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贾新语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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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贾新语注释-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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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帅”,唐本作“师”,云:“一本作‘帅’。”
  〔八〕宋翔凤曰:“十六字治要无。”
  〔九〕蒙恬,史记有传。
  〔一0〕李斯,史记有传。
  〔一一〕宋翔凤曰:“治要作‘事愈烦,下愈乱,法愈众,奸愈纵’。按说文无‘愈’字,此本作‘逾’为正。又‘天’字当是‘而’字之误。”陈金生曰:“李本作‘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上句‘天’为‘而’字之误,但下句不误。”
  〔一二〕宋翔凤曰:“九字治要无。”
  〔一三〕宋翔凤曰:“本作‘不欲为治’,依治要改。”
  〔一四〕宋翔凤曰:“本作‘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依治要改。”茅鹿门曰:“铺叙秦事,痛快。”
  唐晏曰:“按:此所谓‘着秦之所以亡’也。”是以君子尚宽舒以。。其身,行身中和〔一〕以致疏远〔二〕;民畏其威而从其化,怀其德而归其境,美其治而不敢违其政。民不罚而畏〔三〕,不赏而劝〔四〕,渐渍〔五〕于道德,而被服〔六〕于中和之所致也〔七〕。
  〔一〕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二〕宋翔凤曰:“本作‘尚宽舒以苞身,行中和以统远’,依治要改。”
  吴鼎汉曰:“以下就君身上说,规讽当时,语温而意恳。”
  〔三〕宋翔凤曰:“(‘畏’下)本有‘罪’字,依治要改。”
  〔四〕宋翔凤曰:“(‘劝’)本作‘欢悦’二字。”案:天一阁本作“劝悦”,“劝”字不误。
  〔五〕史记礼书:“渐渍于失教,被服于成俗。”荀子劝学篇杨注:“渐,渍也,染也。”
  〔六〕宋翔凤据治要删“服”字,今所不从。上注引礼书文,以“渐渍”、“被服”对文,用法与陆氏同。淮南子要略篇:“被服法则而与之终身。”史记五宗世家:“被服造次必于儒者。”集解:“汉名臣奏,杜业奏曰:‘被服造次,必于仁义。’”索隐:“被服造次,按小颜云:‘被服言常居处于其中也。造次谓所向所行皆法于儒者。’”案:索隐所引师古之说,见汉书河间献王传注,通鉴胡三省注云:“颜注非也。被服者,言以儒术衣被其身。”三国志魏书文纪注:“含气有生之类,靡不被服清风,沐浴玄德。”
  〔七〕宋翔凤曰:“本作‘被服于中和之所致也’,无‘而’字,并依治要改。”
  唐晏曰:“此即所谓‘着汉之所以得’。”夫法令所以诛暴也〔一〕,故曾、闵之孝,夷、齐之廉〔二〕,此宁畏法教而为之者哉〔三〕?故〔四〕尧、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纣之民,可比屋而诛〔五〕,何者〔六〕?化使其然也〔七〕。故近河之地湿〔八〕,而近山之木长者〔九〕,以类相及也。高山出云〔一0〕,丘阜生气〔一一〕,四渎东流,百川无西行者,小象大而少从多也〔一二〕。
  〔一〕宋翔凤曰:“本作‘夫法令者,所以诛恶,非所以劝善’,依治要改。”案:品节“夫”误“大”。苏紫溪曰:“法令不如教化,韩非未有。”案:盐铁论刑德篇:“令者所以教民也,法者所以督奸也。令严而民慎,法设而奸禁。”
  〔二〕孟子万章下:“孟子曰:‘伯夷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则进,乱则退,横政之所出,横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思与乡人处,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也。当纣之时,居北海之滨,以待天下之清也。故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战国策秦策下:“君何不以此时归相印,让贤者授之,必有伯夷之廉,长为应侯,世世称孤。”
  〔三〕宋翔凤曰:“本作‘岂畏死而为之哉?教化之所致也’,依治要改。”唐晏曰:“按曾、闵之孝,夷、齐之廉,盖出于性,而以为教化之所致,正荀卿化性起伪之说。”
  〔四〕宋翔凤曰:“‘故’下本有‘曰’字。”
  〔五〕论衡率性篇:“传曰:‘尧、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纣之民,可比屋而诛。’”盖即本此。汉书王莽传上:“莽乃上奏曰:‘明圣之世,国多贤人,故唐、虞之时,比屋可封。’”太平御览七七引袁子正论:“尧、舜之人,比屋可封,非尽善也,犹在防之水,非不流也。”寻文选王子渊四子讲德论:“比屋可封。”注:“尚书大传曰:“周民比屋可封。”则又以为周之民也。
  〔六〕宋翔凤曰:“本无‘何’字,依治要校。”
  〔七〕宋翔凤曰:“本作‘教化使然也’,并依治要校。”
  〔八〕“湿”,李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意林、汇函、品节、拔萃作“湿”,古通,后不复出。
  〔九〕宋翔凤曰:“本作‘近山之土燥’,无‘而’字,依治要校。”案:意林作“近山之木长”。
  〔一0〕宋翔凤曰:“本作‘故山川出云雨’,依治要改。”唐晏曰:“意林无‘川’、‘雨’二字。”案:周易系辞上:“变化见矣。”韩康伯注:“山泽通气,而云行雨施,故变化见矣。”礼记孔子闲居:“山川出云。”正义曰:“此譬其事,由如天将降时雨,山川先为之出云。”
  〔一一〕宋翔凤曰:“‘气’上本缺一字,治要不缺。”唐晏曰:“意林‘丘’上有‘而’。”
  〔一二〕宋翔凤曰:“本作‘百川无不从,小者从大,少者从多’,依治要改。又按:意林引此云:‘近河之地湿,近山之木长,山出云而丘阜生气,四渎东流,而百川无西。’文与治要大同,知治要可据也。”
  唐晏曰:“‘无不从’,意林作‘无西’。”夫王者之都〔一〕,南面之君,乃百〔二〕姓之所取法则者也,〔三〕举措〔四〕动作,不可以失法度〔五〕。昔者,周襄王不能事后母,出居于郑〔六〕,而下多叛其亲。秦始皇〔七〕骄奢靡丽,好作高台榭,广宫室〔八〕,则天下豪富制屋宅者,莫不仿之,设〔九〕房闼,备厩库,缮雕琢刻画之好,博玄黄琦玮之色,以乱制度〔一0〕。齐桓公好妇人之色,妻姑姊妹,而国中多淫于骨肉〔一一〕。楚平王奢侈纵恣〔一二〕,不能制下,检〔一三〕民以德,增驾百马而行,欲令天下人饶〔一四〕财富利,明不可及,于是楚国逾奢,君臣无别〔一五〕。故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也〔一六〕。王者尚武于朝,则农夫缮甲兵〔一七〕于田〔一八〕。故君子之御下也〔一九〕,民奢应之以俭〔二0〕,骄淫者统之以理〔二一〕;未有上仁而下贼〔二二〕,让行而争路者也〔二三〕。故孔子曰〔二四〕:“移风易俗〔二五〕。”岂家令人视之哉?〔二六〕亦取之于身而已矣〔二七〕。
  〔一〕宋翔凤曰:“治要无此四字。”
  〔二〕“乃”,各本无。“百”,李本、子汇本、两京本、天一阁本、唐本、汇函、品节、拔萃作“臣”。
  〔三〕宋翔凤曰:“本无‘乃’字,无‘则者也’三字,‘法’下缺二字,依治要校。别本‘法’下有‘是以’二字,不缺。”
  〔四〕“举措”上,汇函、拔萃、别解有“虽一”二字。
  〔五〕宋翔凤曰:“本作‘不可失法则也’,依治要改。”王凤洲曰:“此言舜与周公无为而天下治,秦人法烦而天人乱;总论为治当尚宽舒,以舜与周公为法,以秦为鉴耳。”李为霖曰:“宽舒是帝王御民根本,中和是圣人极诣,为帝王者必臻此方称明圣,云阳不啻三致意焉,得王道之精者也。至‘渐渍于道德’一句,又授之以方耳。”
  〔六〕公羊传僖公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不能乎母也。”何休注:“不能事母,罪莫大于不孝,故绝之言出也。下无废上之义,得绝之者,明母得废之,臣下得从母命。”徐彦疏:“正以襄王之母,于今仍在,亦非继母,与左氏异也。郑氏发墨守云:‘圣人制法,必因其事,非虚之。孟子曰: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今襄王实不能孝道,称惠后之心,今其宠专于子,失教而乱作,出居于郑,自绝于周,故孔子因其自绝而书之。公羊以母得废之,则左氏已死矣是也。襄王正是惠后所生,非继母。’又云:‘失教而乱作,自
  绝于周,从左氏。’郑氏杂用三家,不苟从一。”
  〔七〕“皇”,李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作“王”。
  〔八〕宋翔凤本“宫”误“言”。史记秦始皇本纪:“于是始皇以为‘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廷小,吾闻周文王都丰,武王都镐,丰、镐之闲,帝王之都也。’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颠以为阙。为复道,自阿房渡渭,属之咸阳,以象天极阁道绝汉抵营室也。阿房宫未成,成,欲更择令名名之。作宫阿房,故天下谓之阿房宫。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丽山,发北山石椁,乃写蜀、荆地材,皆至。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余。”
  〔九〕“设”,天一阁本、唐本作“諟”,未可从。
  〔一0〕黄澍曰:“汉高帝使贾着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故篇中于始皇事痛切及之,以讽汉也。”唐晏曰:“周襄王出居于郑,下多叛其亲,此亦春秋旧说,而今不可考。若始皇之作高台榭,而天下仿之,此则陆生所目睹。”
  〔一一〕唐晏曰:“马氏骕云:‘齐桓公中主也,妻姑姊妹,乱伦之大者,何至为之?汉书云:襄公淫乱,姑姊妹不嫁,于是民闲长女不嫁,名为巫儿,为家主祠。然则是襄公事耳。’”器案:汉书地理志下:始桓公公兄襄公淫乱,姑姊妹不嫁,于是令国中民家长女不得嫁,名曰巫儿,为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民至今以为俗。”绎史引其文不具,故详录之。然古书亦有以此事属之桓公者。管子小匡篇:“桓公谓管仲曰:‘寡人有污行,不幸好色,姑姊妹有未嫁者。’”荀子仲尼篇:“齐桓,五伯之盛者也,。。内行则姑姊妹之不嫁者七人。”论衡书虚篇:“传书言:‘齐桓公妻姑姊妹七人。’”公羊传庄公二十年何休注:“齐侯亦淫诸姑姊妹,不嫁者七人。”徐彦疏云:“晏子春秋文。案彼齐景公问于晏子曰:‘吾先君桓公淫,女公子不嫁者九人,而得为贤君何?’”既管子等书有此事,而齐桓又有好内之名(见史记齐太公世家),陆生乃传荀子之学者,其沿用此说,何足怪者。
  〔一二〕绎史卷一三六引此作楚襄王事,此马氏肊改,不可从。
  〔一三〕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传序:“骠骑执法以检下。”注:“检犹察也。”〔一四〕宋翔凤曰:“‘饶’,抄本、子汇本并作‘馁’。”案:李本、两京本、天一阁本亦作“馁”。
  〔一五〕唐晏曰:“按:楚平王驾百马,不见他书;或者即子南、观起事也。”器案:文选西京赋:“百马同辔,骋足并驰。”李善注引陆贾新语曰:“楚平王增驾,百马同行。”则张平子赋即据新语为言也。陈金生曰:“子南、观起事见左传襄公二十二年,当楚康王之九年,非楚平王时事,唐说非是。”
  〔一六〕史记淮阴侯传:“发使使燕,燕从风而靡。”楚辞东方朔七谏:“世从俗而变化兮,随风靡而成行。”后汉书冯异传:“百姓风靡。”案:风靡,犹言风偃也。文选任彦升天监三年策秀才文:“上之化下,风偃草从。”注:“论语曰:‘子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注引论语者,颜渊篇文也。
  〔一七〕左传隐公元年:“缮甲兵。”缮谓缮治,诗郑风叔于田序:“缮甲治兵。”
  〔一八〕宋翔凤曰:“‘农’上本缺一字,治要作‘则’,子汇本同。又‘兵’字亦依治要增。”案:唐本有“则”字。
  〔一九〕宋翔凤曰:“‘子’字‘也’字,依治要增。”〔二0〕宋翔凤曰:“本作‘民奢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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