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少功文集 作者:韩少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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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少功文集 作者:韩少功-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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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韩少功,1953年元旦生于湖南省长沙市。1968年初中毕业时仅15岁,就作为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到湖南省汨罗县汨罗江边的天井乡务农。在农村,劳动之余写些对口词、小演唱、小戏曲,1974年秋调到县文化馆任创作辅导员,1977年正式开始文学创作。1978年考入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1979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多有作品问世,并引起一定社会反响。《西望茅草地》和《飞过蓝天》分别获1980、1981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1982年大学毕业,到湖南省总工会工作,先后任《主人翁》杂志编辑、副总编。1985年3月在《作家》上发表《文学的根》一文,提倡文学应植根于民族传统文化的土壤,在文艺界引起了广泛的讨论,6月发表中篇小说《爸爸爸》,亦引起一定反响。同年到湖南省作家协会从事专业创作,并当选为中国作家协会理事。1988年调到海南省文联任《海南纪实》杂志主编,1990年调任海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有小说集《月兰》、《飞过蓝天》、《诱惑》、《空城》、《谋杀》 、《马桥词典》,评论集《面对空洞而神秘的世界》。另有译著两本。他的小说多取材于知识青年生活和农村生活,以思想蕴含的丰富性与深刻性独树一帜,被翻译成英、法、俄、意等多种外国文字。
 
目    录
爸爸爸
马桥词典
暗示
其他文选

 
言说之外
  人是一种语言生物,但是在言说之外,人的信息交流和智能反应,其实从未停止和消失。

  婴儿不会说话,仍有欢乐或烦恼的情绪可察,有要吃或要拉的哭声可辨,抽出嘴里的指头一指,是要奶瓶还是要布娃娃,父母一般并不会误解。

  聋哑人没有听说能力,即使也不曾上学念书,仍不乏思想和情感的反应,可以胜任劳作、娱乐、交友乃至政治等诸多繁杂的人间事务,他们闪闪发亮的眼睛有时让人暗暗心惊,似乎那样的眼睛更能洞观一切。

  正常的成年人也不是时时都需要语言。生活在北欧和希腊的很多人都善于沉默。

  北美印第安人对沉默更有一种特殊的欣赏,好朋友见面了,常常觉得没有什么好说,也没有必要多说,抽烟,喝酒,吃肉,听窗外的风雪,看眼前的炉火,好几个钟头内也说不上几句话。此时无声胜有声,其实这正是他们之间深切友谊的更准确和更完美的表达方式。宋代学者程颢说过:朋友讲习莫如相观而善。(见《二程遗书》卷三)法国思想家福柯也说过:“我们的文化很不幸抛弃了许多东西,沉默即其中之一。”(见1983年加拿大杂志《精粹》)

  在很多时候,沉默不仅仅是语言的慎用,而且是彻底的删除。面对突然车祸时的极度恐惧,投入两性交欢时的极度亢奋,路见不平时的极度愤怒,终于看见一球破门时的极度欣喜,能造成人如常言说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实际上只是语言的空白。但这个时候的人其实并不傻。恰恰相反,如果他们的脑子里还纠缠着名词、动词、复合句甚至格言警句以便决定下一个动作,那倒是真正的傻和特别的傻了。

  前人把这种语言空白之中的意识反应称之为“直觉”,或称之为“潜(下)意识”和“无意识”。我们暂且接受这些命名虽然我们终将知道这里沉积着语言崇拜论的偏见。在这里,“无”意识其实是“有”意识,“潜”意识其实是“显”意识,只不过是超越语言和废止语言的另一种意识方式,名之为“无”与“潜”,并不准确。借重这种意识方式,图画、照片、雕塑、舞蹈、音乐以及无声电影,都曾大规模参与过文化的营构;同样是借重这种意识方式,当代的摇滚、时装、卡通画、游戏机、行为艺术等等,顺应着各种电子设备对声象的远程传输功能,更是在发动着一个个全新的文化浪潮,重新夺回一片片曾经由文字统治的领地,哪里是“无”?

  哪里是“潜”?

  读书识字是重要的,但远不是智能活动的全部。很多人一直认为,书面的语言叫做文字,文字运用构成了人类与低智能生物的重大区别,也成为人类得以积累经验和知识的特殊优势。也许是基于这种理解,“文明”、“文化”、“文雅”、“文治”等中文词都是“文”字当头,“文”人和“文”士几乎成为了文明的当然代表:这些食草食肉然后食“文”的物种,出入于学府,戴着眼镜或夹着精装书,以学历、学位作为自己精英身份的证明,作为自己理直气壮进入权力等级上层的凭证。

  但他们在语言之外的智能活动里既没有受过足够训练也没有经过严格考核,其智商一定会比一个文盲更高超?对世界的认知一定会比低学历者更通透?我以前对这一点缺乏足够的警觉。

  《淮南子》记载:“仓颉作书,天雨粟,鬼夜哭。”有前人说,天降粟雨是对人间出现文字的庆祝。其实我觉得那更是一种警告,一种悲悯,一种援救,暗示着文字这种不祥之物将带来乱世,遍地饥荒已为期不远。

  不然的话,寂黑长夜里的群鬼为何号哭不休? 

 
场景
  火光也是语言。我第一次认识到这一点,是二十多年前到大队党支部书记家里去,请求他在我的招工推荐表上签字盖章。当时我是留在队上最后一名没有回城的知识青年,守着一幢空空的木楼,还有冬夜冷冷的遍地月光和村子里的零星狗吠。

  我被这巨大的安静压迫得几乎要发疯,便咬咬牙,一步一滑地踏着雪中小道去了书记的家。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平时总是黑着一张脸的书记,在家里要面色和善得多,让我凑到火塘边来暖身,给我递上一碗姜茶,他老婆还拿一条毛巾拍打去我肩头的雪花。在我与他们一家数口暖融融地挤在火塘边的时候,我嗅到了混浊的炭灰味、烟草味、姜茶味以及湿袜子味的时候,我预感到我会成功。

  事实确实是如此,书记问我还有没有柴烧,一开始就有了人情的联结。他谈了柴以后就顺理成章地同意推荐我,完全没有提及我可疑的家庭背景,也似乎忘记了我在地上踩死豆苗之类的破坏行为。我心里一热,很没出息地湿了眼眶。

  我相信书记并没有丧失他的阶级斗争觉悟,也仍然保留着以往对我的戒意,但这种戒意似乎只能在公共场所而很难在他家里活跃起来。由火光、油灯、女人、姜茶、邻居、柴烟等等组成的家居气氛,似乎锁定了一种家庭的亲切感,似乎给所有来客都涂沫了一层金黄色的暖暖亲情,书记不得不微展笑纹,不得不给我递茶,他的老婆也不得不给我拍打雪花,而有了这一切,主人当然最可能说一声“好吧”。他在我推荐表上签了字,要我第二天去找大队会计盖公章。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人情常常产生于特定的场景,比如产生于家庭而不是办公室。涉世较深的人,大多能体会出谈话的地点及其场景很重要。卧室里容易谈艳情,山水间容易谈命运,歌剧院里容易谈风雅,接待室里的会见呢,受制于那些规格划一的座椅和谈话双方的遥远距离,不多出一些公事公办的原则,倒是不可理解。场景就这样常常暗中规定和引导着话题。一个官员若把来家求见的下属挡出门:“明天到办公室里谈吧。”那已经差不多暗示了官员的提前拒绝,差不多预示了明天对于下属来说的凶多吉少。正是出于同一道理,很多中国人都愿意把难谈的生意或者难办的公务拿到餐厅和酒吧里来进行。倒不是中国人特别好吃喝。告别贫困年代之后,吃喝对于很多商人和官员来说已成为了沉重的负担。好累的一桩事呵,即便没有让他们吃出脂肪肝、血脂高或者心肌梗死,也常常让他们对着一张张红请帖烦不胜烦,倒抽一口冷气。但他们还是强打精神,倦容满面地奔赴餐厅,因为要求谈话的一方要的就是那个场景和氛围。那里没有办公桌相隔而是餐桌前的比肩抵肘,那里没有成堆的文件而有杯盘满桌,那里一般来说也没有上司的脚步声而有解开的领带和敞开的衣襟,于是那里最能唤起人们身处家庭时的感觉,最容易使主客双方把他们的关系暂时性定位为“哥们”一类的关系。在这个时候,餐厅和酒吧这种空间使一切公务得以仿家务化,使一切人际关系仿血缘化。被求见的一方即使只是喝一杯清茶,或者只是吃几口清淡野菜,也总是比坐在办公室里要好对付十倍。

  “只要他来了,事情就成功了一半!”请客的一方总是这样说。他们知道语言的功能有限,因此他们需要餐厅和酒吧这个场景里的一切来无声地参与谈话,需要用这里的一切色彩、气味、音响等等来说服对方。

  在这一点上,对香水气味、领带款式、演说风度等比较粗心的很多中国人,倒是显出特有的细心。 

 
家乡
  家乡也是一种场景,只是范围更大一些,内涵更多一些。我上面提到的大队书记,多年后当上了县委书记,办事雷厉风行也专横跋扈,有次检查市容卫生,发现刚刚洗净的水泥广场被人吐了一口痰,勒令犯事的老汉跪在地上将痰舔去,谁来说情也不允许;有次发现公路塌陷了一大块,一杯剩茶泼在交通局长脸上,把对方骂得狗血淋头,逼他到修路工地上去挑土,肩上不磨出血就不准回来见他。这个阎王爷出行都是警车开道,警笛声呜呜呜响彻县城,吓得鸡飞狗跳。如果是从地区或者省里开会回县,一进入县界,必有大小官员在路边恭迎大驾,提心吊胆地看他眼色,听他咳嗽一声也差点要吓出尿来。

  正因为这样,他贪污两百多万元的案情败露之时,县城里响起了一阵阵鞭炮以表庆祝,人们喜不自禁地奔走相告。

  让人稍觉奇怪的是,唯有家乡人对此大为奇怪,根本不相信他们的四满伢子会是一个贪赃枉法之徒,以至法院开庭审判的时候,几十号男女老少自动去法院请愿求情,跪在大门口呼天喊地,要还县太爷一个清白。他们还派人找到我,找到更多的人,要我们一定想办法疏通关节,让法院对这个案子从轻发落。武妹子硬要我收下两个脸盆大的糍粑,说四满哥是个最朴实的人,每次回家探母,见人犁田就帮着犁田,见人打禾就帮着打禾,有一次大年三十,家家都在过年,村里的一头牛不见了,他整整一个晚上翻山越岭,身上被树刺挂出道道血痕,硬是带着人追上了偷牛贼。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为非作歹?又说,他富贵而不舍旧情,回乡来一般都要去看望一位老同学,在村口那间学校的破土房里,与老同学挤一床被子,一把生花生米也可以下酒,说说笑笑可以直到天明。这样的人下大狱怎么不可能是遭小人暗算?

  人皆有复杂的品性,这并不奇怪。武妹子没有可能对我说假话。我只是疑惑贪官的友善和朴实为何只能存于家乡,而不能搬到任上去。也许,家乡有他的童年和少年,有一个融合了他童年和少年的规定情境。特定的一道门槛、一棵老树、一个长者的面孔、一缕炊烟的气息,都可能苏醒一个人的某些感觉,而暂时压抑这个人的另一些感觉,使他在特定的舞台背景下回到特定的台词和动作,比方使他到山上去找牛或者到小土房里去喝酒。诗人是明白这个道理的。他们状物写景,是为了让读者们睹物生情和触景生情,在种种景物的接引之下,唤醒自己可能已经沉睡了的纯情。宗教家们也是明白这个道理的。他们把教堂建设得肃穆、威严、幽深、空阔或者挺拔,是为了让教徒们首先受到一种氛围的震慑和感染,一进门就不由自主地敛其俗态和涤其俗心,重启自己可能已经尘封了的善念。在这个意义上,诗歌和宗教是人们精神的家乡,总是力图使人们能够重返少年,重返赤子之心这正像一个贪污巨款的死刑犯,在家乡的一片青山绿水里有他无形的诗歌和宗教,他只能在那里得以靠近自己的灵魂。

  “接近自然就是接近上帝。”一个热衷于园艺的法国老太太这样对我说过。 

 

  中国有一句俗语:“可意会不可言传”,可见生活中很多信息已溢出了语言的边界。我们不妨将这些信息名之为“象”。这个概念将在本书中反复用到。

  显然,这里的“象”有视觉性的图象和形象,也有作用于人的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等其它方面的物象和事象,将其纳之于“具象”这个中国读者较为耳熟的词,大概较为合适。我在前面还说过,具象包括生活的原象,也包括文化的媒象,即由文化媒体传播的人工造象,比如风景画对风景的模拟,战争片对战争的表现。

  “象”区别于“文”或“言”,是语言文字之外一切具体可感的物态示现,是认识中的另一种符号,较为接近佛教中的“色”。上海佛学书局1934年版《实用佛学辞典》称:“色者,示现之义”,“眼、耳、鼻、舌、身之五根也,是属于内身,故名内色”:“色、声、香、味、触之五境也,是属于外境,故名外色”。佛教中的色尘、色相、色法、色界等,在这里都可以视为象的延伸概念。

  唯识宗作为东方传统哲学中较为系统性的认识论,称“万法唯识”,首先提到“眼识”、“耳识”、“鼻识”、“舌识”以及“身识”,将其视为全部心识的重要基础,视为人与事物现象的直接关联。(见太虚等《唯识学概论》)

  佛教常常借莲花、明镜一类象征来直通心性,借面壁、棒喝一类行态来寻求感悟,一直在强调文字之外的信息传达,其极端者甚至强调“不立文字”、“言语道断”,但他们以“色”对立于“心”,赋予了“色”第二个意义:“变坏”、“变碍”以及“质碍”。(见《实用佛学辞典》)因此一旦从认识论转入人生论,佛徒们便视“色”为迷惑耳目泯灭心性的俗尘,是人们进入觉悟时的魔障。在空门净土那里,“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虚幻不实之物,琐屑无义之物,理应被正道者拒绝和超越。这样,他们从认识论上逼近了色的大门,又在这张大门前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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