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中国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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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中国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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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明帝国被农民军推翻了,满洲人又入关把农民军打败,把整个中国置于它的殖民统治之下。中国人在异族的奴役下当了近三个世纪的亡国奴。因为害怕背负“卖国”的罪名不肯放弃日后还可收复的部分国土,最后把整个中国都丢失了,这就是不理智对外强硬的代价。读者认为这是“爱国”呢还是“卖国”呢?
    类似的悲剧还有很多,“义和团”运动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不该强硬的惨剧。
    基于“强硬即爱国、妥协即卖国”的民族心理,签订和约的外交官可就倒了大霉了,没有几个不因此蒙受不白之冤的。最有代表性的例子是晚清的北洋大臣李鸿章,他的真正罪名应该是为北洋舰队的腐败负责,使“东方无敌舰队”不该战败而战败了。可中国人加在他头上的最大罪名是签订了割地赔款的“马关条约”,并为此背负了整整一个世纪的骂名。其实李鸿章签订“马关条约”本身并没有错,腐败透顶的清帝国在战场上一千次地证明不是现代化日本的对手,继续打下去是没有希望的,唯一的办法就是签订诚下之盟。如果李鸿章不签订“马关条约”,中国的损失会更大。
    真诚地希望那些以爱国之名,动辄豪言壮语的对外强硬者,你强硬的前提是不能伤害你的祖国,让祖国因为你的强硬付出更大的代价。你的祖国正在修复创伤积蓄力量,再也经不起意外的折腾了,你得真正爱她才是。同时也奉劝那些“强硬爱国者”,不要动不动给人扣“卖国”的帽子,那些提醒你冷静的智者说不准比你更为爱国。历史上有很多在战前反战,可一旦爆发战争却冲在队伍最前列的智者和勇者,他们当初的反战难道是“卖国”吗?
    在自己的实力只是算是“羔羊”的情况下,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因为离家门很远的一只老虎偶尔朝你作了一个不友好的动作,就冲过去把老虎的屁股拍一巴掌。
    对一个成长中的民族来说,勇敢是可贵的,但理智更为可贵!!!
  
五、极端与偏见
  
  (一)
  中国人最缺少的品格除了“自律自省”外;再就是“宽容”。
  极端与宽容是格格不入的;极端的副产品是“盲目的仇恨”。
  从童年时候起,国人的仇恨与极端就在我心底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记得上小学二年级时,语文老师教我们用“心黑手辣”这个词语造句。那时的学校不重教育,学生的文化水准比现在要低得多,在今天不过是小菜一碟的造句,三十年前的小二学生则没有一个能组织一个通顺的句子。老师在无奈之余,只好在黑板上造了一个“范句”供我们模仿。
  “我们对待阶级敌人决不能心慈手软,要心黑手辣!”
  …………
  那时每天上课前都要唱半个小时的革命歌曲,唱得最多的一首歌是“象雷锋那样”,最后的两句歌词是这样的:
  “对待个人主义,象秋风扫落叶一样;
  对待敌人象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我们的革命队伍就是这样“铁面无私”,不惜把“心黑手辣、残酷无情”等最最丑陋的“贬义词”加在自己头上,也要对失败了且不再构成威胁的敌人穷追猛打。等真正的敌人打光了,没有了斗争对象时,就在自己的队伍里抓出几个人,冠以“阶级敌人”的头衔(如“新生资产阶级分子”)来打斗;最后居然把亲人也抓了出来。正所谓“干革命革到自己家里来了”。
  那时中国人生活的首要主题就是“革命”和“阶级斗争”,也就是“中国人斗中国人”,并且斗争的手段花样翻新,极尽残酷无情,总之是尽可能极端的方式。就算阶级敌人(多数是持不同意见的人)被打倒了,不再对革命队伍构成任何威胁,也要把他“批倒批臭,再踏上一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革命本来是推进人类进步的运动,可如果“革命”本身毁灭了最基本的“人道”和“人性”,这样的革命就只有“名词”上的意义了。
  不仅如此,连上世纪前期最伟大的文学家鲁迅也写了“痛打落水狗”这篇杂文,供后世的中国学生学习朗读。他教导中国人把“敌人”(此人并非真个罪大恶极,仅仅因为他没和自己站在一边,有时仅仅是因为观点不同而已)当成一有机会就会咬人的狗,不能对他存有半点同情和幻想,即使对方落水了也要狠狠地痛打,就是成为“死狗”也不能放过。
  鲁迅无疑是上世纪最最清醒的中国人之一,这从他的几篇小说,尤其是《药》可以得到证明。连他老人家也有这等极端的思想,就更不用说普通中国人了。鲁迅写得最多的作品是杂文,可文学价值最高的还是他的小说。很难想象《阿Q正传》、《祝福》、《故乡》、《药》和《白光》的作者,在后期居然把〃丧家的资产阶级的乏走狗〃这等充满人身攻击的字句作为他作品的题目。
  我们那一代人就是在这样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就这样在心灵深处播下了仇恨和极端的种子。
  (二)
  童年时代已成为过去,经历了二十多年的风风雨雨,中国人应该成熟了许多,可实际情况怎样呢?
  一是《象雷锋那样》这首歌仍在部分中小学校传唱,不同之处是和爱情歌曲一起唱。更多的情况是在唱完“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后,又跟着唱“对待敌人象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二是在“阶级敌人”作为一个集团势力被消灭后,公开的有组织的暴力复仇停止了,可地下的暴力和仇恨仍象深秋的野火一样逞燎原之势。帮派和黑势力挑起的血腥械斗使中华大地没有宁日。
  去年在家乡的那个小县发生了一桩骇人听闻的血案。一个姓蔡的小流氓在商店买鞋时和店主发生口角,被旁人劝开了。按理此事不应酿成血案,因为蔡某和店主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争吵时没有造成经济或肉体的伤害;周围也没有蔡某的相识,不存在丢面子问题;至于口角时说的一些过头话也大可不必认真。可蔡某并不这样认为,他认定店主泼了他的面子,一瞬间就对店主怀有“深仇大恨”,并发誓要报仇雪恨。如果当时气头上这样想还情有可愿,问题是过了三天后蔡某依旧怒气冲冲,竟然串通了四个同伙实施复仇行动。他们在人流量最多的时刻拿着大砍刀闯进了这家鞋店,当众把店主砍翻在大街上。蔡某还不解恨,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挥刀砍断了已丧失抵抗力的店主的四肢,好象他俩有八代的血海深仇……
  这个血案是国民极端和盲目仇恨的典型例子,因为此事原本不可能酿成仇恨的,更不可能发展为手段极端的报复行动。可仇恨和血案居然发生?
  如果说此事是为数极少的社会滓渣所为,因为没有代表性也就没有说服力,那么上世纪九十代年上半期发生在某座大都市的一桩惨案就绝非偶然事件,因为惨案的制造者是德行应该为人表率的人民警察。
  一个干警的妻子去找一位来自外地的锁匠配钥匙,锁匠不知道她是干警的妻子,就按例收了她五角钱(如果知道肯定不会收)。按理这个妻子不应怒火中烧:一则五角钱是个小数目,为这样的小钱生气不值得;二是锁匠并未多收她的钱;三是锁匠是街头小贩,属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不值得和这等人争闲气;可干警的妻子居然怒火中烧!她怒气冲冲地跑回家,在丈夫面前告了一个恶状。他丈夫是一个男人,应该不会为这等不上筷的小事象女人一样怒火中烧,可他老兄居然也怒火中烧,心想一个不起眼的他乡小贩竟然胆敢在太岁头上动土,配把钥匙也要给钱!不给他点颜色看看不晓得老子的厉害!他没有象蔡某那样等三天,而是马上把想法付诸行动,即刻喊来另外的三个干警,快速赶往现场,抓住那个锁匠一顿拳打脚踢,最后的战果是把锁匠活生生地给打死了!
  一个德行应该为人表率的人民警察为了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大动肝火,并采用如此极端的手段公报私仇,事件的前因后果不能不引人深思。
  …………
  (三)
  中学时代看《世界历史》,看到了美国的南北战争,对这场战争的总体观点是歌颂和赞美,誉之为美国的第二次资产阶级革命。北方得胜的美国人被描绘成正义的英雄;南方失败的美国人则是企图阻挡历史车轮应该被扫进历史垃圾堆的“牛鬼蛇神”。前几天又重新翻开《美国史》,不过是英语版的《美国史》,也就是美国人自己撰写的历史。众所周知,今天的美国政府仍是南北战争得胜的美国人的后辈,在撰写这段历史时自然会颂扬自己的祖先,同时贬损并攻击祖先的敌人。我翻到南北战争这一页,美国人对这段战争的评价竟然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一是你很难看出哪一方是正义的哪一方是非正义的;二是南军总司令李将军被描写成一个德高望重用兵如神的绅士和军神,北军在战场上的行径则丑态百出;三是胜利者付出的代价和失败者一样大;四是这场战争的起因并不单纯是奴隶主挑起的以“废奴运动”为中心的战争,北方的战争动机也是大可怀疑的;五是这场战争并不是一段有利于美国进步的光辉历史,而是美国历史上令人痛心极首的一首,对美国的消极影响比“珍珠港事件”还要大……
  看了美国人写的“南北战争史”,我终于明白自那以后美国本土为何没有再爆发一次自相残杀的内战。得胜的美国人正是以宽容博大的胸怀,善待那些失败了的政敌,消除了内战造成的心灵创伤和民族裂痕,重新恢复民族的团结。当失败者面对一个不停自责自省的胜利者时,他的自尊心就会较少受到刺伤,复仇的冲动也会很难唤起。如果胜利者不停地夸耀自己的胜利,嘲笑对手的失败,不明智地刺伤对手的自尊心,对手复仇的冲动就会一浪高过一浪,就会千方百计地寻找并创造机会报仇雪恨。
  中华民族的仇恨和极端心理也反映在文学作品中。青少年时期看了很多武侠小说,报仇雪恨就象爱情一样成了这些小说的永恒主题。相比之下,美国最有影响的反映“南北战争”的巨著《GONE WITH WIND》(中文译为《飘》或《乱世佳人》)的主题就是不要仇恨和内战。和这一目标相适应,得胜的美国人把失败的对手描绘成可尊可敬的绅士;把自己贬损为灵魂卑微的投机政客。。。。。。
  一百年前的中国人在临死之前有立遗嘱的习惯,有头有脸的人立文字遗嘱;普通人也有口头遗嘱。遗嘱的内容不外乎两大主题:一是财产的分割与继承;二是谁是他的仇家,要后人记住这个仇家,把报仇雪恨作为后人生活的一大主题。后人因此陷入仇恨的痛苦之中,死时又把这个痛苦传给活着的下一代,如此周而复始地循环下去。
  盲目的仇恨和极端的情绪对中华民族的负面影响是无与伦比的:一是在中国这块本应该很文明很仁慈的土地上产生了人类世界最野蛮最残忍的折磨人的刑罚。二是使中华民族的凝聚力降低,在民族存亡的关键时刻很难形成一股抗击外敌的合力,用“一盘散沙”来形容并不过分。这点可从近千年的中国历史找到佐证。自宋王朝以来,中国整体被外族奴役达四个世纪,半数以上沦为亡国奴近六个世纪。而奴役我们的外族在军力上不及中国的十分之一,人口则是百分之一的悬殊比例。三是政体上容易产生极权体制,贵族政治的架构不是有限王权而是君主独裁,多数人的意见被漠视;平民政治则是戴着“民主”面具的暴民政治,少数人(尤其是社会精英)的权力得不到保障(如文化大革命)。
  (四)
  一个人的情绪一旦有极端倾向,就会产生固执的偏见。
  近代对中国伤害最大的国家是日本和俄罗斯,但中国人最仇视的国家却是英国和美国。
  对英国的仇恨情有可愿,因为这个国家率先用暴力打开了中国封闭的国门,迫使当时自认为位于世界中心的“天朝大国”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让一向有着很强优越感的中国人丢尽了脸面。对美国的仇恨则更多源于民族的偏见。这个国家伤害中华民族的暴行比任何列强都少,没有割中国一寸土地也没有强迫中国赔款(庚子赔款返回中国办教育),相反在两次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站在中国一边(十九世纪末的列强瓜分中国危机和中日战争),中国的第一批新式学堂就是在美国的资助下建立的。可中国人对美国的反感大于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甚至大于象野兽一样撕裂凌辱中国的日本和恩将仇报的越南。同样的一件摩擦纠纷,发生在别的国家也许只被看成一个可以平心交涉的局部突发事件,发生在美国则会招致中华民族整体对抗情绪。中国人在现代发生了很多次反美示威游行,最大的一次是上世纪中期美国兵强暴中国学生的案件。那时美军刚刚帮助中国打败了日本,个别驻京美国大兵得意忘形,竟然违反军纪强暴了一名中国学生。尽管这几个兽兵受到美国军法处置,可大江南北的中国人还是走上街头,表达了仇恨美国等内心深处的呐喊,著名的散文家朱自清教授宁愿饿死也不吃美国的救济粮。值得一提的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印尼的暴徒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轮奸了成百上千名华裔女子,中国人却没有上街游行。
  有一天无意看到一则《魔鬼词典》,其中“英国”这一词的解释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一个省”,大意是讽刺英国唯美国的马首是瞻,两国将来有合二为一的迹象。众所周知,美国并未对英国施加任何经济军事压力,英国跟着美国走显然不是屈服于某种情势,而是两国的亲密程度已超越普通的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两国之间有太多的共同之处。这种现象实在叫人难于理解,因为美国最先的宿敌就是英国。美国早先是英国的殖民地,十八世纪中期美国人在波士顿郊外的列克星敦打响了反英战争的第一枪,经过六年六个月的浴血奋战赢得了民族的独立。三十年后英国又再次侵入美国的首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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