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开贝尔茨河的时候,西班为木库莲拴上一对金色的铃铛,它们在风中发出清脆而悠扬的回响,唤醒了我对岁月的记忆。它们就像天上的太阳和月亮,照耀着我们留在额尔古纳河右岸的路——那些被世人称为“鄂温克小道”的、由我们脚和驯鹿那梅花般的足迹踏出的一条条小路。
半个月亮
一天就要过去了,天已黑了,我的故事也快讲完了。
达吉亚娜他们一定到了布苏了。激流乡现在已是一座空城,那里没有我们的人了。
这个小小的乡在我眼里就是一座很大很大的城,我忘不了在商店所看到的那两匹布,一匹青蓝,一匹乳黄,它们一明一暗地站在那里,就像黑夜和黎明。
依莲娜的离去,使达吉亚娜痛恨山林生活,索长林也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他开始酗酒,有一天他喝光了酒,让拉吉米下山给他买酒,拉吉米没答应,索长林竟然用斧头去砍拉吉米的头。如果不是西班把他拉开,拉吉米的命怕是保不住了,他痛得叫喊了一夜。
这几年,林木因砍伐过度越来越稀疏,动物也越来越少,山风却越来越大。驯鹿所食的苔藓逐年减少,我们不得不跟着它们频繁地搬迁。
妮浩走后的第三年,玛克辛姆身上出现了一些怪异的举止,他用猎刀割自己的手腕,他把赤红的火炭吞进嘴里。他喜欢在雨天的时候出去奔跑,大喊大叫;而到了天旱的日子,一看到大地出现了弯弯曲曲的裂缝,他就会抱头大哭。我们知道,他这是要成萨满了。
尼都萨满和妮浩的悲凉命运,使我们不想再看到一个新萨满的诞生。达吉亚娜把妮浩留下的神衣、神帽和神裙都捐给了激流乡的民俗博物馆,只留下一个神鼓。我们想让玛克辛姆与那股神秘而苍凉的气息隔绝。
他确实一天天地正常起来。除了干旱的日子偶尔会出现一些反常的举止外,他与常人一样了。
激流乡从它出现的那天起,就从来没有住满过人。人们只把它当作一座歇脚的客栈。它一天天地破败下去。
我真担心达吉亚娜他们所去的布苏,又会成为一座歇脚的客栈。
沙合力被关进监狱了。前年,他纠合了山外几个无业的刑满释放人员,进山来砍伐一片受国家保护的天然林,打算偷运出去,卖黑材,赚上一大笔钱。结果木材还没出山,他们的人和车都被检查站的人扣押了。他被判了三年徒刑。
尽管达吉亚娜那么紧地看管着索玛,她还是一次接着一次跑到别的营地与男人幽会。她说在山上实在太寂寞了,只有男女之事才会给她带来一点快乐。她每次下山,都是去激流乡做流产。达吉亚娜为她的婚事操透了心。把她介绍给谁,谁都会用瞧不起的口气说,索玛呀,她谁都跟,怎么能做老婆呢!后来,三个衣衫破烂的拾荒者来到激流乡,他们吃不饱饭,娶不上老婆,听人说生活在这里的鄂温克姑娘不好出嫁,又有生活补贴,就找上门来了!这件事对达吉亚娜的刺激不亚于依莲娜的离去。她哭着对我说,额尼,拾荒的人把我们的姑娘当破烂给捡着了!我们必须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达吉亚娜开始为建立一个新的鄂温克猎民定居点而奔波。她说激流乡大偏僻,交通不便,医疗没有保障,孩子们所受的教育程度不高,将来就业困难,这个民族面临着退化的命运。她联合了其他几个乌力楞的人,联名向激流乡政府提交了一个下山定居的建议信,就是这封信引起了我们这次大规模的搬迁。
生活在山上的猎民不足两百人了,驯鹿也只有六七百只了。除了我之外,大家都投了去布苏定居的赞成票。激流乡新上任的古书记听说我投了反对票时,特意上山来做我的工作。他说我们和驯鹿下山,也是对森林的一种保护。驯鹿游走时会破坏植被,使生态失去平衡,再说现在对于动物要实施保护,不能再打猎了。他说一个放下了猎枪的民族,才是一个文明的民族,一个有前途和出路的民族。我很想对他说,我们和我们的驯鹿,从来都是亲吻着森
林的。我们与数以万计的伐木人比起来,就是轻轻掠过水面的几只蜻蜓。如果森林之河遭受了污染,怎么可能是因为几只蜻蜓掠过的缘故呢?可我没把这番话说给他,我为他唱了一首歌,那是妮浩曾经唱过的、流传在我们氏族的葬熊的神歌:
熊祖母啊,
你倒下了。
就美美地睡吧。
吃你的肉的,
是那些黑色的乌鸦。
我们把你的眼睛,
虔诚地放在树间,
就像摆放一盏神灯!
我留下来了,安草儿也留下来了,这就足够了。我原想着西班可能也会留下来的,他爱啃树皮,他的字还没有造完,但西班是个孝顺的孩子,拉吉米去哪里,他就会去哪里。我看拉吉米也活不长了,他的舌头已经歪斜了,说话含混不清。如果拉吉米有一天不在了,西班一定会回来的。
我们再也不用在搬迁时留下树号了,山中的路越来越多了。没有路的时候,我们会迷路;路多了的时候,我们也会迷路,因为我们不知道该到哪里去。当搬迁的卡车在清晨驶入营地的时候,我看见那些要走的人的眼神中不完全是喜悦,他们的眼睛里也流露着凄凉、迷茫的神色。尤其是那只在依莲娜死去时出生的白色驯鹿,它说什么也不肯上卡车,可西班是离不开它的。西班摇着它颈下那对金色的铃铛,叫着它的名字,说,木库莲,快上车,你要是不喜欢布苏,不喜欢被关进鹿圈,我们再回来!木库莲这才顺从地上了卡车。
我讲了一天的故事,累了。我没有告诉你们我的名字,因为我不想留下名字了。我已经嘱咐了安草儿,阿帖走的时候,一定不要埋在土里,要葬在树上,葬在风中。只是如今选择四棵相对着的大树不那么容易了。
有一些人的结局,我是不知道的,比如抛弃了柳莎和马粪包的那个女人,比如瓦霞,再比如葬完妮浩后又神秘失踪的贝尔娜。故事总要有结束的时候,但不是每个人都有尾声的。
安草儿进来了,他又往火上添了几块柴火。这团母亲送我的火虽然年龄苍老了,但它的面容却依然那么活泼、青春。
我走出希楞柱。
混合着植物清香气息的湿润的空气,使我打了一个喷嚏。这个喷嚏打得十分畅快,疲乏一扫而空。
月亮升起来了,不过月亮不是圆的,是半轮,它莹白如玉。它微微弯着身子,就像一只喝水的小鹿。月亮下面,是通往山外的路,我满怀忧伤地看着那条路。安草儿走了过来,跟我一起看着那条路。那上面卡车留下的车辙在我眼里就像一道道的伤痕。忽然,那条路的尽头闪现出一团模糊的灰白的影子,跟着,我听见了隐隐约约的鹿铃声,那团灰白的影子离我们的营地越来越近。安草儿惊叫道,阿帖,木库莲回来了!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鹿铃声听起来越来越清脆了。我抬头看了看月亮,觉得它就像朝我们跑来的白色驯鹿;而我再看那只离我们越来越近的驯鹿时,觉得它就是掉在地上的那半轮淡白的月亮。我落泪了,因为我已分不清天上人间了。
二○○五年二月十二日——
五月七日初稿于大兴安岭塔河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七月十九日定稿于哈尔滨
卡门
李 冯
1
那年春天,我沉浸在一种奇怪的境遇中。我审视自己的财产:一部笔记本电脑,十来本书,两套换洗衣服,此外就是一张做仰卧起坐用的海绵垫,我不记得当初离家出走时,为什么要带上它?反正带出来之后,我一次也没有使用过。过了好一阵子,我遇到了卡门,我的财产虽然没有写在脸上,但她一眼就看出那种长时间的落寞。
“阿莫,你当时的样子,就像刚刚从洞穴里爬出来。”她说。
那会儿,我已经在网上断断续续挂了几个月,聊天室的名称叫“紫金城之巅”,卡门从来不去那种地方,我聊天的对象是一个姓陈的妇女。
“如果哪一天你约了陈姓妇女,我们俩还会再见面吗?”
“恐怕不会。”
“也是,”她想了想,摇摇头。
认识卡门之前,我的生活就像一出蹩脚的喜剧,我有一个妻子,做几种品牌法国红酒的代销生意,她二十五,我二十六,我们俩有一辆帕萨特轿车,一套分期付款的房子。我妻子为人干练,对我帮人写畅销书的生意不以为然,她经常对我说:“阿莫,你得多出去跑跑步,活动一下。不然把身体憋坏了,怎么挣钱呢?”
我不喜欢跑步,可是有一天,我突然想要独处,便拿上电脑和海绵垫子去了一家旅馆。我住了一夜,感觉还不错,于是便打开手机,对电话那头着急上火的妻子说:“我要自己住上一阵。”
妻子以为我精神失常了,在她看来好好的日子不过,偏要去搞什么怪。她劝不动我,就把这件事告诉了我所有的朋友,这下可热闹了,每天我一开机,总会有询问的电话打进来。
“喂,你玩失踪呢?”大伙儿都这么问。
我的朋友们,都是些有追求的人,他们追求的,也就是我跟我妻子原来这样的生活。
“嗯,如果你们想问那件事,那么请闭嘴!”我不客气地收线。
我租了一套简陋的房子,花掉了我个人户头上一半的钱。与此同时,我的妻子每逢周末,仍然像以前—样,去跟我的那些朋友们聚会。他们吃饭、泡吧、打保龄球,有时甚至开了车出去郊游。等活动搞完了,包括我妻子在内,他们又会发来短信,告诉我都玩了些什么。这种感觉很奇怪,好像我从来没有从那种生活离开过,只是短期出差而已。也许,他们就是这么想的。
过了半年,我收到的短信逐渐稀少,我琢磨着,妻子会不会跟哪个朋友搞上?但忽然有一天,她发来了电子邮件,说已经办好了去法国留学的手续,一个月后,她就动身了。在法国,她继续给我发邮件,说委托了国内的律师,要跟我办离婚手续。
我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我在想,以这种方式结束,对她也挺好。妻子跟朋友都怀疑,我离家出走,跟女人有关系。我确实有一个情人,但在我出走的整个过程中,她甚至都不知道这个事情。她有丈夫,两口子都在报社工作。我总是装成什么也没有发生,跟她到一个秘密的地方幽会。
但不可避免地,这个情人还是伤害了我。简而言之,当我把自己离婚的消息告诉她时,她脸上的反应,完全不是我预期的。
“噢噢,”她含糊地说,“那以后,我找你就更方便了。”
我更换了手机号码,使她再找不到我。从书商那儿,我接了一个活儿,写一本冒充韩国畅销作家的言情小说。
2
我扑在电脑上写书稿,桌子就架在我的床边。每天起床,抽一颗烟撒一泡尿,我就开始胡编乱造。书中的人物叫“金承万”、“朴德欢”,是一对哥们,在抢同一个女人,我假想他们三个下了班,一起到新林洞喝烧酒。
电脑旁放着手机、烟灰缸和指甲钳。
手机一天也难得响一次,烟灰缸上下午各满一回,指甲钳我倒是经常用,因为除了指甲,我身上再没有可以生长的东西。
每天写完,已经是夜里了,我会下楼去,到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馆子,吃一顿像样的夜宵。一边吃我一边想,写一个字,我大约能挣到一毛钱,一天下来写三千字,折合成三百块,五天下来,一个月的房租也就挣回来了,所以加一顿夜宵也不为过。每次吃夜宵时,我都这样想一通。
上楼回到屋里,我用电话线拨号上网,从事我每天唯一的一次娱乐:跟陈姓妇女聊天。她离了婚,没有小孩,平时跟父母同住,工作是一个台资企业的会计。她告诉我,他们那里打卡严格,所以到了夜里十二点必须睡觉,这样留给我们俩的时间就很短了。
她显然很想再婚,但我们俩的谈话谨小慎微,气氛从来不够热烈。
“我妈妈今天又说我了,怪我买的衣架不好用,又贵,其实十只才贵一块多钱,跟她讲不清楚……”她成天跟我抱怨这个。
“十只衣架多少钱?”我懵懵懂懂地问。
“七块八,”她嗔怪道,“你肯定是从来不买这些零碎东西的。”
“我就两套换洗衣服,不用衣架,晾的时候就搭在椅背上。”
“哎呀,其实我也最不爱晾衣服……”她说。
她还说,她只爱穿素色的衣服,不喜欢锻炼身体,所以我总是猜测,她的体态应该比较丰满,如果一坐到带软垫的椅子上,就会陷下去。但如果她坐在了我的身上,那会是多么沉重又带有快感的压迫啊!出于这个心理,我总希望她能跟我多谈一点关于重量或体积的事情,但她总是跟我谈衣架,为了擦一点重量的边,我被迫跟她谈了许多次衣架。
应该感谢书商,他让我成为了一名不出门的技术工人,白天弄弄爱情,夜里谈谈洗衣服。随着书稿的推进,我作为机器的生涯也临近结束,在封闭的房间内,我好几个月没有接触到陌生女人,到通宵小馆子吃一顿夜宵的事,已不足以安抚我。
“我的书写完啦,该好好放松一下了。”一个周五,我鼓足勇气对她说。
“恭喜啊!”她的字也打得飞快,“我正犯愁呢,明天要跟同学聚会。”
“发什么愁?”我试探道。
“啊,他们一个个的升官发财了,我混得最差了……”
“你一个女人家,说这种话干什么?”我勉强笑话她。
“幸好,我说服了一个同事,让他冒充男朋友,跟我一块儿去吃饭呢。”她不接我的茬,继续说道。
“噢……”我悻悻然,这样的事情,她居然不是第一个考虑我,我装成了死机,迅速地挂线。
3
交稿子在光华路一家咖啡馆,就在书商公司的楼下。书商是一个圆脑壳的年轻人,但满脑袋狡猾的抬头纹,他开门见山,告诉我一个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