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都就事 作者:莫怀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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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都就事 作者:莫怀戚-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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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让戴维上小艇,离岸;二,留下证据--“银娘”号浪翻了小
艇。

可谓一箭双雕。

△偏巧小丽母亲要政治学习。这是有意让她退出,不愿让其目睹惨剧。

那么,何不干脆让她不来?如这样,就不能形成“全家福感觉”,从而
让戴维“自动”带上相机。

△花三小时才赶到“得瑞兰”。为了让拍照能在下午进行,其实就是迎
合“银娘”号启航的时间。


△霍沧粟是怎样“遇上”梨深沟的砂锅店的。

其实不是先到梨深沟,而是先到飘儿凼岸边(惨剧发生地),再往上走,
看见了梨深沟镇及砂锅店,于是确定了诱使理由。所谓“逆向选点,顺
向行事”。

△至于霍沧粟为何画地图总不成,终得亲自带路,已不必细说。

△突然有了“奇石收藏”的兴趣,也是为了给“到江边去吧”制造理由。

△而吃砂锅时霍沧粟一反常态不饮烈酒,的确也是不愿酒后误事。



尾声之二:怎样处置霍沧粟

无法处置。

这也是“五·二三”至今只能称为事件而不能称为“案子”的根本原因。

综观全过程,霍沧粟只有犯罪动机,没有犯罪行为;而那动机,还是他
自称的,还难以从法律上认定。

简言之,戴维走向死亡的每一步,都是自动的,类似于“不知不觉的自
杀”。

霍沧粟只是利用了自己做为“未来岳丈”的心理影响,而如同“眼神是
不负法律责任的”,也很难追究“心理影响”的法律责任。(法国曾有
著名案件,男被告称女原告“先用眼神勾引”他,法官大笑说眼神是不
负法律责任的。)

武耀说:这家伙简直是魔鬼。

单延昭说:如此高明的犯罪,使法律显得多么的愚蠢与软弱。

大律师说:这是高智商加文化功底的结果。



尾声之三:老施鲁德的最后说法

大律师告诉老施鲁德所委托的章律师:霍沧粟系当年陪都“徐案”受害
者之一焦某之子,但确实没有他系凶手的任何证据。

这种情形在美国俯拾皆是。

于此,老施鲁德沉默了一段时间。

尔后说--

我现在对于东方的佛教有了体会:那种宗教称,有“现世报”,也有
“来世报”。我不知戴维这个叫什么。

戴维是听了我的叙述,才对那个东方古国充满神往;但我已看出他的那
种傲视,曾警告他:千万不可小觑东方式的智慧。那种智慧解决什么时
你根本看不见。

而且我也警告他:人家的女孩儿也许好奇地围上来了,动不得,千万动
不得!

……我将告诉美国总统,让他转告分散在世界各地的救世主般的美国人--

不要以为给了人家孩子一块巧克力,就可以随意拧那小脸蛋。

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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