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胡治兵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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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胡治兵语录-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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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此处应为“自欺者”。

第五章 勇毅
  1.大抵任事之人,断不能有毁而无誉,有恩而无怨。自修者但求大闲不逾,不可因讥议而馁沈毅之气。衡人者,但求一长而取,不可因微瑕而弃有用之材。苟于峣峣者过事苛求,则庸庸者反得幸全。
  2.事会相薄,变化乘除,吾当举功业之成败,名誉之优劣,文章之工拙,概以付之运气一囊之中,久而弥自信其说不可易也。然吾辈自信之道,则当与彼赌乾坤于俄顷,较殿最于锱铢,终不令囊独胜而吾独败。
  3.国藩昔在江西、湖南,几于通国不能相容。六七年间,浩然不欲复闻世事。惟以造端过大,本以不顾生死自命,宁当更问毁誉。
  4.遇棘手之际,须从耐烦二字痛下工夫。
  5.我辈办事,成败听之于天,毁誉听之于人。惟在己之规模气象,则我有可以自立者,亦曰不随众人之喜惧为喜惧耳。
  6.军事棘手之际,物议指摘之时,惟有数事最宜把持得定:一曰待民不可骚扰;二曰禀报不可讳饰;三曰调度不可散乱。譬如舟行,遇大风暴发,只要把舵者心明力定,则成败虽未可知,要胜于他舟之慌乱者数倍。
  7.若从流俗毁誉上讨消息,必致站脚不牢。(以上曾语)
  8.不怕死三字,言之易,行之实难,非真有胆有良心者不可。仅以客气为之,一败即挫矣。
  9.天下事只在人力作为,到水尽山穷之时自有路走,只要切实去办。
  10.冒险二字,势不能免。小心之过,则近于葸。语不云乎:“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11.国家委用我辈,既欲稍稍补救于斯民,岂可再避嫌怨。须知祸福有定命,显晦有定时,去留有定数,避嫌怨者未必得,不避嫌怨未必失也。古人忧谗畏讥,非惟求一己之福也。盖身当其事,义无可辞,恐谗谤之飞腾,陷吾君以不明之故。故俏俏之忧心,致其忠爱之忱耳。至于一身祸福进退,何足动其毫末哉?
  12.胆量人人皆小,只须分别平日胆小、临时胆大耳。今人则平日胆大,临时胆小,可痛也已。
  13.讨寇之志,不可一眚而自挠。而灭寇之功,必须万全而自立。
  14.两军交馁,不能不有所损。固不可因一眚而挠其心,亦不可因大胜而有自骄轻敌之心。纵常打胜仗,亦只算家常便饭,并非奇事。惟心念国家艰难,生民涂炭,勉竭其愚,以求有万一之补救。成败利钝,实关天命,吾尽吾心而已。
  15.侥幸以图难成之功,不如坚忍而规远大之策。
  16.兵事无万全。求万全者,无一全。处处谨慎,处处不能谨慎。历观古今战事,如刘季、光武、唐太宗、魏武帝,均日濒于危。其济,天也。
  17.不当怕而怕,必有当怕而不怕者矣。
  18.战事之要,不战则已,战则须挟全力;不动则已,动则须操胜算。如有把握,则坚守一月、二月、三月,自有良方。今日之人,见敌即心动,不能自主,可戒也。
  19.古今战阵之事,其成事皆天也,其败事皆人也。兵事怕不得许多,算到五六分,便须放胆放手,本无万全之策也。(以上胡语)
  蔡按:勇有狭义的、广义的及急遽的、持续的之别。暴虎冯河,死而无悔,临难不苟,义无反顾,此狭义的、急遽的者也。成败利钝,非所逆睹,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此广义的、持续的者也。前者孟子所谓小勇,后者所谓大勇、所谓浩然之气者也。右章所列,多指大勇而言,所谓勇而毅也。军人之居高位者,除能勇不算外,尤须于毅之一字痛下工夫。挟一往无前之志,具百折不回之气,毁誉、荣辱、死生皆可不必计较,惟求吾良知之所安。以吾之大勇,表率无数之小勇,则其为力也厚,为效也广。至于级居下僚(将校以至目兵),则应以勇为惟一天性,以各尽其所职。不独勇于战阵也,即平日一切职务,不宜稍示怯弱,以贻军人之羞。世所谓无名之英雄者,吾辈是也。

第六章 严明
  1.古人用兵,先明功罪赏罚。
  2.救浮华者莫如质。积玩之后,振之以猛。
  3.医者之治瘠痈,甚者必剜其腐肉,而生其新肉。今日之劣弁羸兵,盖亦当为简汰,以剜其腐肉者;痛加训练,以生其新者。不循此二道,则武备之弛,殆不知所底止。
  4.太史公所谓循吏者,法立令行,能识大体而已。后世专尚慈惠,或以煦煦为仁者当之,失循吏之义矣。为将之道,亦法立令行、整齐严肃为先,不贵煦妪也。
  5.立法不难,行法为难。凡立一法,总须实实行之,且常常行之。
  6.九弟临别,深言御下宜严,治事宜速。余亦深知驭军驭吏,皆莫先于严,特恐明不傍烛,则严不中礼耳。
  7.吕蒙诛取铠之人,魏绛戮乱行之仆。古人处此,岂以为名,非是无以警众耳。
  8.近年驭将失之宽厚,又与诸将相距过远,危险之际,弊端百出,然后知古人所云作事威克厥爱,虽少必济,反是乃败道耳。(以上曾语)
  9.自来带兵之将,未有不专杀立威者。如魏绛戮仆,穰苴斩庄贾,孙武致法于美人,彭越之诛后至者,皆是也。
  10.世变日移,人心日趋于伪,优容实以酿祸,姑息非以明恩。居今日而为政,非用霹雳手段不能显菩萨心肠。害马既去,伏??龙不惊,则法立知恩。吾辈任事,只尽吾义分之所能为,以求衷诸理之至。是不必故拂乎人情,而任劳任怨,究无容其瞻顾之思。
  11.号令未出,不准勇者独进;号令既出,不准怯者独止。如此则功罪明而心志一矣。
  12.兵,阴事也,以收敛固啬为主。战,勇气也,以节宣提倡为主。故治军贵执法谨严,能训能练,禁烟禁赌,戒逸乐,戒懒散。
  13.治将乱之国,用重典;治久乱之地,宜予以生路。
  14.行军之际,务须纪律严明,队伍整齐,方为节制之师。如查有骚扰百姓,立即按以军法。吕蒙行师,不能以一笠宽其乡人,严明之谓也。绛侯治兵,不能以先驱犯其垒壁,整齐之谓也。
  15.立法宜严,用法宜宽,显以示之纪律,隐以激其忠良。庶几畏威怀德,可成节制之师。若先宽后严,窃恐始习疲玩,终生怨尤,军政必难整饬。(以上胡语)
  蔡按:治军之要,尤在赏罚严明。煦煦为仁,足以隳军纪而误国事,此尽人所皆知者。近年军队风气纪纲太弛,赏罚之宽严每不中程,或姑息以图见好,或故为苛罚以示威,以爱憎为喜怒,凭喜怒以决赏罚。于是赏不知感,罚不知畏。此中消息,由于人心之浇薄者居其半,而由于措施之乖方者亦居其半。当此沓泄成风、委顿疲玩之余,非振之以猛,不足以挽回颓风。与其失之宽,不如失之严。法立然后知恩,威立然后知感。以菩萨心肠,行霹雷手段,此其时矣。是望诸勇健者毅然行之,而无稍馁,则军事其有豸乎。

第七章 公明
  1.大君以生杀予夺之权授之将帅,犹东家之银钱货物授之店中众伙。若保举太滥,视大君之名器不甚爱惜,犹之贱售浪费,视东家之货财不甚爱惜也。介之推曰:“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功乎?”余则略改之曰:“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假大君之名器,以市一己之私恩乎?”余忝居高位,惟此事不能力挽颓风,深为愧惭。
  2.窃观古今大乱之世,必先变乱是非,而后政治颠倒,灾害从之。屈原之所以愤激沉身而不悔者,亦以当日是非淆乱为至痛。放曰:兰芷变而不芳,荃蕙化而为茅。又曰:固时俗之从流,又孰能无变化。伤是非之日移日淆,而几不能自主也。后世如汉、晋、唐、宋之末造,亦由朝廷之是非先紊,而后小人得志,君子有皇皇无依之象。推而至于一省之中,一军之内,亦必其是非不揆于正,而后其政绩少有可观。赏罚之任视乎权位,有得行,有不得行。至于维持是非之公,则吾辈皆有不可辞之责。顾亭林先生所谓匹夫与有责焉者也。
  3.大抵莅事以明字为第一要义。明有二:曰高明,曰精明。同一境,而登山者独见其远,乘城者独觉其旷,此高明之说也。同一物,而臆度者不如权衡之审,目巧者不如尺度之精,此精明之说也。凡高明者,欲降心抑志以遽趋于平实,颇不易易。若能事事求精,轻重长短一丝不差,则渐实矣;能实,则渐平矣。
  4.凡利之所在,当与人共分之;名之所在,当与人共享之。居高位,以知人、晓事二者为职。知人诚不易学,晓事则可以阅历??电(上口)勉得之。晓事则无论同己、异己,均可徐徐开悟,以冀和衷。不晓事,则挟私固谬,秉公亦谬;小人固谬,君子亦谬;乡愿固谬,狂狷亦谬。重以不知人,则终古相背而驰,决非和协之理。故恒言皆以分别君子、小人为要,而鄙论则谓天下无一成不变之君子,亦无一成不变之小人。今日能知人、能晓事,则为君子;明日不知人、不晓事,则为小人。寅刻公正光明,则为君子;卯刻偏私?掩(日旁;yan)暖,则为小人。故群毁群誉之所在,下走常穆然深念,不能附和。
  5.营哨官之权过轻,则不得各行其志。危险之际,爱而从之者或有一二,畏而从之者则无其事也。此中消息,应默察之而默挽之,总揽则不无偏蔽,分寄则多所维系。(以上曾语)
  6.举人不能不破格,破格则须循名核实。否则,人即无言,而我心先愧矣。
  7.世事无真是非,特有假好恶。然世之循私以任事者,试返而自问,异日又岂能获私利之报于所徇利之人哉!盍亦返其本矣。
  8.天下惟左右习近不可不慎。左右习近无正人,即良友直言亦不能进。
  9.朝廷爵赏,非我所敢专,尤非我所敢吝,然必积劳乃可得赏。稍有滥予,不仅不能激励人才,实足以败坏风俗。荐贤不受赏,隐德必及子孙。
  10.国家名器,不可滥予。慎重出之,而后军心思奋,可与图后效而速成功。
  11.天下惟不明白人多疑人,明白人不疑人也。(以上胡语)
  蔡按:文正公谓居高位以知人、晓事为职,且以能为知人、晓事与否,判别其为君子为小人。虽属有感而发,持论至为正当,并非愤激之谈。用人之当否,视乎知人之明昧;办事之才不才,视乎晓事之透不透。不知人,则不能用人;不晓事,何能办事?君子、小人之别,以能否利人济物为断。苟所用之人不能称职,所办之事措置乖方,以致贻误大局,纵曰其心无他,究难为之宽恕者也。
  昔贤于用人一端,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其宅心之正大,足以矜式百世。曾公之荐左宗棠,而劾李次青,不以恩怨而废举动,名臣胸襟,自足千古。
  近世名器名位之滥极矣。幸进之途,纷歧杂出。昔之用人讲资格,固足以屈抑人才;今之不讲资格,尤未足以激扬清浊。赏不必功,惠不必劳,举不必才,劾不必劣。或今贤而昨劣,或今辱而昨荣。扬之则举之九天之上,抑之则置之九渊之下。得之者不为喜,失之者不为歉。所称为操纵人才、策励士气之具,其效力竟以全失。欲图挽回补救,其权操之自上;非吾侪所得与闻。惟吾人职居将校,在一小部分内,于用人一端亦非绝无几希之权力。既有此权,则应于用人惟贤、循名核实之义,特加之意。能于一小部分有所裨补,亦为心安理得。

第八章 仁爱
  1.带兵之道,用恩莫如用仁,用威莫如用礼。仁者,所谓欲立立人、欲达达人是也。待弁兵如待子弟之心,常望其发达,望其成立,则人知恩矣。礼者,所谓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泰而不骄也。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威而不猛也。持之以敬,临之以庄,无形无声之际,常有凛然难犯之象,则人知威矣。守斯二者,虽蛮貊之邦行矣,何兵之不可治哉!
  2.吾辈带兵,如父兄之带子弟一般。无银钱,无保举,尚是小事。切不可使之因扰民而坏品行,因嫖赌、洋烟而坏身体。个个学好,人人成材,则兵勇感恩,兵勇之父母亦感恩矣。
  3.爱民为治兵第一要义。须日日三令五申,视为性命根本之事,毋视为要结粉饰之文。(以上曾语)
  4.大将以救大局为主,并以救他人为主。须有嘉善而矜不能之气度,乃可包容一切,觉得胜仗无可骄人,败仗无可尤人。即他人不肯救我,而我必当救人。
  5.必须谆嘱将弁,约束兵丁,爱惜百姓,并随时访查,随时董戒,使营团皆行所无事,不扰不惊,戢暴安良,斯为美备。
  6.爱人当以大德,不以私惠。
  7.军行之处,必须秋毫无犯,固结民心。
  8.长官之于属僚,须扬善公庭,规过私室。
  9.圣贤、仙佛、英雄、豪杰,无不以济人济物为本,无不以损己利人为正道。
  10.爱人之道,以严为主。宽则心驰而气浮。
  11.自来义士忠臣,于曾经受恩之人,必终身奉事惟谨。韩信为王,而不忘漂母一饭之恩;张苍作相,而退朝即奉事王陵及王陵之妻如父母,终身不改。此其存心正大仁厚,可师可法。(以上胡语)
  蔡按:带兵如父兄之带子弟一语,最为慈仁贴切。能以此存心,则古今带兵格言,干言万语,皆可付之一炬。父兄之待子弟,虑其愚蒙无知也,则教之诲之;虑其饥寒苦痛也,则爱之护之;虑其放荡无行也,则惩戒之;虑其不克发达也,则培养之。无论为宽为严,为爱为憎,为好为恶,为赏为罚,均出之以至诚无伪,行之以至公无私。如此则弁兵爱戴长上,亦必如子弟之爱其父兄矣。
  军人以军营为第二家庭,此言殊亲切有味。然实而按之,此第二家庭较之固有之家庭,其关系之密切,殆将过之。何以故?长上之教育部下也,如师友,其约束督责爱护之也,如父兄。部下之对长上也,其恪恭将事,与子弟之对于师友父兄,殆无以异耳。及其同征战役也,同患难,共死生,休戚无不相关,利害靡不与共。且一经从戎,由常备而续备,由续备而后备,其间年月正长,不能脱军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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