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克里斯朵夫》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约翰·克里斯朵夫- 第5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作瞧不起财产,把它从窗里扔出去。其实他们根本没有多大手面,尽管荒唐胡闹,也不会昏了头,忘了实际。并且做父亲的也很留神,把缰绳拉得很紧。最会挥霍的是曼海姆,真心想把家私大大方方的花个痛快;可是他一无所有,只能在背后直着嗓子骂父亲吝啬,心里倒也满不在乎,还认为父亲的办法是对的。归根结蒂,唯有华特霍斯一个人财产自主,拿得出现钱,杂志便是由他出钱维持的。他是诗人,写些亚尔诺·霍尔茨和瓦尔特·惠特曼一派的 
   
  ①今欧洲人统称希伯莱族为以色列人或犹太人。 
  “自由诗〃,一句长一句短的,所有的点,逗点,三点,横划,①静默,大写字,斜体字,底下加线的字等等,都有一种极重要的作用,不下于叠韵和重复的辞句。他用各国文字中的字,各种没有意义的声音羼在诗里。他自命——(不知道为什么)——要在诗歌方面做一个塞尚纳。的确,他很有想象力,②对枯索无味的东西很有感觉。他又是感伤又是冷淡,又是纯朴又是轻浮,偏要把加工雕琢的诗句装做名士派。在时髦人物心目中,他很可能成为一个好诗人。可惜杂志上,沙龙里,这等诗人太多了;而他还想做到只此一家。他一味充作没有贵族偏见的王爷,其实他这种偏见比谁都要多,只是自己不承认。他有心在他主持的杂志周围只安插一批犹太人,为的教他的反犹太家属骇怪,同时向自己证明他的思想自由。他对同人说话的口吻很客气很平等,骨子里是不动声色的瞧不其他们。他明知他们利用了他的姓氏和金钱非常得意,却也由他们去,因为这样他才能自得其乐的轻视他们。 
   
  ①亚尔诺·霍尔茨(1863—1929)为德国新现实派的诗人兼剧作家。瓦尔特惠曼为十九世纪美国诗人。 
  ②塞尚纳(1839—1906)为法国后起印象派画家,为二十世纪初期的野兽派、立体派之先驱。 
  而他们也瞧不其他听任他们利用,因为知道他有利可图。其实他们是互相利用。华特霍斯拿出姓氏和金钱;他们拿出文才和做买卖的头脑,同时也带来一批主顾。他们比他聪明得多,并不是更有个性,那也许比他还少呢。但在这个小城里,象在无论哪里无论什么时候一样,——因为种族的关系而孤立了几百年,刻薄的眼光给磨练得格外尖锐,——他们的思想往往最前进,对于陈旧的制度与落伍的思想的可笑感觉得最清楚。可是他们的性格不象他们的头脑来得洒脱,所以尽管挖苦那些制度跟思想,还是想从中渔利而并不愿意改革。他们虽自命为在思想上独往独来,实际和那位贵族出身的华特霍斯同样是内地的冒充时髦的朋友,同样是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把文学当作消闲打趣的玩艺儿。他们喜欢装出一副刽子手的神气,可是并不凶,拿来开刀的无非是些不相干的人,或是他们认为对自己永远不足为害的人。他们绝对没有心思去得罪一个社会,知道自己早晚要回到社会,跟大家过一样的生活,接受他们早先排斥的偏见的;而当他们一朝冒着危险去对一个当代的偶像——已经在动摇的偶像,——大张挞伐的时候,他们也决不破釜沉舟,为的是一有危急立刻可以上船。而且不问厮杀的结果如何,一场完了,必须等好些时候才会再来一次。非利士人尽可放心,那些新大卫派的党徒①只是要人家相信他们发起狠来非常可怕;——可是他们并不愿意发狠。他们更喜欢和艺术家们称兄道弟,和女演员们一块儿吃消夜。 
   
  ①德国大音乐家舒曼早年曾集合爱美爱真的同志,创立一秘密音乐团体,号称〃大卫党〃;因古代以色列王大卫曾征服非利士人,而非利士人又为十九世纪德国大学生对一般商人市侩的轻蔑的称呼,舒曼更以非利士人称呼音乐界中的俗物与顽固分子。 
  克利斯朵夫在这个环境中很不舒服。他们最爱谈论女人跟马,而谈得毫无风趣。他们都很呆板。华特霍斯说话慢腾腾的,声音清楚而没有音色,那种细到的礼貌显得他又无聊又讨人厌。编辑部秘书亚陶尔夫·梅是个臃肿笨重的家伙,缩着脑袋,神气很凶横,老是认为自己没有错的:他事事武断,从来不听人家的回答,好似非但瞧不起对方的意见,压根儿就瞧不起对方。艺术批评家高特林,有种神经性的抽搐,一刻不停的眨巴着眼睛,戴着副大眼镜,——大概为了模仿他来往的那些画家,特意留着长头发,默默的抽着烟,嘟嘟囔囔的说个一言半语,永远没有完整的句子,用大拇指在空中莫名片妙的乱划一阵。哀朗弗尔是个秃顶的矮个子,堆着笑容,留着淡黄色的胡子,一张细腻而没有精神的脸,弯弯的鼻子,在杂志上写些关于时装和社交界的消息。他声音软绵绵的说些挺露骨的话;人很聪明,可是阴险,往往还很卑鄙。——这般富家子弟全是无政府主义者;那是再恰当也没有了:一个人丰衣足食的时候来反对社会是最奢侈的享受,因为可以把得之于社会的好处一笔勾销,正象路劫的强盗把一个行人搜刮光了,对他说:“你还呆在这儿干么?去你的罢!我用不着你了!” 
  克利斯朵夫在这一群人里头只对曼海姆抱有好感。当然他是五个人中最有生气的一个,他对自己说的话和旁人说的都觉得好玩;他结结巴巴的,嘟嘟囔囔的,嘻嘻哈哈的,老说着混话,既不能有条有理的讨论什么,也不大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可是他很和气,没有野心,对谁都不记恨。其实他并不十分老实,常常扮着一种角色,但不是有意的,而且是与人无害的。他会醉心于一切荒诞不经的——往往是救世济人的——理想,但其他那种精明的头脑与玩世不恭的态度,他决不完全相信;便是兴奋的时候他也能保持冷静,永远不至于为了实行理论而找麻烦。但他需要有点儿东西让他风魔,那对他是一种游戏,时时刻刻要变换的。日前他风魔的是慈悲。不用说,他觉得仅仅做人做得慈悲是不够的,非要显得慈悲不可;他宣传慈悲,同时又指手划脚的加以表现。因为故意要闹别扭,反对家里的人那种刻板而辛苦的生活,反对礼教,反对军国主义,反对德国人的市侩气,所以他是托尔斯泰的信徒,相信涅槃,相信福音,相信佛教,——他自己也弄不大清究竟信些什么,——总之是宣扬一种软绵绵的,没有骨头的,婆婆妈妈的,宽大为怀的道德;它很乐意原谅一切罪恶,尤其是肉的罪恶,并不讳言对这一类罪恶的偏心,可不大能容忍所有的德性,——这种道德所标榜的简直是:共同寻欢,如有盟约,彼此娱乐,仿佛结社,而最后还要放上一个圣洁的光轮才觉得高兴。这中间颇有点小小的虚伪,那味道在感觉细致的人是不大好闻的,甚至还是恶心的,如果拿它当真的话。可是曼海姆并不拿这一套当真,只是玩玩而已。这种下流无耻的基督教是随时准备让位的,无论什么偶像都可以来取而代之:暴力也好,帝国主义也好,什么古怪的野兽也好。曼海姆是在做戏,真心的做戏;在他没有跟别人一样恢复老老实实的犹太人面目和犹太精神之前,他把自己所没有的各种情操轮流的试过来。他是一个可爱而又极可厌的人。 
  在某一时期内,克利斯朵夫成为他风魔的对象之一。曼海姆什么都相信他,到处把他的名字挂在嘴上,在家人前面把他恭维备至。据他说来,克利斯朵夫是个天才,是个了不起的人,写着古怪的音乐,关于音乐的议论尤其精妙,才思焕发,——并且是一表人材:一张秀美的嘴,一副漂亮的牙齿。他还补上一句,说克利斯朵夫很佩服他。——终于有一晚他把克利斯朵夫带到家里来吃饭了。而克利斯朵夫也就见到了这位新朋友的父亲,银行家洛太·曼海姆,和弗朗兹的妹妹于第斯。 
  这是他第一遭踏进一个犹太人的家庭。这民族虽然在小城里人口不少,并且以它的财富,团结,智慧,在当地占着重要地位,可是跟别的社会很少往来。民间一向对它抱着牢不可破的成见,暗中有点敌意,有种近于侮辱的怜悯。克利斯朵夫家里的人就存着这种心。当年祖父是不喜欢犹太人的;——不料命运跟他开玩笑,他两个最好的学生——(一个成了作曲家,一个成了有名的演奏家)——偏偏是以色列人;这一下老人家可为难了:因为有时他真想拥抱这两位优秀的音乐家,但又记其他们曾经把耶稣钉上十字架;他不知道怎么解决这个矛盾。临了他还是把他们拥抱了,相信上帝看在他们爱好音乐面上会原谅他们的。——克利斯朵夫的父亲曼希沃自命为自由思想者,决不会挣了犹太人的钱而心里起什么疙瘩,还认为是极应该的;但他时常取笑他们,瞧不其他们。——至于他的母亲,可不敢断定她偶然替犹太人当厨娘是不是一桩罪过。他们对她很傲慢:但她并不记恨,她对谁也不记恨,反而对这般被上帝罚入地狱的可怜虫非常同情。在她去帮忙的人家,看见主人的女儿走过,或听见孩子们快乐的笑声,她就不由得要这样想: 
  “多美丽的姑娘!……多好看的孩子!……真可惜!……” 
  听到克利斯朵夫说晚上要去曼海姆家吃饭,她一句话也不敢说,心里可不大好过。她以为人家说犹太人的坏话固然不该相信,——(所有的人都被人说坏话的)——老实人是到处有的,但犹太人管犹太人,基督徒管基督徒,各管各的,究竟是更好更得体。 
  克利斯朵夫完全没有这些成见,因为永远要跟周围的人闹别扭,所以反而受这个异族的吸引。可是他对它并没有什么认识。他有过来往的几个犹太人只是最粗俗的一批,无非是些小商人和蝟集在莱茵河与大教堂中间的几条街上的平民。他们以人类共有的群居本能,正在把那个区域变做犹太人居留地。克利斯朵夫偶然上那儿去闲逛,用着好奇而善意的目光,随便瞧瞧那些腮帮陷下去的女人,嘴唇和颧骨都很突出,堆着神秘的笑容,稍微有点下流神气,恬静的面部表情的和谐,不幸被粗俗的谈吐与粗野的笑声给破坏了。但便是在下层阶级中,在这些脑袋特别大,眼睛没有神,神气浑浑噩噩,又矮又臃肿的人身上,在这最高贵的民族的没落的后裔身上,甚至在那些臭秽的渣滓中间,也有几点微弱的光在那儿闪闪铄铄,好似在沼泽上空飘荡的磷火:那是一些奇妙的眼神,灵光四射的智慧,从污泥之中发射出来的微妙的电流,使克利斯朵夫看了有些着迷,有些惶惑。他想其中必有些高尚的灵魂在挣扎,必有些伟大的心灵想从泥淖中超拔出来;他很想能碰到他们,帮助他们;虽然没认识他们,而且心里还有些害怕,他已经喜欢他们了。但他从来没有跟一个犹太人有过什么亲密的关系,更没机会接近犹太社会里的优秀分子。 
  因此,上曼海姆家吃饭对他颇有一种新鲜的,甚至象禁果一般的诱惑力。而把禁果递给他的夏娃使禁果显得更有味道。一进门,克利斯朵夫眼里只看见于第斯·曼海姆一个。她跟他至此为止所认识的女人完全不同。高大,轻灵,虽然长得结实,个子还是细瘦的;脸庞四周的黑头发并不多,可是很浓,部位很低,遮着太阳穴和瘦骨嶙峋的黄澄澄的脑门;眼睛有点近视,眼皮很厚,眼珠稍微突出了一点,高鼻子底下的鼻孔很大;腮帮清瘦,下巴厚重,气色相当红润;美丽的侧影轮廓很分明,很有性格;正面的表情比较含糊,复杂;两只眼睛和两边的面颊都是不相等的。在她身上,你可以感觉到一个很强的种族,感觉到杂凑在这个种族的模子里的许多成分,乱七八糟的,有极美的,也有极恶俗的。她的美,特别在于那张不大说话的嘴巴,在于那双因近视而显得更深沉,因四周的黑影而显得更阴气的眼睛。 
  对于这双不只是个人的而是整个种族的眼睛,必须一个比克利斯朵夫更有经验的人,才能透过它们湿漉漉而火辣辣的眼帘,看出这个女人的真正的心。而这在一对又热烈又沉闷的眼睛里头,他所发见的便是整个以色列族的灵魂,为她本人并没意识到的。克利斯朵夫一见之下,可搅糊涂了。直要再过很多时候,常常在这种眼睛里迷失以后,他才能在这个东方的大海上看出一点头绪来。 
  她望着他,清明的眼神毫无骚乱的现象;似乎这基督徒的灵魂被她全部看透了。他也感觉到。他觉得在她迷人的目光下面有股刚强,明白,冷静的意志,毫不客气的在那里搜索他的内心;虽是毫不客气,可并无恶意。她只是拿他一把抓住了。有种卖弄风情的女人对谁都要施展一下迷人的魅力;于第斯可并不是这种作风。卖弄风情,她比谁都厉害;但她知道自己的力量,只让本能去施展她的力量,——尤其对一个象克利斯朵夫那样容易征服的俘虏,更犯不上多费气力。她更感兴趣的是要认识她的敌人,——(凡是男人,陌生人,对她都是敌人,——以后遇到相当的机会也可能跟他们携手)。人生是一场赌博,唯有聪明人才能赢;所以第一要看清敌人的牌而不能泄露自己的牌。能够做到这一步,她就感到胜利的快意。她并不在乎胜利能否给她什么好处。她这么做是为了好玩。她热心的对象是聪明,但并非那种抽象的聪明,虽然她头脑相当扎实,研究无论什么学问都可以成功,要是她愿意的话,而且比她的哥哥更配继承银行家洛大·曼海姆的事业;然而她更喜欢活泼气的,对付人的那种聪明。她最喜欢参透一个人的灵魂,估量它的价值,——(在这一点上,她和麦西的犹太女人称金洋一样仔细);——她靠着奇妙的感觉,能够在一霎眼之间看破别人的弱点与污点,从而找到了心灵的秘钥,把它抓住:这便是她控制人的手段。但她并不恋恋于她的胜利,也绝对不利用她的俘虏。好奇心与骄傲一朝满足之后,她就把俘虏丢过一边,注意别的对象去了。她这种力完全是虚耗掉的。在一颗这么活泼的灵魂中有一股死气。好奇与无聊这两个特点,在于第斯是兼而有之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