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疲劳 作者: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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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疲劳 作者:莫言- 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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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他写给县有关部门的请示和煞有介事的可行性报告,看着县委和县府主要领导大加赞赏的批示,我不禁摇头叹息。从本质上讲,我是一个守旧的人。我迷恋土地,喜闻牛粪气息,乐于过农家田园生活,对我父亲这样以土地为生命的古典农民深怀敬意,但当今之世,这样的人,已经跟不上潮流了。我竟然还会如疯如狂地爱上一个女人,并为她向妻子提出离婚,这也是非常古典的模式,显然不合时宜了。我无法在这样的报告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我只是在我的名字上画了一个圈子。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这样一份云山雾罩、天花乱坠的报告究竟出自谁的手笔?莫言满脸坏笑着的脸突然从窗口露出来。我正惊讶着他的脸何以会在离地面十几米高的三楼窗口出现呢,就听到走廊里一片喧哗之声。我急忙开门去看,只见黄合作一手提着菜刀,一手拖着一条长长的绳子,头发凌乱,嘴角流血,目光呆滞,一瘸一拐地对着我走过来。我儿子背着书包,提着一捆散着热量滴着油珠儿的油条,面无表情地跟随在后。在我儿子身后,是那犹如牛犊一样的威武大狗。狗脖子上挂着我儿子上学时使用的树脂水壶,水壶上画着卡通图案,因背带太长,每走一步,水壶就要碰撞一下它的膝盖……
  我一声惊叫,从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和衣躺在沙发上,头上冷汗涔涔,心里空空荡荡。安眠药的副作用使我脑袋发木,从窗口射进来的晨光使我眼睛刺痛。我挣扎着爬起来,胡乱地洗了一把脸,看看墙上的电子表,已是六点半钟。电话铃响,我接。沉默。我不敢贸然说话,忐忑地等待着。是我,她有些哽咽地说,我一夜未睡。——放心,我很好——我给你送点吃的吧——千万别来,我说,不是我怕什么,我敢拿着喇叭筒子站在楼顶上说我爱你,但那样,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我明白——近期我们少见面,别让她抓住把柄——我明白,我觉得我对不起她——你千万别这样想,如果有罪,那也是我犯下的,何况恩格斯早就说过,没有爱情的婚姻是最大的不道德,所以,其实我们都没有错——我给你买几个包子,放在传达室里好吗?——千万别来,我说,放心吧,饿不着地里的蚯蚓就饿不着我。不管将来如何,现在我还是副县长嘛,我去招待所吃,那里什么都有——我特别想见你——我也是,待会儿你上班时,在书店大门口把脸对着我的窗户,我就见到你了——可我见不到你——你会感觉到我,好啦,宝贝,小春春,小苗苗……
  我没有去招待所吃饭。自从与她有了肌肤之亲后,我感到自己就像一只恋爱中的青蛙,没有食欲,只有源源不断的激情。没有食欲也要吃。我找出她搬运来的那些杂七拉八的小食品,胡乱塞了几口。我尝不出这些东西的味道,只知道它们可以产生热量,提供营养,延续我的生命。
  我手持望远镜趴在窗口,开始了习以为常的功课。我头脑里有准确的时间表。县城的南部那时还没有高大的建筑物,视线通达,如果愿意,我可以把天花广场上那些晨练的老人的面孔拉到眼前。我先把望远镜对准了天花胡同。天花胡同一号,是我家的门牌号码。大门紧闭。门上有我儿子的敌人用粉笔画上的图案和标语。左边是一个龇牙咧嘴的男孩,半边脸涂白了,半边脸虚着,两条细胳膊举到头顶,仿佛是在投降,两条细腿叉开,中间有一个大得不成比例的生殖器,生殖器下一道白线,直画到大门底部,这肯定是尿液了。右边的门板上画着一个眼大如铃铛、嘴巴咧成月牙状、头角上翘着两根小辫子的女孩。她也是两条细胳膊举到双肩上方,两条细腿叉开,中间有一条白线直画到大门底部。男孩图案左侧写着三个歪歪扭扭的大字:蓝开放;女孩图案右侧写着三个歪歪扭扭的大字:庞凤凰。我明白这图画作者的意思。我儿子与庞抗美的女儿是同班同学,庞凤凰是他的班长。我的脑海里一一闪过春苗、庞虎、王乐云、庞抗美、常天红、西门金龙等人的脸,心中乱成一堆垃圾。
  我把镜头略抬,天花胡同猛然缩短,天花广场收入眼底。喷泉休歇着,一群乌鸦在周围抢夺食物。那是些残缺不全的仿佛火腿肠的东西。我听不到乌鸦噪叫的声音,但我知道它们在噪叫。只要有一只乌鸦叼着食物飞起来,便会有十几只乌鸦奋勇地冲上去。它们在空中厮打成一团,被啄掉的羽毛在空中飘动,犹如为死人祭奠时烧化的纸灰。地上散乱着一大片啤酒瓶子,有一个戴着白帽子、大口罩、手持大扫帚的环卫女工正为了这些瓶子与一个拖着蛇皮袋子捡破烂的老头争执。环卫部门归我管,我知道捡卖废品是女工们的一大收入来源,而废品当中,利润最高的就是啤酒瓶子。那个捡破烂的老头每往蛇皮袋里装一只啤酒瓶子,那个环卫女工就用扫帚扑他一下。劈头盖脸地扑。每挨一下扑,捡垃圾老头就站起来提着一只酒瓶对那女工冲去,女工拖着扫帚便跑。老头也不真追,回去,蹲下,赶紧往袋子里装酒瓶,女工又举着扫帚冲上来。这情景让我想起从电视里看到的“动物世界”,捡垃圾的老头像一头狮子,而环卫女工像一匹鬣狗。
  我曾在莫言那小子的一篇题名《圆月》的小说中读到过每逢月圆之夜高密县城的狗便会集合在天花广场召开大会的情节,难道这些啤酒瓶子、这些破碎的火腿,都是狗开大会的遗迹?
  我把镜头压低,望远镜吐出天花广场,吐出天花胡同。我心猛地一跳:黄合作出现了。她搬着自行车,艰难地走下大门口三级台阶。回头锁门时,发现了门上的图案。她下了台阶,左右张望着,然后横过街巷,扯一把松针回来,用力擦着那些粉笔线条。我看不到她的脸,但我知道她一定在骂。粉笔线条模糊了。她骑上自行车,往北骑了几十米,一片房屋挡住了她。她这一夜是怎样度过的呢?是彻夜不眠还是照旧酣睡?我不知道。虽然多少年来我从没爱过这个人,但她是我儿子的母亲,她与我息息相关。她的身影出现在那条直通火车站广场的大道上。即便是骑车她的身体也难以保持正直状态。她骑得很急,身体大幅度摇晃着。我看到了她的似乎蒙上了一层烟灰的脸。她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衣,胸前有一只黄色的凤凰图案。我知道她有许多衣服,在某种心理的驱使下,我出差时曾一次给她买过十二条裙子,但这些衣服都被她埋在箱底。我以为从县政府旁边经过时她也许会望一眼我办公室的窗口,但是她没有,她目光直视着远方疾驰而过。我长叹一声,知道这个女人,绝不会轻易地放过我,但战幕既然拉开,就要坚持到底。
  我把望远镜对准家门。天花胡同虽然名为胡同,但其实是一条几十米宽的街道。县城南部那些送孩子去凤凰小学的人都从这里经过。此时正是上学的时问,胡同里繁忙起来。高年级的孩子大都自己骑着自行车,那些男孩子骑的多是那种粗轮胎的山地车,女孩子的车型比较传统。男孩子们上身几乎伏在车梁上,高高地撅着屁股,贴着骑车女孩的身边,或是从两个骑车女孩中问猛地窜过去。
  我儿子和他的狗出门了。先是狗钻出来,然后是我儿子侧身出来,他把门开得很窄,真聪明,让两扇大铁门大开大合既耗时间又费力气。他们锁好了门,从第一个台阶直接蹦到地上,然后往北走。我儿子似乎跟一个骑车路过的男孩打了一个招呼,大狗对着那男孩吠叫几声。他们从天花理发店门前经过,天花理发店对面是一家专门制作玻璃鱼缸、兼卖各种观赏鱼的小店。店门东向,阳光灿烂。店主是一个曾在棉花储运站当过会计的退休老人,老得很体面。他正把一缸缸鱼搬出来。我儿子和他的狗蹲在一个长方形的鱼缸前,专注地看着鱼缸里笨拙游动的大肚子金鱼。小店主人似乎对我儿子说着什么,我儿子低着头,我看不见他的嘴。他也许回答,也许不回答。
  他们继续北行,来到天花桥上。我儿子大约是想到桥下去,被大狗咬住了衣襟。真是一条忠诚的好狗。我儿子与狗争执着,但他终究不是狗的对手。但我儿子终究还是捡了一块砖头扔到桥下,溅起一片水花。我估计他砸的是水中的蝌蚪。一条橘黄色的狗对着我的狗叫着,并友好地摆着尾巴。农贸市场的绿色塑料遮雨棚顶在朝阳下闪闪发光。我儿子几乎是每店必停,但大狗总是会用咬他的衣襟、撞他的腿弯子,催促他快走。走进探花胡同后,他们加快了速度。这时,我的望远镜也开始在探花胡同与新华书店大门前来回摆动。
  我儿子从裤兜里摸出弹弓,瞄准了梨树上的一只小鸟。那是我的同事陈副县长的家,他是清朝道光年问那位探花公的后裔。盛开的梨花枝条从墙头探出来,小鸟就在那上头。庞春苗仿佛从天而降,出现在新华书店的大门口。儿子、狗,我顾不上你们了。
  春苗穿着一条洁白的连衣裙,不是我“情人眼里出西施”,她确实亭亭玉立。洗得干干净净的脸,什么也没抹、什么也没搽,我似乎闻到了清新的檀香皂的昧儿,似乎闻到了她身体上那股让我痴让我醉让我仙让我死的味儿。她脸上带着微笑,亮晶晶的眼,微露的闪烁着瓷光的牙,她在看着我,她知道我在看着她。正是上班的高峰,大街上车来人往,摩托车喷吐着黑烟在人行道上乱窜,自行车胆大妄为地逆行,轿车趾高气扬地鸣着响笛,这些,本是我极其厌恶的,但今天,竞也变得美好起来。
  她一直站到她的同事们从里边推开大门时才进去。进去前她将手指按在唇上,然后对着我抛过来。她的吻像一只蝴蝶,穿越马路,飞到我的窗口,在窗外上下翻飞,然后飞到我的嘴上。真是一个好姑娘,为你赴汤蹈火,我也在所不惜。
  秘书送来通知,让我上午去县委大会议室参加联席会议,讨论在西门屯建设旅游开发区问题。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常委、所有的副县长、县委、县府各部局负责人,还有各银行第一把手。我知道,金龙这一票玩大了,但在前面等待着他的,与在前面等待着我的,似乎都不是鲜花和坦途。我预感我们哥俩的命运都会很惨,但我们都不会就此止步。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也是真正的难兄难弟。
  就在我收拾好文件要离开办公室前,我又拿起望远镜趴在了窗口。我看到我儿子的狗引领着我妻子,穿过马路,径直地对着新华书店的大门走去。我看过莫言几篇写狗的小说,他把狗写得似乎比人还精,我一直嘲笑他胡编乱造,但现在我相信了。
  第四十五章 狗小四循味追春苗 黄合作咬指写血书
  我把你儿子送到学校时,一辆银灰色的皇冠牌轿车也缓缓地停在学校门口。一个花枝招展的女孩从车里钻出来。你儿子很洋派地对着那女孩招招手:“嗨,庞凤凰!”那女孩也对你儿子招招手:“嗨,蓝开放!”他们并肩走进校门。
  我目送着轿车飞快驰去。庞抗美的气味在我鼻边缭绕。类似于新锯开的槐木板材的气味曾经是她的气味的基调,但现在这气味与新出厂的人民币的气味、法国香水的气味、高级时装的气味、名贵首饰的气味混杂在了一起。我回头看了一眼凤凰小学憋窄的校园。这所严重超员的名校,犹如一个金丝的鸟笼,里边挤满了羽毛艳丽的小鸟。他们在小操场上排成队伍,注视着在国歌旋律中缓缓升起的红旗。
  我穿马路,东拐,北上,慢慢地走向火车站广场。早晨,你妻子扔给我四个葱花馅饼。我不忍心辜负她的好意,全吃了,它们沉甸甸地坠着我的胃,仿佛凝成了一块砖头。大街饭店后院里那条匈牙利猎犬嗅到了我的气息,用两声“呜呜”向我致意。我懒得回应它。那天我心情不爽。我预感到这将是一个令人和狗都心烦意乱的日子。果然,没等到我走到你妻子的油锅,她就迎面走过来了。我对着她叫了两声,告诉她你儿子已经平安抵校。她跳下车子,对我说:“小四,你什么都看到了,他要抛弃我们。”
  我很同情地望着她,贴近她的身体,摇摇尾巴,以示安慰。尽管我不喜欢她身上那股子油腥味,但她毕竟是我的主人。
  她支起自行车,坐在马路牙子上,示意我到她的面前。我顺从她。路边的国槐树,将白花抖落一地。不远处的一只熊猫式样的陶瓷垃圾桶里,恶臭扑鼻。不时有拉着蔬菜的三轮农用拖拉机喷着黑烟狂抖着南下,但一到十字路口就被交警拦住。这城市交通实在是太混乱了,昨天竟然有两条狗毙命轮下。你妻子摸着我的鼻子说:“小四,他背着我有了人。我从他身上闻到了女人的味道。你鼻子比我灵,肯定也嗅到了。”她从车筐里那个磨白了边的黑革包里摸出一张白纸,揭开,显出了两根长长的头发,触到我的鼻下,说,“就是她,这是从他扔在家里那件衣服上找到的。狗啊,你帮我找到她。”她收好头发,手按着马路牙子,站起来,对我说,“狗小四,帮我找到她。”我看到她眼睛湿漉漉的,但喷出的却是火焰。
  我没有犹豫,因为这是我的职责。其实根本不用嗅那两根头发我就知道该去找谁。我在前边慢腾腾地小跑着,寻着那根如同绿豆粉丝一样的气味线。你妻子在我后边骑车跟随着。因为身体的残缺,她适合于骑快车,骑慢车她很难平衡。
  到达新华书店大门时,我犹豫了。庞春苗美好的气味使我对她好感无限,但看到你妻子那一歪一斜的步态,我还是下定了决心。我是一条狗,应该对主人忠诚。我对着新华书店大门叫了两声。你妻子推开门,放我进去。我对着正在用一块湿布抹柜台的庞春苗叫了两声,便低垂下头。我无法面对庞春苗的目光。
  “怎么会是她?”你妻子对我说。我低声哀鸣着。你妻子抬起头,注视着庞春苗那涨红的脸,痛苦、绝望而又疑惑地说:“怎么会是你?为什么会是你?”
  这时,那两个中年女售货员把猜疑的目光投过来。那个嘴巴里喷着酱豆腐和大葱气味的红脸膛女人呵斥道:“谁家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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