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冰雨的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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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冰雨的风暴- 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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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死去长毛象的巨大身躯把路挡住大半,他试图挤过去时斗篷被巨兽的獠牙勾住、扯拦。外面还躺着三个死巨人,覆盖在石头、烂泥和凝固沥青下的尸体已有一半烧焦,火焰融化长城的痕迹清晰可见,巨大的冰片因高热而蜕落,砸碎在焦土之上。抬头,抬头,可以看见火焰出发的地方。你在那儿无限高大,似乎伸手即可轻轻捏碎现在的你。

琼恩回到其他人身边,“必须尽可能地修复外门,并堵塞这段隧道,用上碎石、冰块,什么都行,反正要把第一和第二道铁栏之间封住。文顿爵士得负起指挥事务来,他是城里最后的骑士,赶快行动吧,我想在我们得到喘息之前,巨人就会回来,我们要告诉他……”

“把想法告诉他,”伊蒙学士异常轻柔地说,“他会微笑、点头,然后忘得一千二净。三十年前文顿·史陶爵士是总司令一职的有力候选人,或许可以干得很好。直到十年前他仍可以胜任。但从此之后就不行了,你同唐纳一样深知这点,琼恩。”

这是事实。“那你来指挥,”琼恩告诉学士,“你把一生都奉献给了长城,人们会追随你。我们着手修门吧。”

“我是戴颈链发了誓的学士,职责就是服务,琼恩。我们学士付出谏言,而非命令。”

“总得有人——”

“你。你必须带领大家。”

“不……”

“必须,琼恩。时间不会太长,只到守卫部队回来为止。记得吗?唐纳选择了你,‘断掌’科林也选择了你,莫尔蒙总司令则让你做他的事务官。你是临冬城的孩子,班扬·史塔克的侄儿,除此之外没有别人,长城是你的了,琼恩·雪诺。”

|金沙论坛精校·小安安|

【精校】第六十五章艾莉亚

每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她都可以感觉到内里的空洞。这不是饥饿,尽管她吃得很少。这是个空荡的地方,一种虚无,原来兄弟姐妹父母们所在之处化为乌有。她的头也很疼,虽然比之前好些,但仍相当强烈,艾莉亚对此已经习惯,肿块终会消解心中的空洞却依旧如故。这空洞永远不会好起来,睡觉时,她告诉自己。

有的早晨,艾莉亚根本不想醒来。她宁愿蜷在斗篷下,闭紧眼睛,再度入睡。若猎狗不来管她,她会没日没夜地睡。

然后做梦,做梦时最棒,她几乎每晚梦到狼。一大群狼,由她领头,而且她最为高大、强壮、机敏、迅捷,她跑得比马快,打得比狮子强,每当咧牙露齿,人类便纷纷走避。她从不肚饿,毛皮替她保暖,无惧寒风凛冽,她有许多兄弟姐妹,成群结队,凶猛可怕,而且统统听命于她,永远不会离开。

如果说她的夜晚属于狼,白天则属于狗。桑铎·克里冈天天早上准时叫她起床,不管她喜不喜欢,他会用刺耳的声音咒骂她,或将她提起来摇晃,有回他把一盔冰水倒在她头上,她跳了起来,一边颤抖着洒水,一边想踢他,结果他只哈哈大笑。“擦干净,然后去喂该死的马。”他吩咐,而她乖乖照办。

他们现在有了两匹马,陌客和一匹栗色矮母马,艾莉亚给它取名“胆小鬼”,因为桑锋说它很可能跟他们一样,是从孪河城逃出来的。屠杀发生后的第二天早上,他们在田野里遇见游荡着的它,背上没有骑手,作为坐骑,它很不赖,但艾莉亚无法喜爱胆小鬼。陌客就会反抗,但她还是尽力照料它,这总比跟猎狗同骑要强。况且胆小鬼虽然懦弱,但年轻力壮,艾莉亚觉得如果情势危急,它会跑得比陌客快。

猎狗不再像以前那样看紧她,有时似乎并不在意她是走是留,晚上也不再把她捆进马褥子。我要趁睡熟时杀死他,她告诉自己,却从未付诸行动,我要骑着胆小鬼逃跑,他抓不住我,她心想,但也未付诸行动。该去哪儿?没有临冬城了,舅公在奔流城,可他们彼此不认识。橡果厅的斯莫伍德夫人或许会收留她,或许不会,况且艾莉亚甚至不肯定自己能找到橡果厅。有时她觉得该回沙玛的客栈——若洪水没将它冲走的话——跟热派做伴,搞不好贝里伯爵还能重新找到她。安盖会教她如何用弓,然后就可以同詹德利一起当土匪,像歌谣里的“白鹿”温姐那样。

但这都是笨念头,跟珊莎的梦想一样。热派和詹德利有机会就离开了她,而贝里伯爵的土匪与猎狗只想拿她换赎金,没人想跟她在一起。他们不与我同一族群,就连热派和詹德利也不是。我想那些真是太笨了,像个笨蛋小女孩,根本不是狼。

因此她留下来同猎狗结伴。他们每天骑马赶路,从不在同一地方睡两次,并尽量避开市镇、村庄和城堡。有次她问桑铎˙克里冈,他们要上哪儿去。“去远方,”他说,“知道这点就行。我不想浪费口舌,也不想听你乱喊乱叫。妈的,真该让你跑进那座该死的城堡。”

“是啊。”她赞同,同时想起了母亲。

“如果我让你去,你早就死翘翘了。妈的,你该感谢我,并为我唱支甜美的小曲儿,像你姐姐那样。”

“你也拿斧子砸她了?”

“我是拿斧背砸你的,愚蠢的小母狼。如果用斧刃,你的脑浆这会儿还在绿叉河里漂呢。闭上该死的鸟嘴,我要把你交给静默修女会,她们会把多话的女孩舌头割掉。”

他这么说不公平,除了那一次,艾莉亚根本不说话。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他俩什么也不说,她太过空洞,无话可说,猎狗则太愤怒。她可以感觉到他体内的怒火,从他脸上的表情、从他扭曲紧绷的嘴唇、从他瞧她的眼神,都看得出来。每当他拿斧劈柴,便会进入一种令人颤栗的愤怒状态,他会疯狂地劈砍树干、落木或者断枝——柴火根本不用劈那么细。在那之后,他往往精疲力竭,躺倒下去立刻睡着,连火都没生,艾莉亚憎恶这种情形,也憎恶他。那样的夜晚,她会长长久久地瞪着斧头,它看来十分沉重,但我打赌自己能挥动,而且不会用斧背砸他。

在流浪途中,他们也会瞥到其他人:田里的农夫,放牧的猪倌,挤牛奶的姑娘,沿满是车辙的道路传递消息的侍从。她也从来不想跟他们搭话,仿佛对方生活在一片遥远的土地上,讲的是奇特陌生的语言,他们跟她毫无关系,反之亦然。

再说,被人看到也不安全,时不时会有一队骑手经过蜿蜒的田间道路,高举佛雷家族的双塔旗帜。“他们在猎杀漏网的北方人,”对方经过时猎狗道,“听见马蹄声,赶紧低头,这里没有朋友。”

有一天,在某个由倒下的橡树根构成的泥穴里,他们面对面遇上另一位孪河城事变的幸存者,他的纹章是一个披白丝带跳舞的粉红少女,自称替马柯·派柏爵士效劳,当弓箭手,虽然弓已经丢了。他左肩与手臂交界处扭曲肿胀,据说是钉头锤砸的,锤子打碎了肩膀,并使得锁甲深嵌入血肉之中。“北方佬干的,”他哭泣道,“胸口有小血人的北方佬,他看到我的徽纹,还开玩笑说,红色的男人和粉色的少女,应该凑成一对。我为他的波顿伯爵祝酒,他为马柯爵士祝酒,我们共同为艾德慕公爵、萝丝琳夫人及北境之王祝酒,然后他就要杀我。”说这番话时,他眼里满是炽热的光,艾莉亚看得出,那是真实情感的流露。他肩膀肿得出奇,整个左半身沾满脓血,一股恶臭的味道,闻起来就像尸体,那人恳求给他酒。

“有酒的话,我早喝了,”猎狗告诉他,“我可以给你水,还有慈悲。”

弓箭手瞧他良久,“你是乔佛里的狗。”

“现在我是自己的狗,要不要水?”

“要,”那人咽了口口水,“还要慈悲,谢谢。”

他们刚在不远处经过一个小池塘,桑锋把头盔交给艾莉亚,让她跋涉回去装水,烂泥溅上靴子,她把猎狗的头盔当桶子,水从眼孔漏出,但底部仍储了许多。

见她回来,弓箭手竭力抬脸,好让她把水倒进嘴巴。她倒得有多快,他就咽得有多快,咽不下去的流下脸颊,渗进棕色的血块,直到胡须里满是淡粉色水滴。水倒完后,他抓住头盔舔钢铁。“好爽,”他说,“酒就更好了,我想喝酒。”

“我也想。”猎狗几乎是温柔地将匕首插进那人胸膛,用身体的重量将刀尖送入外衣、锁甲和下面的衬里,然后他把武器拔出,一边在死人身上擦拭,一边看着艾莉亚。“那是心脏所在的位置,小妹妹。那是杀人的方法。”

杀人的一种方法。“我们要不要埋他?”

“埋他?”桑锋问,“他不在乎,我们也没铲子。留给狼和野狗吧,留给你我的兄弟。”他专注地看了她一眼。“我们只管‘征集’。”

弓箭手口袋里有两枚银鹿和近三十个铜板。他匕首柄上有颗漂亮的粉红宝石,猎狗将其掂了掂,然后扔给艾莉亚。她接住刀柄,插入皮带,感觉稍好了些,它虽不比“缝衣针”,终究是铁器,可以防身;死人还有一袋箭,但没弓的箭不管用;他的靴子对艾莉亚来说太大,对猎狗又太小,只好留下;她还拿了他的圆盔,尽管它盖到了她鼻子底,她得稍稍翘起来才能走路。“他一定有马,否则逃不掉,”克里冈边说边四处张望,“但我敢说,妈的早跑远了,没人知道他在这儿待了多久。”

等他们抵达明月山脉脚下,雨差不多停了。看到太阳、月亮和星星,艾莉亚觉得他们在往东去。“我们去哪儿?”她再次问。

这次猎狗回答了她,“你在鹰巢城有个姨妈,诸神保佑,也许她会为你这瘦东西付赎金。上得山路,就沿它一路去血门。”

莱莎姨妈,艾莉亚觉得没什么指望,她要母亲,不要母亲的妹妹。她不认识莱莎姨妈,就跟不认识黑鱼舅公一样,我们当初应该进城堡的,母亲又不是真的死了,还有罗柏,佛雷家不一定要杀他们。也许佛雷侯爵只是把他们抓起来,也许他们正被绑在地牢里,或者被带往君临,好让乔佛里砍掉他们的脑袋,我们并不清楚。“我们应该回去,”她突然决定,“我们应该回孪河城去找我母亲,她不会死的,我们去救她。”

“我还以为满脑子歌谣梦幻的是你姐姐,”猎狗咆哮,“没错,佛雷也许会留你母亲一命,以收取赎金。但七层地狱,凭我一人之力根本无法把她弄出来,妈的。”

“你又不是一个人,我也会来。”

他发出一声响,似乎是笑声,“这会把那老头吓得尿裤子的。”

“你怕死!”她轻蔑地说。

克里冈哈哈大笑,“我不怕死,只怕火。现在,安静点儿,否则我把你舌头割下,为静默姐妹们省点麻烦,我们去谷地。”

艾莉亚觉得他并不会真的割她舌头,只是说说而已,就像“粉红眼”曾说要拿鞭子狠狠抽她一样。但她不打算试探,毕竟桑锋·克里冈和“粉红眼”不同。“粉红眼”不能把人劈成两半,或用斧子砍杀,连用斧背砸人都不会。

当晚入眠时她想着母亲,不知道该不该趁猎狗睡着时杀他,好自己去救母亲。她闭上眼睛,母亲的脸就在前面。如此接近,几乎可以嗅到……

……她真的嗅到她了,气味非常微弱,被其他味道所掩盖一包括苔藓、泥土和水流,腐烂的芦苇和人所发出的臭气。她缓缓穿过松软的地面,来到河边,舔几口水,抬头闻嗅。天空铁灰,云层密布,绿色的河水中满是漂浮物,尸体充塞于浅滩,被流水击打挪动,有的直接被冲上了岸。她的兄弟姐妹群集在周围,撕扯丰厚的血肉,乌鸦也在这儿,一边朝狼群尖叫,一边拍翊膀,空中满是羽毛,它们的血更热,其中一只正要起飞时,被她的姐妹咬住了翅膀。她也想抓鸟,想要尝热血的味道,想要听骨头在齿间碎裂,想要用温暖的血肉填饱肚子,不要冷的,她很饿,周围到处是肉,但她知道自己不能吃。

气味更强烈了。她竖起耳朵,听狼群低吼,乌鸦怒叫,羽翼拍打,河水奔流。远方某处,传来马匹的声响和人类的呼叫,但那并不重要,气味才重要。她再度嗅闻空气,就在那儿,她看见了,苍白的物体顺流漂下,碰上什么东西转了个方向,芦苇在它面前弯腰。

她穿过浅滩,溅起水花,发出嘈杂声响,扎入深处,腿脚搅动河水,水流强劲,但她更壮。她跟从鼻子的指引向前游去,水中的气味浓烈潮湿,但牵引她的不是这味道,而是一丝刺鼻的冰冷红血,一股郁郁作呕的死亡气息。她追逐它,就像平时在林问追逐红鹿,末了,她用牙齿逮到一条苍白的手臂,不断摇晃,想让它动起来,嘴里却只有血与死亡。她以疲倦的身躯,费尽全力将尸体拖回岸边,拽上泥泞的堤坝,一个小兄弟悄悄游荡过来,舌头耷拉在嘴角。她不得不龇牙咆哮,将他赶走,否则他便要进食了。此时她抖落毛皮上的水,那白色的物体脸朝下躺在泥地,死肉苍白生褶,冰冷的血从喉咙里渗出,起来,她心想,起来,跟我们一起进食,一起奔跑。

马匹的声响迫使她回头,他们从下风处来,所以她没闻出,而对方几乎快要到了。骑马的人类,黑色、黄色与粉色的翅膀翻滚飞舞,手中还有闪闪发亮的长爪子。一些年轻兄弟咧牙露齿,准备守护食物,她啮咬他们,将他们统统赶开。这是野外的法则:鹿、兔子和乌鸦在狼群面前奔逃,狼群则逃离人类,她把冰冷苍白的战利品弃置于泥沼之中,留在拖上来的地方,毫无愧色地逃跑了……

次日早晨,猎狗无须咒骂艾莉亚,或把她摇醒。这是自孪河城以来,她第一次比他起得早,甚至主动梳洗马匹,他们沉默地吃着早餐,最后桑锋道,“关于你母亲……”

“没关系,”艾莉亚阴郁地说,“她死了,我梦见了她。”

猎狗看了她好久,然后点点头,这事没有再提,他们策马向群山前进。

山势渐高,路遇一个孤立的小村庄,周围环绕着灰绿色的哨兵树和高大靛青的士卒松,克里冈决定冒险进入。“我们需要食物,”他说,“也需要休整。他们不大可能知道孪河城发生的事,运气好的话,他们甚至会不认得我。”

村民们正在家园周围建造一道木栅栏,看到猎狗宽阔的肩膀,便提出以食物、住宿及少量金钱,让他干活。“有红酒,我就干。”他朝他们吼,最后,他满足于麦酒,每晚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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