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宋史》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20宋史- 第40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澄海广、循、连、南雄、封、英德、南恩、惠、潮、藤、容、贺、德、庆、昭、高、钦、雷。

  

  建炎后厢兵

  武严、宣效、壮役中兴立。

  

  备军中兴立。

  

  神卫剩员隶侍卫步军,中兴隶厢军。

  

  广丰仓剩员中兴立。

  

  广效中兴有拣中广效,在广效立。

  

  御营喝探中兴,在京师。

  

  武和开封一指挥。中兴,左右二指挥,在京。

  

  武肃中兴,在京师。

  

  忠靖一指挥,开封,属步军。

  

  奉化属步军,三指挥。中兴有拣中奉化,在奉化上。

  

  劲武在京。

  

  崇胜一指挥。中兴有拣中崇胜,在崇胜上。

  

  雄猛一指挥。

  

  保宁中兴有拣中保宁,在保宁上。

  

  宁淮中兴,在淮南。

  

  捍江杭。

  

  宣节中兴,在宝庆、潭、永、武冈、郴、衡、全、桂阳、靖、道、沅。

  

  效勇中兴,江东、西。

  

  保节中兴,五指挥。

  

  克宁中兴,四川。

  

  宁江中兴立。一指挥。

  

  清化中兴,广西。

  

  牢城诸州,以待有罪配隶人。

  

  崇节中兴,杭、安吉、平江、江阴、常、严、镇江、温、庆元、台、婺、江东西。

  

  开江中兴,平江。

  

  横江中兴,平江、杭。

  

  宁节中兴,台、福、宁国、建宁、靖。

  

  清务中兴,婺。

  

  山场中兴,婺。

  

  效勇中兴,隆兴、抚、赣、建昌、兴国、南安、袁、吉、临江、宁国、南康。

  

  靖安中兴立。潭、永、常德。

  

  静江二指挥。

  

  威果见禁军。

  

  雄略中兴,四指挥。

  

  澄海中兴,武冈、全。

  

  丰国监中兴立。建宁。

  

  驾纲中兴立。

  

  长运中兴立。

  

  修江中兴,杭。

  

  都作院中兴,杭。

  

  小作院中兴立。杭。

  

  清湖闸中兴立。杭。

  

  开湖司中兴立。杭。

  

  北城堰中光立。杭。

  

  西河广济中兴立。杭。

  

  楼店务中兴,杭。

  

  长安堰闸中兴立。杭。

  

  秤斗务中兴立。杭。

  

  壮城帅府望郡立之。

  

  鼓角匠、船务中兴,杭。

  

 





志第一百四十三兵四(乡兵一)

  ○陕西保毅河北忠顺河北陕西强人砦户河北河东强壮河东陕西弓箭手河北等路弓箭社

  乡兵者,选自户籍,或土民应募,在所团结训练,以为防守之兵也。周广顺中,点秦州税户充保毅军,宋因之。自建隆四年,分命使臣往关西道,令调发乡兵赴庆州。咸平四年,令陕西系税人户家出一丁,号曰保毅,官给粮赐,使之分番戍守。五年,陕西缘边丁壮充保毅者至六万八千七百七十五人。七月,以募兵离去乡土,有伤和气,诏诸州点充强壮户者,税赋止令本州输纳,有司不得支移之。先是,河北忠烈、宣勇无人承替者,虽老疾不得停籍。至是,诏自今委无家业代替者,放令自便。自是以至天禧间,并、代广锐老病之兵,虽非亲属而愿代者听。河北强壮,恐夺其农时,则以十月至正月旬休日召集而教阅之。忠烈、宣勇、广锐之归农而阙员者,并自京差补;戍于河上而岁月久远者,则特为迁补;贫独而无力召替者,则令逐处保明放停。

  当是时,河北、河东有神锐、忠勇、强壮,河北有忠顺、强人,陕西有保毅、砦户、强人、强人弓手,河东、陕西有弓箭手,河北东、陕西有义勇,麟州有义兵,川陕有土丁、壮丁,荆湖南、北有弩手、土丁,广南东、西有枪手、土丁,邕州有溪洞壮丁、土丁,广南东、西有壮丁。

  当仁宗时,神锐、忠勇、强壮久废,忠顺、保毅仅有存者。康定初,诏河北、河东添籍强壮,河北凡二十九万三千,河东十四万四千,皆以时训练。自西师屡衄,正兵不足,乃籍陕西之民,三丁选一,以为乡弓手。未几,刺充保捷,为指挥一百八十五,分戍边州。西师罢,多拣放焉。庆历二年,籍河北强壮,得二十九万五千,拣十之七为义勇,且籍民丁以补其不足。河东拣籍如河北法。

  其后,议者论「义勇为河北伏兵,以时讲习,无待储廪,得古寓兵于农之意。惜其束于列郡,止以为城守之备。诚能令河北邢、冀二州分东西两路,命二郡守分领,以时阅习,寇至,即两路义勇翔集赴援,使其腹背受敌,则河北三十余所常伏锐兵矣」。朝廷下其议,河北帅臣李昭亮等议曰:「昔唐泽潞留后李抱真籍户丁男,三选其一,农隙则分曹角射,岁终都试,以示赏罚,三年皆善射,举部内得劲卒二万。既无廪费,府库益实,乃缮甲兵为战具,遂雄视山东。是时,天下称昭义步兵冠于诸军,此近代之显效,而或谓民兵只可城守,难备战阵,非通论也。但当无事时,便分义勇为两路,置官统领,以张用兵之势,外使敌人疑而生谋,内亦摇动众心,非计之得。姑令在所点集训练,三二年间,武艺稍精,渐习行阵。遇有警,得将臣如抱真者统驭,制其阵队,示以赏罚,何敌不可战哉?至于部分布列,量敌应机,系于临时便宜,亦难预图。况河北、河东皆边州之地,自置义勇,州县以时按阅,耳目已熟,行固无疑。」诏如所议。

  治平元年,宰相韩琦言:「古者籍民为兵,数虽多而赡至薄。唐置府兵,最为近之,后废不能复。今之义勇,河北几十五万,河东几八万,勇悍纯实,出于天性,而有物力资产,父母妻子之所系,若稍加练简,与唐府兵何异?陕西尝刺弓手为保捷,河北、河东、陕西,皆控西北,事当一体。请于陕西诸州亦点义勇,止涅手背,一时不无小扰,终成长利。」天子纳其言,乃遣籍陕西义勇,得十三万八千四百六十五人。

  是时,谏官司马光累奏,谓:「陕西顷尝籍乡弓手,始谕以不去乡里。既而涅为保捷正兵,遣戍边州,其后不可用,遂汰为民,徒使一路骚然,而于国无补。且祖宗平一海内,曷尝有义勇哉?自赵元昊反,诸将覆师相继,终不能出一旅之众,涉区脱之地。当是时,三路乡兵数十万,何尝得一人之力?议者必曰:'河北、河东不用衣廪,得胜兵数十万,阅教精熟,皆可以战;又兵出民间,合于古制。'臣谓不然。彼数十万者,虚数也;阅教精熟者,外貌也;兵出民间者,名与古同而实异。盖州县承朝廷之意,止求数多。阅教之日,观者但见其旗号鲜明,钲鼓备具,行列有序,进退有节,莫不以为真可以战。殊不知彼犹聚戏,若遇敌,则瓦解星散,不知所之矣。古者兵出民间,耕桑所得,皆以衣食其家,故处则富足,出则精锐。今既赋敛农民粟帛以给正军,又籍其身以为兵,是一家而给二家之事也。如此,民之财力安得不屈?臣愚以为河北、河东已刺之民,犹当放还,况陕西未刺之民乎?」帝弗听。于是三路乡兵,唯义勇为最盛。

  熙宁以来,则尤重蕃兵、保甲之法,余多承旧制。前史沿革,不复具述,取其有损益者著于篇。南渡而后,土宇虽不及前,而兵制多仍其故,凡其乡兵、砦兵之可改者,皆附见焉。

  陕西保毅开宝八年,发渭州平凉、潘原二县民治城隍,因立为保毅弓箭手,分戍镇砦。能自置马,免役。逃、死,以亲属代,因周广顺旧制也。

  咸平初,秦州极边止置千人,分番守戍。上番人月给米六斗,仲冬,赐指挥使至副都头紫绫绵袍,十将以下皂绫袍。五年,点陕西沿边丁壮充保毅,凡得六万八千人。给资粮,与正兵同戍边郡。

  庆历初,诏悉刺为保捷军,唯秦州增置及三千人,环、庆、保安亦各籍置。是时,诸州总六千五百十八人,为指挥三十一。

  皇祐五年,泾原都总管程戡上言:「陕西保毅,近岁止给役州县,无复责以武技。自黥刺为保捷,而家犹不免于保毅之籍,或折卖田产,而得产者以分数助役。今秦州仅三千人,久废农业,请罢遣。」诏自今敢私役者,计佣坐之。治平初,诏置保毅田承名额者,悉拣刺以为义勇。熙宁四年,诏废其军。

  环庆砦户、强人弓手,九年,诏如禁军法,上其籍,隶于马军司,廪给视中禁军。

  河北忠顺自太宗朝以瀛、莫、雄、霸州、乾宁、顺安、保定军置忠顺,凡三千人,分番巡徼,隶沿边战棹巡检司。自十月悉上,人给粮二升,至二月轮半营农。庆历七年,夏竦建议与正兵参戍。八年,以水沴,多逋亡者,权益正兵代其阙额。皇祐四年,权放业农,后不复补。

  河北陕西强人、砦户、强人弓手名号不一。咸平四年,募河北民谙契丹道路、勇锐可为间伺者充强人,置都头、指挥使。无事散处田野,寇至追集,给器甲、口粮、食钱,遣出塞偷斫贼垒,能斩首级、夺马者如赏格。虏获财畜皆畀之。庆历二年,环州亦募,涅手背,自备戎械并马,置押官、甲头、队长,户四等以下免役,上番防守,月给奉廪。三年,泾原路被边城砦悉置。

  环、庆二州复有砦户,康定中,以沿边弓手涅手背充,有警召集防戍,与保毅弓手同。

  大顺城、西谷砦有强人弓手,天禧、庆历间募置,番戍为巡徼斥候,日给粮。人赋田八十亩,能自备马者益赋四十亩。遇防秋,官给器甲,下番随军训练。为指挥六。

  河北、河东强壮五代时,瀛、霸诸州已置。咸平三年,诏河北家二丁、三丁籍一,四丁、五丁籍二,六丁、七丁籍三,八丁以上籍四,为强壮。五百人为指挥,置指挥使;百人为都,置正、副都头二人、节级四人。所在置籍,择善骑射者第补校长,听自置马,胜甲者蠲其户役。五年,募其勇敢,团结附大军为栅,官给铠甲。景德元年,遣使分诣河北、河东集强壮,借库兵给粮训练,非缘边即分番迭教,寇至悉集守城,寇退营农。

  至康定初,州县不复阅习,其籍多亡。乃诏二路选补,增其数,为伍保,迭纠游惰及作奸者。二十五人为团,置押官;四团为都,置正、副都头各一人;五都为指挥,置指挥使,各以阶级伏事。年二十系籍,六十免,取家人或他户代之。岁正月,县以籍上州,州以籍奏兵部,按举不如法者。庆历二年,悉拣以为义勇,不预者释之,而存其籍,以备守葺城池。而河东强壮自此浸废矣。

  其募于河北者,旧给塘泊河淤之田,力不足以耕,重苦番教,应募者寡。熙宁七年罢之,以其田募民耕,户两顷,蠲其赋,以为保甲。

  河东、陕西弓箭手周广顺初,镇州诸县,十户取材勇者一人为之,余九户资以器甲刍粮。建隆二年,诏释之,凡一千四百人。

  景德二年,镇戎军曹玮言:「有边民应募为弓箭手者,请给以闲田,蠲其徭赋,有警,可参正兵为前锋,而官无资粮戎械之费。」诏:「人给田二顷,出甲士一人,及三顷者出战马一匹。设堡戍,列部伍,补指挥使以下,据兵有功劳者,亦补军都指挥使,置巡检以统之。」其后,鄜延、环庆、泾原并河东州军亦各募置。

  庆历中,诸路总三万二千四百七十四人,为指挥一百九十二。是时,河东都转运使欧阳修言:「代州、岢岚、宁化、火山军被边地几二三万顷,请募人垦种,充弓箭手。」诏宣抚使范仲淹议,以为便。遂以岢岚军北草城川禁地募人拒敌界十里外占耕,得二千余户,岁输租数万斛,自备弓马,涅手背为弓箭手。既以并州明镐沮议而止。

  至和二年,韩琦奏订镐议非是,曰:「昔潘美患契丹数入寇,遂驱旁边耕民内徙,苟免一时失备之咎。其后契丹讲和,因循不复许人复业,遂名禁地,岁久为戎人侵耕,渐失疆界。今代州、宁化军有禁地万顷,请如草城川募弓箭手,可得四千余户。」下并州富弼议。弼请如琦奏。诏具为条,视山坡川原均给,人二顷;其租秋一输,川地亩五升,坂原地亩三升,毋折变科徭。仍指挥即山险为屋,以便居止,备征防,无得擅役。

  先是,麟、府、丰州亦以闲田募置,人给屋,贷口粮二石,而德顺军静边砦壕外弓箭手尤为劲勇。夏人利其地,数来争占,朝廷为筑堡戍守。至治平末,河东七州军弓箭手总七千五百人,陕西十州军并砦户总四万六千三百人。先是,康定元年,诏麟、府州募归业人增补义军,俾耕本户故地而免其税租。其制与弓箭手略同,而不给田。

  熙宁二年,兵部上河东七郡旧籍七千五、今籍七千,陕西十郡并砦户旧籍四万六千三百,今唯秦凤有砦户。

  三年,秦凤路经略使李师中言:「前年筑熟羊等堡,募蕃部献地,置弓箭手。迄今三年,所募非良民,初未尝团结训练,竭力田事。今当置屯列堡,为战守计。置屯之法,百人为屯,授田于旁塞堡,将校领农事,休即教武技。其牛具、农器、旗鼓之属并官予。置堡之法,诸屯并力,自近及远筑为堡以备寇至,寇退则悉出掩击。」从之。

  五年,赵禼为鄜延路,以其地万五千九百顷,募汉、蕃弓箭手四千九百人。帝嘉其能省募兵之费,褒赏之。六年,禼言新募弓箭手颇习武技,请更番代正兵归京师。诏审度之。十月,诏熙河路以公田募弓箭手,其旁塞民强勇愿自占田,出租赋,联保伍,或义勇愿应募,或民户愿受蕃部地者听。

  七年正月,带御器械王中正诣熙河路,以土田募弓箭手。所募人毋拘路分远近,不依常格,差官召募,仍亲提举。三月,王韶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