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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一次,我认识了艾森。他跟迪迪说:“你的朋友这么高,为什么不去当模特?”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这样奇怪,他所有要跟我讲的话,都是冲着迪迪说的。
迪迪听了很兴奋,一直怂恿我。我想:当模特不会太累吧?不过走来走去。我不会别的,走路还是会的。
我管妈要钱,去上模特训练班。这次妈拒绝了,她说这事可真好笑,模特?模特是什么玩艺?
是艾森给钱我的。六百多块,在当时的我来说,那是个天文数字。同时,他还送给我一个BP机,他把它默默地塞到我手里,机器外面有个透明的塑料套子,里面塞着一张纸条,写着号码,歪歪扭扭的字迹,我不知道是他写的,还是随机带的。但我知道,我一接过来,有些事就必须要发生了。从此,只要他呼我,我必须竭尽所能第一时间赶赴。
我接过来了。那个BP机是126的,呼号是四位数,若干年后,126台宣布,凡四位数的机主,均可免交服务费。由此我才意识到,我拥有BP机,是多么的早。
拥有BP机的第七天,我告别了我的少女时代。
后来的生活,出乎意料的顺利。我上的那个野鸡训练班,刚进行到一半,学员就揪着教练的领子嚷嚷着退钱,教练是个跳舞的,他媳妇是团里的主力,他因为常年跳不上,就搞点副业,经常喝得烂醉来给我们训练。训练班草草结业,并且把六百块钱如数退还。我把钱交到艾森手里,他没要,说你去买身体面的衣服再报名。对,教练在退钱时对我喷着酒气说:“你会是个好模特,过两天有个新秀大赛,你一定要去报名。”
我报了名,然后参赛,然后,我拿了亚军。
其实我走路的时候,仍然含胸缩脖,但那个留辫子的外国老头,非说我有股子SHY劲儿,疯了似地拉我去作他的秀。我平生第一次出了国,所幸念书时我的英文不错,我顺利地签了经纪公司,在巴黎一呆三年。
我拿亚军的时候,莉文说:“MAGGIE CHUANG参加选美时,就是拿的亚军。”我在巴黎走秀,MAGGIE
CHUANG坐在前面静静地看。老头儿也喜欢她,拉着我俩合影,我已经不会表现出意外了,因为,我早已习惯自己的生活完全不受自己控制。
回国后,我还是经常往欧洲跑。我这种长相,欧洲人喜欢,但国人喜欢的,都是那种混血儿相的,走到台前瞪眼一亮相,唱戏似的。我还是那么呆,有评论说:“因此,衣服在她身上,是灵动的,反差极大。”我呆呆地笑。
国内的秀,我挑拣得很厉害。一般的设计我都不喜欢,所以大部分秀都是因为推不过的人情,所幸这种人情不多。但媒体反而因此夸我有神秘感,还有类似“爱惜羽毛”之类的怪词。
经常有记者问我:“你穿过那么多漂亮衣服,你能不能说说,你最喜欢、最难忘的是哪一套?”
我说不上来,虽然我清清楚楚地知道答案。但,我凭什么告诉他们呢?
我去巴黎之前,艾森主动与我分手了。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到半年。后来我也想过
,如果我生命里有所谓贵人,一个是老头儿,另一个,肯定是他。
出国之前,一切兵荒马乱,我没有功夫思考我是否难过这个问题。艾森静悄悄与我吃了顿午饭,迅速地把他的决定通知我,饭后我还要赶去拿签证。我们匆匆告别,没有眼泪,没有拥抱,甚至没有表情。
饭费是我结的,他起初不肯,我一边坚持一边低声喝道:“我他妈赶时间,你别废话了。”
马克西姆,六百五十元。
在后来的岁月里,我常梦见迪迪冷冷地把一张帐单递到我面前,上面写着六百元,我无力地嗫嚅:“我付过了,真的我已经付过了,再说我就喝了杯冰水。”
艾森得到了他想要的,我不欠他的。我一直这样想。但我可能、也许是欠迪迪的。
他返回身去又与迪迪好了。我与艾森交往后,迪迪与我断绝来往,她根本懒得见我,只在电话里说:“艾森是我认识的,你算老几,凭空来一杠子?”我说:“迪迪,我不知道……”,她迅速地打断我:“住嘴吧,我还要上班呢。”电话里隐隐传来飘渺而庸俗的大堂音乐。
我们僵持了几秒种,挂断了。我的脸很红,替自己,也替仍然在大堂吧里端茶送水的迪迪。是的,艾森本来是要去改变她的命运的。
我回国后,偶然去“中国大”等人,在大堂吧,突然抽疯似地打听起迪迪,领班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子,浓眉大眼,陪着笑说:“迪迪?我们没有印象啊。”
我看她就像第二个迪迪。
如果不是迪迪,也许我会和莉文一样,到今天仍在当导购。莉文结婚生子了,保养不是很好,被调去卖洗发水。
艾森和迪迪一同消失了。他们两个,像是到我生命里来指条明道,把我扶上马,却坚决不肯再送一程。艾森自认为明智地觉得,如果他不果断地把我扔掉,将来,许会被我扔,不过出来混玩一场,何必呢?
艾森从始至终没有想过要了解我的心灵,我是这样一个对生活逆来顺受的人。也许他从不以为我有心灵。
但你知道吗?我一生中最喜欢、最难忘的那套衣服?
在艾森的公寓里,迪迪曾经睡过的床上,他毫不费力地脱去我的白色文化衫,白色大裤衩,然后盯着我瘦弱的紧张的身体,皱着眉头、兴趣全无地说:“你怎么还把儿童式的跨栏背心和四脚裤当内衣穿?你知不知道一个女人,应该穿贴身的莱卡胸罩和三角裤?”他用力强调着“女人”这个词汇,他显然没意识到,当时我还不是一个女人。
那件棉质的背心,还有圆圆的小花边呢,我一直以为那是世界上最舒适的衣服。那条的确良的碎花四脚裤,松松的,是妈给我买的。
我当时很想流眼泪,不是为失去了什么,是太过羞辱。我说过,我一向对自己的身体充满着自卑感,我不为它失去了什么而难过。但整个毫无乐趣的、干巴巴的过程中,我迎着艾森的脸,却躲着他的目光,十分尴尬。好在他也并没怎么看我。
从此,我是一个女人,后来,我成了一个SUPER MODEL。
我的内衣,全部白色莱卡,胸罩75B,内裤中腰,无花哨。后来的男人们发问过:“为什么不试试其它花色款式?”
我很想说:这是一个叫艾森的人教我的,他教的可能很粗暴并无心,但我死死地记住了。
可我凭什么告诉他们呀?
我后来见过艾森的字,很工整漂亮,那是一次在某歌厅,他在点歌单上写下了四个字:《红尘有爱》。
真情流露
去肖业家那个晚上,他喝醉了,我没有。
那天晚上太高兴了,很多好朋友,讲笑话,谈爱情,喝酒,跳舞,肖业那么好看的人,很多女孩跳到他身边去,跳得很疯,身体紧紧粘着,看不到缝隙。很多女孩,轮流粘着。
我在吧台喝可乐,远远地看着。我不知道自己脸上的表情。
小杨问:“你为什么不过去跳?”
我只是笑着摇摇头,继续保持我的清醒。
我不要是那么多女孩中的一个。
可是,肖业有没有后悔?晚饭时我刚一见他,就悄悄问:“今天我去你那里方不方便?”
他微笑着,并不看我,一边伸筷子夹菜,一边说“没什么不方便”。
这话十分暧昧,他为什么不直说“方便”?我不觉得自己受欢迎,可这也确实不是拒绝。
我在旁边想了片刻,就兴高彩烈地把它当作肯定的答复。
所以现在任谁粘着他,我自岿然不动。
但我不希望他后悔,如果这些女孩子里有他喜欢的,我不愿意坏他的好事。我真不是那么有所谓的,和他回不回家,或者说,和别的什么人回不回家,都无所谓的。
音乐很强,跳舞的人越来越癫狂,可乐越喝越冷。我把目光挪开,看着电视屏幕里的《猫和老鼠》,想:我为什么要喜欢他?
喜欢他的女孩太多,有一个共性:年轻貌美。我不年轻,也不自认为美。我和那些女孩没有相似之处。
肖业是一支时下正红的乐队的键盘手。第一次看到他,是在小杨办公室的墙上,一张一比一的巨大海报。我那天心情不好,就分别站在那些漂亮男孩前面比试,一边问小杨:“哪个更合适一点?”
小杨问:“你觉得呢?”
我指着最左边那个最漂亮的:“他。”
小杨伸出大拇指:“好眼光,赞。”
那就是肖业。
小杨后来为我们制造了很多机会,多得再蠢的人也能看出用心,再不会说话的人也熟稔了。
开始是打着上我们节目的旗号,上完一次再上一次,再上一次,后来实在不好意思再上了,我就说:“他那么讨喜一张脸,不如来试试镜,看能不能做我们的主持人。”
但那次他迟到了。我很生气,约他试镜是想制造再见面的机会,但也还有一半是公事,他居然迟到?
我根本不看他,只一味拉长着脸忙别的事情。还是小杨急了:“你以为肖业是无业游民吗?他是有工作的,为你们节目他请了多少回假了?你还生气?!”
“啊?”我这才抬起迷朦双眼:“他有另外的工作?”
“人家也是白领来的。”
太意外了。我要是有这种皮囊,每天只研究吃喝玩乐。这个意外令我对他的好感增加了十倍不止。
但他不适合做主持人,他太随和太松弛了,而再放松再亲切的主持人,相较普通人,还是多了一点做作。
他也无所谓,依然等到最后拉我和小杨去吃饭。到了地方我才发现,乐队的人都在。从那天开始。他责无旁贷地坐在我身边。
这种关系不算短了。但是,我从来没说过什么,他也没有。我不去看他们排练,他也不邀请我。只是吃吃饭,打打球,然后例行送我回家,在车上东拉西扯,到地儿下车,他挥个手,就开着那辆很老的“桑塔纳”走了。乐队的男孩子都有女朋友,一个比一个漂亮,一次比一次漂亮,我混杂其中,无论如何,看上去都像是颗混沌的鱼眼睛。
今天我想跟他回家,也是一时冲动。不知为什么,今天从起床起,我的心情就极度不好,心情极度不好的时候,我就会主动去做一些挑战性的事。
终于散了。那些女孩跳得瘫了下来,肖业也疲态毕露。他大睁着眼睛四下找我。还好他没有忘了我我不至于太尴尬。
天已经朦朦亮了,像有雾气,街道发出淡蓝色的光。他开得很快,一直不说话。
“要不要我来开?”
他笑,但已经笑不动了,只嘴角一撇:“不用。”
他住在二楼,楼道很宽,我跟在他身后。不知道为什么,悔意开始侵蚀我。
他回手拉住我,漫不经心地。
我最喜欢他的手,白皙修长,很暖,任何我不喜欢的事,他一拉我,我就觉得嗯可以接受。
他的家是典型单身汉的家,凌乱,但不脏,墙上有他画的画儿,桌上有相框,里面是他和一个女孩子在高速路中间大笑。
小杨告诉过我,他刚失恋。
不知道小杨有没有告诉他,我刚失恋。
那个女孩子小有名气,演过几部古装片的女二号。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分手,他从来也没在我面前提起,就像我也对过去紧咬牙关一样。
他问:“累吧?”
然后拉着我的手到洗手间,我们一起洗漱。
我问:“你今天上班吗?”
他嘴里有牙膏,“嗯”了一声,乌里乌突地说:“十点就要走。”
我有点窘,那我怎么办?
他接着说:“下午三四点就能回来,你等我吧。”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摇了摇头,若无其事地说:“可我下午有事。”
然后,回到屋里,我们甚有默契地互相拥抱,随即作爱。这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不知道怎么居然熟门熟路,可能因为太累了,只拣最顺手方便的来。
我们甚至没有交谈,他睡着前说了一句:“你要是走,把门撞上就行了。”
我睡得并不好,因为我觉得自己做了一件顶没有意义的事。
他起床的时候,我有微微的醒。我听见他慢条斯理地洗漱,然后就出门了。我是一个感觉灵敏的人,但我觉得他没有看我一眼。
门撞上那一刻,我睁开眼。是个阴天。
外面有棵树,树枝离窗户很近。窗是开着的,纱窗洗得很干净,我闻见雨前的湿润味道。
我拿起他和她的合影。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高速路上前后都望不见车。他们穿的是情侣装,是什么样的高兴事,能把两个人笑得完全不注意观感?比如,我的观感。
我心里有瞬间的嫉妒。我印象里,他只微笑,从来不放声大笑。
我焦躁起来,想抽烟。但找了一圈,屋里并没有烟灰缸。耸起鼻子闻了闻,他的屋里没有烟味,不仅没有烟味,什么味都没有。
她在的时候呢?女人都有自己的一种味道。
相框上有灰。我没有帮他擦干净,我去洗了手。
他还没适应没有她的生活吧?
我家里已经没有他的照片了。以前是有的,但一分手,就迅速不见了。
现在我才想起,我与以前那个人,竟然没有一张合影。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阴天的上午,我坐在肖业的床沿,心情灰暗到极点。
我想我不会再找他了。
因为我突然发现,我对他的感情并不如我想象中那样不明不白,那张照片让我看到自己不死的心鲜明地跳动。所以,我不愿意我们把彼此当作过渡期。
洗手间里没有香水。那个女孩子离开得很彻底,我不相信是肖业把她的东西扔掉。
我每天都喷香水,随身带着一支小型装的“真情流露”。
我其实舍不得,肖业的随和让我渡过最难捱的日子,他永远淡淡地笑着,不多话,不插嘴。那样好脾气的好人。
可是,我想起昨晚,越想越觉得失败。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