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世界 作者:路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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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 作者:路遥-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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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少平和郝红梅在过去的半年里已经相当熟悉,两个人交交往往,也不拘束了。他们不光互相借着看书,也瞅空子拉拉话。在这个微妙的年龄里,不仅孙少平和郝红梅,就是和他们同龄的其他男女青年,也都已经越过了那个“不接触”的阶段,希望自己能引起异性的注意,并且想交一个“相好”。他们这种状态也许和真正的谈恋爱还有一段距离。当然,对于这个年龄的青年来说,这种过早的男女之间的交往并不可取,它无疑将影响学习和身体。

  但这年代的高中极不正规,学习成了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整天闹闹哄哄地搞各种社会活动。学生没有什么学习上的压力——反正混两年高中毕业了,都得各回各家;再加上各种活动中接触机会多,男女之间就不可避免会出现这种心心思思的现象。在眼前这样的社会里,又是十七、八岁,他们谁有火眼金睛望穿未来的时代?别说他们了,就是一些饱经沧桑的老革命,这时候也未必具有清醒的认识,许多人不也是一天一天混日子吗?

  孙少平虽然少吃缺穿,站不到人前面去,但有一个相好的女同学在一块交交往往,倒也给他的生活带来一些活力。他渐渐在班上变得活跃起来:在宿舍给同学们讲故事;学习讨论时,他也敢大胆发言,而且口齿流利,说的头头是道。如果肚子不太饿的话,他还爱到篮球场和乒乓球台上露两手。在上学期全校乒乓球比赛中,他竟然夺得了冠军,学校给他奖了一套“毛选”和一张奖状,高兴得他几天都平静不下来。

  由于他的这些表现,慢慢在班里也成了人物。在上学期中选班干部的时候,他被选成了“劳动干事”。他对这个“职务”开始时很气恼,觉得对他有点轻藐。后来又想,现在开门办学,劳动干事管的事还不少哩,也就乐意负起了这个责任。

  “劳动干事”听起来不好听,但“权力”的确大着哩!班上每天半天劳动,这半天里孙少平就是全班最出“风头”的一个。他给大家布置任务,给每个人分工,并且从学校领来劳动工具,给大家分发。他每次都把最好的一件工具留给郝红梅。起先大家谁也没发现劳动干事耍“私情”。但有一天这个秘密被跛女子侯玉英发现了。

  那天上山修梯田,发完铁锨后,侯玉英噘着个嘴,把发在她手中的铁锨一下子扔在孙少平面前,说:“我不要这个秃头子!”

  少平看她在大家面前伤自己的脸,就不客气地说:“铁锨都是这个样子,你嫌不好,就把你家里的拿来用!”“谁说都是这个样子?你看见谁好,就把好铁锨给谁!”“我把好铁锨给谁了?”

  “给你婆姨了!”侯玉英喊叫说。

  全班学生“轰”一声笑了,有些同学很快扭过头去看郝红梅。郝红梅把铁锨一丢,捂着脸哭了。她随即转过身跑回了自己的宿舍,干脆不劳动去了。

  侯玉英一跛一跛地走到人群里,大获全胜地扬着头,讽言讽语说:“贼不打自招!”

  这污辱和伤害太严重了。孙少平只感到脑子里嗡嗡直响。他一把掼下自己手中的工具,怒气冲冲地向侯玉英扑过去,但被他们村的金波和润生拉住了。班里许多调皮学生,什么也不顾忌,只是“嗷嗷”地喊叫着起哄。直到班主任老师来,才平息了这场纠纷……

  从此以后,他和郝红梅的“关系”就在班上成了公开的秘密,这使他们再也不敢频繁地接触了。两个人都感到害臊,甚至在公开的场所互相都不理睬。而且由于他们处于一个不太成熟的年龄,相互之间还在心里隐隐地感到对方给自己造成了困难处境,竟然都有一些怨怨恨恨的情绪。跛女子达到了目的,感觉自己在班上快成个英雄人物了,平时说话的声音都提高了八度,哈哈哈的笑声叫人感到那是故意让孙少平和郝红梅之流听的。

  唉!没有想到事情会闹到这种程度。尽管这不能算是恋爱——因为他们实际上没有涉及所谓的爱情,这只是两颗少年的心,因为一个特殊的原因——共同的寒酸,轻轻地靠近了一下,以寻找一些感情上的温热,然而却演出了这样一幕小小的悲剧。

  他现在心里多么苦闷!尽管严格地说来,也许这不能称之谓失恋。但感情上的这种慰藉一旦再不存在,就会给人的心中带来多少烦恼。这是青春的烦恼。我们不妨想一想伟人歌德和他少年时代的化身维特。在这一方面,贵族和平民大概都是一样的。

  那时间,孙少平重新陷入到灰心和失望之中。如果他原来没有和红梅有这种“关系”,他也许只有肠胃的危机。现在,他精神上也出现了危机——这比吃不饱饭更可怕!他每次去拿自己那两个黑干粮的时候,再也看不见她可爱的身影了。那双忧郁而好看的眼睛,现在即是面对面走过来,也不再那样叫人心儿悸动地看他一眼了。在那以后的几个月里,他只是一天天地熬着日子,等待放假……直到上学期临放假的前一个星期,孙少平才想起,几月前郝红梅借过他的一本《创业史》,还没给他还哩。这本书是他借县文化馆的,现在马上就要放假,如果她不还回来,他就没办法给文化馆还了。可他又不愿找她去要书。他心里对她产生了一种说不出的恼火。她现在可以不理他,但她连借走他的书也不还他了吗?

  最后一个星期六,郝红梅还是没给他还书。他也仍然鼓不起勇气问她要。他只好回家去了。他借了金波的自行车,把自己那点破烂铺盖先送回去——下一个星期二就放假,他可以在金波的被窝里一块混几夜,省得放假时背铺盖。

  回家后,他在星期天上午给家里砍了一捆柴,结果把那双本来就破烂的黄胶鞋彻底“报销”了,他只好穿了他哥少安的一双同样破烂的鞋。至于那双扔在家里的没有后跟的袜子,父亲说,等秋天分到一点羊毛,再把后跟补上;袜腰是新的,还不能丢,凑合着穿个两三冬还是可以的——要知道,一双新袜子得两块多钱啊!

  星期天下午,他从家里带着六个高粱面和土豆丝混合蒸的干粮——没有挂包,只用一块破旧的笼布包着,夹在自行车后面,赶暮黑时分回到了学校。

  学校正处于放假前的混乱中,人来人往,搬搬运运,闹闹哄哄,一切都没有了章法。

  他在校门口碰见了金波。金波说他正要出去给家里买点东西,就接过他手中的自行车到街上去了。

  他提着破旧笼布包着的那六个黑干粮,向自己的宿舍走去。

  他突然发现郝红梅在前面走。她大概没有看见他在后面。他真想喊一声她,问问那本书的事。

  他这时看见前面走着的郝红梅,弯下腰把一个什么东西放在了路边的一个土台子上,仍然头也不回地走了,身影即刻就消失在女生宿舍的拐弯处。

  孙少平感到有点惊奇。在走过她刚才弯腰的地方,他眼睛猛地一亮:这不正是他那本《创业史》吗?好,你还记得这件事!唉,你为什么不直接交给我,何必用这种办法……他拿起那本书,却在暮黑中感觉一些什么东西从书页中掉在了地上。

  他一惊,赶忙低头到地上去摸。他抬起了一块软软的东西,凑到眼前一看:天啊,原来是块白面饼!

  他什么也没顾上想,赶忙摸着在地上把散落的饼都拾起来。饼上沾了土,他用嘴分别吹干净。

  他拿着这几块白面饼,站在黑暗的学校院子里,眼里含满了泪水。不,他不只是拾起了几块饼,而是又重新找回了他那已经失去了好些日子的友谊和温暖!

  ……就是因为这些原因,孙少平才重新又对这学校充满了热爱。于是,这学期报名日子一到,他就一天也没误赴忙来了学校,甚至都有些迫不及待哩……

  第十七章

  开学已经两个多星期,孙少平还没有机会和郝红梅单独说话。

  他看见红梅换了一件半旧的红格子布衫,好象变了另外一个人似的。大概由于一个假期在家里,这个季节吃的东西又比较多一些,她原来很瘦削的脸颊现在看起来丰满了许多。已经度过了半年的城市生活,她也懂得把自己农村式的“家娃”头,象城市姑娘一样扎起了两个短辫;加上自做的、手工精细的方口鞋和一条看起来是新买的天蓝色裤子,简直让人都认不出来这就是郝红梅了。其实她无非就是把原来的一身补钉衣服换成了没有补钉的衣服。这个小小的变化,就使一个本来不显眼的人,一下子很引人注目了。同时也应该承认,郝红梅本来就具备那种漂亮姑娘的脸型和身段。如果有一身比现在更漂亮的衣服,就很难看出这姑娘是来自农村了。

  孙少平看见她,心中就会荡起一股热辣辣的激流,有时甚至感到呼吸都有了困难。

  当然,他自己的衣服还是老模样。一身家织的老粗布,尽管金波妈给他裁剪成制服式样,但仍然不能掩饰它本质上的土气;加上暑假给家里砍柴,被活柴活草染得肮肮脏脏,开学前快把家里蒸馍的半碗碱面用光了,还是没有洗净。他看着这身叫他伤心的衣服,真想一把脱了扔掉。可自己很快又苦笑了:扔掉只得光身子跑!唉,最使他脸红的是,他这么大了,连个裤衩都做不起。晚上睡觉,人家都脱了长衣服穿着裤衩,他把外衣一脱就赤条条一丝不挂了……但不论怎么说,他现在有一个甜蜜的安慰:就他这副穷酸样,班里也许是最俊的女子还和他相好哩!让侯玉英见鬼去吧!她就是想和他好,他也不愿意呢!这倒不是嫌她的腿——假如红梅的腿是跛的,他也会和她相好的!

  可是眼看半个多月过去了,少平还是没能和红梅拉几句话。这倒不是说连一点机会也没。其实他们单独碰见过好多次,但不知她为什么又象上学期那样躲开了——而且常常看来是有意回避他!

  少平对此摸不着头脑。想来想去,他连一点原因也找不出来。

  不过,他现在还没忙着象上学期一样陷入苦恼之中。他猜想:也许红梅家里有什么事,她心里烦乱,才不愿意和他说话。

  但看来她又没什么烦乱!相反,她却比上学期活跃多了。现在甚至每天下午吃完饭,在男女混杂的篮球场上,都能看见她说说笑笑和同学们一块玩呢!

  于是,有一天下午,少平看见红梅又在篮球场上的时候,他自己也就旋磨着进了场。这并不是比赛,两边篮板下都有许多男女同学,站成一个半圆,谁捉住球,谁投篮。不管谁,投了一次篮紧接着又拿到球的时候,就传给另外一个人——他们都是高中生了,已经懂得规矩和礼貌。

  少平看见红梅投了一次篮后,球又一次回到她手里。看她准备给别人传时,少平就在她后边说:“给我一个!”

  红梅不会没有听见他说话,但她没有理他,甚至连头也没有回,把球传给了另外一边的班长顾养民。

  本来少平已经伸出了手,但却又不得不尴尬地把手缩回来。刹那间,他感到浑身的血都向脸上涌来,眼睛也好象蒙上了一层灰雾,远远近近什么也看不清楚了。

  他正要转身走开,金波给他把球传过来。他勉强把球逮住,又胳膊软绵绵地把球还给金波,一个人转身出了学校操场。

  他出了操场,又毫无目的地出了校门,昏昏然然来到街道上,最后又糊里糊涂转到了县城外边的河滩里……他立在黄昏中的河边,目光呆滞地望着似乎不再流动的水,感觉到脑子里一片空白。包括痛苦在内的一切,暂时都是模糊的——就象他莫名其妙地来到这河边一样。

  在慢慢恢复了思考能力的时候,他先在心里说:我这才知道红梅为什么不理我了!她显然已经和顾养民好了……红梅和顾养民是什么时间里好的?在上个学期结束的时候,她还给他的《创业史》里夹了几块白面饼,使他激动得热泪盈眶……假期里,红梅回了农村,而顾养民的家在城里,不可能在这期间……那么,就在这下半年开学的几个星期里,她就和他相好了吗?孙少平只能这样判断……他的判断是对的。郝红梅正是在这几个星期里,和顾养民好起来了。

  这个家庭成份不好的女孩子,从小在担惊受怕中长大。她小的时候,她爷还活着,戴个地主帽子,一家人在村里抬不起头。她刚上小学的第二年,文化革命开始了,村里的贫下中农造反队,打着红旗,扛着镢头,一夜之间,就把她家的房屋院落刨成了一堆废墟。贫下中农企图挖出老地主埋在地下的金银财宝和“变天帐”,结果除刨出一个当年按土神时埋下的空瓦罐外,什么也没有搜寻到。但他们已经没家了,只能在旁边一个原来喂牲口的草棚里栖身。她爷在当年就死了。但她爷的地主帽子并没有埋进他的坟墓,而作为主要的遗产留给了父亲和她。她父亲是地主的儿子,她是地主的孙子。在现在的概念中,这和地主本人并没多大的差别。

  就是背着这样沉重的政治包袱,她在社会的白眼和歧视中,好不容易熬到了县高中。由于她在这样的境况中长大,小时候就学得很乖巧,在村里尊大尊小,叔叔婶婶不离口,因此在贫下中农推荐本村的孩子上初中和高中时,村里人都没有卡她。至于她家的光景,当然已经破落的一塌糊涂。唯一能说明过去发达的迹象,就是一张折了一条腿的破太师椅。现在一家几口人,只能靠父亲一个人的工分来养活。遇个灾荒年,国家发下来的救济款和救济粮,不用说他们家也沾不上一点边;全家人只好饥一顿饿一顿凑合着过日子。一家人多少年来都把希望寄托在她身上,盼她能给这个败落的家庭带来一丝光明;因此不管家里穷到什么程度,父母亲也咬着牙坚持供她上学……

  郝红梅很早就认识到了她不幸的人生和对一家人负有的使命。严酷的生活使她过早地成熟起来。她表面上看来很平板,但很有一些心计。

  起先,她和孙少平一样,因为自己家庭贫困,觉得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最使她窘迫的是,她吃不起好点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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