以马,其强以兵。纵马於野,弛兵於民。有事而战,骑介夫,卯命辰集。马逐水草,人仰酪,挽强射生,以给日用,糗粮刍茭,道在是矣。以是制胜,所向无前。及其有国,内建宗庙朝廷,外置郡县牧守,制度日增,经费日广,上下相师,服御浸盛,而食货之用斯为急矣。於是五京及长春、辽西、平州置盐铁、转运、度支、钱帛诸司,以掌出纳。其制数差等虽不可悉,而大要散见旧史。若农谷、租赋、盐铁、贸易、坑冶、泉币、群牧,逐类采摭,缉而为篇,以存一代食货之略。

  初,皇祖匀德实为大迭烈府夷离,喜稼穑,善畜牧,相地利以教民耕。仲父述澜为于越,饬国人树桑麻,习组织。太祖平诸弟之乱,弭兵轻赋,专意於农。尝以户口滋繁,纠辖疏远,分北大浓兀为二部,程以树艺,诸部效之。

  太宗会同初,将东猎,三克奏减辎重,疾趋北山取物,以备国用,无害农务。寻诏有司劝农桑,教纺绩。以乌古之地水草丰美,命瓯昆石烈居之,益以海勒水之善地为农田。三年,诏以谐里河、胪河近地,赐南院欧突吕、乙斯勃、北院温纳河剌三石烈人,以事耕种。八年,驻跸赤山,宴从臣,问军国要务。左右对曰:「军国之务,爱民为本。民富则兵足,兵足则国强。」上深然之。是年,诏徵诸道兵,仍戒敢有伤禾稼者以军法论。

  应历间,云州进嘉禾,时谓重农所召。保宁七年,汉有宋兵,使来乞粮,诏赐粟二十万斛助之。非经费有馀,其能若是?

  圣宗乾亨五年诏曰:「五稼不登,开帑藏而代民税;螟蝗为灾,罢徭役以恤饥贫。」统和三年,帝尝过稿城,见乙室奥隗部下妇人迪辇等黍过熟未获,遣人助刈。太师韩德让言,兵後逋民弃业,禾稼栖亩,募人获之,以半给获者。政事令室亦言,山西诸州给军兴,民力凋敝,田谷多躏於边兵,请复今年租。六年,霜旱,灾民饥,诏三司,旧以税钱折粟,估价不实,其增以利民。又徙吉避寨居民三百户于檀、顺、蓟三州,择沃壤,给牛、种谷。十三年,诏诸道置义仓。岁秋,社民随所获,户出粟仓,社司籍其目。岁俭,发以振民。十五年,诏免南京旧欠义仓粟,仍禁诸军官非时畋牧妨农。开泰元年,诏曰:「朕惟百姓徭役烦重,则多给工价;年谷不登,发仓以贷;田园芜废者,则给牛、种以助之。」太平初幸燕,燕民以年丰进土产珍异。上礼高年,惠鳏寡,赐连日。九年,燕地饥,户部副使王嘉请造船,募习海漕者,移辽东粟饷燕,议者称道险不便而寝。

  兴宗即位,遣使阅诸道禾稼。是年,通括户口,诏曰:「朕於早岁,习知稼穑。力办者广务耕耘,罕闻输纳;家食者全亏种植,多至流亡。宜通检括,普遂均平。」禁诸职官不得擅造酒糜谷;有婚祭者,有司给文字始听。

  道宗初年,西北雨谷三十里,春州斗粟六钱。时西蕃多叛,上欲为守御计,命耶律唐古督耕稼以给西军。唐古率众田胪河侧,岁登上熟。移屯镇州,凡十四稔,积粟数十万斛,每斗不过数钱。以马人望前为南京度支判官,公私兼裕,检括户口,用法平恕,乃迁中京度支使。视事半岁,积粟十五万斛,擢左散骑常侍。辽之农谷至是为盛。而东京如咸、信、苏、复、辰、海、同、银、乌、遂、春、泰等五十馀城内,沿边诸州,各有和仓,依祖宗法,出陈易新,许民自愿假贷,收息二分。所在无虑二三十万硕,虽累兵兴,未尝用乏。迨天庆间,金兵大入,尽为所有。会天祚播迁,耶律敌烈等逼立梁王雅里,令群牧人户运盐泺仓粟,人户侵耗,议籍其产以偿。雅里自定其直:粟一车一羊,三车一牛,五车一马,八车一驼。从者曰:「今一羊易粟二斗,尚不可得,此直太轻。」雅里曰「民有则我有。若令尽偿,众何以堪?」事虽无及,然使天未绝辽,斯言亦足以收人心矣。

  夫赋税之制,自太祖任韩延徽,始制国用。太宗籍五京户丁以定赋税,户丁之数无所於考。圣宗乾亨间,以上京「云为户」訾具实饶,善避徭役,遗害贫民,遂勒各户,凡子钱到本,悉送归官,与民均差。统和中,耶律昭言,西北之众,每岁农时,一夫侦候,一夫治公田,二夫给纠官之役。当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易田积谷以给军饷。故太平七年诏,诸屯田在官斛粟不得擅贷,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此公田制也。馀民应募,或治闲田,或治私田,则计亩出粟以赋公上。统和十五年,募民耕滦河旷地,十年始租,此在官闲田制也。又诏山前後未纳税户,并於密云、燕乐两县,占田置业入税,此私田制也。各部大臣从上征伐,俘掠人户,自置郛郭,为头下军州。凡市井之赋,各归头下,惟酒税赴纳上京,此分头下军州赋为二等也。

  先是,辽东新附地不榷酤,而盐刉之禁亦弛。冯延休、韩绍勋相继商利,欲与燕地平山例加绳约,其民病之,遂起大延琳之乱。连年诏复其租,民始安靖。南京岁纳三司盐铁钱折绢,大同岁纳三司税钱折粟。开远军故事,民岁输税,斗粟折五钱,耶律抹只守郡,表请折六钱,亦皆利民善政也。

※校勘记

  一:保宁七年至诏赐粟二十万斛助之按纪,汉乞粮在保宁八年十二月;助粟二十万斛在保宁九年三月。

  二:统和三年帝尝过稿城「统和三年」四字原脱,据纪统和三年八月补。下文「十五年」上原有「统和」二字,今删。

  三:山西诸州给军兴「给军兴」,疑应作给军或军兴。

  四:徙吉避寨居民三百户按纪,此事在统和七年二月,吉避寨作鸡壁砦,三百户作二百户。

  五:家食者全亏种植「食」,疑应作贫。

  六:道宗初年至命耶律唐古督耕稼以给西军按卷九一耶律唐古传,唐古仕於统和、重熙初,重熙四年致仕。此系於道宗初年,误。

  七:以马人望前为南京度支判官至乃迁中京度支使按卷一○五马人望传,人望为中京度支使在天祚时。此系於道宗初年,误。

  八:东京如咸信苏复辰海同银乌遂春泰等五十馀城内按乌、春、泰三州均隶上京道,不属东京。

  九:圣宗乾亨间乾亨为景宗年号,圣宗乾亨,或指接位後改元统和之前。上文「圣宗乾亨五年」同此。

  一○:统和十五年统和二字原缺,据纪统和十五年三月补。

  一一:於密云燕乐两县占田置业按纪在统和七年六月。

 





第六十卷  志第二十九

食货志下

  征商之法,则自太祖置羊城于炭山北,起榷务以通诸道市易。太宗得燕,置南京,城北有市,百物山,命有司治其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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