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贾新语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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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贾新语注释-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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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有‘也’字。”集解:“汉书音义:‘请,若问起居。’”师古曰:“言不因门人将命,而径入自坐。”王文彬曰:“史记作‘往请直入坐’,无‘不’字,是请以请谒言,下云‘直入’,即不假将命意也。集解引汉书音义云‘请谓问起居’,则音义所见汉书本亦但作‘往请’,无‘不’字。此文‘请’上有‘不’字,师古即训请为将命,语意与史记各别。坐者,坐所也。平方深念,故贾至坐前而不见,颜谓为自坐,失之。”器案:说文言部:“请,谒也。”荀子成相篇:“下不私请。”杨倞注:“请,谒也。群下不私谒。”此文谓不先投谒,而径直入坐也。
  〔四〕汉书作“陈平”。
  〔五〕汉书作“方念”。索隐:“深念,深思之也。”
  〔六〕汉书作“不见贾”。师古曰:“思虑之际,故不觉贾至。”
  〔七〕汉书无“之”字。李慈铭曰:“当依史记作‘念之深也’。”
  〔八〕汉书无“陈”字。
  〔九〕考证:“高山寺本无‘我’字。”集解:“孟康曰:‘揣,度也。’韦昭曰:‘揣,音初委反。’”
  〔一0〕上相,犹言首相。尚书咸有一德疏:“伊尹,汤之上相,位为三公。”史记天官书:“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一曰上将,二曰次将。”
  〔一一〕索隐:“案:陈平传食户五千,以曲逆秦时有三万户,恐复业至此,故称。”正义:“陈平世家:‘食曲逆五千户。’后攻陈豨、黥布,凡六出奇计,益邑盖三万户也。”(据会注考证本)
  〔一二〕齐树楷曰:“又以数言而安天下。”
  〔一三〕汉书无“调”字。
  〔一四〕汉书“务”作“豫”,下同。集解:“徐广曰:‘务,一作豫。’”考证:“高山寺本‘附’下有‘也’字。”师古曰:“豫,素也。”王文彬曰:“释诂:‘豫,乐也。’言将相和则士乃乐附也。训为素附,上下文义不属矣。史记作‘务附’,论语:‘君子务本。’皇疏:‘务,犹向也,慕也。’慕附与乐附意同,益证此训豫为素之误。”
  〔一五〕汉书“即”作“则”,又重“权不分”三字。考证:“高山寺
  本‘即’作‘则’。高山寺本、枫山本重‘权不分’三字,与汉书合。”
  〔一六〕淮南子精神篇:“玩天地于掌握之中。”
  〔一七〕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四:“汉初人对人多称臣,乃战国之余习。(原注:“刺客传聂政称臣,严仲子亦称臣。”)史记高祖纪:‘吕公曰:臣少好相人。’张晏曰:‘古人相与言,多自称臣,犹今人相与言自称仆也。’(原注:“西都赋李周翰注:‘臣者,男子之贱称,古人谦退皆称之。’”)至天下已定,则稍有差等,而臣之称惟施之诸侯王,故韩信过樊将军哙,哙趋拜送迎,言称臣,曰‘大王乃肯临臣。’(原注:“陈平、周勃对王陵,亦曰:‘臣不如君。’”)至文、景以后,则此风渐衰,而贾谊新书有‘尊天子,避嫌疑,不敢称臣’之说。王子侯表有利侯钉坐遗淮南王书称臣弃巿,功臣侯表安平侯鄂但坐与淮南王女陵通遗淮南王书称‘臣尽力’,弃巿,平棘侯薛穰坐受淮南王赂称臣,在赦前免,(原注:“免侯爵。”)皆在元狩元年。而严助传,天子命助谕意淮南王,一则曰‘臣助’,再则曰‘臣助’,史因而书之,未尝以为罪;则知钉等三人所坐者交通之罪,而自此以后,廷臣之于诸侯王遂不复有称臣者尔。(原注:“晋时有自称民者,世说:‘陆大尉对王丞相曰:公长民短。’”)然王官之于国君,属吏之于府主,其称臣如故。宋书:‘孝武孝建元年十月己未,大司马江夏王义恭等奏:郡县内史及封内官长,于其封君,既非在三,罢官则不复追敬,不合称臣。诏可。’齐、梁以后,王官仍复称臣,(原注:“隋书百官志:‘诸王、公、侯国官皆称臣,上于天朝,皆称陪臣。’”)而属吏则不复称矣。诸侯王有自称臣者,齐哀王遗诸侯王书曰‘惠帝使留侯张良立臣为齐王’是也。天子有自称臣者,高祖奉玉卮起为太上皇寿曰:‘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景帝对窦太后言:‘始南皮章武侯,先帝不侯,及臣即位乃侯之’是也。”
  〔一八〕师古曰:“谓者,与之言。”钱大昭曰:“‘谓’,闽本作‘语’,注同。”
  〔一九〕正义:“绛侯与生常戏狎,轻易其言也。”(据会注考证本)师古曰:“言绛侯与我相戏狎,轻易其言耳。”
  〔二0〕考证:“高山寺本‘相’下有‘连’字。”
  〔二一〕资治通鉴“为”上有“因”字。
  〔二二〕汉书高帝纪上:“庄入为寿。”师古曰:“凡言为寿,谓进爵于尊者,而献无疆之寿。”
  〔二三〕汉书作“厚具乐饮太尉”,师古曰:“厚为共具,而与太尉乐饮。”〔二四〕汉书无“此”字。
  〔二五〕汉书“则”作“即”,“衰”作“坏”。御览四0六引周昭新撰:“陈平、周勃,感陆生而相亲,。。所以定刘于几殆。”
  〔二六〕汉代贵族官吏及豪商大贾,蓄养奴婢,动以百数。汉书张良传:“良家僮数百人。”又司马相如传:“临邛多富人,卓王孙僮客八百人,程郑亦数百人。”又王商传:“今商宗族权埶,合赀钜万计,私奴以千数。”又王丹传:“僮奴以百数。”又哀帝纪:“诏曰:‘制节谨度,以防奢淫,为政所先,百王不易之道也。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蓄奴婢,田宅亡限,与民争利,百姓失职,重困不足。其议限制。’有司条奏:。。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岁以下,不在数中。。。诸名田、畜奴婢过品,皆没入县官。”以此文所言者为私奴,其官奴婢未暇■缕也。
  〔二七〕游谓交游,汉书枚乘传:“乘久为大国上宾,与英俊并游。”文选任彦升宣德皇后令:“客游梁,则声华籍甚。”师古曰:“廷谓朝廷。”
  〔二八〕集解:“汉书音义曰:‘言狼籍甚盛。’”正义:“孟康云:‘犹言狼借,甚盛也。’按借,言公卿假借陆生名声,甚敬重也。”师古注:“孟康曰:‘言狼籍之甚。’”周寿昌曰:“‘籍甚’,史记作‘籍盛’,(案:史记一本“甚”作“甚盛”,故周氏云然。)盖籍即借用白茅之借,言声名得所借而益盛也。甚与盛意同。孟言狼籍,失之。”器案:文选任彦升宣德皇后令:“客游梁则声华籍甚。”又刘先生夫人墓志:“籍甚二门,风流远尚。”又刘孝标广绝交论:“公卿贵其籍甚。”李周翰注:“籍甚,犹名声也。”王仲宝褚渊碑文:“风流籍甚。”刘良注:“籍甚,言多也。”文心雕龙论说篇:“陆贾籍甚。”
  及诛诸吕〔一〕,立孝文帝〔二〕,陆生颇有力焉〔三〕。孝文帝即位〔四〕,欲使人之南越。陈丞相等乃言陆生为太中大夫〔五〕,往使尉他,令尉他〔六〕去黄屋、称制〔七〕,令比诸侯〔八〕,皆如意旨〔九〕。语在南越语中〔一0〕。陆生竟以寿终〔一一〕。
  〔一〕汉书作“及诛吕氏”。
  〔二〕汉书作“立孝文”。
  〔三〕汉书作“贾颇有力”。
  〔四〕汉书作“孝文即位”。
  〔五〕汉书“陈丞相等”作“丞相平”。李慈铭曰:“慈铭案:此谓贾复以太中大夫使尉佗也。乃言者,犹云举也。”
  〔六〕汉书无“令尉他”三字。李景星曰:“‘往使尉佗’下,史有‘令尉佗’三字,少嫌重叠,此删之,是。”
  〔七〕师古曰:“黄屋,谓车上之盖也。黄屋及称制,皆天子之仪,故令去之。”史记项羽本纪:“纪信乘黄屋车。”正义:“李斐云:‘天子车以黄缯为盖里。’”器案:屋者■之借,说文木部:“■,木帐。字一作幄。”又案:汉书高后纪:“太后临朝称制。”师古曰:“天子之言:一曰制书,二曰诏书。制书者,谓为制度之命也,非皇后所得称。今吕太后临朝,行天子事,断决万机,故称制诏。”后汉书光武纪上注:“汉制度曰:‘皇帝之下书有四: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诫敕。策书者,编简也,其制长二尺,短者半之,篆书,起年月日,称皇帝,以命诸侯王;三公以罪免,亦赐策,而以隶书,用尺一木两行,唯此为异也。制书者,帝者制度之命,其文曰制诏三公,皆玺封,露布州郡也。诏书者,诏,告也,其文曰告某官云,如故事。诫敕者,谓敕刺史太守,其文曰有诏敕某官,它皆仿此。’”刘攽曰:“注‘告某云’,案文当更有‘云’字。”独断上:“汉天子正号曰皇帝,。。其命令: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书。”
  〔八〕沈钦韩曰:“御览一百九十四引裴渊明广州记曰:‘尉佗筑台,以朔望升拜,号为朝拜台。傍江构起华馆,以送陆贾,因称朝亭。’”
  〔九〕汉书“旨”作“恉”。
  〔一0〕汉书作“语在南越传”。史记南越列传:“高后时,(前文已见上引。)有司请禁南越关巿铁器。佗曰:‘高帝立我,通使物;今高后听谗臣,别异蛮、夷,隔绝器物,此必长沙王计也,欲倚中国,击灭南越,而幷王之,自为功也。’于是佗乃自尊号为南越武帝,发兵攻长沙边邑,败数县而去焉。高后遣将军隆虑侯灶往击之,会暑湿,士卒大疫,兵不能踰岭,岁余,高后
  崩,即罢兵。佗因此以兵威边,财物赂遗闽越、西瓯骆,役属焉,东西万余里,乃乘黄屋左纛,称制,与中国侔。及孝文帝元年,初镇抚天下,使告诸侯四夷从代来即位意,喻盛德焉。乃为佗亲冢在真定,置守邑,岁时奉祀,召其从弟,尊官厚赐宠之。诏丞相陈平等,举可使南越者;平言好畤陆贾,先帝时习使南越。乃召贾以为太中大夫,往使;因让佗自立为帝,曾无一介之使报者。陆贾至南越,王甚恐,为书谢,称曰:‘蛮、夷大长老夫臣佗,前日高后隔异南越,窃疑长沙王谗臣;又遥闻高后尽诛佗宗族,掘烧先人冢,以故自弃,犯长沙边境。且南方卑湿,蛮、夷中间;其东,闽越千人众,号称王;其西,瓯骆裸国,亦称王。老臣妄窃帝号,聊以自娱,岂敢以闻天王哉?’乃顿首谢,愿长为藩臣,奉贡职。于是乃下令国中曰:‘吾闻两雄不俱立,两贤不并世。皇帝贤天子也,自今以后,去帝制、黄屋、左纛。’陆贾还报,孝文帝大说。遂至孝景时,称臣,使人朝请。”按:又见汉书南粤王传。
  〔一一〕牛运震曰:“陆生竟以寿终,一篇绝好结束,善陆生之以智谋自全也。汉初将相功臣得以寿终者几人哉!此中感叹不少。”何焯曰:“在两传中,不可无此句。”齐树楷曰:“陆以寿终,反应上郦生,反起下朱建。”
  太史公曰:“余读陆生新语十二篇,固当世之辩士〔一〕”
  〔一〕器案:此郦生陆贾列传太史公赞陆贾语也。索隐述赞云:“陆贾使越,尉佗慑怖;相说国安,书成主悟。”太史公自序云:“结言通使,约怀诸侯,诸侯咸亲,归汉为藩辅。作郦生陆贾列传第三十七。”此则申明郦、陆合传之旨也。寻汉书郦陆朱刘叔孙传赞曰:“高祖以征伐定天下,而缙绅之徒,(师古曰:“缙绅,儒者之服也。”)骋其知辩,并成大业。语曰:‘廊庙之材,非一木之枝;帝王之功,非一士之略。’(师古曰:“此语本出慎子。”)信哉!。。陆贾位止大夫,致仕诸吕,不受忧责,从容平、勃之间,附会将相,以强社稷,身名俱荣,其最优乎!”又叙传曰:“贾作行人,百越来宾,从容风议,博我以文。”(李奇曰:“作新语也。”)盖自史迁斥言“贾固当世之辩士”,后世或以此少之。查慎行得树楼杂钞曰:“陆贾汉初儒生之有体有用者,观其绌尉佗以礼义,说高帝以诗、书,当吕后朝,不汲汲于功名,既能全身远患,又能以事外之人,隐然为社稷计安全,有曲逆智所不逮者。子房已从赤松游,汉之不夺于诸吕,亦赖有此人也。因其与朱建善,史记概以口辩士目之,浅之乎论陆生矣。”齐树楷史记意曰:“郦陆、刘叔孙二传,当系前后继续,以其所言,均关汉之得失安危也。郦、陆二人,一在得天下以前,一在其后。郦、陆乃以书生而事辩说,与苏、张辈徒事辩说者不同。太史公传之,令人知别。且亦高帝文学人进用之始也。”李景星汉书评议曰:“赞语曰:‘骋其智辩,并成大业。’正言五人合传之故;而于五人之出处遇合,亦颇有抑扬,虽疏宕不如史记,严密则过之。”一查二李辩之是矣。虽然,辩亦非贬辞,孟子称“予岂好辩哉”,(孟子滕文公下)史记邹阳传上书自明,言“孔、墨之辩”,“挟伊、管之辩”,(又见文选邹阳狱中上书自明)文选李萧远运命论:“以仲尼之辩也,而言不行于定、哀。”盖所谓圣贤豪杰之士无不好辩矣,辩何可少哉!且辩亦自有辩也。
  贾陆行事,除本传外,尚有别见者,今最录于此,省读者翻●之劳也。
  平原君朱建者,楚人也。故尝为淮南王黥布相,有■去,后复事黥布。布欲反时,问平原君,平原君止之,布不听,而听梁父侯遂反。汉已诛布,闻平原君谏,不与谋,得不诛,语在黥布语中。平原君为人辩有口,刻廉刚
  直,家于长安,行不苟合,义不取容。辟阳侯行不正,(案:辟阳侯,审食其也。)得幸吕太后。时辟阳侯欲知平原君,平原君不肯见;及平原君母死,陆生素与平原君善,过之,平原君家贫,未有以发丧,方假贷服具,陆生令平原君发丧。陆生往见辟阳侯贺曰:“平原君母死。”辟阳侯曰:“平原君母死,何乃贺我乎?”陆贾曰:“前日君侯欲知平原君,平原君义不知君,以其母故。(集解:“张晏曰:‘相知当同恤灾危,母在,故义不知君。’”索隐:“案崔浩云:‘建以母在,义不以身许人也。’”)今其母死,君诚厚送丧,则彼为君死矣。”辟阳侯乃奉百金往税,列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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