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帝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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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帝传-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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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巫师是个睿智的兽人。这个第一印象令我很奇怪。我从来没想过会见到一位可以被称之为睿智的兽人,但是总巫师给我的感觉的确如此。
  总巫师年纪似乎很大,他的毛发全白了。我身高一米八五,在人群中显得很高,但是在兽人中却只能算矮个子(这也是我不愿意待在兽人中间的一个小小原因)。而这个总巫师现在却由于年纪太老的缘故佝偻着身子,显得非常矮小,甚至比我还要矮一个头。又由于全身白毛的关系,他更象是一个白猿。
  “魔王找不到游戏对手,于是以整个大陆为战利品与众神进行一场游戏。游戏结束后,魔王离开了这个世界。”
  “一千四百年后,伟大的魔王将重返兽人部落。他骑着魔兽之王猞猁,偕同兽人最优秀的指挥官,率领无知的兽人重新见识世界的繁华。”
  “在魔王的率领下,兽人将会学会如何与人类和平共处,在大陆上取得一席之地,得以休生养息。”
  听总巫师说完这几句话费了我很长时间,因为他说话很慢,说一句话要喘几口气,还好中华语使用得非常流利。说实话,我并不明白总巫师的意思。不过我并不打算说太多话,言多必失。我挤出一副笑脸望着他,他那昏浊的眼珠闪动了一下,那种灵动吓了我一跳。
  总巫师叹了一口气。“深处的洞内留有一把您从前用过的宝剑。如果您需要,可以去拿。”说完,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动作,宝座后面的墙壁居然裂开了。
  见猎心喜是我的一个缺点。隐藏得越深的东西应该也就越好,我毫不犹豫就走进了那个大洞。
  原来还担心必须屠杀巨龙才可以取得宝剑,没想到通过一条长约一百米的甬道后就来到了个天然的大厅。大厅的中央有一把连鞘的宝剑。剑鞘毫不起眼,剑柄镶嵌着一块黑乎乎的石头。这就是总巫师所谓的“宝”剑?!我真不该相信他,兽人就是兽人,品味也太差了。
  我走近那把宝剑,犹豫是否应该把它带出去。这把丑陋的宝剑是把双手巨剑,戴在身上既不方便也不帅。想了想,我还是将右手伸向剑柄。将这柄剑拿出这里然后扔掉算了,免得那个总巫师和我罗嗦。
  握住剑柄后,我打了个寒颤。刹那间,整个大厅内迅速充满了杀气。显然它不是宝剑,而是神器!
  弥漫在大厅内的杀气有如实质向我迫来。我感觉压力越来越大,连呼吸都困难起来。就肉体而言,我达到高阶白银骑士的水平;就精神而言,我已经拥有魔导士的实力。但是此时仅仅由手中宝剑散发出的杀气也使我几乎抵挡不住。
  我不知道是应该扔下这柄宝剑逃出大厅还是握着它离开。进行了短暂的思想斗争后,自尊心占了上风。我运用圣斗气和精神力苦苦挡住那股杀气,然后用左手握住剑鞘。深深吸了口气,我猛地拔出了宝剑。
  宝剑刚一出鞘,我便眼前一花喷出一口鲜血。没办法,只好向这把奇怪的宝剑认输——我毫不犹豫昏倒了。晕倒之前我祈祷:但愿仅仅是晕过去,不然这种情况也需要兰仆来救我,那我可糗大了。居然被一件没有生命的物品弄晕,也太没面子了。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过来。杀气已经完全消失了。剑身本来是银灰色的,此时却发出金色耀眼的光芒。我隐隐约约听到宝剑的嗡鸣声,似乎它正在欢快地鸣叫着。我朝四周看了看,还好,仍然在原地,看来这次出丑没被别人知道。
  挥动宝剑舞了个剑花,感觉还不错。虽然看起来是双手巨剑,但重量方面还算适中,至少以我高阶白银骑士的水平单手舞动不费丝毫力气。
  白银骑士的水平?!奇怪了。上回被英格兰尼的杀手重伤后不久,格斗方面又有了很大的进步。欣赏过安丽丝的公孙大娘剑舞后,我若有所悟,结果就进入了瓶颈状态。按兰仆的说法,以我经过改造的体质由白银骑士的瓶颈状态升入黄金骑士水平至少需要四个月的时间,为什么一下子就突破这个瓶颈了?
  我东张西望了半天,先是小声地喊,后来实在不耐烦了,便大声叫唤起来。“兰仆,兰仆!快出来,我知道是你!”
  连续喊了三分钟,还是没有任何动静,我这才死心。兰仆可能会和我开点小玩笑,但是他不会太过分。这就奇怪了,不是兰仆帮我,难道和这柄奇怪的剑有关?
  我仔细检查了一下这柄剑,结果咧开嘴笑得合不拢,一下子就把其它所有的事都抛在脑后了。
  护手四角镶嵌着火红、水蓝、土黄以及无色透明的四颗钻石。钻石的品质极佳,我敢肯定,这四颗钻石就是传说中的神级钻石。这样的钻石是魔法师梦寐以求的法宝。它对四级以下魔法的伤害值增幅超过300%,并节约施法者50%的魔法力。节约施法者的魔法力自然令人动心,但是能够将伤害值增幅则是每个魔法师的梦想。使用同样的火球术,伤害值的比较即便剔除了环境、气候等等因素外,如果由魔导师和见习魔法师分别施展,仍存在惊人的差值。见习魔法师施展魔法神箭伤害不了一个能够施展斗气的骑士,但是如果由魔导师施展,那么即使是青铜骑士也会受到重创。这柄宝剑即使仅仅用来当魔法杖也让我心满意足了——有机会要将阿呆好好地揍一顿。
  我小心翼翼地将宝剑插入剑鞘,然后紧紧抱在怀里。现在假如总巫师想要反悔,我就抱着它逃跑。
  走出洞穴,总巫师似乎在打瞌睡。我犹豫了一会儿,准备偷偷离开。最多也不过是没对他进行正式的告别,想必不会有太严重的后果。
  正在蹑手蹑脚向外走时,身后响起了苍老而缓慢的声音。
  “此剑名曰杀神。”
  我回头挤出一个笑容。“再见。”见总巫师没什么别的反应,我撒开腿就跑。
  出了山谷,我施展出飞行术向阿塞拜部落飞去。为了体验快感,我不得不握着杀神剑飞行。会飞行术的人并不少,只需要能够熟练掌握气系三极魔法就可以了。可是那些魔法师多半都是空手飞,也有少数握着魔法杖飞行,但是象我这样握着剑飞行的人肯定是异类。离乌克拉姆丹越远,我就越放心,因而也就越高兴。快乐的感觉积累到了一定的程度后,我终于忍不住在天上哈哈大笑起来。
  我终于理解阿拉卡在成为家臣之后失态的原因了。很真实而且很确切地理解!天空上风力本来就相对地面大,而大草原北方的风更大。由于杀神剑对魔法的增幅,使我此时的速度更快,但是致使我在天空呼吸更加困难。可是我忍不住高兴地大笑,呛住了,结果便是从空中摔了下来。这种悲惨的情况居然连续发生了两次!
  我明白现在的心态不太正常。既有些患得患失,又有些孩子气。在下定决心让卡特琳娜留在兽人的营地后,自我感觉越来越成熟了。不过现看来,我的性格还有待发展。
  传说中的神器居然落入我的手中,实在没办法抑制内心的喜悦。
  临近安丽丝的营帐后,我使用疗伤术和太极神功治疗伤处。后来不放心,还专门跑到河流旁边整理了一下仪容。总算没有什么大的破绽之后,我才放心地向营地走去。
  总抱着杀神剑也不是办法,只好将它斜绑在后背上。
  离营地只剩下十几分钟的路程了,我又跑回到河流边看看了自己的模样。嗯,不错,将杀神剑斜绑在后背的模样还是挺帅的。
  用手理了理头发,我挺起胸向安丽丝的营帐走去。 
 
 
 
  
第三部第十一章
 
  凯森。卓索图:草原英雄。其人性烈如火,短小精悍、脚步矫捷,善骑射。卓索图族族长、飞熊兵团兵团长。飞熊兵团主要由卓索图族英勇战士组成,其部队以行动迅速诡异、战斗力强悍而著称。善穿插,能奔袭。
  这支完全由骑兵组成的部队风格为:来去如风,奔袭如电。一击不中,远飚千里。
  大陆争霸战争中,敌人对大帝麾下将领采取刺杀、策反等各种手段。在七次刺杀行动遭受挫败,损失二十六名高级杀手后,敌人完全打消了刺杀凯森。卓索图的想法。在四名说客尚未曾开口就被处死后,敌人又只好打消了策反的主意。
  大帝亲赐凯森。卓索图绰号,曰:“凯森,吾之护盾。”
  有好事者问其缘故,大帝窃笑:“吾聪慧甚于凯森,实力高于凯森,防卫严于凯森。敌人一日无法刺杀凯森,即一日无信心刺杀寡人。”
  ——摘自《名将录》
  安丽丝斜倚在营帐的门口,象一个正在等待从远处归来的丈夫。我的心一热,走到跟前抱住她一个深吻。安丽丝被我深情的吻融化了,身子都软了下来。本来想大白天就法办了安丽丝,可是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于是马上放开她。
  “安丽丝,我们赶快离开大草原。”
  安丽丝迷惑不解。“怎么了?谁在追你吗?”
  倒也没谁追我。可是魔王的杀神剑被我拿了,万一被那总巫师明白过来,这宝剑我可舍不得还给他。
  我微微一笑。“快走吧,我的领地现在正打着仗呢。不快点回去怎么行?”
  安丽丝很温顺地点点头。她念了几句咒语,那匹叫白雪的独角兽出现在我们眼前。我以前真傻,居然不知道可以让阿呆回到魔界去,需要的时候再将它召唤回来。
  温顺的神兽虽然很容易认主,但是也有个缺点,容易被其他人接近以致制服。我很想逞能靠武力制服这匹独角兽,安丽丝却舍不得。她向白雪仔细地交待,那匹模样很好看的神兽便接受了我。我骑上白雪,然后将安丽丝抱在胸前。一路上又是绮丽无限。不过这次与上次却有所不同。上次和卡特琳娜总是点到为止,而和安丽丝在一起却是新婚燕尔、干柴烈火,如何忍得住?
  因为这个原因,一天内我们停下来了四次。不过好在白雪的速度只是略逊于猞猁,这点时间赶得回来。
  当我第五次情动时,已经是到了英格兰尼的边境。将手伸向安丽丝内衣,在她光滑细腻的小腹处轻轻抚摸。正准备以地为床、以天为幔时,却听见东面不远的地方有撕杀声。这就奇怪了,难道又有象我这样的人率领某支部队与英格兰尼进行战斗?
  和安丽丝潜到战场附近,一见之下,顿时义愤填膺。一支百余人的部队被大约三千英格兰尼部队围在中心砍杀。人数少的部队战斗力很强,他们全部是骑兵,不知为什么会被包围。
  我又仔细观察了一下,人数少的一方拼死护住几辆马车。看起来马车内有非常重要的东西。正是因为这辆马车,他们才会被拖累以至被包围。领头的骑士率领着部下犹如一把锋利无比的快刀在英格兰尼部队中横冲直撞,多数骑士都凭借著马匹的巨大冲击力,重重得挥舞著手中的武器。他们基本都手持着重型武器,例如巨斧、双手重剑甚至是类似兽人使用的钉满铁刺的大木棒。激烈的撕杀中被包围的一方虽然占据着一定的优势,一个又一个英格兰尼士兵被他们击倒。可惜由于被包围一方的人数太少,显然继续发展下去最终的胜利不会属于这些勇敢的骑士。
  要不怎么说兽人部队强悍呢?魔王近卫部队只有一百人,但是这三千人绝对围不住他们。不仅如此,如果在广袤的大草原上,这三千人全得死在魔王近卫部队的骑射之下——如果由我率领。
  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不过只凭我和安丽丝两人应该怎么救他们呢?
  一人计短,两人计长,我向安丽丝虚心请教:“安丽丝,我想救被围在中间的人。你有什么办法没有?”
  安丽丝沉吟了一会儿。“被围在中间的那群人身形高大,使用的武器沉重有力,而且他们之间有些人的坐骑是战狼。我猜他们是拥有兽人血统的草原边缘族人。你试试狂暴术吧。”
  安丽丝是除了兰仆外我所见过最见多识广的人。我毫不犹豫抽出杀神剑,淡淡的红烟立即在战场上出现,越来越浓。人少的一边越战越勇,英格兰尼方短短的十几秒内又损失了几十个人。不过凭着人数多出几十倍,英格兰尼人仍旧死死地围着对方。塞斯四号伏击点战役的后半部我没参加,听别人说马迪尔率领殿后部队打出了塞斯人的气势。塞斯四号伏击点战役被民众评为塞斯建国以来最为惨烈的一战。此时人数少的一方战斗气势也非常惊人,他们的战袍上多半染血,仍旧死战不退。即使是断手断脚之人,也仍旧在与敌人缠斗。
  与兽人一起战斗的经历,使我有了新的领悟。魔法之中并非以伤害魔法最好,不同的情况下应该使用不同的魔法。气系魔法中有一种基础魔法“拟音术”,它甚至连一级魔法都算不上。这种魔法一般由游吟诗人使用,目的是为了加强讲故事的效果。
  战场在大草原上,四周没有障碍物,我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主意。
  在大草原上如果出现一支兽人部队,那并不是难以令人相信的事情;四周没有障碍物,那么就不会有回音露出破绽;以我身为魔导士的实力再加上杀神剑的增幅,完全可以达到我所想要的效果。
  先是有细微的声音从北面传来。越来越清晰。那是战狼特有的足声,兽人粗野狂暴的呐喊也显得越来越嘹亮。凭声音大小的变化可以得知,一支数量至少有三千的兽人离战场越来越近。
  英格兰尼人首先产生了慌乱的情况。我的视力现在出奇的好,在一公里外的地方,仍然可以清楚看见他们惊恐扭曲的面孔。开始有胆小的人朝南面逃跑,在这种带头作用下,十几秒钟后英格兰尼人的阵型便完全溃乱了。他们一窝蜂地朝着南面逃去,刚才显得还威风百面的军旗掉在地上被溃逃的士兵们践踏,居然没有任何一个英格兰尼军官有心思管这种事。
  撕杀的另一方没有追击,他们犹豫着朝着东、西两面望去。不过他们最后视线都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看来这个人是他们的首领。这群人的军纪真不错,在首领没有发令之前,即使知道兽人杀过来了仍然没有溃乱。
  首领长啸一声,破坏了我的幻术。
  这种大型的魔法如果不是有杀神剑的帮助,我一个人还施展不出这么好的效果呢。斗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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