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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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4年第3期-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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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也向王水晶说得明明白白,就是去受余娜的竹杠,目的是把伍安东和余娜紧紧地捆在一起,方便他跟王水晶幽会。他了解余娜,也了解伍安东,不给余娜送钱,余娜就决不会把她那点“坏”赏赐给你(这里的“你”指伍安东),一而再再而三地给余娜送钱,伍安东又决不会干,因此他张怀泉得挺身而出,为他们出血,才能让他们如胶似膝不忍分开。日久天长,王水晶也跟张怀泉弄出感情来了,反正伍安东不跟余娜在一起,也会找别的野女人,不如用伍安东挣的钱把他跟余娜套住,同时也为自己和张怀泉私通买个方便。 
  张怀泉常常暗地里感谢命运对他的厚爱。他觉得自己是现代社会不可挑剔的成功人士,事业上,好歹是个科长,他才四十多岁,升任副局长、局长什么的,大有可能,因为他把从王水晶那里弄来的钱,挪出很大一部分向上级领导进贡去了。个人生活上就更不用说,他认为天底下再难找王水晶那么有味儿的女人,余娜虽然美,虽然年轻,可张怀泉认为她根本就没法跟王水晶比,虽无缘跟余娜上床,可看看余娜穿上衣服的样子,他就知道这女人其实没意思。人言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加之寂寞过久,王水晶在床上那股子浪劲儿,巨轮也能顶翻——那才是真正的坏,余娜哪里能比! 
  没想到中途出了岔子!通过什么神秘的法则使事物转向,张怀泉理解不了,他只知道伍安东跟王水晶和好了,伍安东再也不给他留空儿了。 
  任何一种生活都会养成习惯。习惯难改。伍安东改了,张怀泉还改不过来。他舍不得改。他调动各种手段,付出艰苦努力,到底又把伍安东和余娜扯到了一块儿。那天夜里,他又去王水晶家,这才知道王水晶再不欢迎他了!可恨的女人,长达几年陪你玩,说不理人就不理人了。她还说自己不是天生的坏种,只是为了报复伍安东,眼下伍安东又跟她成了名副其实的夫妻,而且无比恩爱,就决不愿再做对不起丈夫的事。张怀泉又气又恼,不由分说就去脱她的裙子,裙子脱下来了,女人才有了妥协:“就这一次,你答应了我才干。”张怀泉先答应下来,正要成事,电话却响了。伍安东要去广东,马上回来取行李!张怀泉无可奈何,对王水晶说:“给点钱吧。”王水晶怕被伍安东撞见,当即给了他五千元。 
  伍安东走后第二天晚上十点左右,张怀泉又敲开了王水晶的家门。 
  就在那天夜里,他把王水晶杀了。 
  张怀泉说他事先并没想杀她,只是她坚决不从,惹得他一时性起才动了杀心。如果他找她要钱时她愿意给,他也不会杀人,可她不但不给钱,还威胁说:“张怀泉,你在我这里借了多少钱?昨天还拿了五千呢!你不要梦想要挟我,闹翻了,大家不好看!你不是想当副局长、想当局长吗?事情公布出去,科长这顶小乌纱也保不住!”张怀泉说他忍无可忍,就把她杀了。 
  公安说,你连一个指纹也没留下,证明事先就有了周密的计划,怎么会是一时性起? 
  张怀泉说这是技术上的问题,不愿意讲,反正杀人抵命,他认就是了。 
  从这天起,到张怀泉被拉到刑场,他没再讲过一句话,直到执行枪决之前,他才惨痛地叫了一声:“水晶,我爱你……” 
   
  八 
   
  如果事情就此了结,也便罢了,可由于它影响深远,就不能不提。 
  骗子没抓到,伍安东以前的风流倜傥全然消失,成天缩着头、弓着腰,在免费公园里转来转去,形同乞丐,更像疯子。他的儿子伍嘉伟之所以能在父母关系破裂、家庭气氛异常恶劣的情况下还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北京某重点大学,得益于母亲对他的关爱,更得益于他对母亲的崇敬感,他发誓要做出样子,让不幸的母亲得到安慰和报答。母亲的横死,给予他的打击自不待言——但这不是最深重的,最致命的打击来自于母亲横死之前。他一直认为自己的母亲是最圣洁最伟大的,谁知她在几年前就跟一个尖嘴猴腮的家伙私通了,而且那么疯狂!这种疯狂是肮脏和卑劣的。嘉伟日里夜里想像的,都是母亲跟张怀泉上床的情景。太丑恶了!母亲是他爱的源泉,同时也是他的爱回流的对象,而今,这源泉和对象都不存在了,嘉伟就变得不知所以。他拒绝继续念书,退了学,不知到哪里打工去了。自从离开学校,他再没跟父亲伍安东联系过。 
  余娜成为众矢之的。善良的人们众口一词地提出了这样的问题:要不是有余娜这个骚货,悲剧会发生吗?王水晶跟伍安东闹了那么多年矛盾,不是照样好好地活着吗?如果余娜不把伍安东迷惑住,张怀泉能钻空子与王水晶勾搭上吗?再进一步说,如果余娜不说“没有什么比搞垮一个幸福的家庭更容易”这样的混账话,伍安东就不会回绝跟她去跳舞,他和妻子王水晶就不会因为儿子等既现实又神秘的因素重修旧好,张怀泉就能继续保持他和王水晶的秘密关系,从而也就不会杀死王水晶。总而言之,余娜虽然与杀人案没有直接关联,法律也奈何她不得,可她是这场悲剧货真价实的总策划、总导演。张怀泉的家人更是对余娜恨之入骨——他们本是多么幸福的一家人啊,全给余娜搅乱了!张怀泉的女人多次带着儿子上余娜的酒楼寻衅,还砸烂了许多东西。 
  我们已经知道,余娜在成为众矢之的以前,就已经憔悴了,凋零了,她再也不能称为美女了,隔不了多久,最多在人们淡忘这起凶杀案的同时,就会淡忘余娜。她只不过是大平原上的一个小人物,人们对小人物的仇恨,来得快去得也快。引起人们长久的愤恨,小人物是办不到的。 
  然而,与小人物有关的特殊事件,却能够影响一个地方的观念乃至风俗。比如在大平原上,很难有人敢说自己的家庭是幸福的了,再和睦的夫妻,即使在做爱的时候,也带着怀疑和审视的目光回望自己的内心:这一切是不是逢场作戏?是不是有个像余娜那样的女人正趴在窗口窥探,等他们情感最温润的时候跳进来搞破坏?人们心神不宁,对“幸福”一词的理解,显得更加含混不清了。 
  大家也再不敢相信熟人和朋友了。自从张怀泉吃了枪子儿,平原上的私人聚会明显减少。 
  如果要开什么私人的公司,大权决不交与外人,你外人再能干也不请你,累死累活也必须自己操纵机器,包括那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也由自己掌管。 
  ………… 
  对于那些更关键更本质的东西,人们是懒于触摸的。比如这起凶杀案的前因后果,是偶然的巧合还是有某种规律性的因素?再比如,张怀泉的妻儿宣称他们本是那么幸福的一家人,可张怀泉死到临头,为什么说的是“水晶,我爱你”?…… 
  罗伟章,1967年生于四川宣汉,1989年毕业于重庆师范大学中文系,做过教师、记者、编辑。现居成都。出版和发表小说及散文多篇。 


鸽灰
王 峰 
  汽车摇摇晃晃着吭哧一声停了下来,一阵凉风吹了进来。有人下车了。林飞歪着脑袋,借着车内的灯光,看到那人影后面是空旷的黑夜。车窗外面有隐隐的红光浸润在黑色当中。他把脸贴到玻璃上,车子又开了。窗外的一切都被摇成一团团不规则的黑影,可依然能分辨出哪些是房子,哪些是树,哪些又是田地。 
  拉拉也醒了,她把身体往林飞身上靠了靠,嘀咕了一句:“你头晕,又看窗外干吗呢?” 
  林飞回过头,一双眼睛亮亮的:“拉拉,快进镇子了。” 
  “到啦?”拉拉一下子蹦了起来,越过靠窗的林飞,一只手在玻璃上使劲地抹着。路灯已经逼了过来,可车子一过,又陷入黑茫茫一片当中。天上横着蛛丝样的电线,路两边耸着高矮的楼房,“嘿!蛮像希区柯克的电影的。”拉拉笑道。小镇的轮廓在黑夜中寥落数笔勾画了出来。没有人声,甚至看不到一个人影。偶尔迎面行驶的车裹来了小镇的一点气息,一声轰响着交错过去。沉寂之余,那气息在黑暗中又变成了心底渐渐放大的谜团,正待泼墨把它描黑描重,灯光越来越亮,那些谜团来不及洇开,就全被吸收得一片干净。车子“唿”的一声,某家的音乐撞成一堆碎片,最终咯吱咯吱地被压扁在轮下。在一阵刺耳的耳鸣后,林飞长长舒出一口气,一边说:“我们下车吧。” 
  见过了太多的热闹,吴拉拉说:“这也叫镇上呀,”她撇撇嘴,“怪冷清的。” 
  林飞也正疑惑。几点灯光在暗处打着瞌睡,店铺深得那光像是从地下发出来似的,门槛在灯影里显得有些高,几个人头在上面影影绰绰的,只有那些歌声,虽然唱得有些乏了,却一样的搔眉弄首暧昧不清。多年之前,他还在这镇上读书时,那时是何等的繁华热闹。当真是物事皆非。 
  “当初不说别的,就那文化站放映的香港警匪片,够折腾半条街了。” 
  “老土。什么年头了,还有几个人看那警匪片呀,况且录像这玩意——”拉拉咂了咂嘴,一脸的不屑,“看来‘泰坦尼克’还未进镇呀,要不然这条街不成只大船啦?”说完自己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看到林飞背只双肩包迎风而走,又戏笑说:“你倒是跟包在船头罗蔓蒂克呢。”言语中不乏弱弱的酸意。 
  林飞微微一笑:“那你岂不成了那舍我谁王的卡梅隆了?” 
  拉拉是一个豪气的女孩,听他这么一说,自然不依,上去就捶他:“看我结了婚怎么收拾你,我像男孩子,不成你还能不要我?”完了,缩了缩脖子,老感觉有个脚步声一先一后地舔着自己的脚跟,不免紧张起来:“我们倒不忙着拌嘴,先得赶紧找个住处。”“这地方我熟。”林飞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句。 
  林飞对着一幢楼停了下来。迎街而立的那幢楼实在再普通不过了。房子一楼是店铺,二楼用铝合金窗子把走廊给封住了。当然也是为了隔音。拉拉看到上面写着“同心旅社”,嫣然笑道:“刚刚说你跟包谈恋爱,这半会儿就学开窍了。”拽着林飞就往里走,一边说:“这家老板倒蛮会起名字的。” 
  林飞正自犹豫,里面的王天明已经认出他:“林飞!”看他们还愣在那儿,又说,“人都来了,还不想登兄弟的门啊?”林飞扭过头,那挂着的心反倒像飘在浩渺的江面,随着感觉飞,却一直贴着水面往下实实在在地走着。屋子细细长长的,一走进去,灯光就只会把后面的一切事物隔在光圈之外。细细定下来,才发现后面开了个门,屋后又盖了两间平房,吃饭,会客,放一些杂物。前后之间用石棉瓦连接着,连成一个小小的天井。 
  横着柜台,他们的手握在了一起。 
  “现在才发现这里果然是你的地盘。”拉拉在灯光的黑影里笑着。 
  林飞拉过她的肩膀,对王天明介绍说:“吴拉拉,我女朋友。”侧过脸道:“这是我朋友王天明。” 
  天明稍愣了一下,连说:“欢迎!欢迎!”又冲里面喊道:“阿美!来人了。倒点茶来。” 
  等他们坐定,王天明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烟,伸到林飞面前,见林飞慌忙摇手,兀自笑起来,“我忘了你是不沾烟的。”他给自己点了一支,那疑虑与失措都随着青烟长长吐出,在微黄的灯光下从他们四周慢慢散去。他剪着板刷,在居家的背景里,少年时脸上坚硬生冷的线条慢慢柔和下来。那种坚硬与生冷,让人一眼就能看出它们会在女性面前溃不成军,这一切都在此时的林飞眼里变成一种安定的柔情,一种恍惚的彼此相对和敌视。他冲天明笑笑,说:“我这次来只是想随便看看,我和拉拉借机也想多了解点彼此的过去。”说这话时,一个朴素的少妇从里面端了茶来,眉目间有股宁静的羞怯。 
  天明帮她把茶放下,一边低声嘀咕:“林飞来了。”林飞看到阿美,笑着微微摇头:“你倒没少提起我。”他眼睛直盯着天明,一脸的诡秘。 
  天明不好意思地拍了拍他肩膀,沉了沉,又拍了一下,自顾笑了起来:“这几年,你倒壮实了一些。” 
  拉拉的眼睛早已环视好几圈了,背着林飞她指着柜台偷偷问阿美:“那麻将是不是什么包赢麻将?”阿美吃吃的笑。 
  “什么呀,现在是地球人都知道。哈哈!”天明在那边笑着。 
  林飞在一边也听清了,说:“拉拉,我忘了跟你说,这条街是有名的麻将一条街,你喜欢不妨看看。” 
  拉拉听他这么一说,怪不好意思的,装作去喝茶。那边阿美拿了麻将招手叫她去看。那麻将表面看去倒没什么稀奇处,妙就妙在拿了一副眼镜,往镜片上面涂一点药水,那麻将上的内容就显露得明明白白的。拉拉一连试了好几个,都是如此,忙招呼林飞快过去看:“整个港版《赌侠》嘛。”完了,晃着脑袋看着林飞的肚子直发愣:“林飞,你肚子里也装着麻将哩!”“什么?”“发财!”拉拉手腕一翻,“啪”的把一张牌拍到桌上。 
  高度兴奋之余,他们都有些困了,于是天明引他们在楼上住了下来。各自洗了脸似乎又精神了许多。拉拉趴在临街的窗户上,使劲地抽了抽鼻子,说:“好静哪!”橘黄的灯光把夜色隔离了出去。有车辆不时经过,将远方深深的夜气裹了进来,直到声音远去,那黄色才又慢慢明亮起来。林飞从后面抱着拉拉,看着眼前熟悉的街市在一点一点滑入半夜,灯光像梦中浮起的灵魂。他心中不免有些怅惘。他把头埋进拉拉的头发里。 
  “林飞,你是不是想她了?”林飞把她抱得更紧了,“现在你们都在一个镇上,你不想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吗?”“再怎么样,拉拉,你听我说,她都是我过去记忆里的一个人,我和她只能在时间两头相视而笑。” 
  听他这么说,拉拉就沉默了。她和林飞熟悉得只差一纸婚约,但没有那婚书,他们就一直进入不了真正的婚姻状态。对林飞这样的男人,结婚是一次成长,男人总是拒绝这样的成长的。这也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第二天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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