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200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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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3年第6期-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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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看到了由这个联合调查组抄报给中央信访局的一份《书面回访材料》,材料上不仅回避了国家减负政策的有关规定,只字不提王营村农民负担是否过重,罗列出的许多数字也是混淆视听,掩盖了问题的性质,甚至公然包庇镇、村干部的腐败行为。如,一九九二年村里“上交镇”十一万一千七百九十多元,这些钱干什么用了?该不该由村里出?均不作说明。如,多处出现钱款的去向是“还前任村班子贷款”,或是“其他贷款”,而且数目巨大,这些贷款究竟是被村干部贪污了,还是挪用了?为什么这种不明去向的贷款要村民们摊派?均一字不提。总之,《书面回访材料》上大都是些糊涂账,“省地县调查组”却又有着惊人的结论:“账目账面处理清晰,没有发现村干部的贪污问题。”
  调查组不仅按照临泉县委对“四二”事件定性的口径向中央信访局作了“汇报”,依然将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王洪钦、王洪章、王洪军六人统统称作“罪犯”;王洪超一出看守所,就再次带人进京上访,《书面回访材料》上却写道:“判决书送达两被告后,两被告均表示服判,不上访。”
  这种官官相护的调查报告,被送到中央信访局,中央信访局没有理由不相信有着省、地、县三级党的组织派出的调查组得出的结论,所以,王洪超这次带领农民再次进京上访,虽然没有像上次那样,在中央信访局的接济站被抓,却也只能是无功而返。
  省委、地委派下来的调查人员,也跟县里一个鼻孑L出气,这使得王营人陷入了彻底的绝望。一九九五年的元旦,和随之而来的新春佳节,村子里没有了一点儿喜庆的气氛。开春过后,正是各地农村春耕春种的大忙时节,大批的王营人却相继离开了临泉县,纷纷去外埠打工谋生。
  “哀莫大于心死”。人们不再上访,但白庙镇及王营村,镇村两级的党政机构,却也就沦为形同虚设。
  表面的平静,掩盖了并未解决的尖锐矛盾。阜阳地委和行署并没有从王营村农民多次大规模的上访事件中汲取教训,县委书记张西德甚至变得更加有恃无恐。到了一九九五年,临泉县农民的负担进一步加重了,地区下达的各种税费明显增多,仅“双基教育费”一项,农民人均就是二十五元;下面层层加码,到了白庙镇就变成了人均四十元。既然上面可以增收“双基教育费”,上行下效,各种各样的乱摊派跟着就五花八门地冒出来。白庙镇有的行政村,农民负担便占到上年人均收入的百分之十五点二六,已超出国家“大限”的三倍还要多!
  一九九五年秋天,已是家计萧条的王营村民,遭受到又一次的飞来横祸。九月一日,县里派往王营村“开展计划生育突击检查活动”,其工作队队员竟多达三百人!其中,不少队员素质极差,行为恶劣,侵权现象十分严重,他们对本不属于计划生育对象的也巧立名目,乱征乱罚,稍有不从,便赶猪、牵羊、挖粮、拉家具,甚而强行砸门扒房,打人抓人。这且不算,工作队居然敢将罚到的钱款私自分掉,每天还要村民们负担他们三百多人的工资以及往返车费。
  王营村的村民们肺都气炸了,终于再一次聚集起来,爆发了第五次上访的高潮。这一次,上访的村民们大有“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感。他们十分清楚,此次再不成功,王营人将无法生存下去。
  没有退路。
  他们也没给自己留下退路。
  挺身而出,率领这支视死如归的上访队伍的,还是村民代表王洪超。 
  那是一九九五年的金秋十月,在中国的国都北京,令世人震惊地先后出现了两起与安徽省临泉县有关的事情,因此,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注定要为自己埋下的隐患付出代价。
  十月四日,共和国四十六周年诞辰刚过去两天,临泉县城关镇李湾村农民李新文上访来到北京,反映县公安局为兴建水上派出所办公大楼,在没有解决拆迁补偿的情况下,就和城建局监督大队强行拆除农民的住房,使得他生活无着、居住无所,来京后钱又被骗,绝望的李新文先是在前门撞车未遂,于五日凌晨在永定门接济站跳楼自杀!
  这是中办国办信访局设立接济站以来从未发生过的事情。
  这事,本不该发生的,或是说,不该在这样的地方发生,因此,它造成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
  接着,十月二十七日,临泉县白庙镇王营村七十四位农民就在王洪超的带领下赶到北京。几乎是脚跟脚地,十月二十九日,临泉县田桥乡赵庄、黄庄、张楼四十六位上访农民也抵达北京。
  田桥乡和白庙镇一样不堪重负,而且,田桥乡平调、挪用各村的集体资金比白庙镇有过之而无不及,仅一九九四年就平调了各村的提留款六十多万元,造成村级经费开支困难,各村疯狂地搭车加码;特别是一九九五年秋季开展的计划生育突击大检查活动,在田桥乡也前后搞了五十天,乱征乱罚款就高达二百五十多万元,闹得民不聊生。
  一个县的两个乡镇大批农民集体上访,特别是白庙镇王营村这已是三年中的第五次进京上访,农民负担的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自然引起了中央信访局的重视;再说,他们已经察觉到,王营的农民这次是铁了心,一副“破釜沉舟”的样子,预感到可能会有什么情况发生,便暗中作了防范。然而,防不胜防。十月二十九日,正是星期日,天安门广场上人群如织,王营村赴京上访的农民群众还是躲过了接济站工作人员的目光,陆陆续续走进了天安门广场。他们按照事先的计划,来到国旗周围,突然集体下跪。
  他们决心以生命的代价,吁请中央,以雪民冤,以昭国法。
  他们知道,在这样一个世界瞩目的地方,这样做,会给国家,特别是北京,造成很坏的国际影响;会给党和人民政府脸上抹黑。但是,他们显然再也想不出别的办法,想不出用什么样的一种方式,才能够撼动那些对人民的疾苦已经麻木的灵魂。
  自古道,官逼民反,可他们没反,他们依然只是来向组织上反映自己的委屈,找的还是党的机关和人民政府。他们对党的拥戴没有变,对人民政府的信赖没有变。冒死进京,找党,找政府,只是希望党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的好政策,能早一天在他们生存的那块土地上得到落实;县镇强加在他们头上的不白之冤,能早一天得到澄清。
  中央有关部门终于采取行动了。他们当即通知安徽省及有关地县负责人连夜进京,当天下午就把国家农业部、国家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以及国家计生委等中央、国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请到了一起,研究上访农民提出的那些具体问题。
  王洪超和另外两个农民代表,应邀到会,并陈述了进京上访的原因。
  农业部的同志态度十分明确:加重农民负担,这是严重违背党中央、国务院“减负”政策规定的,打击报复上访群众更是不能允许的;该退的款至今没有到位,应尽快解决!
  中纪委、高检、高院的同志,也旗帜鲜明:农民反映的这些问题为什么久拖不决,而且还不断地激化这种矛盾,这显然是错误的,必须下决心解决,不应该再拖了。涉及到党纪的,要坚决给予党纪处分;触犯了国法的,必须以法论处。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王洪超在会上就“四二”事件的几个关键问题咨询了公安部的同志。他问:公安人员夜间巡逻的范围有没有什么规定?公安人员执法时应不应该公开身份?几个公安民警喝得醉醺醺的,半夜三更鬼鬼祟祟摸进村,既不说明身份,一盘查就跑,还掏枪威胁群众,群众把他们当成一伙冒充公安的刁徒给打了,车也砸了,这叫不叫“妨碍公务”?
  公安部到会的同志回答得十分干脆:“巡逻主要是在闹市区,或是发生过诸女口拦路抢劫等情况的事故多发地,农村不是巡逻范围。公安人员执法时不出示证件是违法的,老百姓不知道你是不是公安,打了就打了,砸了就砸了,应该立即放人!”
  王洪超激动地听着,真想当场伸出大拇指,表示他对与会者精彩发言的由衷敬佩。尽管他极力地克制着,却依然忍不住眼窝子一热,流下泪来。
  十一月十一日,安徽省重新组织起一个调查班子,派出了只有省委省政府和阜阳地委行署两级党政领导机关的十二位同志,深人到白庙镇和王营村实地调查研究,召开了各类座谈会,认真回访上访群众,并及时地把调查到的情况向群众作了公布,前后历时二十天,最后形成了一个相对公正的调查报告。
  报告首先确认,临泉县的农民负担问题确实是严重的,“四二”事件发生前的一九九三年,白庙镇仅增项加码的农民负担就是十三万一干六百五十九元,此外,还平调村提留十三万五千一百七十六元,挪用集体资金三十四万一千七百二十九元,其“不合理开支”竟占到百分之六十八点七七,并指出:“退款不到位,影响很坏。”关于“四二”事件,调查组说了真话:“县委、县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及白庙镇党委政府都是有责任的”,“向农民提取款、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和工作上遇有难度,就动用公安干警出面协助,特别是对待农民上访解决一些人民内部矛盾,也动用干警参与”,“在执行任务中,少数干警和武警行动过激,伤害了群众的感情,部分群众目前仍有怨气,长欺(期)不能息诉罢访,给做好该村的稳定工作带来了难度。”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六日,是王营村难忘的一天,被关押了一年零七个多月的王向东,被无罪释放,村里的老少爷们像过大年一样地喜庆,敲锣打鼓,燃放鞭炮,扛着大红匾,上书“为民请命”,庆贺为大伙蒙受冤屈的村民代表胜利归来;东躲西藏,被县检察院批捕的王俊彬和王洪钦,也被大伙前呼后拥地接回村。紧接着,王营也从邵营行政村中划出,单独设村,王向东就在村民们的民主选举中,当上了王营行政村村委会的首任主任。王俊彬被开除的党籍也得到了恢复,并在随后不久,出任了王营行政村党的支部书记。
  一九九六年年初,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被调离。一听说张书记要“走人”,这消息,一传十,十传百,迅速传遍全县。这天,白庙镇的王营、邵集、贺庄,田桥乡的赵庄、任庄、三河庄、半拉庙、于营的农民,开出了几十辆机动车,赶到县委大院,把张的家团团围住。
  人们直呼其名地怒吼着:“张西德,你出来!”
  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县委、县政府的许多干部也在围观,却无人再替张书记“保驾”。
  张西德十分尴尬地走出来,正想表达他愧对临泉县父老,他的工作没有做好的话,就被积怨已久的农民的队伍裹挟进熙熙攘攘的人流。开始,农民还只是大声责问,甚或夹带几声咒骂;渐渐地,人们开始涌动起来,涌动的人潮顿时成了愤怒的海洋。张西德就被跌跌撞撞地推来推去,时不时还被人暗中动了手脚。
  曾经不可一世,自以为能够呼风唤雨的县委书记,感到了无助、无奈与心悸。
  县公安局闻讯派出警车呼啸而至,虽受到围攻却十分清醒的张西德,见公安人员奔过来,忙大声哀求道:“你们千万不能抓群众,不能伤群众啊!”
  这或许是他担任县委书记这么多年一直不明白,直到卸任时才悟出的一条为官之道。
  第四章 天平是怎样倾斜的
  1怪圈
  我们有这么多无辜的农民兄弟为争取“减负”被无情地剥夺了生命,而农民负担在各地依然是屡禁不止,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更是时有发生,且又是源源不绝,这是为什么?
  这究竟是为什么?
  中国农民的负担问题,显然走进了一个怪圈。
  应该说,党和人民政府,为减轻农民负担是做了多方努力的。我们在开始这项调查工作时就发现,党中央、国务院下达的通知,颁布的条例,做出的决定,发出的通报,不但旗帜鲜明,而且许多措词也是十分严厉的。虽然,中央的态度如此坚决,下发的红头文件一个接一个,却依然还是解决不了各地普遍存在的农民负担问题;非但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
  为此,我们大惑不解。其实早在一九八五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下达了《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一九九O年二月,国务院再次发出《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同年九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又联合做出《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然而,有令不行,农民负担的问题仍然扶摇直上。有资料显示:到了一九九一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九点五,而同期农民人均的“村提留”和“乡统筹”却增长了百分之十六点七;农村劳动力承担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强制以资代劳就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三十三点七!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李鹏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九十二号令,明确地颁布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农民负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这个《条例》做出了许多硬性规定。可是,收效甚微。 
  震惊中央的“丁作明惨案”,就是在《条例》颁布一年之后发生的。
  一个风华正茂的农村青年,只因向县委反映了不堪忍受的重负问题竟被活活打死在乡派出所,这事震惊了中央,中央不仅派出调查组,还在事件发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连续下达了两个措词严厉的紧急通知,并宣布涉及农民负担的项目取消三十七项,暂缓执行两项,需要修改七项,坚决纠正有强制、摊派和搭车收费行为的十四项,同时废除达标升级活动四十三项。以后不久,中央又转发了《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关于当前减轻农民负担的情况和今后工作的意见》,重申并“约法三章”:停止一切不符合规定和不切实际的集资、摊派项目;暂停审批一切新的收费项目,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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