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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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中的女人-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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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①和苏塞克斯②来,对中部这座小小的矿区城十分厌恶,这儿真是又乱又脏。她朝前走着,穿过长长的砾石街道,把个混乱不堪、肮脏透顶、小气十足的场面尽收眼底。人们的目光都盯着她,她感到很难受。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回来,为什么要尝尝这乱七八糟、丑陋不堪的小城滋味。她为什么要向这些令人难以忍受的折磨,这些毫无意义的人和这座毫无光彩的农村小镇屈服呢?为什么她仍然要向这些东西屈服?她感到自己就象一只在尘土中蠕动的甲壳虫,这真令人反感。

  

    ①彻西区是伦敦聚集了文学艺术家的一个区。

    ②英国的一个郡。——译者注。以后所有的注释均为译者注。

    她们走下主干道,从一座黑乎乎的公家菜园旁走过,园子里沾满煤炭的白菜根不识羞耻地散落着。没人感到难看,没人为这个感到不好意思。

    “这真象地狱中的农村。”戈珍说,“矿工们把煤炭带到地面上来,带来这么多呀。厄秀拉,这可真太好玩了,太好了,真是太妙了,这儿又是一个世界。这儿的人全是些吃尸鬼,这儿什么东西都沾着鬼气。全是真实世界的鬼影,是鬼影、食尸鬼,全是些肮脏、龌龊的东西。厄秀拉,这简直让人发疯。”

    姐妹俩穿过一片黑黝黝、肮脏不堪的田野。左边是散落着一座座煤矿的谷地,谷地上面的山坡上是小麦田和森林,远远一片黝黑,就象罩着一层黑纱一样。敦敦实实的烟窗里冒着白烟黑烟,象黑沉沉天空上在变魔术一样。近处是一排排的住房,顺山坡而上,一直通向山顶。这些房子用暗红砖砌成,房顶铺着石板,看上去很不结实。姐妹二人走的这条路也是黑乎乎的。路是让矿工们的脚一步步踩出来的,路旁围着铁栅栏,栅门也让进出的矿工们的厚毛布裤磨亮了。现在姐妹二人走在几排房屋中间的路上,这里可就寒酸了。女人们戴着围裙,双臂交叉着抱在胸前,站在远处窃窃私语,她们用一种不开化人的目光目不转睛地盯着布朗温姐妹;孩子们在叫骂着。

    戈珍走着,被眼前的东西惊呆了。如果说这是人的生活,如果说这些是生活在一个完整世界中的人,那么她自己那个世界算什么呢?她意识到自己穿着绿草般鲜绿的袜子,戴着绿色的天鹅绒帽,柔软的长大衣也是绿的,颜色更深一点。她感到自己腾云驾雾般地走着,一点都不稳,她的心缩紧了,似乎她随时都会猝然摔倒在地。她怕了。

    她紧紧偎依着厄秀拉,她对这个黑暗、粗鄙、充满敌意的世界早习以为常了。尽管有厄秀拉,戈珍还感到象是在受着苦刑,心儿一直在呼喊:“我要回去,要走,我不想知道这儿,不想知道这些东西。”可她不得不继续朝前走。

    厄秀拉可以感觉到戈珍是在受罪。

    “你讨厌这些,是吗?”她问。

    “这儿让我吃惊。”戈珍结结巴巴地说。

    “你别在这儿呆太久。”厄秀拉说。

    戈珍松了一口气,继续朝前走。

    她们离开了矿区,翻过山,进入了山后宁静的乡村,朝威利。格林中学走去。田野上仍有些煤炭,但好多了,山上的林子里也这样,似乎在闪着黑色的光芒。这是春天,春寒料峭,但尚有几许阳光。篱笆下冒出些黄色的花来,威利。格林的农家菜园里,覆盆子已经长出了叶子,伏种在石墙上的油菜,灰叶中已绽出些小白花儿。

    她们转身走下了高高的田梗,中间是通向教堂的主干道。在转弯的低处,树下站着一群等着看婚礼的人们。这个地区的矿业主托玛斯。克里奇的女儿与一位海军军官的婚礼将要举行。

    “咱们回去吧,”戈珍转过身说着,“全是些这种人。”

    她在路上犹豫着。

    “别管他们,”厄秀拉说,“他们都不错,都认识我,没事儿。”

    “我们非得从他们当中穿过去吗?”戈珍问。

    “他们都不错,真的。”厄秀拉说着继续朝前走。这姐妹两人一起接近了这群躁动不安、眼巴巴盯着看的人。这当中大多数是女人,矿工们的妻子,更是些混日子的人,她们脸上透着警觉的神色,一看就是下层人。

    姐妹两人提心吊胆地直朝大门走去。女人们为她们让路,可让出来的就那么窄窄的一条缝,好象是在勉强放弃自己的地盘儿一样。姐妹俩默默地穿过石门踏上台阶,站在红色地毯上的一个警察盯着她们往前行进的步伐。

    “这双袜子可够值钱的!”戈珍后面有人说。一听这话,戈珍浑身就燃起一股怒火,一股凶猛、可怕的火。她真恨不得把这些人全干掉,从这个世界上清除干净。她真讨厌在这些人注视下穿过教堂的院子沿着地毯往前走。

    “我不进教堂了。”戈珍突然做出了最后的决定。她的话让厄秀拉立即停住脚步,转过身走上了旁边一条通向中学旁门的小路,中学就在教堂隔壁。

    穿过学校与教堂中间的灌木丛进到学校里,厄秀拉坐在月桂树下的矮石墙上歇息。她身后学校高大的红楼静静地伫立着,假日里窗户全敞开着,面前灌木丛那边就是教堂淡淡的屋顶和塔楼。姐妹两人被掩映在树木中。

    戈珍默默地坐了下来,紧闭着嘴,头扭向一边。她真后悔回到家来。厄秀拉看看她,觉得她漂亮极了,自己认输了,脸都红了。可她让厄秀拉感到紧张得有点累了。厄秀拉希望单独自处,脱离戈珍给她造成的透不过气来的紧张感。

    “我们还要在这儿呆下去吗?”戈珍问。

    “我就歇一小会儿,”厄秀拉说着站起身,象是受到戈珍的斥责一样。“咱们就站在隔壁球场的角落里,从那儿什么都看得见。”

    太阳正辉煌地照耀着教堂墓地,空气中淡淡地弥漫着树脂的清香,那是春天的气息,或许是墓地黑紫罗兰散发着幽香的缘故。一些雏菊已绽开了洁白的花朵,象小天使一样漂亮。空中铜色山毛榉上舒展出血红色的树叶。

    十一点时,马车准时到达。一辆车驶过来,门口人群拥挤起来,产生了一阵骚动。出席婚礼的宾客们徐徐走上台阶,沿着红地毯走向教堂。这天阳光明媚,人们个个兴高采烈。

    戈珍用外来人那种好奇的目光仔细观察着这些人。她把每个人都整体地观察一通,或把他们看作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一幅画中的人物或剧院中的活动木偶,总之,完整地观察他们。她喜欢辨别他们不同的性格,将他们还其本来面目,给他们设置自我环境,在他们从她眼前走过的当儿就给他们下了个永久的定论。她了解他们了,对她来说他们是些完整的人,已经打上了烙印的完整的人。等到克里奇家的人开始露面时,再也没有什么未知、不能解决的问题了。她的兴趣被激发起来了,她发现这里有点什么东西是不那么容易提前下结论的。

    那边走过来克里奇太太和她的儿子杰拉德。尽管她为了今天这个日子明显地修饰装扮了一番,但仍看得出她这人是不修边幅的。她脸色苍白,有点发黄,皮肤洁净透明,有点前倾的身体,线条分明,很健壮,看上去象是要鼓足力气不顾一切地去捕捉什么。她一头的白发一点都不整齐,几缕头发从绿绸帽里掉出来,飘到罩着墨绿绸衣的褶皱纱上。一看就知道她是个患偏执狂的女人,狡猾而傲慢。

    她儿子本是个肤色白净的人,但让太阳晒黑了。他个头中等偏高,身材很好,穿着似乎有些过分的讲究。但他的神态却是那么奇异、警觉,脸上情不自禁地闪烁着光芒,似乎他同周围的这些人有着根本的不同。戈珍的目光在打量他,他身上某种北方人的东西迷住了戈珍。他那北方人纯净的肌肤和金色的头发象透过水晶折射的阳光一样在闪烁。他看上去是那么新奇的一个人,没有任何做作的痕迹,象北极的东西一样纯洁。他或许有三十岁了,或许更大些。他丰采照人,男子气十足,恰象一只脾气温和、微笑着的幼狼一样。但这副外表无法令她变得盲目,她还是冷静地看出他静态中存在着危险,他那扑食的习性是无法改变的。“他的图腾是狼,”她自己重复着这句话。“他母亲是一只毫不屈服的老狼。”想到此,她一阵狂喜,好象她有了一个全世界都不知道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发现。一阵狂喜攫住了她,全身的血管一时间猛烈激动起来。“天啊!”她自己大叫着,“这是怎么一回事啊?”一会儿,她又自信地说,“我会更多地了解那个人的。”她要再次见到他,她被这种欲望折磨着,一定要再次见到他,这心情如同一种乡恋一样。她清楚,她没有错,她没有自欺欺人,她的确因为见到了他才产生了这种奇特而振奋人心的感觉。她从本质上了解了他,深刻地理解他,“难道我真地选中了他吗?难道真有一道苍白、金色的北极光把我们两人拴在一起了吗?”她对自己发问。她无法相信自己,她仍然沉思着,几乎意识不到周围都发生了什么事。

    女傧相来了,但新娘还迟迟未到。厄秀拉猜想可能出了点差错,这场婚礼弄不好就办不成了。她为此感到忧虑,似乎婚礼成功与否是取决于她。主要的女傧相们都到了,厄秀拉看着她们走上台阶。她认识她们当中的一个,这人高高的个子,行动缓慢,长着一头金发,长长的脸,脸色苍白,一看就知道是个难以驾驭的人。她是克里奇家的朋友,叫赫麦妮。罗迪斯。她走过来了,昂着头,戴着一顶浅黄色天鹅绒宽沿帽,帽子上插着几根天然灰色鸵鸟羽毛。她飘然而过,似乎对周围视而不见,苍白的长脸向上扬起,并不留意周围。她很富有,今天穿了一件浅黄色软天鹅绒上衣,亮闪闪的,手上捧一束玫瑰色仙客来花儿;鞋和袜子的颜色很象帽子上羽毛的颜色,也是灰色的。她这人汗毛很重呢。走起路来臀部收得很紧,这是她的一大特点,那种悠悠然的样子跟众人就是不同,她的衣着由浅黄和暗灰搭配而成,衣服漂亮,人也很美,但有点可怕,有点让人生厌。她走过时,人们都静了下来,看来让她迷住了,继而人们又激动起来,想调侃几句,但终究不敢,又沉默了。她高扬着苍白的长脸,样子颇象罗塞蒂①,似乎有点麻木,似乎她黑暗的内心深处聚集了许许多多奇特的思想令她永远无法从中解脱。

  

    ①罗塞蒂(1830—1894),英国拉斐尔前派著名女诗人。她的诗多以田园牧歌诗为主,富有神秘宗教色彩。

    厄秀拉出神地看着赫麦妮。她了解一点她的情况。赫麦妮是中原地区最出色的女人,父亲是德比郡的男爵,是个旧派人物,而她则全然新派,聪明过人且极有思想。她对改革充满热情,心思全用在社会事业上。可她还是终归嫁了人,仍然得受男性世界的左右。

    她同各路有地位的男人都有神交。厄秀拉只知道其中有一位是学校监察员,名叫卢伯特。伯金。倒是戈珍在伦敦认识人更多些。她同搞艺术的朋友们出入各种社交圈子,已经认识了不少知名人士。她与赫麦妮打过两次交道,但她们两人话不投机。她们在伦敦城里各类朋友家以平等的身份相识,现在如果以如此悬殊的社会地位在中原相会将会令人很不舒服。戈珍在社会上一直是个佼佼者,与贵族中搞点艺术的有闲者交往密切。

    赫麦妮知道自己穿得很漂亮,她知道自己在威利。格林可以平等地同任何她想认识的人打交道,或许想摆摆架子就摆摆架子。她知道她的地位在文化知识界的圈子里是得到认可的,她是文化意识的传播媒介。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思想意识方面甚至在艺术上,她都处在最高层次上,木秀于林,在这些方面她显得左右逢源。没谁能把她比下去,没谁能够让她出丑,因为她总是高居一流,而那些与她作对的人都在她之下,无论在等级上、财力上或是在高层次的思想交流,思想发展及领悟能力上都不如她。因此她是冒犯不得的人物。她一生中都努力不受人伤害或侵犯,要让人们无法判断她。

    但是她的心在受折磨,这一点她无法掩饰。别看她在通往教堂的路上如此信步前行,确信庸俗的舆论对她毫无损伤,深信自己的形象完美无缺、属于第一流。但是她忍受着折磨,自信和傲慢只是表面现象而已,其实她感到自己伤痕累累,受着人们的嘲讽与蔑视。她总感到自己容易受到伤害,在她的盔甲下总有一道隐秘的伤口。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这是因为她缺乏强健的自我,不具备天然的自负感。她有的只是一个可怕空洞的灵魂,缺乏生命的底蕴。

    她需要有个人来充溢她生命的底蕴,永远这样。于是她极力追求卢伯特。伯金。当伯金在她身边时,她就感到自己是完整的,底气很足。而在其它时间里,她就感到摇摇欲跌,就象建立在断裂带之上的房屋一样。尽管她爱面子,掩饰自己,但任何一位自信、脾气倔犟的普通女佣都可以用轻微的嘲讽和蔑视举止将她抛入无底的深渊,令她感到自己无能。但是,这位忧郁、忍受着折磨的女人一直在进取,用美学、文化、上流社会的态度和大公无私的行为来保护自己。可她怎么也无法越过这道可怕的沟壑,总感到自己没有底气。

    如果伯金能够保持跟她之间的密切关系,赫麦妮在人生这多愁多忧的航行中就会感到安全。伯金可以让她安全,让她成功,让她战胜天使。他要是这样就好了!可他没有。于是她就在恐怖与担心中受着折磨。她把自己装扮得很漂亮,尽量达到能令伯金相信的美与优越程度。可她总也不能。

    他也不是个一般人。他把她击退了,总击退她。她越是要拉他,他越是要击退她。可他们几年来竟一直相爱着。天啊,这太令人厌倦痛苦了,可她依然很自信。她知道他试图离她而去,但她仍然自信有力量守住他,她对自己高深的学问深信不疑。伯金的知识水平很高,但赫麦妮则是真理的试金石,她要的是伯金跟她一条心。

    他象一个有变态心理的任性孩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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